血字的研究·四签名
（英）阿瑟·柯南·道尔 著
外研社编译组 译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北京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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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医生约翰·H. 沃森回忆录之复本 离开部队医务处之后
第一章 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第二章 演绎法
第三章 洛里斯东花园街之谜
第四章 约翰·兰斯的叙述
第五章 广告引来了访客
第六章 托拜厄斯·格雷格森大显身手
第七章 黑暗中的光明
第二部分 圣徒之邦
第一章 大漠之上
第二章 犹他之花
第三章 约翰·费里尔和先知的会谈
第四章 逃命
第五章 复仇天使
第六章 医生约翰·沃森回忆录之续篇
第七章 尾声
第一章 演绎法的研究
第二章 案情的陈述
第三章 寻求解答
第四章 秃头人的故事
第五章 本地治里别墅的惨案
第六章 福尔摩斯作出判断
第七章 木桶的插曲
第八章 贝克街杂牌军
第九章 线索的中断
第十章 岛民之死
第十一章 大宗阿格拉宝物
第十二章 乔纳森·斯莫尔的奇异故事
血字的研究 第一部分 医生约翰·H. 沃森回忆录之复本 离开部队医务处之后
第一章
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就到内特黎进修军医必修课程。
在那里读完课程以后，我如期被派往诺森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当助理军医。
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赶到部队之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
我在孟买上岸时，就听说我所属的那个团已经向前挺进穿过山隘，深入敌国了。
不管怎样，我还是同许多其他和我一样处境的军官一起过去了，我们平安抵达了坎达哈尔，在那里找到了我所属的团，并马上担负起新职责。
这场战役为很多人争得了荣耀和升迁，但带给我的却只有不幸和灾难。
我从我所属的旅被调到伯克郡旅，和他们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生死攸关的战役。
一颗阿富汗长滑膛枪子弹击中了我的肩部，打碎了肩骨，并擦伤了锁骨下的动脉。
如果不是我的勤务兵默里表现忠勇，将我扔到一匹驮马上，成功地把我安全带回英军阵地来，我就要落入残忍的加兹人手中了。
伤痛让我看起来很憔悴，我经受的长期劳顿令我虚弱不堪，于是我与一大批伤员一起，被转移到了位于白沙瓦的后方医院。
在这里，我的健康状况有所好转，已经康复到能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阳台上晒晒太阳，但这时，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病症——肠热病。
有好几个月我的生命已无挽救的希望，当我终于苏醒过来进入恢复期的时候，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消瘦，因此医生会诊后决定一天也不许耽搁，立即将我送回英国。
于是，我被送上运兵船“奥龙特斯号”回国，一个月以后在朴次茅斯码头登岸，而我的健康已经彻底损毁，无法恢复，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尽量恢复健康。
我在英国没有亲友，所以像空气一样自由自在——或者说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一样自由自在。
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被吸引到伦敦这个大污水池里去了，这个国家所有游民、懒汉也都无可避免地被吸引到这里来。
我在伦敦斯特兰大道的一家私人旅馆住了一段时间，过着不舒适且漫无目的的生活，钱有多少就花多少，有时候甚至会大大超支。
所以，我的经济状况很快出现了危机，我意识到，我要么必须离开大都市移居到乡下某地，要么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
我选择了后者，决心离开这家旅馆，另找一个没这么奢侈、昂贵的住处。
就在我作出这个决定的那天，我站在“克莱提尔瑞安”酒吧门前，忽然有人在我肩上拍了一下，我转身一看，认出是小斯坦福德，他是我在巴兹时的一个助手。
在伦敦茫茫人海中见到一张友善的面庞，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确实是件愉快的事。
过去小斯坦福德并不算是我特别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向他打招呼，而他见到我好像也很高兴。
我在狂喜之中邀请他到霍尔本餐厅共进午餐，于是，我们一同乘马车前往。
“沃森，你究竟都对自己做了什么呀？”在我们穿过伦敦熙熙攘攘的街道时，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惊奇，这样问道。
“你现在瘦得跟一根木条一样，黑得跟一个坚果似的。”
我向他简单地叙述了一下我的危险经历，刚刚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可怜的家伙！”听完我不幸的遭遇，他怜悯地说道，“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
“找一个住处。”
我回答说，“看能不能花一个合理的价钱租几间舒适的房间。”
“这可真是怪事，”我的同伴说，“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了。”
“第一个是谁？”我问道。
“一个在医院化学实验室工作的人。
今天早上，他还唉声叹气地说他找到了几间好房，但自己一个人租不起，却找不到人合租。”
“啊！”我大声叫道，“如果他真想找一个人合租房间、分担租金，我倒正合适。
我觉得有个伴比独自一个人住好得多。”
小斯坦福德从酒杯上方用十分怪异的眼神看着我。
“你还不知道舍洛克·福尔摩斯吧，”他说，“也许你不会愿意和他做长期伙伴呢。”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我没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他只是有一些很古怪的想法——他对科学的一些分支学科很狂热。
不过据我所知，他倒是一个很正派的人。”
“我猜他是个学医的吧？”我说。
“不是，我不知道他在钻研什么。
我认为他精通解剖学，而且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据我所知，他从没系统地学习过医学。
他研究的东西杂乱无章而且古怪，但他积累的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让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你从没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我问。
“没有，他不是一个轻易说出内心想法的人，尽管他在有一些怪念头的时候会很健谈。”
“我愿意见见他，”我说，“如果要和别人一起住，我倒想要跟一个好学又安静的人住在一起。
我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太多吵闹和刺激。
在阿富汗，我已经受够了这些，这辈子都不想再受了。
那么，我怎样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呢？”
“他现在肯定在实验室，”我的同伴回答道，“他要么几个星期都不去那地方，要么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
如果你愿意，咱们吃完午饭一块儿坐车过去。”
“当然愿意啦！”我答道，于是，谈话转移到了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离开霍尔本餐厅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福德又告诉了我一些关于那位我打算与之合住的先生的详细情况。
“如果你跟他相处不来，可别怪我，”他说，“除了在实验室偶尔与他碰面了解的那点儿情况外，我对他一无所知。
既然是你提议的这次见面，那就不应该让我来承担责任。”
“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容易。”我回答。
“在我看来，斯坦福德，”我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你想缩手不管这事，肯定是有什么原因的吧。
是不是这个家伙脾气很坏，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不要拐弯抹角的。”
“要把难以形容的事情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他笑着回答，“对我来说，福尔摩斯有点儿过分专注于科学了——几近冷血。
我能想象他拿一小撮最新出的植物碱给朋友尝尝，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要知道，他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精神，想准确地弄清这种药物的效果。
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愿意吃下去的。
他似乎对确切、精准的知识很热衷。”
“这样也是对的呀。”
“是的，但这份精神或许有点儿过头了。
他还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看上去就很怪异了吧。”
“抽打尸体！”
“是啊，为了查证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程度的伤痕。
我亲眼看见他这么做的。”
“你不是说过，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知道他到底在研究些什么东西。
现在我们到了，你自己看对他的印象如何吧。”他正说着的时候，我们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穿过了一扇小边门。
它通向那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熟悉的地方，用不着领路，我们就踏上了阴冷的石阶，穿过长长的走廊，走廊两边是刷得雪白的墙和一些暗褐色的门。
靠近尽头有一个低矮的拱形过道，从这里叉开通往实验室。
实验室是一个宽敞的房间，四处散乱地放着数不清的瓶子。
几张又矮又宽的桌子散放着，上面放满了蒸馏瓶、试管，还有闪着蓝色火焰的小本生灯。
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伏在远处的一张桌上，正在聚精会神地工作。
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扫视了一下四周，跳起来高兴地欢呼了一声。
“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向我的同伴大声说着，手里拿着一支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它只能被血红蛋白沉淀，别的都不行。”
即使他发现了金矿，脸上的表情也不会比现在看上去更高兴。
“这位是沃森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斯坦福德给我们介绍道。
“你好！”他热忱地说，一边使劲儿握着我的手，我简直不敢相信他有这样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
“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我吃惊地问。
“没什么。”他说着，咯咯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红蛋白的问题。
你肯定意识到我这个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从化学角度来讲，毫无疑问，这个很有意思，”我回答，“但是，从实用角度来讲......”
“怎么，先生，这是近些年来法医学上最实用的发现了。
难道你没有发现这种试剂能提供绝对可靠的血迹检验吗？
到这边来！”他急切地抓着我的袖子，把我拽到他之前工作的那张桌子前。
“让咱们弄点儿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扎破手指，然后用化学吸液管吸了一滴流出的鲜血，“现在，我要把这一点儿血加到一升水里。
你能看到这种混合液体看起来就跟清水一样。
血液占的比例不超过百万分之一。
即使这样，我仍然可以肯定，我们能得到特定的反应。”
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容器里扔了一点儿白色晶体，又加了几滴透明液体。
溶液立即呈现出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沉淀到玻璃瓶底。
“哈！哈！”他叫着，拍着手，看上去就像一个刚拿到新玩具的孩子那样高兴，“你认为这怎么样？”
“看起来是一个精妙的检验。”我说。
“漂亮极了！漂亮极了！
过去用愈疮木汁液检验的方法既麻烦又不准确。
用显微镜检验血球也有同样的问题。
如果血迹干了几个小时的话，用后一种方法是没有意义的。
现在看来，这种试剂对新旧血迹都会有效。
如果这个检验方法能早一些被发现，那么世界上有好几百个如今正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制裁了。”
“没错！”我喃喃地说。
“很多犯罪案件都取决于这一点。
也许罪行发生几个月后，某个人才被怀疑上。
检查他的日用织品或衣服时，发现了一些棕色的痕迹。
这些是血迹呢，还是泥点，是锈迹呢，还是果汁痕迹，又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
这是一个让很多专家为难的问题，为什么呢？
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
现在我们有了舍洛克·福尔摩斯化验剂，就不存在任何困难了。”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闪闪发亮，还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在向想象中热烈鼓掌的群众致谢似的。
“我向你表示祝贺。”我说，对于他的热情感到十分惊讶。
“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了冯·比肖夫一案。
如果当时有这种检验方法，他肯定早就被绞死了。
还有布拉德福德的梅森，臭名昭著的马勒，蒙彼利埃的勒菲弗，以及新奥尔良的萨姆森。
我能举出十多个这种检验方法会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案件。”
“你就像一个活生生的犯罪案件一览表，”斯坦福德笑着说，“你可以就这些内容创办一份报纸。
就叫《昔日警务新闻报》。”
“那可能也会成为非常有趣的读物呢。”舍洛克·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上的刺破处。
“我必须小心一些，”他转过脸来，对我笑了笑，接着说，“因为我经常和毒药接触。”
说着，他伸出手来，我看到他的手上斑斑驳驳地贴满了类似的橡皮膏，并由于强酸的腐蚀而褪色。
“我们到这来有点儿事，”斯坦福德一边说着，一边坐到了一只三脚高凳上，并用脚把另一只凳子推向我这边，“我这位朋友想找个住处，因为你抱怨过找不到人合租，所以我想最好把你们俩凑一块。”
舍洛克·福尔摩斯听到要跟我合租，看起来好像很高兴。
“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套房子，”他说，“这个房子对咱们俩来说完全合适。
我希望你不介意强烈的烟草味吧？”
“我自己总是抽‘船'牌烟。”我回答说。
“那太好了。
我常常弄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一些实验。
这些你不讨厌吧？”
“决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
有时候我会闷闷不乐，连续好几天都不开口说话。
我这么做的时候，你可不要以为我生气了。
你只要不要管我，我很快会好的。
你有什么需要事先说明的吗？
两个人同住之前，最好能彼此了解对方最糟糕的地方。”
这种交互讯问让我忍俊不禁。
“我养了一只小斗牛犬，”我说，“我神经受过刺激，所以怕吵闹，每天不一定什么时候起床，而且还特别懒。
我身体好的时候还有别的一些缺点，不过目前主要也就这些了。”
“你把拉小提琴也算在吵闹的范畴内吗？”他急切地问道。
“这得看拉琴的人了，”我回答，“小提琴若是拉得好，那就是给神仙的享受，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啊，那就好，”他欢快地笑道，“我想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如果你对那所房子感到满意的话。”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看房子？”
“明天中午到这里来找我，然后咱们一起去，并把事情定下来。”他回答道。
“好，那就中午准时见。”我一边说着，一边握了握他的手。
我们留下他在那堆化学药品中忙活，然后就一同前往我住的旅馆。
“顺便问你一下，”我突然停下脚步，转向斯坦福德，“他究竟怎么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我的同伴神秘地笑了笑。
“这就是他那小小的特别之处，”他说，“很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是怎么看出来一些事的。”
“噢！这不是很神秘吗？”我搓着手，大声叫道，“这太有趣了。
我非常感谢你介绍我们俩认识。
要知道，‘研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就得从具体的人着手'。”“那你可得研究研究他，”斯坦福德在跟我告别时说，
“但是，你会发现他是一个很难让人捉摸的人。
我打赌，他对你的了解会比你对他的了解要多。
再见。”
“再见。”我答了一声，然后漫步走向我的旅馆，我觉得这个新结识的朋友很有趣。
第二章 演绎法
第二天，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俩又见面了，并去贝克街221B号看了房子，就是我们上次见面时他提到的那所公寓。
这套公寓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通风的起居室，家具布置令人满意，两扇宽大的窗户使整个房间看起来很明亮。
这所公寓无论哪个方面都十分令人满意，租金在我们平摊之后也很合适，因此，交易当场就定下来了，我们立刻就租下了它。
当晚我就带着行李从旅馆搬到了那里，第二天早上舍洛克·福尔摩斯跟着也搬来几个箱子和旅行包。
有一两天的时间，我们都忙着取出行李，并把自己的东西布置妥当。
弄完这些之后，我们逐渐安顿下来，并慢慢熟悉了新环境。
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以相处的人。
他为人沉静，生活很有规律。
他很少晚上十点后还不睡觉，早上总是在我起床前就吃完早饭出门了。
有时他会在化学实验室里待上一整天，有时是在解剖室，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的好像都是这个城市里最贫贱的地方。
在工作兴头上时，他总是有无人能匹敌的旺盛精力；但偶尔也会完全相反，他会连着几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个字也不说，一动也不动。
在这些时候，我总看到他眼中恍惚、茫然的神色，要不是他生活向来整洁而有节制，否决了我的猜测，不然我可能要怀疑他有服用麻醉剂的瘾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的兴趣，以及对他生活目标的好奇心也逐渐加深。
他的外形和相貌很不一般，能吸引最不经意的观察者的注意。
他有六英尺多高，过分瘦削让他看起来更显颀长。
除了我提到的那些茫然若失的时候，他的目光总是机敏、锐利；还有他细长的鹰钩鼻子，让他整张脸都透出一种机警、果敢的气质。
他的下巴同样也突出且方方正正，彰显了一个意志坚定的男人的特征。
虽然他的手上总是沾满墨水和化学药剂，但他仍拥有异常敏锐的触觉，在看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学仪器时，我经常有机会注意到这一点。
我承认，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大地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经常想方设法改变他对与自己有关的事情矢口不谈的情况。当我这么说时，读者可能会觉得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好事之徒吧。
但是，在下结论前，请想一想，我的生活多么缺乏目标，而能吸引我注意的事情又是多么少。
除非天气格外的好，否则我的健康状况不允许我贸然外出，而且我也没有来访的朋友，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我对环绕在这位伙伴周身的小小谜团充满了极大的兴趣，并把大部分时间花在揭开这个小秘密上。
他并不是在研究医学。
在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他亲自确认了斯坦福德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正确的。
他也不像在攻读任何能使他获得科学学位的课程，或争取其他任何已知的能让他进入学术界的途径。
但他对某些知识领域有着极大的热情，在某些稀奇古怪的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精准，以至于常常语出惊人。
我能肯定，没有人会去如此辛勤地工作或者去获取如此精确的知识，除非他有一个特定的目的。
漫无目的的读书者很少能以他们知识的精确性而著称。
没有人愿意在细枝末节上耗费精力，除非他有某种充分的理由去这样做。
他的无知与他拥有的知识同样惊人。
对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一无所知。
我引用汤姆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天真地问我卡莱尔是什么人，还有他都干过些什么。
不过，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构成也全然不知，那时，我的惊奇才达到了极点。
一个十九世纪的文明人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着太阳转，这在我看来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事实，让我难以理解。
“你看起来很吃惊，”看到我惊讶的表情，他笑着说道，“即使知道了这些，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要知道，”他解释说，“我认为，人脑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你得选择一些家具放进去。
一个傻瓜才会把他见到的各种废旧家具一股脑儿地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会被挤出来，或者最好的情况是，那些知识与各种事情混在一起，取出来时就感到很困难。
所以一个技术好的工作者，在选择要把什么东西装入大脑的那间阁楼中时，会非常小心仔细。
除了工作需要的工具外，他什么都不放，而这些工作需要的工具，他则会各式各样地存上好多，而且放置得井井有条。
如果以为这间阁楼墙壁有弹性，能扩张到任意大小的话那就错了。
毫无疑问，总有一天，每增加一点儿新知识，你就会忘掉一些旧的。
因此，不能让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这一点是极度重要的。”
“可那是太阳系啊！”我争辩道。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你说我们是绕着太阳转。
就算我们绕着月亮转，这对我和我的工作来说也不会有丝毫影响。”
我几乎就要问他，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了，但从他的态度来看，这是一个不受欢迎的问题。
然而，我仔细思考了一下刚才简短的谈话，尽量想从里面得出我的推论。
他说不愿学习那些与目标无关的知识。
也就是说，他拥有的一切知识都是对他有用的。
我在脑海里把他表现出格外精通的知识领域一一列举出来。
我甚至用铅笔简单记了下来。
写完之后，我忍不住笑了。
单子是这样的：
舍洛克·福尔摩斯——他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
对阿托品、鸦片以及毒剂有深入的了解。
对实用园艺学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
能一眼就分辨出不同土质。
他曾在散步回来后把裤子上的泥点指给我看，并根据泥点的颜色和黏稠度分辨出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精准，但并不系统。
9.惊悚文学——广博。
他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以来发生的每个恐怖案件的细节都了如指掌。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在单手棍、拳击和击剑方面是专家。
12.充分掌握了英国法律的实用知识。
写到这里，我就绝望地把单子扔进火里。
“要是我能把所有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找到一种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行业，知道这家伙在干什么就好了，”我自言自语道，“我还是现在就放弃这种企图为妙。”
我记得曾提到过他拉小提琴的造诣。
他拉小提琴确实出色，但也像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
那就是他会拉一些曲子，一些很难的曲子，我知道得很清楚，因为在我的请求下，他演奏过一些门德尔松的抒情曲，还有其他一些他喜欢的曲子。
但是，当他独自一人时，他很少拉一些像样的乐曲，或是人们熟悉的调子。
晚上，他靠在扶手椅上，闭着眼睛，信手抚弄平放在膝上的小提琴。
旋律有时高亢，有时忧郁，偶尔也会奇特又欢畅。
显然这些声音都反映了他当时的想法，不过，这些音乐是否有助于他的思考，或者仅仅是当时心血来潮的结果，我就无从断言了。
他常常在拉完这些曲子之后，紧接着拉上一整套我最喜欢的曲子，作为对考验我耐心的小小补偿。若非如此，我对那些刺耳的独奏早就会感到反感了。
在头一两个星期里，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以为我的伙伴像我一样没什么朋友。
但是，不久我就发现，他认识的人很多，而且他们来自社会上各个很不相同的阶层。
有一个脸色发黄、面相狡黠且生着漆黑眼睛的人，经介绍是莱斯特雷德先生，他每周都要来三四次。
一天早上来了一位年轻的姑娘，她穿着时尚，呆了半个多小时。
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位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看起来像是一个犹太小贩，神情看起来很激动，紧跟着又来了一个邋遢的老妇人。
还有一次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绅士来会见了我的伙伴；另外一回是一个穿着仿天鹅绒制服的火车行李搬运工。
每当这些不伦不类的客人出现的时候，舍洛克·福尔摩斯就会请求使用起居室，我则会回自己的卧室里去。
他总是为给我带来了这样的不便而向我道歉。
“我不得不把这间屋子当作办公的地方，”他说，“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这次，我又有机会直截了当向他提出问题，但我的谨慎仍使我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实情。
我当时想，他一定有很充分的理由不谈论他的职业，但不久，他就消除了我这个想法，因为他主动地谈到了这个问题。
那是三月四日，我有理由记得很清楚，我比平时起得早了一些，发现舍洛克·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
房东太太习惯了我的晚起，所以我的座位还没摆好，咖啡也没准备。
出于人类毫无道理的坏脾气，我唐突地按铃告诉房东太太，我已经准备好要吃早饭了。
然后，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来打发时间，而我的同伴正一声不响地嚼着他的面包。
有一篇文章的标题下面用铅笔作了记号，我自然而然地浏览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标题有些夸张，叫做“生活之书”，它试图说明，通过对接触的事物加以精确、系统的观察，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将会学到多少东西。
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是一个精明和荒唐的混合体。
从论证上看，它严密而紧凑，但从结论上看，就有些牵强和夸大其词。
作者声称，只要一个瞬间的表情、一次肌肉的牵动或者眼神的一瞥，就能推断出一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想法来。
在作者看来，对于一个在观察、分析方面训练有素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
他的结论会像欧几里德的许多命题一样，绝对正确。
他的结论在门外汉看来十分令人吃惊，在弄明白他得出这样结论的各个步骤前，他们真会把他当作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从一滴水，”作者写道，“一个逻辑学家不需要见过或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瀑布，就能推理出它们的存在。
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个巨大的链条，我们只要看到其中的一环，就能了解其本质。
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道德和精神层次的问题前，调查者应先掌握比较基本的问题。
让他一遇到一个人，就能学着一眼辨识出这个人的过去，以及他从事的生意或职业。
这样的练习虽然看起来很幼稚，却能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并指导人们应该观察些什么，以及从哪里观察。
一个人的手指甲、衣服袖子、靴子、裤子的膝盖部分、食指和拇指上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哪一点都能清晰地表明一个人的职业。
如果这些都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有能力的调查人明白，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
“真是无稽之谈！”我把这本杂志丢在桌子上，大声说道，“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垃圾的文章。”
“哪篇文章？”舍洛克·福尔摩斯问道。
“唔，就这篇，”我一面坐下来吃早餐，一面用蛋匙指着那篇文章说道，“我想你读过了，因为你做了记号。
我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巧妙。
但它还是惹我生气。
显然，这是一个整天坐在扶手椅里的闲人闷在自己的书房里造出的理论，提出的尽是些巧妙精细却又自相矛盾的悖论。
这一点也不切合实际。
我倒想看着他被关在一个地铁三等车厢里，然后让他把每个乘客的职业都说出来。
我愿意一千对一地跟他打这个赌。”
“那你就要输钱了，”舍洛克·福尔摩斯镇静地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对，我在观察和推理方面都有天赋。
我在那上面提到的那些理论，尽管你觉得很荒唐，但其实非常实际——实际到我得靠它来挣得我的面包和奶酪。”
“怎么做到的呢？”我不由自主地问道。
“哦，我有自己的职业。
我猜我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干这行的。
我是一个咨询侦探，如果你能明白这是什么的话。
在伦敦这儿，有很多官方侦探和私家侦探。
当这些人遇到困难时，他们就来向我求助，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
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提供给我，一般说来，我都能利用我了解的犯罪史知识，把它们理顺。
犯罪行为都有很多相似点，如果你对一千个罪案的详情细节都能了如指掌，却不能弄清楚第一千零一个的话，那才是怪事呢。
莱斯特雷德是一位有名的侦探。
最近，他对一桩伪造案感到困惑不解，所以来找我。”
“那其他的人呢？”
“他们大多是私家侦探打发来的。
他们都是遇到一些麻烦问题，需要一点儿指引的人。
我听他们讲事情的经过，他们听取我的意见，然后费用就赚到口袋里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说，“别人尽管亲眼目睹各种细节，却仍解释不了的一些疑难问题，而你足不出户就能解决？”
“正是这样。
我在这方面有一种直觉。
偶尔也会有一些稍微复杂点儿的案件。
那么我就得出去奔波，亲自侦查了。
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能运用到解决问题上，这些都能让案件迎刃而解。
文章中提及的那些让你嗤之以鼻的演绎法，对我来说在实际工作中有巨大的价值。
观察能力是我的第二天性。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对你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像还很惊讶吧。”
“毫无疑问，肯定有人告诉你了。”
“没有这回事。
我知道你从阿富汗回来。
我的思维因为长期的习惯而在脑海里飞转，所以，我还没意识到中间的步骤，就得出了结论。
但是，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
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里有一位具有医务工作者风度的先生，却有着军人气概。
那么，他肯定是军医。
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的脸色黝黑，而这并不是他皮肤本来的颜色，因为他手腕皮肤白皙。
他憔悴的面容清楚地说明他经历了困苦和病痛。
他的左臂受了伤。
他这只手的动作仍有些僵硬、不自然。
热带有什么地方能让一个英国军医经历这样的艰苦，并让他的手臂负伤呢？当然是阿富汗了。'
这一连串的思维花了不到一秒。
于是我脱口说出你从阿富汗回来，你当时还很吃惊呢。”
“经你这么一解释，看来还是挺简单的。”我笑着说。
“你让我想起埃德加·爱伦·坡笔下的侦探人物迪潘来了。
我真想不到，小说之外还真有这样的人存在。”
舍洛克·福尔摩斯站起来，点燃他的烟斗。
“你一定认为，把我和迪潘相提并论是对我的赞扬了，”他说，“可是，在我看来，迪潘是一个拙劣的家伙。
他总是静默一刻钟，才用中肯的话语道破他朋友的想法，这种伎俩实在是太做作、肤浅了。
他有一些分析的天分，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他绝不像爱伦·坡想象得那样非凡。”
“你读过加博里欧的作品吗？”我问。
“你觉得勒科克算得上一个侦探吗？”舍洛克·福尔摩斯鄙夷地哼了一声。
“勒科克是一个可悲的笨蛋，”他生气地说，“他只有一件事情值得称道，那就是他的精力。
那本书让我烦透了。
书中的问题是如何辨别出未知的罪犯。
我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就能解决这样的问题。
勒科克却用了差不多六个月。
他应该写一本教科书，教教那些侦探们什么不应该做。”
听他把我心目中钦佩的两个人物如此一番数落，我感到很愤慨。
我走到窗户旁，站在那里，看着外面热闹的街道。
“这个人也许很聪明，”我自忖，“但他也太自负了。”
“最近没有什么罪案，也没有什么罪犯。”他抱怨道，“那干我们这一行要头脑还有什么用呢。
我深知我有这样的头脑，会让我成名。
古往今来，从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在犯罪侦破上有如此丰富的研究和天赋。
但是，结果怎样呢？
没有犯罪案件可侦查，或者说，最多也就是一些拙劣的犯罪案件，动机浅显易见，连伦敦警察厅的警察也能一眼识破。”
我对他这种狂妄自大的言论仍余怒未息。
我想最好还是换个话题。
“不知道这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强壮、衣着朴素的人问道，他正在街对面慢慢地走着，焦急地看着门牌号。
他手里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一个送信的人。
“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中士吗？”舍洛克·福尔摩斯说。
“吹牛说大话！”我暗暗想道，“他明知道我没法核实他的猜测。”
当我们观察的那个人看到我们的门牌号，飞快地穿过街道跑来时，我的脑中还保留着这个想法。
我们听到响亮的敲门声，楼下低沉的说话声，接着是沉重的上楼的脚步声。
“给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信，”他说着便走进房间，把信交给我的朋友。
这正是一个能挫一下福尔摩斯傲气的机会。
他刚才信口胡说时，肯定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小伙子，请问一下，”我和蔼地说，“你是从事什么职业的？”
“我是一个门警，先生。”他粗声粗气地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呢？”我一面问他，一面略怀恶意地瞟了我的同伴一眼。
“中士，先生，皇家海军陆战队轻型步兵。
没有回信吗？好吧，先生。”
他并了一下脚跟，举起手来敬了个礼，然后走了出去。
第三章 洛里斯东花园街之谜
我同伴的那些理论的实用性立即被证实了，我承认，这让我大吃一惊。
我对他的分析能力大为钦佩。
但我心里尚存着一丝怀疑，也许这整件事是预先安排好的，就是为了捉弄和迷惑我，尽管我不能理解，他这么做的目的何在。
当我看向他的时候，他已经读完来信，眼中又呈现出那种空洞、暗淡的神情，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你到底是怎么推断出来的？”我问。
“推断出什么？”他不耐烦地问。
“唔，就是他是一个退伍的海军中士这件事。”
“我没工夫谈这些琐事，”他粗鲁地回答。然后，他又笑了笑，“请原谅我的无礼。
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但也无妨。
这么说，你真的看不出来他曾是一个海军中士吗？”
“看不出来，真的。”
“知道这件事比解释为什么我知道它要简单得多。
如果有人让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会发现有些困难，但你却非常肯定这是事实。
即便隔着一条街，我也能看到，那家伙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锚的刺青。
这让人想起大海。
而他的举止有军人的气概，还留着标准的络腮胡子。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他是一个海军的结论。
他有点儿自命不凡，还带有一些发号施令的神气。
你肯定注意到他那昂着头、挥舞手杖的方式了吧。
从面相来看，他还是一个稳健、庄重的中年男人——所有这些事实都让我相信，他曾经是一个中士。”
“妙极了！”我不禁喊道。
“一般吧，”福尔摩斯说，尽管从他的表情来看，我想他对我流露出的惊讶和钦佩感到高兴。
“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
看来我错了——你瞧这个！”他把门警刚送来的信扔到我面前。
“哎呀，”我草草看了一下，叫了起来，“真是太可怕了！”
“看来这件事确实有些非同寻常，”他镇静地说，“请你大声地把信给我念一念好吗？”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 “亲爱的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夜里，在布里克斯顿路旁的洛里斯东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我们的巡逻警察在凌晨两点左右看到那里有灯光，因为这个房子无人居住，所以他怀疑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他发现门敞开着，在前面的房间里，什么家具都没有，就在那里，他发现了一具男尸，衣着整齐，口袋里有名片写着‘伊诺克·J. 德雷伯，克利夫兰城，俄亥俄州，美国'。没有抢劫的迹象，也没有证据能说明这个人的死因。
虽然房间里有一些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没有任何伤痕。
至于死者是如何进入空屋的，我们完全摸不着头脑；确实，这整件事是一个棘手的难题。
希望您能在十二点之前来这所房子一趟，我将在此恭候。
在收到您的来信之前，我会让一切保持原状。
如果您不能赶来，我也会把更全面的详情告诉您，如能蒙您指教一二，我将不胜感激。
敬启，
托拜厄斯·格雷格森。”
“格雷格森是伦敦警察厅里最聪明的警察，”我的朋友说，“他和莱斯特雷德都算是蠢货之中最过得去的人物。
他们俩都反应敏捷，且精力充沛，但都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很厉害。
他们彼此之间也勾心斗角，就像两个卖笑的妇人似的互相妒忌。
如果他们都插手这件案子的话，那么事情将会很有趣。”
他轻描淡写地谈论着，如此镇静，令我感到吃惊。
“真是片刻也不能耽误了，”我叫道，“需要我给你雇一辆马车吗？”
“我还没决定要不要去呢。
我是世界上最无可救药的懒鬼——懒劲儿发作时就这样，但有时候，我也非常活跃、敏捷呢。”
“什么？这不正是你一直期盼的机会吗？”
“我亲爱的朋友，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把这个案件解决了，可以肯定，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这一帮人会把所有功劳揽入囊中的。
这是因为，我是一个非官方人士。”
“但他现在是在请求你的帮助呀。”
“是的。
他知道我比他强，也对我承认这一点；但他宁愿把舌头割掉，也不会对第三个人承认这一点。
不过，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去看一看吧。
我可以自己干。
即使我什么都得不到，至少还可以嘲笑他们一下。
走吧！”
他急匆匆地穿上大衣，那种匆忙的样子表明，他活跃、敏捷的一面压倒了消极、冷漠的一面。
“戴上你的帽子。”他说。
“你希望我也去吗？”
“是的，如果你没有别的事情要做的话。”
一分钟后，我们已经坐在马车上了，向布里克斯顿路飞速驶去。
这个清晨多雾而且多云，淡褐色的帷幔笼罩着房顶，看上去好像泥泞街道的映像。
我的伙伴精神十足，闲扯着克雷莫纳的小提琴，以及斯特拉迪瓦里提琴与阿马蒂提琴之间的区别。
而我则沉默不语，因为阴沉的天气和我们将要着手的悲惨案件都让我情绪低落。
“你看起来没怎么思考手头这件案子。”最后，我终于说道，打断了福尔摩斯关于音乐的言论。
“还没有资料呢，”他回答说，“在掌握所有证据前就空谈是重大的错误。
这会让判断产生偏差。”
“你很快就可以得到资料了，”我用手指指着前面说，“如果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布里克斯顿路，那里就是那个房子。”
“正是。
停下，车夫，停车！”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差不多一百码，但是，他坚持下车，然后我们徒步走完了剩下的路程。
洛里斯东花园街3号呈现一副不祥、凶险的样子。
它是这里四幢离街稍远的房子中的一幢，两幢有人居住，另外两幢空着。
空房有三排令人阴郁的空窗子，窗子空白且沉闷，只有模糊的窗玻璃上贴满了“招租”的贴士，就像得了白内障。
每栋房子前都有一个小花园，花园里杂乱地生长着病恹恹的植物，把房子和街道隔开，中间有一条小路穿过花园，小路略显黄色，显然是用黏土和砾石铺成的。
下了一夜的大雨，整个地方泥泞不堪。
花园四周有三英尺高的顶上带一圈木栅的砖墙，一个强壮结实的警察倚墙站着，周围围了一小群闲人，他们伸长脖子，睁大眼睛，想看几眼里面的进展，但都白费功夫。
我猜想，福尔摩斯一定会立刻奔进房子里，马上着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
可是，他似乎一点儿也不着急。
他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做法在我看来不免有些做作，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面无表情地凝视着地面、天空、对面的房子和那排围栏。
观察完之后，他慢慢沿着小径走，或者应该说是沿着小径旁的草地边缘走，还一边全神贯注地看着地面。
他停下来两次，有一次，我看到他露出微笑，还听到他发出一声满意的感叹。
湿润的黏土地面上有很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在上面走来走去，我看不出来，我的同伴怎样能从这上面看出任何端倪。
然而，我有特殊的证据证明他对事物拥有敏锐的观察能力，所以我毫不怀疑，他看到了一些我看不出来的东西。
在房子门口，我们遇到一个高个子、面色白皙、有着淡黄色头发的人，他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快跑过来，热情地握住我的伙伴的手。
“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他说，“我把一切都保持了原样。”
“除了那个！”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说道。
“就算一群水牛从那里走过去，也不会弄得比现在更乱了。
但毫无疑问，格雷格森，在你允许这么做之前，你肯定得出了自己的论断。”
“我在屋里有很多事情要做，”这个侦探含糊其辞地说，“我的同事，莱斯特雷德，他负责这里。
我拜托他照看这边的。”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并嘲讽地扬了扬眉毛。
“有了你和莱斯特雷德这么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人想必再发现不了什么了。”他说。
格雷格森得意地搓着双手。
“我认为我们已经把所有能做的都做到了，”他回答说，“不过这个案子很奇特，我知道，这正合你的胃口。”
“你没有坐马车来吧？”舍洛克·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先生。”
“莱斯特雷德也没有吗？”
“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面瞧瞧。”
问完这些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后，福尔摩斯大步走进房间，格雷格森紧随其后，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一条没有铺地毯的短过道通向厨房和办公室，地面布满灰尘。
过道左右两边各有一扇门。
其中一扇门显然已经多个星期没有打开过了。
另一扇通向餐厅，也就是谜案发生的地方。
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着他走着，眼前这场死亡所引发的抑郁感占据了我的心。
这是一间方形的大房间，没有任何家具陈设使它显得更宽大。
墙壁上糊着庸俗的花墙纸，有些地方有了斑斑点点的霉迹，到处都有大片大片的墙纸剥落垂下来，露出底下黄色的泥墙。
对着门有一个引人注目的壁炉，上面有一个仿大理石做的白色壁炉台。
壁炉一角还放着一段红色蜡烛。
唯一的一个窗户布满灰尘，使光线昏暗不明，给所有的东西蒙上一层灰暗、阴郁的色彩，整个房间里厚厚的尘土更加深了这种色调。
这些细节都是我后来观察到的。
现在，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一动不动、僵卧在地板上的万分可怕的尸体上，他那空洞无神的眼睛凝视着褪了色的天花板。
死者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肩膀宽厚，有一头黑色的卷曲头发，留着短硬的胡须。
他穿着厚厚的绒面礼服大衣和马夹，浅色的裤子，领子和袖口洁净如新。
一个刷理得很整洁的高礼帽，放在死者身旁的地板上。
他双手紧握，并伸着双臂，但他双腿却交叠着，仿佛死前的挣扎极为痛苦。
他僵硬的脸上露出恐怖的表情，在我看来，这是一种仇恨的表情，我从没在别人脸上见过这样的仇恨。
这种凶神恶煞的扭曲表情，加上低矮的脑门、扁平的鼻子、突出的下巴，让死者看起来像一个怪模怪样的猿猴，那种不自然的痛苦翻腾的姿态，更加深了这种印象。
在伦敦市郊要道旁，一所黑暗、污秽的房子里，躺着这具死尸。我见过各种各样的死尸，但从没有遇到比这更为可怖的。
莱斯特雷德像以往一样瘦削而具有侦探风度，他站在门口，向我和我的朋友打着招呼。
“这案子要引起轰动了，先生，”他说，“其恐怖甚于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事，而我可不是一个胆小鬼。”
“没有什么线索吗？”格雷格森问道。
“一点儿也没有。”莱斯特雷德回应道。
舍洛克·福尔摩斯走到尸体旁边，然后跪下，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确定没有伤痕吗？”他问道，指着四周那一滴滴、一摊摊的大量血迹。
“确实没有！”两个侦探同声回答。
“那么，当然，这些血迹是另一个人的了——可能就是那个凶手的，如果这是一起谋杀案的话。
这让我想起了范·詹森死时的情况，那发生一八三四年的乌得勒支。
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格雷格森？”
“不记得了，先生。”
“那就读一读那个旧案子——你真该这么做。
天底下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的事。
都是以前做过的。”
他说着，灵巧的手指迅速地在这里那里到处移动，按捏着，感觉着，解开扣子，认真检查，而他的眼睛里又流露出我提到过的那种若有所思的神情。
检查迅速地结束了，人们很难猜到它进行得能有那么细致。
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然后看了看他的漆皮靴子的鞋底。
“尸体一点儿都没有移动过吗？”他问道。
“除了我们必要的检查外，没有动过。”
“现在能送到停尸间了，”他说，“没有什么需要检查的了。”
格雷格森准备了一个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手。
他一招呼，他们就走进房间，把死者搬起来，抬了出去。
他们抬起尸体的时候，一个戒指叮叮当当地滚落到地上。
莱斯特雷德捡了起来，用充满疑惑的眼神瞧着它。
“有一个女人来过，”他叫道，“是一枚女式结婚戒指。”
他说着把戒指托在手掌上，给大家看。
我们都围上去看了看。
毫无疑问，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曾经佩戴在一位新娘的手指上。
“这让案件更复杂了，”格雷格森说，“天知道，这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你确定这个不能使这个案子变得更简单吗？”福尔摩斯说，“光这么瞧着它是没有什么用的。
你在死者的口袋里都发现什么了？”
“都在这里了，”格雷格森说，指着楼梯最底下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
“一个金表，97163号，伦敦巴罗公司制。
一条艾伯特金链，又重又结实。
一枚金戒指，有共济会的纹章。
一枚金别针——上面有斗牛犬的脑袋，用红宝石做的眼睛。
俄国皮制名片夹，有克利夫兰城伊诺克·J. 德雷伯的名片,和衬衣上E. D. J.的缩写一致。
没有钱包，但有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
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格尔森的名字。
还有两封信——一封寄给E. J. 德雷伯，另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格森的。”
“地址是哪里？”
“美国交易所，斯特兰大道——留交本人自取。
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出发的日期。
很显然，这个倒霉的家伙正准备回纽约。”
“你有没有调查斯坦格森这个人？”
“我立刻就调查了，先生，”格雷格森说，“我在所有报纸上都刊登了广告，还派人到美国交易所，但他还没有回来。”
“你跟克利夫兰城联系了吗？”
“我们今天早上拍电报过去了。”
“你是怎么说的？”
“我们只是说了一下详细情况，希望能得到任何有帮助的情报。”
“你没有问一些你认为是关键问题的细节吗？”
“我问了斯坦格森这个人。”
“没有别的了？难道整个案子里就没有别的关键性情况吗？你能再拍一个电报吗？”
“我把所有要说的都说了。”格雷格森生气地说。
舍洛克·福尔摩斯自己咯咯地笑了笑，似乎正要说些什么，这时，莱斯特雷德走了过来。我们在大厅谈话时，他一直在前屋，这会儿他又出现了，洋洋得意地搓着手。
“格雷格森先生，”他说，“我刚发现了一个最重要的线索，如果不是我认真检查墙壁的话肯定就被忽略了。”
这个小个子男人说话时眼睛闪闪发亮，显然他是在压抑那种胜过同僚一筹的得意之情。
“到这里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很快回到前屋，由于里面那具可怕的尸体已经抬出去了，这里的气氛感觉清新了一些。
“好，站在那里！”
他在靴子上划着一根火柴，并举起来照着墙壁。
“看看那个！”他得意地说。
我曾提到过，有些地方的墙纸已经脱落下来了。
在这个特殊的墙角上，有一大块墙纸剥落了，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墙壁。
在这块没有墙纸的地方，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词——
雷切（RACHE）
“你对此有何想法？”这个侦探大声地说，就像一个玩杂耍的人在表演节目一样。
“这个词因为在屋子里最黑暗的角落里，所以被忽略了，没有人想起来到这里看看。
凶手用他或者她自己的血写的。
你们看，这顺着墙流下来的血迹！
无论如何，这就排除了自杀案件的可能。
为什么选这个角落写呢？我来告诉你们。
你们看壁炉台上那根蜡烛。
当时蜡烛是点着的，如果点着蜡烛，那么这个角落就是墙壁上最亮而非最暗的地方。”
“即使你发现了这个，又有什么意义呢？”格雷格森轻蔑地说。
“有什么意义？哈，它说明写字的人正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雷切尔'（Rachel），但是还没写完，就有什么事打扰了她或者他。
记住我的话，当这个案子真相大白的时候，你一定能发现，一个叫雷切尔的女人与此有关。
你现在尽管笑吧,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你也许非常聪明能干，但归根结底，姜还是老的辣。”
“请你原谅！”我的伙伴发出一阵大笑声，这可惹恼了那个小个子侦探。
“你当然是我们之中第一个发现这个的人，还有，就像你说的，这字明显是昨夜谜案中的另一个人写的。
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如果你允许的话，我现在就进行检查。”
他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大的圆形放大镜。
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子里快步、无声地走来走去，有时会停下来，或者跪下，还有一次趴在了地上。
他如此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忘记了我们的存在，还一直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哝着，发出一连串的惊呼、叹息和口哨，还有暗含着鼓舞和希望的小声喊叫。
看着他，我不禁想到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狐犬在丛林里跑来跑去，急切地呜呜叫着，直到嗅出要找的气味。
他持续检查了二十分钟，或者稍长一点儿，非常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我完全看不出来的印记之间的精准距离，偶尔也以同样令人费解的方式测量墙壁。
在一个地方，他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把它放进一个信封里。
最后，他用放大镜异常仔细地检查了墙上那个词的每一个字母。
弄完这个后，他看起来很满意，于是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口袋。
“有人说，天才就是拥有无限的吃苦耐劳的本领，”他微笑着说，“这是一个很差劲的定义，但用在侦探工作上倒很合适。”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一直带着十足的好奇和一些轻蔑，看着这个业余的同伴的动作。
他们显然没有明白一个事实，但我已开始认识到，即舍洛克·福尔摩斯那些最最细微的动作都有其确切而实际的目的。
“你觉得这案子怎么样，先生？”他们两个问道。
“如果我冒昧帮你们的话，就会抢走你们办案的功劳，”我的朋友说，“你们到目前为止都做得很好，让别人来插手将会十分可惜。”他的话中充满了讥讽的意味。
“如果你们能把侦查的进展随时告诉我，”他接着说，“我将很乐意为你们提供任何我力所能及的帮助。
另外，我还想跟发现这具尸体的警察谈一谈。
可以把他的姓名和地址告诉我吗？”
莱斯特雷德看了看他的笔记本。
“约翰·兰斯，”他说，“他现在下班了。
你可以在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46号找到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下来。
“医生，走吧，”他说，“我们应该去找他。
我告诉你们一件或许对你们有帮助的事情，”他转头看着那两个侦探，接着说，“这是一件谋杀案，而且凶手是一个男人。
他身高六英尺多，正值壮年，以他的身材来看，他的脚小了一点儿，穿粗制方头靴子，抽特里其雪茄烟。
他是跟被害者一同乘坐四轮马车来的，这辆马车用一匹马拉着，那匹马有三只马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是新的。
这个凶手很可能面色赤红，右手指甲格外长。
这仅仅是一点儿迹象，也许对你们有点儿帮助。”
莱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面面相觑，满腹狐疑地笑了笑。
“如果这个人是被谋杀的，那么谋杀是如何进行的呢？”莱斯特雷德问道。
“下毒。”福尔摩斯简略地说道，大踏步往外走。
“还有一件事，莱斯特雷德，”他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接着说道，“‘拉赫'（Rache）在德语中是‘复仇'的意思，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去找那位雷切尔小姐了。”
福尔摩斯说完最后这番话就走了，留下两个对手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第四章 约翰·兰斯的叙述
我们离开洛里斯东花园街3号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钟了。
舍洛克·福尔摩斯带我去了最近的电报局，他从那里拍了一封长电报。
然后，他叫了一辆马车，吩咐车夫把我们送到莱斯特雷德告诉我们的那个地址。
“什么也比不上第一手的证据重要，”他说，“事实上，这个案子我已经胸有成竹了，但我们最好还是把所有该查的都查清楚。”
“你太让我吃惊了，福尔摩斯，”我说，“对于刚才你所说的那些细节，你肯定不见得像你假装得那样有把握吧。”
“我说的一点儿都错不了，”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看到的就是在路边有两道马车轧出的痕迹。
直到昨晚，这里已经有一个星期没下雨了，所以那些深深的车轮印肯定是昨天夜里留下的。
那里还留下了马蹄印,其中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晰得多，这就说明那只马蹄铁是新换的。
既然这辆车子是下雨后到那里的，而格雷格森又说整个早上都没有马车去过，也就是说这辆马车一定夜间在那里停过，并且也可以推断出，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房子那里的。”
“这看起来很简单，”我说，“那么，你又是怎么知道那个人的身高的呢？”
“唔，关于人的身高，十有八九的人，他们身高都可以根据步长算出来。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计算，但也没什么必要用这些数字来烦你。
我在屋子外面的黏土上和屋里的尘土上都量到了他的步长。
然后，我有另一个办法来检验我的计算是否正确。
当一个人往墙上写字时，他会很自然地写在与视线齐平的地方。
现在墙壁上的字迹离地面刚好过了六英尺。
这简直像小孩把戏一样简单。”
“那么他的年龄呢？”我问。
“唔，如果一个人能毫不费力地一步迈四英尺半，那么他肯定不是一个老头。
他显然是一步就迈过了小花园甬道上这么宽的一个水洼。
穿漆皮靴子的人是绕着走过去的，而穿方头鞋的人是从上面跨过去的。
这当中一点儿神秘的地方都没有。
在那篇文章中，我曾提倡观察和演绎法的几条规律。我不过是把这些规律应用到日常生活中罢了。
还有什么地方让你感到不解吗？”
“手指甲和特里其雪茄烟又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我问他。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鲜血写的。
我用放大镜观察到，写那个词时，墙粉被轻微地刮下了一些，如果这个人的指甲修剪过，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我在地上还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
这些烟灰颜色很深，呈薄片状，只有特里其雪茄的烟灰才会这样。
我对雪茄的烟灰做过专门的研究——事实上，我还写过一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
我可以夸口，对任何大众熟知的雪茄或香烟牌子，只要看一眼烟灰，我就能识别出来。
一个技术娴熟的侦探，就是在这种细节方面，与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之流有所不同。”
“那么那个红脸呢？”我问。
“啊，那就是一个更大胆的推测了，尽管我确信自己是正确的。
在这个案件目前的情况下，你暂且不要问这个问题吧。”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
“我有点儿晕头转向了，”我说，“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
为什么这两个人——如果真有这两个人的话——要到一个空屋子里去呢？
送他们去的那个车夫又怎么样了呢？
一个人是怎么强迫另一个人服毒的呢？
那些血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既然不是谋财害命，那么凶手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那枚女式戒指怎么会在那里呢？
最关键的是，第二个男人在逃走前，为什么要写上德语的‘复仇'呢？
我承认，我没有办法可以把这些事实一一联系起来。”
我的同伴赞许地笑了笑。
“你把情况的所有疑难之处总结得言简意赅，恰到好处，”他说，“虽然在主要事实上，我已有了想法，但还有很多地方仍不明朗。
至于那可怜的莱斯特雷德发现的血字，那不过是个障眼法，为了将警察引入误区，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者秘密团体干的。
这不是德国人干的。
那个字母A，如果你注意了的话会发现，多少是模仿德语的写法写的。
其实，真正的德国人一定会用拉丁字母来写。因此，可以肯定地说，这字不是一个德国人写的，而是出自一个画蛇添足的拙劣模仿者之手。
这不过是一个想把侦查工作引入误区的诡计而已。
医生，我不打算再讲更多关于这个案子的事情了。
要知道，一个魔术师把戏法说穿后，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我给你讲太多我的工作方法的话，你就会得出我终究只是一个平常人这样的结论。”
“我绝不会这么做，”我回答，“你让推理变成了一门近乎精密的科学，在这个世上不会再有谁能达到如此境界。”
听到我的赞扬，并看到我说这话时诚恳的态度，我的同伴高兴得涨红了脸。
我已发现，他对别人对他技艺的赞扬很敏感，就如同一个姑娘听到别人对她美貌的赞扬。
“我再告诉你一件事。”他说，“穿漆皮靴的人和穿方头皮鞋的人是乘同一辆马车来的，他们非常亲密地一起走过花园的小径，很可能还手挽着手。
进到房间后，他们还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漆皮靴子的人站着不动，而穿方头鞋的人走来走去。
我能从灰尘里看出这些，而且我能看出来，他走着走着，情绪变得越来越激动。
这个从他的步子越走越大就可以看出来。
他一直在说话，情绪越来越激动，毫无疑问，最后终于狂怒起来。
然后，惨剧就发生了。
我已经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剩下的仅仅是猜测和臆断了。
但我们还是有了一个好的工作基础，可以从这里着手。
我们必须快点儿，因为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哈勒的音乐会听诺曼·聂鲁的演唱呢。”
我们谈话的时候，马车艰难地穿过了一长串昏暗的大街和沉郁的小巷。
在最昏暗、最沉郁的地方，车夫突然把马车停了下来。
“那边就是奥德利大院，”他指着一条暗色砖墙围成的窄巷子说，“你们回来时，到这里来找我。”
奥德利大院不是一个吸引人的地方。
沿着这条狭窄的过道，我们来到一个铺着石板、四面围着一些肮脏、简陋的住房的四方院子。
我们从一群邋里邋遢的孩子中间穿过，钻过一行行褪了色的亚麻布衣物，最后来到46号，门上镶嵌着一块小铜牌，上面刻着‘兰斯'这个姓。
询问后我们得知，那位警察还在睡觉。我们被带到一个小的前客室，等他出来。
他很快就出来了，因为在熟睡中被吵醒而微有愠怒之色。
“我已经给局里汇报过了。”他说。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价值半镑的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中把玩着。
“我们想请你亲口讲一下所有的情况。”他说。
“我十分乐意把我能说的一切都告诉你。”这个警察盯着那枚小金币回答道。
“那就按你的方式讲一讲事情的经过吧。”
兰斯在马鬃沙发上坐下，皱起眉毛，好像决心在他的叙述中不遗漏任何事情。
“我从头讲起吧，”他说，“我值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
在夜里十一点钟的时候，有人在白鹿酒馆打架，除此之外，我巡视的时候，一切都很平静。
一点钟的时候，开始下起雨来，这时候我遇到了哈里·默彻，他是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我们就一起站在亨里埃塔街转角的地方聊天。
不久——大概两点或者两点稍过一点儿的时候——我想我应该再四处巡视一圈，看看布里克斯顿路是不是一切平静无事。
这条路又泥泞又偏僻。
一路上，我一个人都没看见，只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边驶过。
我慢慢溜达着，一边心里想着要是能喝上几杯热热的杜松子酒，该是多么难得地舒服，正在那时，突然有一阵闪烁的灯光引起了我的注意，光就是从那座房子里发出来的。
我知道洛里斯东花园街的两所房子都是空着的，因为房东不愿意修理下水道，最后一个住这里的房客就是因此得了伤寒病死的。
所以，当我看到那个窗口有灯光时，我就吓了一跳，怀疑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当我走到屋门口——”
“你停下来了，然后转身走回小花园门口，”我的同伴打断他的话说，“你为什么那么做呢？”
兰斯猛然跳起来，满脸惊讶地盯着福尔摩斯。
“天啊，确实是那样，先生，”他说，“可天晓得你怎么知道的。
你看，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一切都太安静、太冷清了，我想最好还是找一个人跟我一起去。
我并不害怕这个世上的什么东西，但我想可能是那个死于伤寒病的人在察看那个要了他命的下水道。
想到这儿，我吓了一跳，于是就转身向大门走去，看看是不是能望见默彻的提灯，可是连他的影子也没瞧见，也没看见别人。”
“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吗？”
“一个人影都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
于是，我鼓起勇气，走回去把门推开。
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走到灯亮着的那个房间。
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还是一支红蜡烛，在烛光下，我看到——”
“是的，我知道你都看到了什么。
你在屋中走了几圈，在尸体旁跪了下来，然后走过去推了推厨房的门，接着——”
约翰·兰斯猛然跳了起来，一脸惊恐，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
“你是藏在什么地方，看到所有这些的？”他叫道，“我觉得你知道很多你不该知道的事情。”
福尔摩斯大笑起来，隔着桌子把他的名片扔给这警察。
“别把我当凶手抓起来，”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而不是狼，这一点格雷格森先生和莱斯特雷德先生可以证明。
不过，接着说下去。
你又做了些什么？”
兰斯坐回他的座位上，但是脸上迷惑的表情还没有消失。
“我走到大门口，吹起警哨。
默彻和另外两个警察都应声而来。”
“当时街上没有人吗？”
“是啊，只要是正经点儿的人，早都回家了。”
“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警察咧嘴笑了笑。
“我这辈子见过的醉汉可多了，”他说，“但还没见过像那个家伙一样烂醉如泥的。
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靠着栏杆，扯着嗓门唱着哥伦拜恩新创的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
他站都站不住，真没办法。”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约翰·兰斯看起来似乎对这跑题的话有点儿不高兴。
“他是一个少见的醉鬼，”他说，“要不是我们当时那么忙的话，他早就被送进警察局了。”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我想我确实注意到了，因为我还搀扶过他——我和默彻一起。
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下半边脸裹着——”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后来他怎么样了？”
“我们当时事儿够多了，没有工夫管他，”这个警察不满地说，“我敢打赌，他自己找着了回家的路。”
“他穿的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有没有拿着马鞭子？”
“马鞭子？没有。”
“他肯定把它丢了，”我的伙伴嘀咕道，“之后你看见或者听见有马车经过吗？”
“没有。”
“这个半镑的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站起来戴上帽子，“兰斯，我恐怕你在警队里永远不会高升了。
你那个脑袋不该只是一个装饰，也该有点儿用才行。
你昨夜本可以捞个警官军衔的。
昨天夜里，你手上扶的那个人掌握着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他就是我们正在找的人。
这会儿争论这个也没什么用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如此。
走吧，医生。”
我们动身一起去马车那里，留下那个汇报的警察在那儿半信半疑，但显然他觉得不安。
“这个大傻瓜，”我们坐车回住处时，福尔摩斯狠狠地说，“想想吧，碰上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白白错过了。”
“我还是一头雾水呢。
确实，这个警察形容的那个人，与你想象中与谜案有关的第二人特征正好吻合。
但是，他为什么要去而复返呢？这不像罪犯应有的行为吧。”
“戒指，先生，那个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那个戒指。
如果我们没有别的办法抓到他，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作钓饵。
我会抓到他的，医生——我敢跟你打个赌，赌二赔一都行。
这一切倒要感谢你啦。
如果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那么我就会失掉这个我平生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血字的研究。
我们为什么不用点儿美丽的辞藻来形容它呢。
在平淡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去揭露它，把它隔离出来，将它彻底地暴露出来。
现在去吃饭吧，然后再去听诺曼·聂鲁达的音乐演奏。
她的起奏和弓法好极了。
她演奏肖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妙极了：特拉—拉—拉—利拉—莱。”
这位业余侦探斜靠在马车里，像云雀似的歌唱着，我则在默默沉思着：人类的心智真是无所不能啊。
第五章 广告引来了访客
一上午的忙碌让我虚弱的身体有些吃不消，所以，下午我就感到精疲力竭了。
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后，我躺在沙发上，努力想睡几个小时。
但是徒劳无功。
发生的种种事情让我心情过于激动，我的脑子里充满各种古怪的想法和猜测。
每次闭上眼睛，我就会看见被害者的那张脸——他那张脸扭曲得像狒狒一样。
那张脸给我的印象是那么邪恶，以至于对那个把脸的主人从世上除掉了的凶手，除了感激，我很难有其他感觉。
如果真有人的相貌能表现恶贯满盈者的罪行，那么这相貌一定就是这位克利夫兰城的伊诺克·J. 德雷伯的。
虽然如此，但我仍认为正义应得到伸张，从法律上讲，被害人的邪恶并不能用来赦免凶手的罪。
我的同伴推断此人是中毒而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假设非同寻常。
我记得福尔摩斯嗅过死者的嘴唇，我确信他发现了一些东西，让他有了这种想法。
况且，如果不是被毒死的，而身上又没有伤痕或勒死的迹象，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个人的死亡呢？
可另一方面，地板上那一大摊血又是谁的呢？
屋子里没有发现扭打的痕迹，受害者也没有任何用来击伤敌人的武器。
我觉得，只要这些问题得不到解答，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自己，要想安心睡觉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那镇静、自信的神态让我相信，他早有了一套推理来解释所有事情，尽管我一时还不能猜测出来是什么。
他回来得很晚——非常晚，因此我知道，并不是音乐会让他耽搁了那么久。
他回来前，晚饭就已经摆在桌子上了。
“今天的音乐会太棒了，”他说着坐在了他的椅子上，
“你记得达尔文是怎么评价音乐的吗？
他声称，人类创造和欣赏音乐的能力在人有说话的能力之前早就存在了。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对音乐的感觉如此敏锐。
对于世界混沌初期的朦胧岁月，在我们灵魂深处有着模糊的记忆。”
“这真是一个博大的思想。”我说。
“一个人如果想要理解大自然，就要有像大自然一样博大的思想，”他回答道，“怎么回事？
你看起来不大舒服。
布里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了吧。”
“说实话，的确如此，”我说，“有了阿富汗的那些经历，我应该更波澜不惊才对。
在迈旺德战役中，见到自己的伙伴血肉横飞时，我也没有惊慌失措。”
“我能理解。
这个案子中有些神秘莫测的地方激发了想象，如果没有想象，就不会有恐惧。
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对这个案子作了相当详细的报道。
但是，它没有提到一件事，就是尸体被抬起来的时候，一枚女式结婚戒指掉在了地板上。
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更好。”
“为什么？”
“你看看这则广告，”他回答说，“今天早上这个案子发生后，我立即在各家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
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指的地方。
这是在“失物招领”栏的第一则广告。
“今天早晨，在布里克斯顿路，”广告这样写道，“于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
失者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向贝克街221B号沃森医生处领取。”
“用了你的名字，请不要见怪，”他说，“如果我用自己的名字，这些笨蛋侦探中就会有人认出来，想要加以干涉。”
“没有关系，”我回答，“但是如果有人来领，我可没有戒指呀。”
“哦，是的，你有的，”他说着递给我一只，“这一个就能很好地应付过去。
几乎与原来的一模一样。”
“你料想谁会回应这则广告呢？”
“唔，就是那个穿着棕色外衣的人——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
如果他不亲自来，也会找一个同伙来的。”
“他不会觉得这样做太危险吗？”
“绝对不会。
如果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没错，我有充分的理由这么认为，这个男人宁愿冒任何风险，也不愿意失去这枚戒指。
照我看来，戒指是在他俯身察看德雷伯的尸体的时候掉下来的，而当时他并没有发觉。
离开房子后，他发觉戒指丢了，就匆忙地赶回来，但是发现警察已经在那里了，这都是因为他粗心大意，让蜡烛在那儿燃着。
为了减轻他出现在门口可能会引起的嫌疑，他不得不假装喝醉酒。
你自己设身处地想一想。
把事情考虑一遍后，他肯定想到，戒指也许是在他离开那所房子后遗失在了路上。
那么，他会怎么做呢？
他会急切地留心晚报上的信息，希望能在“失物招领”栏中看到关于戒指的消息。
当然，在看到这个后，他的眼睛会大放异彩。
他会喜出望外。
怎么还会担心这是一个圈套呢？
在他看来，找到这个戒指没理由要和谋杀案联系在一起。
他会来的。
他一定会来的。
一小时内，你就能见到他了。”
“然后怎么办呢？”我问。
“哦，到时候让我来对付他。
你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我那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和一些子弹。”
“你最好把它擦干净，装上子弹。
他是一个亡命之徒，尽管我可以趁其不备制服他，但最好还是作好准备，以防万一。”
我去卧室，照他的话作了准备。
我拿着手枪回来时，餐桌已经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专心于他最爱的活儿——抚弄小提琴。
“案件变得复杂了，”我进屋的时候，他说，“我发往美国的电报刚得到了回电。
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正确的。”
“那是——？”我急忙问。
“我的小提琴要是换上新弦就更好了，”他说，“把你的手枪放在口袋里。
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用正常的语气跟他交谈。
其他的交给我来应付。
不要使劲儿盯着他，以免打草惊蛇。”
“现在八点钟了。”我看着手表说。
“是啊。
他可能几分钟后就来了。
把门打开些。
行了。
把钥匙插在门里面。
谢谢！这是我昨天在书摊上找到的一本古怪的旧书——《论各民族的法律》——用拉丁文写的，一六四二年在比利时列日省出版的。
这本棕色书皮的小书出版时，国王查理一世的脑袋还牢牢地长在他的脖子上呢。”
“印刷人是谁？”
“菲利普·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水早就褪色了。
我很好奇谁是威廉·怀特。
我猜大概是十七世纪的一位实用主义律师吧。
他写的字有一种律师的风格。
我想，那个人来了。”
他正说着，一阵刺耳的门铃声响了起来。
舍洛克·福尔摩斯轻轻站起来，并把椅子向门口移动了一下。
我们听到仆人走过门厅，还有她打开门闩时的尖利咔哒声。
“沃森医生住在这里吗？”一个清晰而又刺耳的声音问道。
我们听不到仆人的回答，只听到大门关上了，有人走上楼来。
脚步声犹疑而拖沓。
我的同伴听到这声音时，脸上掠过一丝惊讶。
脚步声沿着过道缓慢地传来，接着是一阵微弱的敲门声。
“请进。”我大声说。
听到我的招呼，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妇人蹒跚地走进房间，并不是我们预料中那个凶神恶煞的男人。
她进来时，好像被突然间的耀眼灯光照得一阵目眩。她行了一个礼后，站在那里，眯起昏花的老眼看着我们，然后用哆哆嗦嗦的手在口袋里摸索着。
我看了我的伙伴一眼，他脸上一副怏怏不乐的表情，而我能做的，就只有保持泰然自若的样子。
这个老妇人掏出一张晚报，指着我们登的那个广告。
“先生们，我为这事儿来的，”她说着又行了一个礼，“就是布里克斯顿路的那枚结婚金戒指。
这是我女儿萨莉的，她就在去年这个时候结的婚，她的丈夫是一条英国轮船上的乘务员。我不敢想象，如果他回来发现她的戒指没了会怎么说啊，他好的时候脾气就够暴躁了，喝了酒之后就更不得了。
如果你们想听，是这么回事：昨晚她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
“谢天谢地！”这个老妇人大声叫起来，“萨莉今天晚上可要高兴死了。
这就是那个戒指。”
“那么，您住在哪儿？”我拿起一支笔问道。
“宏兹迪奇区，邓肯街13号。
离这里好远呢。”
“布里克斯顿路并不在宏兹迪奇区和任何马戏团之间。”福尔摩斯尖锐地说道。
老妇人转过脸，用她眼眶通红的小眼睛锐利地看着福尔摩斯。
“这位先生问的是我的住址，”她说，“萨莉住在佩卡姆区，梅菲尔德街3号公寓。”
“那么您贵姓——?"
“我姓索耶，我女儿姓丹尼斯，她和汤姆·丹尼斯结的婚——他只要在船上，就是一个聪明、干净的小伙子，公司里没有比他更受青睐的乘务员了；但是一上岸，就又跟女人混在一起，又酗酒——”
“这是你的戒指，索耶太太，”我遵照着我伙伴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话，“这枚戒指显然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能够物归原主。”
嘟嘟囔囔地千恩万谢后，这个老妇人把戒指包好，放在口袋里，然后蹒跚地走下楼去。
她刚一出门，福尔摩斯就立刻跳起来，冲进他的房间。
几秒后，他就穿着大衣、系着围巾出来了。
“我要跟着她，”他匆忙地说，“她肯定是一个同党，她会把我带到凶手那里。
等着我。”访客刚砰地一声关上大门出去，福尔摩斯就下楼了。
透过窗户，我看到她在马路对面虚弱无力地走着，而她的跟踪者福尔摩斯在后面不远处尾随着。
“要么他的整个推断都错了，”我心里想，“要么现在他就要触到这个谜案的关键了。
根本就不用他来让我熬夜等候，因为我觉得，在听说他此次历险的结果之前，我是不可能睡得着的。
他出门的时候是将近九点钟。
我不知道他会出去多久，只好呆坐在房里抽着烟斗，翻阅亨利·米尔热的《波西米亚人的生活》。
过了十点，我听到女佣人啪嗒啪嗒回房睡觉的脚步声。
十一点，房东太太更显庄重的脚步声从我房门前经过，同样是回房睡觉。
将近十二点，我才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开锁的尖锐声音。
他进房间时，我从他的脸色就猜到，他并没有成功。
高兴和懊恼似乎在交战争夺主导地位，直到前者突然得胜，他放声大笑起来。
“我绝不会让伦敦警察厅的人知道这件事的，”他大声说着，一把倒在椅子上，“我之前嘲笑过他们那么多次，他们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嘲笑我个没完。
我可以笑，因为我知道我最后会跟他们打平的。”
“到底怎么回事？”我问。
“哦，我不介意给你说说我失败的故事。
那个家伙走了不远，就开始一瘸一拐地显出脚痛的样子。
然后，她突然停下来，叫住一辆路过的马车。
我走近她，想听听她要去的地方，但是我根本不用这样着急，因为她声音大得在马路对面都能听到。‘到宏兹迪奇区，邓肯街13号。'她大声说。
这开始看起来像是真的了，我当时想。见她稳稳当当上了车，我也跟着跳上了后面一辆马车。
这是每个侦探都必须擅长的技术。
嗯，我们就这样咯噔咯噔地驶远了，在到达她所说的那条街之前，马车一直没停。
在到那扇门之前，我跳了下来，然后在街上漫步闲逛。
我看到马车停了下来。
车夫跳下来，我看到他打开车门，期待地站着。
可是没有人下来。
我走到车夫跟前时，他正气急败坏地在空车厢里摸索着，一边乱七八糟地骂着，那些谩骂简直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话了。
他的乘客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想恐怕他一时半会儿拿不到车费了。
我们到13号询问了一下才知道，那里住着一位品行端正的裱糊匠，叫凯瑟克，在那里从没听说过有叫做什么索耶或者丹尼斯的人。”
“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我惊讶地大叫，“那个步履蹒跚、身体虚弱的老婆子能够在马车行驶的时候跳下车，并且还不让你和车夫看到？”
“什么该死的老婆子！”福尔摩斯厉声说道，“咱们才是老婆子，被骗成这样！
他肯定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一个身手敏捷的小伙子，而且是一个了不起的演员。
他的演技无人能比。
毫无疑问，他发现自己被跟踪了，然后就用了这招让我栽跟头。
这说明咱们现在要捉的那个人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孤身一人，他有一些个愿意为他冒险的朋友。
现在，医生，你看起来真是累坏了。
听我的话，快去睡吧。”
我的确感到很疲惫，所以就听从他的话去睡了。
留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在微微燃烧的炉火边。漫漫长夜里，我听到他那低沉、忧郁的小提琴声，知道他仍在思索着这个他决心要解开的难题。
第六章 托拜厄斯·格雷格森大显身手
第二天，各家报纸都连篇累牍地刊登着他们所谓的“布里克斯顿谜案”。
每家报纸都有长篇报道，有些还特意写了社论。
其中有些消息是我还不知道的。
我的剪贴簿里现在还保存着不少关于这个案子的剪报和摘录。
下面是一些摘取的片段：
《每日电讯报》评论说，在犯罪史上，几乎没有几件惨案比这件更离奇。
被害者的德国名字、不明的犯罪动机、墙壁上邪恶的题字，所有这些都表明，这是政治流亡犯和革命党所干的勾当。
在美国有很多社会党的流派，而死者毫无疑问是触犯了他们的潜规则，又被他们追踪到了。
这篇文章在简略地提到了秘密刑事审判、托法娜毒液、意大利烧炭党、布兰维利耶侯爵夫人、达尔文理论、马尔萨斯原理以及拉特克利夫公路谋杀案之后，在文章结尾向政府提出忠告，建议今后对在英国的外国人加以更严密的监视。
《旗帜报》评论说，这种无法无天的暴行常常是在自由党执政期间发生的。
其原因是民心不稳和政府权力的削弱。
死者是一位在首都伦敦住了几个星期的美国绅士。
他生前曾在坎伯威尔区托基特勒斯街卡尔庞捷太太的公寓内住过。
他旅途中由私人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陪同。
他们二人在本月四日星期二辞别女房东后，就出发去了尤斯顿车站，声称准备乘快车去利物浦。
后来还有人在站台上见过他们两人在一起。
但之后就没人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德雷伯先生的尸体如所报道的那样，在布里斯克顿路的一所空屋中被发现，那里离尤斯顿车站有数英里远。
他是如何去那里的，或者说他是怎样落得如此命运，这些仍是这个谜案中的疑团。
斯坦格森目前下落不明。
我们高兴地得知，伦敦警察厅的莱斯特雷德先生和格雷格森先生二人都在侦查此案，我们满怀信心地期待这两位著名警官迅速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每日新闻报》说，这肯定是一起政治犯罪。
欧洲大陆各国政府奉行专制主义，且憎恨自由主义。其导致的结果是，很多人都被赶到我们的国土上来了。如果对这些人的过去不予以追究，那么他们本可以成为良好的公民。
在这些人之间有一种严格的规则，任何触犯了的人都会被处死。
目前应竭尽全力找到那个秘书斯坦格森，并且查清死者生活习惯的一些细节。
死者生前寄宿地址的发现让案情向前发展了一大步——这都要归功于伦敦警察厅的格雷格森先生的敏锐干练。
我和福尔摩斯在早饭时一起读了这些报道，这些在他看来似乎是很好的消遣。
“我对你说过，无论怎样，功劳总是属于莱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的。”
“这要看结果如何呀。”
“哦，上帝保佑你，这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如果抓住了凶手，就会说是他们努力工作的功劳；如果凶手跑了，又会说成虽然历尽艰辛却没有成功。
这就像抛硬币，正面我赢，反面你输。
不管他们怎么做，总会有人赞颂他们。
‘一个笨蛋总能找到一个比他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到过道里和楼梯上响起嘈杂的脚步声，我不禁喊道，其中还夹杂着房东太太的抱怨声。
“这是贝克街侦探分队。”我的伙伴一本正经地说。他正说着的时候，房间里冲进来六个我所见过的衣着最肮脏、破烂的街头流浪儿。
“立正！”福尔摩斯厉声喝道。于是，六个小鬼就像破烂不堪的雕像一样站成一排。
“今后，你们让威金斯一人上来报告，其他人必须在街上等着。
找到了吗，威金斯？”
“没有，先生，我们还没找到。”一个孩子说。
“我也没怎么指望你们能找到。
你们必须继续查找，直到找到为止。
这是你们的工资。”他给了每个人一先令。
“现在，都回去吧，下次来时带好消息来。”
他挥了挥手，这群孩子就像一群小耗子似的，蹦蹦跳跳地跑下楼去了，下一刻，我们就听到从街上传来他们的喧闹声。
“这些小乞丐一个人做的工作要比一打警察都多。”福尔摩斯说。
“人们只要看到是官模官样的人，就会缄默不语。
然而，这些小家伙们能在任何地方探听任何消息。
他们像针一样尖锐，唯一缺乏的就是组织性。”
“你是为了布里克斯顿路的这个案子雇的他们吗？”我问。
“是的，有点儿情况我想要再确认一下。
这只是时间问题。
啊！咱们现在可以听一些大消息了！
格雷格森满脸得意地从街上走过来了。
他是来找咱们的，我知道。
你看，他停下来了。
他来了！”
门铃一阵猛响，几秒后，这个金发侦探就上楼来了，一步三级地径直闯进我们的起居室。
“我亲爱的朋友，”他握住福尔摩斯毫无反应的手大声说，“祝贺我吧！
我把整件事情弄得像青天白日一样清清楚楚了。”
我似乎看到，我的伙伴那表情丰富的脸上闪过一丝焦虑。
“你是说你已经有可靠的线索了吗？”他问。
“可靠的线索！哈，先生，我们都已经把凶手捉到了。”
“那么，他叫什么名字？”
“阿瑟·卡尔庞捷，是一个皇家海军中尉。”格雷格森大声地说，一边搓着那双胖手，一边挺起了胸脯，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福尔摩斯松了一口气，露出了轻松的微笑。
“请坐吧，试试这支雪茄。”他说。
“我们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办到的。
你要喝点儿加水威士忌吗？”
“我不介意喝点儿。”这位侦探回答说。
“过去这两天费了不少的劲儿，可把我给累坏了。
要知道，不光是身体上的劳累，更多的是精神上的紧张。
这你是清楚的，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咱们都是脑力工作者。”
“你太过奖了。”
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让我们听听，你是怎么获得这样一个可喜的结果的。”
这个侦探在扶手椅上坐下来，得意地一口一口吸着雪茄。
然后，他突然高兴地拍了一下大腿。
“这太好笑了，”他大声说，“莱斯特雷德这个傻瓜，他还以为自己多么聪明呢，他完全搞错了方向。
他还在寻找那个秘书斯坦格森，这个秘书就像没出生的孩子一样，跟这案子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我敢说，他现在肯定已经捉到那个家伙了。”
这个想法让格雷格森笑到喘不过气来。
“那么，你是怎么找到线索的呢？”
“啊，让我来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们。
当然了，沃森医生，这是咱们之间的秘密。
我们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查明这个美国人的来历。
有些人也许一直等着他们登的广告有回音，或者等有人主动前来提供消息。
这可不是托拜厄斯·格雷格森的工作风格。
你们记得死者身旁那顶帽子吗？”
“记得，”福尔摩斯说，“那是从坎伯威尔路129号的约翰·安德伍德父子帽店买来的。”
格雷格森看起来有点儿垂头丧气。
“我不知道你也注意到这一点了。”他说。
“你去过那里没有？”
“没有。”
“哈！”格雷格森如释重负地大叫了一声，“你绝不应该放过任何机会，不管它有多么微不足道。”
“对于一个伟大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是微不足道的。”福尔摩斯故意用说教的口吻应和道。
“嗯，我找到安德伍德，问他是不是卖过一顶这种号码和样式的帽子。
他查了查记录，立刻就找到了。
他之前把这顶帽子送到了德雷伯先生那里，那人住在托基特勒斯街卡尔庞捷膳宿旅馆。
这样我就弄到了他的住处。”
“聪明——太聪明了！”舍洛克·福尔摩斯低声说。
“接着我就拜访了卡尔庞捷太太。”这个侦探接着说。
“我发现她面色苍白，并且十分悲伤。
她的女儿当时也在房间里——她真是一个漂亮的姑娘，我跟她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不住地颤抖。
这根本逃不过我的眼睛。
于是，我开始产生了怀疑。
你知道这种感觉，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你发现正确的线索时——你会感到很激动。
‘你们听说了你们前一个房客，克利夫兰城的伊诺克·J. 德雷伯先生离奇死亡的消息吗？'我问。
“那位太太点了点头。
她似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女儿不禁流下泪来。
我更加确定，她们知道这件事情的一些内情。
‘德雷伯先生几点离开这里去车站的？'我问。
‘八点钟。'她说，一边不住地咽着唾沫，以压抑激动的情绪。
‘他的秘书斯坦格森先生说那里有两班车——一班是九点十五分，另一班是十一点。
他要去赶第一班车。'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到他吗?'
我一问这个问题，那个女人的脸上就发生了可怕的变化。
她的脸完全青了。
过了一会，她才开口说‘是的'——她说的时候，声音沙哑，语调十分不自然。
“沉默了一会儿后，女儿说话了，声音平静而清晰。
‘说谎没有什么好处，妈妈。'她说，‘我们跟这位先生坦白说吧。
我们的确又见过德雷伯先生。'
‘愿上帝宽恕你！'卡尔庞捷太太伸开双手喊了一声，就躺倒了在椅子上。
‘你可害了你的哥哥。'
‘阿瑟也会希望咱们说出真相。'这位姑娘口气坚决地说。
‘你最好现在全部告诉我。'我说，‘半遮半掩比不说更糟。
另外，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掌握了多少情况。'
‘艾丽斯，你要自负后果！'她妈妈高声说，然后转过来对我说，‘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先生。
我为我儿子着急，但并不是因为担心他跟这个可怕的案子有关。
他完全是清白的。
我害怕的是，不管怎样，在你们和其他人眼中，他都显得有些可疑。
但是，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高尚的人格、他的职业以及他的过去都能证明这一点。'
‘你最好还是把事实和盘托出。'我回答。
‘相信我，如果你的儿子是清白的，那么他不会怎么样的。'
‘艾丽斯，也许你最好能出去一下，让我们两个人谈谈。'她说，于是，她的女儿走了出去。
‘现在，先生，'她接着说，‘我并不想告诉你这些，可是我可怜的女儿已经揭露了出来，我也就没有别的选择了。
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说，那么我会毫无保留地告诉你。'
“‘这真是最明智的选择。'我说。
‘德雷伯先生跟我们一起住了差不多三个星期。
他和他的秘书斯坦格森先生一直在欧洲大陆旅行。
我发现他们每个箱子上都贴着哥本哈根的标签，看来那是他们最后到过的地方。
斯坦格森是一个沉默、拘谨的人，但他的老板，很抱歉这样说，完全是另一个样子。
他举止粗野，行为下流。
他来的那天晚上，因为喝了酒，所以更糟，其实，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他还没有清醒过来。
他对女仆们举止十分轻佻、下流。
最糟糕的是，他很快也用这种态度对我的女儿艾丽斯，不止一次地对她胡说八道，不过幸好，艾丽斯年纪还小，听不明白那些话。
有一次，他居然把我的女儿抱在怀里——太无法无天了，甚至是他的秘书也责备他行为太不磊落。'
‘但是你为什么还要忍受这些呢？'我问。
‘我想，如果你愿意的话，尽可以将房客赶走。'
我这个问题一针见血，卡尔庞捷太太不觉满脸通红。
‘要是他来那天我就拒绝了该多好。'她说，‘这是一个令人痛苦的诱惑。
他们每人每天交的房租是一英镑——一周就是十四英镑，而现在正是客人稀少的淡季。
我是一个寡妇，我的儿子在海军里花销很大。
我舍不得放弃这笔收入。
我尽量容忍下来。
但最近这一次，他太不像话了，所以我就让他离开。
这就是他们搬走的原因。'
‘后来呢?'
‘我看到他坐车走了，心里才轻松下来。
我的儿子正在休假，但是这些事我一点儿也没告诉他，因为他的脾气特别暴躁，而他又那么疼爱他的妹妹。
当他们搬走后，我关上门，心里如释重负。
天啊，还不到一小时，就又有人来叫门，我发现德雷伯先生又回来了。
他特别兴奋，很显然又喝醉了。
他强行闯进屋子，我和女儿正坐在屋里，他语无伦次地说了一些没有赶上火车之类的话然后，他转向艾丽斯，当着我的面提议艾丽斯和他一起私奔。
“你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说，“没有法律能够阻止你。
我有大把大把的钱。
不要管这个老女人了，马上跟我一起走吧。
你将过得像公主一样。”可怜的艾丽斯害怕极了，要躲开他，但他抓住她的手腕，把她使劲儿往门口拉。
我尖叫起来，就在那时，我的儿子阿瑟进了屋。
之后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我只听到咒骂声和嘈杂的扭打声。
我害怕得不敢抬起头来。
后来，我抬头看见阿瑟站在门口大笑，手里拿着一根木棍。
“我相信这个家伙再也不会来找我们麻烦了。”他说。
“我跟在他后边，想看看他要干什么。”他说完这些，拿起帽子就向街上跑去。
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听到了德雷伯先生离奇死亡的消息。'”
“这是卡尔庞捷太太亲口说的话，她说一阵喘一阵。
有时候，她说话声音低得我简直听不清楚。
不过，我把她说的所有话都速记下来了，所以不会有任何差错。”
“这真令人兴奋。”舍洛克·福尔摩斯说着打了一个呵欠。
“然后怎么样了？”
“卡尔庞捷太太停下来的时候，”这个侦探接着说，“我发现了整个案子的关键所在。
于是我用一种我认为对女人通常很管用的眼神盯着她，追问她儿子回家的时间。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不知道。他有一把钥匙，可以自己开门进来。'
‘在你睡了以后吗?'
‘是的。'
‘你几点睡觉?'
‘大概十一点。'
‘也就是说你的儿子出去了至少两个小时?'
‘是的。'
‘可能有四五个小时?'
‘有可能。'
‘他在这期间做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她回答道，说的时候嘴唇都发白了。”
“显然，说到这里，就没有什么好问的了。
我找到了卡尔庞捷中尉，带着两个警官，把他逮捕了。
当我拍拍他的肩膀让他老老实实跟我们走的时候，他竟然肆无忌惮地回应我们，‘我猜你们逮捕我是因为我与那个恶棍德雷伯的死有关吧。'他说。
我们还什么都没跟他说呢，所以他自己提起这点就更令人怀疑了。”
“十分可疑。”福尔摩斯说。
“他还拿着他母亲提到的追德雷伯时带着的那根大木棍。
是一根结实的橡木棍子。”
“那么，你是怎么看的呢？”
“嗯，我的看法是他追着德雷伯，一直到了布里克斯顿路。
到了那里，他们又吵起来，这时，德雷伯挨了一棒子，也许正打在胸口上，所以虽然死了，却没有什么伤痕。
夜里雨很大，所以附近没有什么人，因此卡尔庞捷就把受害人的尸体拖进了空房子。
至于那个蜡烛、血迹、墙上的字迹和戒指，可能都是一些想把警察引入歧途的小伎俩。”
“做得好！”福尔摩斯用称赞的语气说。
“真的，格雷格森，你大有长进。
你迟早会出人头地的。”
“我自己认为这件事做得相当干净利落。”这个侦探自豪地说。
“这个小伙子自己给出的说法是，他追了德雷伯一阵子，德雷伯发现了他，就跳上一辆马车逃走了。
在回家的路上，他遇到一位过去船上的老同事，就一起散了很久的步。
当我问他这个老同事的住址时，他却不能给出让人满意的回答。
我认为这整个案子前后非常吻合。
一想到莱斯特雷德，我就感到好笑，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
我恐怕他不会有什么进展的。
嘿，正说着他就来了！”
那确实是莱斯特雷德，我们说话的时候，他走上楼来，现在已经走进了屋里。
然而，他行动和衣着上一贯的洋洋自得和信心十足都消失了。
他神色慌张，愁容满面，衣服也凌乱不整。
他显然是想来这里向舍洛克·福尔摩斯求教的，因为他一看到他的同事，就露出尴尬不安的神色。
他站在房间中央，双手紧张地摆弄着帽子，不知道如何是好。
“这真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案子，”他终于说，“一个极为费解的案子。”
“啊，你也这么想啊，莱斯特雷德先生！”格雷格森得意地说。
“我早就知道，你会得出这个结论的。
你找到那个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了吗？”
“那个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莱斯特雷德阴沉地说，“今天早晨六点钟左右，在哈利迪私人旅馆被谋杀了。”
第七章 黑暗中的光明
莱斯特雷德带来的消息如此重要，而且又是那么的突然和出乎意料，我们三个人听了，全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格雷格森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把杯子里剩的威士忌加水都弄翻了。
我默不作声地注视着舍洛克·福尔摩斯，他紧闭着嘴唇，眉头紧锁。
“斯坦格森也被杀了！”他喃喃地说。
“案情更复杂了。”
“案情早就够复杂的了，”莱斯特雷德抱怨道，一边搬来了一张椅子，“我感觉就像陷入了什么作战议会一样。”
“你——你这个消息可靠吗？”格雷格森结结巴巴地问道。
“我刚从他那个房间出来，”莱斯特雷德说，“我是第一个发现这件事的。”
“我们一直在听格雷格森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呢，”福尔摩斯说，“你介意让我们听一听你所看见的和所做的事情吗？”
“我不反对。”莱斯特雷德坐下来回答说。
“坦白说，我承认自己本以为斯坦格森和德雷伯的死有关。
但是现在，这一新的发现让我明白，我完全弄错了。
因为当时有这个想法，所以我开始着手侦查这个秘书的下落。
三号晚上八点半钟左右，有人曾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
凌晨两点，在布里克斯顿路发现了德雷伯的尸体。
八点半以后到谋杀案发生这段时间里，斯坦格森究竟干了些什么，以及后来他怎么样了，这就是我当时面临的问题。
我给利物浦拍了一份电报，将斯坦格森的外貌告诉他们，让他们监视美国船只。
然后，我在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馆和公寓里侦查。
你看，当时我认为，如果德雷伯和他的朋友分开了，那么一般情况下，斯坦格森当晚会在车站附近找一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早晨再到车站去。”
“他们很可能会事先约好会面的地点。”福尔摩斯说。
“事实证明就是如此。
昨天，我找了整整一个晚上，也没打听到什么。
今天早晨，我很早又开始调查，在八点钟的时候，我来到了小乔治街的哈利迪私人旅馆。
在我询问是否有一位斯坦格森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你一定就是他在等的那位先生。'他们说。
‘他等候一位先生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在哪里？'我问。
‘他在楼上睡觉呢。
他吩咐九点钟叫醒他。'
‘我要立刻上去见他。'我说。”
“我当时想，我的突然出现也许会让他措手不及，使他一不留神吐露什么。
一个擦鞋的服务员自愿领我去那个房间，房间在三楼上，有小走廊与之相通。
服务员指给我门。当他正要下楼的时候，我看到了令人恶心的东西，尽管我有二十年的经验，但也难以忍受。
一条弯弯曲曲的血带子从门下流出来，歪歪扭扭地一直流过过道，在对面墙脚形成一摊血泊。
我大叫了一声，服务员听到后，转身走了回来。
他看到这个情景后差点儿昏过去。
门从里面反锁着，但我们用肩撞门，最终撞开了。
房间的窗户是开着的，在窗子旁蜷缩着一具穿着睡衣的男尸。
他已经断了气，死了有一段时间，因为他的四肢僵硬、冰冷。
我们把他翻过来，服务员立刻认出，这就是这间房子的房客约瑟夫· 斯坦格森。
死因是身体左侧一处很深的刺伤，那一定刺穿了心脏。
事情的最奇怪之处还在后面。
你们猜死者上方有什么？”
在舍洛克·福尔摩斯回答之前，我就感到毛骨悚然，预感到有恐惧袭来。
“是‘雷切'这个词，用血写的。”福尔摩斯说。
“就是这个。”莱斯特雷德说，话音中还带着恐惧，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下来。
这个未知的暗杀凶手的行为似乎有些规律，却又难以理解，这使得他的罪行更加可怖。
我在战场上都足够镇定，一想到这事，却还是不寒而栗。
“有人见过凶手。”莱斯特雷德接着说。
“一个送牛奶的男孩在送牛奶的路上，偶然经过旅馆后面那条通往马车房的小路。
他发现一个梯子，一般都是放倒在那里的，当时却是竖起来的，对着三楼的窗户，那个窗户大开着。
走过去之后，他回头看到一个男人从梯子上下来。
他下来得不慌不忙、正大光明，男孩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匠或工匠在工作。
男孩没有特别留意这个人，但心里也觉得，现在就工作未免太早了点儿。
他印象里那个人是高个子，有一张红脸，穿着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
在行凶后，他一定在房间里停留了一会儿，因为脸盆里的水中有血迹，他在那里洗过手，床单上还有他故意擦拭刀子留下的印迹。”
听到对这个谋杀者的描述时，我看了看福尔摩斯，这个描述与他之前的推断十分吻合。
然而，在他的脸上却找不到丝毫得意的神色。
“你在屋子里没有发现任何关于凶手的线索吗？”他问。
“没有。
斯坦格森口袋里装着德雷伯的钱包，但这看起来似乎很正常，因为他一直掌管着开支。
里面还有八十多镑现金，但是东西一点儿都没少。
不管这个案子的动机是什么，谋财肯定不在其中。
死者口袋里有一张电报，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纸张或者备忘录，电报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夫兰城发来的，电文是‘J. H.在欧洲'。
电文没有署名。”
“没有其他东西了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什么重要的了。
床上放着一本小说，是死者临睡前读的，烟斗放在他旁边的一把椅子上。
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一个装着两粒药丸的小药盒。”
舍洛克·福尔摩斯高兴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欢呼一声。
“这是最后一环，”他眉飞色舞地大声说，“我的推理现在完整了。”
那两位侦探惊奇地瞧着他。
“现在我手头上有了，”我的同伴自信地说，“构成这团纷乱的所有线索。
当然，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补充，但是我能确定所有的主要情节，从德雷伯和斯坦格森在车站分手，一直到发现斯坦格森的尸体，我都像亲眼看到一样一清二楚。
我将给你们看我这番推理的一个证据。
你把那些药丸带来了吗？”
“带来了，”莱斯特雷德拿出一个小白盒子，说道，“我把这些，还有钱包和电报都带着呢，打算放在警察局里一个稳妥的地方。
我只是完全凑巧带上了这些药丸，我必须说明，我不认为它们有什么重要性。”
“拿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喏，医生，”他转向我说，“这些是普通的药丸吗？”
它们肯定不同寻常。
它们有着珍珠似的灰色，小小的，圆圆的，对着光看几乎就是透明的。
“从分量轻和透明这两点来看，我想它们一定溶于水。”我说。
“正是这样。”福尔摩斯回答。
“现在，能请你下楼把那条病了好久的可怜小狗抱上来吗？昨天房东太太还让你了结它的痛苦来着。”
我下楼把狗抱了上来。
它呆滞的目光和艰难的呼吸表明，它活不了多久了。
实际上，它那雪白的口鼻说明，它早就远远超过一般狗类的寿命了。
我把它放在地毯上的一块垫子上。
“我现在把其中一粒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拿出小刀把药丸切开，“一半放回盒子里留着将来用，
另一半放在这个酒杯里，这里面有一匙水。你们听到的我们这位医生朋友的话是对的，它马上溶解了。”
“这可真有意思，”莱斯特雷德带着受伤的语气说，他以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但我看不出来这跟约瑟夫·斯坦格森的死有什么关系。”
“耐心点儿，我的朋友，耐心点儿！你很快会发现它大有关系。
我现在加上一点儿牛奶让这个混合物变得好吃一些，然后放在狗的面前，它会立刻舔光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酒杯里的液体倒在一个茶碟中，放在狗的面前，那个小狗很快就舔了个一干二净。
福尔摩斯认真的态度让我们深信不疑地安静坐着，留心地看着那条狗，期待着令人吃惊的结果发生。
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条狗仍然躺在垫子上，吃力地呼吸着，但显然吃下那药对它没有什么好处，也没有什么坏处。
福尔摩斯拿出他的表，一分钟又一分钟过去了，还是没有什么结果，他的脸上显现出极端的懊恼和失望。
他咬着嘴唇，手指在桌子上敲着，所有表现都显示出极大的不耐烦。
他情绪非常激动，让我也由衷替他感到惋惜，另两个侦探则嘲讽地看着他，看到福尔摩斯遭遇挫折，他们哪能不高兴呢。
“这不可能是巧合，”他大声说，最后站起来，在屋里烦躁地走来走去，“这不可能仅仅是一个巧合。
在德雷伯的案子里我怀疑的那个药丸在斯坦格森死后真的发现了。
但是，它们竟然不起作用。
这能说明什么呢？可以肯定，我整个推理没有出错。
这根本不可能！
但是，这条可怜的狗什么事都没有。
啊，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福尔摩斯高兴地尖叫一声，跑到药盒前，把另一粒药丸切成两半，溶解在水里，加了点儿牛奶，然后放在那条狗的面前。
这个不幸的小动物甚至连舌头还没完全沾湿，它的四条腿就痉挛起来，然后像被闪电击毙一样，直挺挺地死了。
舍洛克·福尔摩斯长吁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我应该更有信心，”他说，“我现在应该知道，如果一个事实和一长链的推论相矛盾，那么总会有其他方法来解释。
那个药盒里的两粒药丸中有一粒是烈性毒药，另一粒则完全没有毒性。
我应该在看到这个盒子之前就知道这一点的。”
他最后这段话太惊人了，让我很难相信，他现在还是神志清醒的。
但是，那条死狗还在眼前，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
我觉得脑子里的疑云似乎在渐渐散开，我开始对案子的真相有了隐约而又模糊的认识。
“这一切在你们听来很奇怪，”福尔摩斯继续说，“因为在调查之初，你们就没有重视摆在你们面前的唯一、真正的线索。
而我很幸运地抓住了它，此后每件事的发生都证实了我最初的假设，而且，确实，都是逻辑推理的必然结果。
因此，那些让你们迷惑，并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的事物，对我来说却能有所启发，并加强我的论断。
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
最普通的犯罪行为往往是最神秘的，因为它没有任何新奇或者特别的地方来作为推理的依据。
如果这个案子里，被害者的尸体是在马路上发现的，而且没有任何古怪又骇人听闻的伴奏使案子显得非同寻常，那么这起谋杀案解决起来就要困难得多了。
这些奇怪的细节，不但没有增加案子的难度，反而使办案变得更加简单了。”
格雷格森先生非常不耐烦地听着这番议论，这时，他再也忍不住了。
“你看，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们已经承认了你是一个聪明的人，而且你有自己的一套办案方法。
不过，我们现在需要的可不是空谈理论和说教。
我们需要捉住那个凶手。
我已经把我对案件的推理说出来了，看起来我是错的。
那个年轻人卡尔庞捷不可能牵连到第二个谋杀案里。
莱斯特雷德一直追踪着那个人，斯坦格森，看来他也错了。
你说线索这里也有，那里也有，并且看起来比我们知道得都多，但是现在我认为我们有权利要求你痛痛快快地说出来，你究竟知道多少。
你能说出那个罪犯的名字吗？”
“我不得不说格雷格森是对的，先生。”莱斯特雷德说，“我们两个都试过了，却都失败了。
自从我走进房间以后，你不只一次说过，你得到了你所需要的一切证据。
现在你肯定不会再保留不说了吧。”
“任何对逮捕这个凶手的延迟，”我说，“都可能给他时间再犯下新的暴行。”
在我们大家的压力下，福尔摩斯显出犹豫不决的样子。
他脑袋耷拉在胸前，眉毛向下垂着，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沉思时总是有这个习惯。
“不会再有谋杀案了。”最后，他突然站住，对着我们说，“这一点你们可以放心。
你们问我是不是知道凶手的名字。
我知道。
但是，仅仅知道凶手的名字算不了什么，如果跟抓住他比起来的话。
我预料很快就能抓到他。
我很希望能亲自安排抓捕行动，但这件事要做得细致、周到，因为我们要对付的是一个凶恶又狡猾的人，并且，我有事实可以证明，还有一个和他一样聪明的人在支持他。
只要这个凶手感觉不出有人能获得线索，我们就有机会抓住他。但是，一旦引起他一丁点儿的怀疑，他会改名换姓，消失在这个大城市的四百万居民之中。
我绝对无意伤害你们俩的感情，但我必须声明，我认为官方侦探绝不是他的对手，这就是我为什么没有请求你们协助的原因。
如果我失败了，那么当然，由此引发的罪责都应归咎于没有请你们协助。不过，我已准备好承担这个责任。
现在我愿意保证，等到不会影响我的全盘筹划时，我会立刻告诉你们。”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对于这种保证，抑或是对于这种贬低官方侦探的影射十分不满。
格雷格森听了之后脸红到了他那淡黄色头发的发根，莱斯特雷德那对滚圆的眼睛里则闪烁着好奇和愤恨。
然而，他们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门口就响起了一阵敲门声，街头流浪儿的代表——小威金斯引见了微不足道、满是臭味的自己。
“请吧，先生，”他举手敬了个礼说，“马车已经到楼下了。”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
“你们伦敦警察厅为什么不用这种手铐呢？”他接着说道，一面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
“看看这个锁簧多好用。
一瞬间就卡上了。”
“老式的就很好用了，”莱斯特雷德说，“只要我们能抓到需要戴这个的人。”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笑着说，“最好让车夫来帮我搬箱子。
叫他上来，威金斯。”
听到我的伙伴说得好像要出门旅行似的，我感到很吃惊，因为他从没有对我说起过这件事。
这个房间里有一个小小的旅行箱，他把它拉出来，系上皮带。
他正忙着的时候，马车夫走进房来。
“帮我扣一下这个皮带扣，车夫。”他跪下弄着箱子，头也不回地说。
那个车夫带着一种莫名的愠怒和不屑走上前来，伸出双手正要帮忙。
就在这时，只听到钢手铐咔哒一响，舍洛克·福尔摩斯突然跳了起来。
“先生们，”他两眼炯炯放光，并大声说道，“让我给你们介绍杰斐逊·霍普先生，他就是杀死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凶手。”
这整件事就在一瞬间发生了——快得让我没有时间反应过来。
我现在对那一瞬间还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脸上胜利的表情，他那响亮的语调，马车夫那张茫然、凶狠的脸——他愤怒地看着那个亮锃锃的手铐，它就像变魔术一般戴在了他手上。
我们像塑像似地呆了一两秒钟。
然后，随着一声含混的怒号，马车夫挣脱了福尔摩斯紧抓着他的手，向窗户猛地撞去。
木框和玻璃被撞得粉碎，但在他钻出去之前，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和福尔摩斯像一群猎狗似的一拥而上。
他被揪了回来，然后，一场激烈的争斗开始了。
这个人异常强壮，异常凶猛，我们四个被他一再击退。
他像一个癫痫发作的病人一样，有巨大的力气。
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都割破得很厉害，但是失血一点儿都没有减弱他的抵抗力。
直到莱斯特雷德用手卡住他的脖子，几乎把他扼个半死时，他才意识到，挣扎是无济于事的，即使这样，我们也不放心，于是又把他的手和脚都捆起来。
弄完这些，我们才站起身来，不住地喘气。
“他的马车在这里。”舍洛克·福尔摩斯说。
“就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伦敦警察厅吧。
现在，先生们，”他满意地微笑着说，“这件小小的神秘案件就告一段落了。
欢迎各位提出任何想问的问题，我决不会再拒绝回答。”
第二部分 圣徒之邦
第一章
大漠之上
在北美大陆中部，有一大片干旱、荒凉的沙漠，多年以来一直是文明发展的障碍。
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全是一片荒凉、沉寂的区域。
在这片严酷的地区里，大自然的景色也不尽相同。
这里有大雪盖顶的高山峻岭，也有阴沉、昏暗的深谷，这里有在参差险峻的峡谷间奔流不息的江河，也有无边的荒原，冬天白雪皑皑，夏日则是一片灰色的盐碱地。
然而，所有地方都保留着相同的特征，那就是荒芜不毛、寸草不生、无限凄凉。
在这片令人绝望的土地上，没有定居者。
只有波尼人和黑足人偶尔为了前往其他猎区而结队从这里走过，可就算是最勇敢的人也巴不得早日走完这片可怕的平原，重新回到大草原中去。
只有山狗躲躲藏藏地在矮丛林中穿行，秃鹫缓慢地在天空中飞行，还有蠢笨的灰熊出没在阴暗的峡谷里，在岩石间寻找食物。
它们是荒原里仅有的居住者。
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地方比谢拉布兰卡山脉北麓的景象更为凄凉了。
放眼望去是一片大荒原，整个都被盐碱、尘土覆盖着，并被矮小、茂密的灌木丛隔成一块一块的。
在地平线尽头，有一串绵延不绝的山头，起伏的峰顶上积雪斑驳。
在这片土地上，没有一点儿生命的迹象，也没有任何和生命有关的东西。
铁青色的天空中，飞鸟绝迹，沉闷、灰暗的大地上不见任何动静——总之，一片死寂。
倾耳静听，这片广阔、荒芜的大地上毫无声息，只有那彻底的、令人灰心绝望的死寂。
人们说，在这片广袤的原野上，没有一点儿和生命有关的东西存在。
这也不全对。
从谢拉布兰卡山脉往下看，可以看到一条小路穿过沙漠，弯弯曲曲地向外延伸，消失在极远处。
这条小路是由于无数车轮的倾轧和无数冒险者的踩踏形成的。
四处散布着白森森的东西，在阳光下熠熠闪烁，在这片单调的碱地上显得非常刺眼。
走上前去仔细一看！
都是白骨：有些又大又粗，有些小一点儿，也更精致。
前者是牛骨，而后者是人骨。
在这一千五百英里的恐怖商旅之路上,人们是沿着前人倒毙路旁所留下的累累白骨前进的。
一八四七年五月四日，一个孤单的旅客伫立着，向下俯视这片景象。
从外貌来看,他简直就像是这个地区的鬼怪或精灵。
即便是一个富有观察力的人，也很难猜出他究竟是四十岁还是六十岁。
他的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地包着突出的骨头；他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有了点点斑白；他的眼睛深陷，闪耀着不自然的光泽，握着来复枪的手并不比骷髅多几两肉。
他站在那里，依靠武器支撑着身体，可是，从他高高的个子和庞大的骨架能看出，他曾经是一个筋骨强壮、精力旺盛的人。
但是，他那憔悴的面容和松松垮垮地罩在干瘦的四肢上的衣服，使他看起来衰老不堪。
这个人就快死了——因为饥渴难耐。
他艰难地在峡谷中跋涉前进，来到这个小高地上，希望能发现一点儿水，然而徒劳无果。
现在呈现在他面前的是无边无际的盐碱地，还有远方连绵不断的荒山，看不到一点儿植物和树，有植物的地方才能有水存在。
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一点儿希望都没有。
他睁大眼睛疯狂而又困惑地看着北方、东方和西方，意识到漂泊的日子就要走到尽头了，在那贫瘠的峭壁上，他将会死去。
“为什么不死在这里呢，这与二十年后死在羽绒床上有什么区别呢？”他喃喃地说着，在一块大石头的荫蔽处坐了下来。
坐下之前，他先把那支无用的来复枪放在地上，又将挎在右肩上用灰色披肩裹着的大包袱放下来。
看起来，就他现在力量来说，这个包袱实在太重了，他放下包的时候，包落地很重。
从那个灰色的包袱里立即发出一声呻吟，钻出一个小小的恐慌的脑袋，有着棕色而明亮的眼睛，还伸出两个有着浅窝和雀斑的小拳头。
“你把我摔痛啦！”这个孩子气的声音责备地说。
“是吗？”这个男人抱歉地回答，“我不是故意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打开灰色的包袱，抱出一个大约有五岁的漂亮小女孩，从她穿着的精致的小鞋、漂亮的粉红色上衣，还有麻布围嘴，都可以看出妈妈对她的爱护。
这个孩子脸色苍白，但是从她那结实的胳膊和腿上都能看出她受到的苦难比她的同伴少得多。
“现在怎么样了，”他焦急地问，因为她还在揉着脑后蓬乱的金黄色卷发。
“吻一吻这里就好了，”她认真地说，并把头上伤着的地方指给他看，“妈妈总是这样做的。
妈妈去哪里了？”
“妈妈走了。
我猜，不久你就能见到她了。”
“啊，走了！”小女孩说。
“真有趣，她还没有说再见呢；她以前每次到姑母家喝茶的时候，总要说一声的，可是现在，她都走了三天了。
嗯，真是干得要命啊，不是吗？这里没有水，也没有吃的吗？”
“没有，亲爱的，什么也没有。
你只需要耐心地忍一忍，一会儿就好了。
把头这样靠我身上，这样就会觉得舒服一些了。
当你嘴唇干得像牛皮一样时，说话都会费劲的，但我想还是把真实情况告诉你吧。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漂亮的东西！好看的东西！”小女孩高兴地说，手里拿着两块闪闪发光的云母石片，“等我们回到家，我就把它送给小弟弟鲍勃。”
“很快，你就能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这个男人确信不疑地说，“只要再等一会儿。
我正要告诉你——你还记得咱们离开那条河时的情形吗？”
“哦，记得。”
“嗯，你看，当时咱们估计，不久就能碰到另一条河。
但是，不知道什么出了问题，是罗盘呢，还是地图，或是别的什么，之后再也没有找到河。
水喝完了。
只剩下一点点留给像你这样的孩子们喝，后来——后来——”
“后来，你连脸都不能洗了。”他的小伙伴严肃地打断了他的话，抬起头来，望着他那张肮脏的脸。
“不能洗脸，连喝的水都没了。
后来，本德先生第一个走了，随后是印第安人皮特，接着就是麦格雷戈太太、约翰尼·霍恩斯，再后来，亲爱的，就是你的妈妈了。”
“这么说，妈妈也死了。”小女孩哭着说，一面用围嘴捂住脸，悲伤地抽泣着。
“对，他们都走了，只剩下你和我。
后来，我想也许这个方向能找到水，就把你背在肩上，一步一步地前进。
看来情形还是没有好转。
我们现在希望很渺茫了！”
“你是说我们很快也要死了吗？”孩子停止了哭声，仰起淌满泪水的脸问道。
“我想大概到了这个地步了。”
“你怎么不早说呢？”她高兴地笑着说，“你吓死我了。
哎呀，当然，现在只要咱们死了，就能再见到妈妈了。”
“是的，你会见到她的，亲爱的。”  “你也会的.
我会告诉妈妈，你待我太好了。
我敢说她一定会拿着一大壶水，在天堂门口迎接我们，还有好多荞麦饼，热气腾腾的，两面烤得焦黄，就是我和鲍勃最喜欢吃的那种。
还要多久才会死呢？”
“我不知道——不会太久了。”这个男人的眼睛凝视着北方的地平线。
在蓝色的天穹下，出现了三个黑点，并且越来越大，迅速向这边靠近。
很快就能看清，这是三只褐色的大鸟，它们在这两个流浪者的头上盘旋着，然后落在岩石上，俯视着他们。
这是三只秃鹫，美国西部的那种秃鹫，它们的到来就是死亡的预兆。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愉快地叫道，一面指着这三只带来凶兆的家伙，并且拍着小手，想惊动它们飞起来。
“你说，这个地方也是上帝造的吗？”
“当然是他造的。”她的同伴说道，对这个出人意料的问题显得有些吃惊。
“那边的伊利诺伊州是他造的，密苏里州也是他造的，”小女孩接着说，“我猜这里是别人造的。
造得可不怎么好。
他们忘记了水和树木。”
“你说，我们做做祈祷好吗？”这个男人踌躇地说道。
“还没到晚上呢。”小女孩回答说。
“没关系。
这是不定期的，上帝不会怪罪咱们的，放心吧。
你现在念祷告吧，就念咱们经过草原时，你每天晚上在篷车里念的那些。”
“你自己怎么不祈祷呢？”小女孩张大好奇的眼睛问。
“我不记得祈祷文了。”他回答。
“自从我有那把枪的一半高时，我就再没做过祈祷。
我猜，现在祷告也不晚。
你把祈祷文念出来，我在旁边跟你一起念。”
“那么你要跪下来，我也是，”她说着，并把披肩铺在了地上。
“你还得这样举起手来。
这会让你觉得好一些。”
除了秃鹫外，没有人看到这个奇特的景象。
在狭窄的披肩上并排跪着两个流浪者，一个天真的孩子和一个粗犷、坚强的冒险家。
她那胖乎乎的脸和他那憔悴、瘦削的脸仰望着无云的天空，虔诚地向面对着他们的恐怖生灵明恳求,两种嗓音同时响起——一种清晰而细弱，另一种则低沉而沙哑——这两种声音同声祈求着上帝的怜悯和宽恕。
祈祷完以后，他们又重新坐回到大石的阴影下，孩子倚在她保护者宽阔的胸膛上，慢慢睡着了。
他守护着她，让她睡了一会儿，但是，他自己也无法抵抗自然的力量。
因为，三天三夜以来，他一直没有休息，也没合过眼。
渐渐地，眼皮垂下来，盖住了困倦的眼，脑袋也渐渐垂到胸前，大人斑白的胡须和小孩金黄的卷发混杂在一起，两人都沉沉入睡了，连梦都没有做。
如果这个流浪汉晚睡半小时的话，他就能看到一幕奇怪的景象了。
在这片碱地遥远的尽头，扬起了一片烟尘，最初很轻，远远看去很难与远处的雾气相区别，但是，渐渐地，烟尘越来越高，越来越宽，直到形成了一团浓云。
浓云越来越大，直到后来很显然可以看出，这是行进中的大队人马卷起的飞尘。
如果是在一个肥沃的地区，人们就会断定，这是草原上游牧的大队牛群在向他这个方向移动。
但是在这片不毛之地上，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滚滚烟尘向着这两个落难人睡觉的峭壁这边前进着，在烟尘中出现了篷车的帆布顶和武装骑士的身影。这突然出现的人马原来这是一大队往西方进发的篷车队。
真是一支浩浩荡荡的篷车队啊！
前队已到山脚下，后队还在地平线那边，遥不可见。
这支断断续续的队列在这片无边的旷野上展开，双轮车、四轮车络绎不绝，有的男人骑在马上，有的则步行着。
无数的妇女肩负着重担在路上蹒跚前进，孩子们有的东倒西歪地跟在车旁跑，有的则从白色的车篷里向外张望。
这显然不是一个平常的移民队伍，而更像是一支游牧民族由于环境所迫，正在迁居去另觅乐土。
在这安静的氛围中，传来这一大队人的喧嚣吵闹声，夹杂着车轱辘嘎吱作响声和马儿的嘶鸣声。
即使是如此的喧闹，也没有惊醒山上那两个困倦的旅者。
二十多个神情严肃、面容刚毅的骑马人走在队列的最前面，他们穿着朴素的手工织布衣，带着来复枪。
到达山脚时，他们停了下来，简短地商议了一会儿。
“兄弟们，往右边走有井。”一个嘴唇紧绷、脸刮得很光净、头发斑白的人说。
“向谢拉布兰卡山的右侧前进，咱们就可以到达里奥·格兰德。”另一个人说。
“不用怕没有水。”第三个人大声说。
“能从岩石中引出水来的神是不会舍弃他的选民的。”
“阿门！阿门！”所有人同声回答。
他们正要重新上路的时候，一个最年轻、眼光最锐利的小伙子指着他们头上那片崎岖不平的峭壁，惊叫了起来。
山顶上有一撮很小的粉红色的东西在摆动着，在灰色的岩石衬托下，显得非常突出。
一看到这个，骑手们便一起勒住马缰，取出来复枪，同时，更多的骑手从后面疾驰上来增援。
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喊道：“红人！”
“这里不可能有任何印第安人，”一位看起来是领袖的长者说，“咱们已经越过波尼族红人居住区了，越过大山以前，不会再有其他的部落了。”
“我上去察看一下好吗，斯坦格森大哥？”队中一个人说道。
“我也去。”“我也去。”十多个人同声喊道。
“把马留在下边，我们在这里等你们。”那位长者说。
年轻人立刻翻身下马，把马拴好，开始攀登峻峭的山坡，向着那个引起他们好奇的目标走去。
他们迅速地悄悄前进，显出久经锻炼的侦察兵那种沉着和矫捷。
山下的人们只见他们在山石间行走如飞，直到爬到山顶。
那个最先发现情况的年轻人走在最前面。
跟在他后面的人忽然看见他两手一举，似乎大吃一惊的样子，大家上前一看，眼前这番情景也使他们都愣住了。
在这荒山顶上的一小块平地上，有一块单独的大石头，在石头旁躺着一个高大的男子，他须发很长，且面容刚毅，但形容枯槁。
从他那安详的面容和均匀的呼吸可以看出，他睡得很熟。
他的身旁睡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又圆又白的小手臂搂着大人又黑又瘦的脖子，她那披着金发的小脑袋倚在这个穿着棉绒上衣的男人胸上。
她红红的小嘴微微张开着，露着两排整齐、雪白的牙齿，满含稚气的脸上带着顽皮的微笑。
她又白又胖的腿上穿着白色短袜和带着闪亮扣子的干净鞋子，这些和她伙伴长而干瘦的手足形成奇异的对比。
有三只虎视眈眈的秃鹫立在这对怪人头顶的岩石上，他们一见另外的人们来到，便发出一阵失望的啼声，无可奈何地飞走了。
秃鹫的啼声惊醒了这两个熟睡的人，他们惶惑地瞧着面前的人们。
这个男子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向着山下望去，在睡意袭来时还是一片凄凉的荒原上，现在却出现了无数的人马。
他的脸上露出不敢相信的神情，他举起枯瘦的手，搭在眼睛上，仔细看着。
“我猜这就是所谓的精神错乱吧。”他喃喃地说。
小女孩站在他身旁，紧紧抓着他的衣角，默不作声，只是带着孩童那种惊奇和询问的目光环顾四周。
来救援的人们很快让这两个落难人相信，他们的出现并不是幻觉。
其中一个人抱起小女孩，把她放在肩膀上，另两个人扶起她憔悴的同伴，搀着他向车队走去。
“我叫约翰·费里尔，”流浪者解释道，“二十一个人只剩下我和这个小家伙了。
其他人都因为饥渴死在南边了。”
“她是你的孩子吗？”有人问。
“我想现在是了，”这个男人不顾一切地叫道，“她是我的孩子，因为我救了她。
没有人能把她从我这里夺走。
从今天起，她就叫做露西·费里尔了。
可是，你们是谁？”他一边说着，一边打量着这些高大、黝黑的救命恩人，“你们好像人很多啊。”
“差不多上万人，”一个年轻人说，“我们是受到迫害的上帝儿女——天使莫罗尼的选民。”
“我从未听过关于这位天使的事情。”流浪者说。
“不过，他似乎选到了一大群好人。”
“不要拿神圣的事情开玩笑，”另一个人严肃地说，“我们是信奉摩门经文的人，这些经文是用埃及文写在金页上的，然后在巴尔米拉被交给了神圣的约瑟夫·史密斯。
我们是从伊利诺伊州的诺伍城来的，在那里，我们曾经建立了自己的教堂。
我们现在是要逃避那个暴虐的人和那些目无神明的人们，即使身处沙漠的中心，我们也义无反顾。”
诺伍城这个名字显然让费里尔想起了什么。
“我知道了，”他说，“你们是摩门教徒。”
“我们是摩门教徒。”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你们现在要去哪里呢？”
“我们也不知道。
上帝之手通过我们的先知指引着我们。
你必须去见一见他。
他会指示怎么样安置你们。”
这时，他们已来到山脚下，一大群朝圣者立刻涌上来，围住他们——有面目白净、温顺的妇女，有嬉笑着的健壮儿童，还有目光恳切的男子。
看到这两个陌生人一个是如此幼小的孩子，另一个是那么虚弱的大人，大家都不禁怜悯地叹息起来。
但是，两人的护送者没有停住脚步，他们继续前进，后面跟着一大群摩门教徒，一直来到一辆马车前面，这辆马车十分高大华丽，明显异于其他。
这辆车套着六匹马，而其他的车都是两匹，最多也不过四匹。
在车夫旁边坐着一个不到三十岁的人，他那宽大的额头和果决的神情，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领袖人物。
他正在读一本棕色封面的书，当这群人来到他面前时，他将书放在一旁，认真地听取了对于这件事情的汇报。
然后，他看着这两个落难人。
“如果要我们带着你们一起走，”他正颜厉色地说，“你们必须信奉我们的宗教。
我们不能让狼混入我们的羊群中。
如果你们日后成了毁坏整个果子的腐烂斑点，倒不如让你们的骸骨曝晒在这旷野之中。
你愿意接受这个条件，跟我们走吗？”
“不管什么条件，我都跟着你们走。”费里尔强调的语气让严肃的长老们都不禁微笑起来。
只有这位首领依旧保持着庄严、肃穆的神情。
“斯坦格森兄弟，你收留他吧，”他说，“给他吃的、喝的，也给这个孩子一些。
你还要负责给他讲授我们的教义。
我们已经耽搁得太久了。
动身吧！向锡安山前进！”
“前进，向锡安山前进！”摩门教徒们一起喊了起来，这个命令像波浪一样，一个接一个地传了下去，直到声音渐渐消失在远方。
随着鞭子的噼啪声和车轮的嘎吱声，大队车马又动了起来，整个队列又蜿蜒前进了。
负责照顾两个流浪者的长老把他们带到他的车里，那里早已给他们预备好了食物。
“你们就住在这里吧，”他说，“不久，你们就会从疲劳中恢复过来了。
同时，你们要记住，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们的教徒了。
布里格姆·扬这么说过了，他的话是约瑟夫·史密斯传达的，也就是上帝的意旨。”
第二章 犹他之花
摩门教徒在移民的过程中遭受了各种艰难困苦，直到最后定居。对此，这里就不进行追述了。
从密西西比河两岸一直到落基山脉西麓，他们以几乎史无前例的坚忍不拔精神奋斗、前进。
野人、野兽、饥渴、劳顿和疾病——大自然可能降下的一切阻难，都被他们用盎格鲁-撒克逊人那种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克服了。
但是，长途跋涉和无尽的恐怖让他们之中最勇敢、坚强的人也为之胆寒。
因此，当他们看到脚下广阔的犹他山谷沐浴在阳光之中，并且听到他们的领袖宣称，这片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的乐土家园，而且将永远属于他们的时候，他们莫不俯首下跪，掬诚膜拜。
扬很快证明，他不仅是一个坚决果敢的领袖，还是一个干练的行政官。
很多地图和规划图都制定下来，未来城市也就有了一个轮廓。
周围的农田都根据每个教徒的身份高低按比例来分配。
商人经营他的买卖，工匠从事他的手艺活儿。
城市中出现了街道和广场，就像变魔术一般。
乡村中开沟造篱、栽培垦殖，到了第二年的夏天，整个乡村便满是黄澄澄的麦穗。
这块新的定居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欣欣向荣。
特别是这个城市中心那座宏伟的大教堂也一天天高耸起来。
每天，从晨光熹微一直到暮色四合，教堂里传来的斧锯之声总是不绝于耳，移民们竖立了这座教堂，纪念那位引导他们度过无数艰险，到达平安境地的上帝。
那两个流浪者——约翰·费里尔和与他相依为命并收为义女的小女孩，随着这群摩门教徒来到了他们伟大朝圣之旅的终点。
小露西·费里尔被收留在长老斯坦格森的篷车里，她非常受人喜爱，她和斯坦格森的三个妻子，以及他那任性、早熟的十二岁儿子同住在一起。
由于年纪小，适应力强，她很快便从母亲死亡的打击中恢复过来，而且立刻得到了这三个女人的宠爱。对于这样漂泊无定、帐幕之下为家的新生活，她也逐渐习惯起来。
与此同时，费里尔也已经从虚弱中恢复过来，他声名卓著，不仅因为他是一名有用的向导，也因为他是一个顽强无畏的猎人。
他很快就赢得了新伙伴们的尊敬，因此，当他们结束漂泊生涯的时候，大家一致赞成，除了先知扬和斯坦格森、肯博尔、约翰斯顿及德雷伯四位长老以外，费里尔应当像其他任何一个移民一样，分得一大片肥沃的土地。
于是，费里尔在这片农田上建了一座结实的木屋，并且由于逐年的扩建，木屋逐渐变成了一所宽敞的别墅。
费里尔是一个重视实际的人，他为人处世精明，长于技艺。
他健壮的体格让他能够从早到晚孜孜不倦地改良和耕作土地。
因此，他的农场和他拥有的一切都非常兴旺、发达。
三年之内，他便超过了邻居，六年就过得有滋有味，九年就十分富有了，到了十二年后，在整个盐湖城地区，能够和他相比的便不到五六个人了。
从盐湖这个内海一直到遥远的沃萨奇山脉，没有人比约翰·费里尔的名声更大了。
只有一件事，费里尔伤害了他那些同教者的感情。
没有什么辩驳和规劝能让他像他的伙伴们那样娶妻成家。
他从来没有说明，他一再拒绝这样做的理由究竟是什么，只是毫不动摇地坚持自己的决定。
有些人指责他对于他所信奉的宗教并不虔诚，也有些人认为他是吝啬财物，不肯破费。
另外一些人猜测他以前一定有过一番爱情经历，也许在大西洋沿岸有过一位金发女郎为他而憔悴。
不管是什么原因，费里尔坚持过着严谨的独身生活。
在其他各个方面，他对于这个新居住地上的宗教却是奉行不怠的，而且被公认为是一个笃信正教、行为正派的人。
露西·费里尔在这个木屋中慢慢长大，她帮助养父处理一切事物。
山区清新的空气和松林中飘溢的脂香，都像慈母般抚育着这个年轻的少女。
随着岁月一年又一年地逝去，露西也一年年长大成人了，她的面颊愈见娇艳，步态也日益轻盈。
不知有多少路人在经过费里尔家农场旁的大道时，瞧见露西那少女的倩影轻盈地穿过麦田，或者碰见她骑着父亲的马，以地道的西部儿女的轻松和优雅驾驭它，见到这样的情景，人们都不禁浮想起那些早已逝去的青春记忆。
当年的葩蕾今天已经开放成一朵鲜花，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父亲变成了农民中最富有的人，同时，她也成长为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区里难得一见的一个标致美洲少女。
然而，第一个感觉到这个女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
这种事情很少是由父亲最先发觉的。
这种神秘的变化十分微妙，并且十分缓慢，不能用时日来衡量。
对于这种变化，最难觉察的还是少女本人，直到她听到某一个嗓音的语调，或者接触到某人的手时，感到心头突突乱跳，产生出一种兼有骄傲和恐惧的感觉，这时她才知道，一种新奇的、更加奔放的人性在她内心深处觉醒了。
世界上很少有人能忘记那一天，或忘记当年预示自己新生活到来的那件小事。
对于露西·费里尔来说，这件事本身已经够严重的了，姑且不论这件事对于她和其他人的未来命运所产生的影响。
那是六月里一个温暖的早晨，摩门教徒们像蜜蜂一样忙碌着，他们就是以蜂巢为标志的。
田野里和街道上到处都充斥着人们劳动时的嘈杂声。
尘土飞扬的大道上，载满货物的骡群络绎不绝地经过，全都是朝着西方进发，因为这时，加利福尼亚州涌起了采金的热潮，横贯大陆的路线恰好穿过依莱克特这座新城。
同样，这里也有从遥远牧区赶来的成群牛羊，还有一队队疲惫的移民，经过长途跋涉之后，显得人困马乏。
在这人畜杂沓之中，露西·费里尔仗着她的骑术高明，纵马穿行而过，漂亮的脸蛋由于运动而红了起来，栗色的长发在脑后飘扬着。
她是奉父亲之命前往城里办事的，凭着年轻人的胆大，她像往常一样，不顾一切地催马前进，一心想着她要去办的事情，以及如何办妥。
那些风尘仆仆的淘金冒险家一个个惊奇地看着她，就连那些运输皮革的冷漠的印第安人瞧见了这个美丽无比的白皙少女，也感到十分惊愕，不禁放松了他们一向呆板的面孔。
当她来到城郊时，她发现有六个面目粗野的牧人从大草原赶来了一群牛，牛群已堵塞了道路。
她不耐烦地朝着牛群中的空隙策马前进，打算越过这群障碍。
可她刚刚进入牛群，后面的牛就都挤了过来，她发觉自己已全然陷入了一片牛的大潮之中，到处都是眼神凶狠的长角公牛。
她平日里也是和牛群相处惯了的，因此，处在这种境地中，她也没有惊慌，而是抓住每一个机会催马前进，希望能从牛的队伍中穿过。
但不幸的是，一头牛有意无意地用角猛撞了一下马的侧腹，马受了惊，发狂起来。它立刻腾起前蹄，狂嘶不已。
它腾跃摇摆得十分厉害，若不是头等骑手，任何人都难免被摔下马来。
情况十分危险。
惊马每跳动一次，就免不了又一次受到牛角的抵触，这就越发使它暴跳不已。
这时，露西除了紧贴马鞍外，毫无其他办法，稍一失手，就会落在那些笨拙、惊恐的畜牲蹄下被踩死。
由于没有经历过这种意外的紧急情况，她开始感到头晕眼花，手中紧紧拉着的缰绳眼看就要放松。
飞扬的尘土加上拥挤的兽群里散发出来的气味使人透不过气来，她几乎就要绝望地放弃努力了，但这时，她肘旁响起了一个亲切的声音，告诉她援手来了。
同时，一只强有力的黝黑大手，一把捉住了惊马的嚼环，并且在牛群中挤出了一条路，不大工夫，就把她带到了兽群之外。
“小姐，但愿你没有受伤。”这位救星彬彬有礼地说。
她抬起头来，看着他那张黧黑而粗犷的脸，调皮地笑了起来。
“真把我吓坏了，”她天真地说，“谁会想到，庞乔这马儿竟会被一群牛吓成这个样子呢？”
“谢天谢地，幸亏你抱紧了马鞍子。”他诚恳地说。
他是一个高个子、长相粗犷的年轻小伙子，骑着一匹身带灰白斑点的骏马，身上穿着一件结实的粗布猎服，肩上背着一只长筒来复枪。
“我想你是约翰·费里尔的女儿吧，”他说，“我看到你是从他的庄园骑马过来的。
你见着他的时候，请你问问他，还记不记得圣路易斯的杰菲逊·霍普这家人。
如果他就是那个费里尔的话，我父亲过去和他还是非常亲密的朋友呢。”
“你自己去问问他不是更好吗？”她一本正经地说。
这个小伙子听到了这个建议后，似乎感到很高兴，他的黑色眼睛中闪耀着快乐的光芒。
“我会这么做的，”他说，“我们在大山里已经待了两个月了，现在这副模样可不便去拜访。
当他见着我们的时候，一定会招待我们的。”
“他一定会十分感激你的，我也要谢谢你，”她回答说，“他非常喜欢我。
如果那些牛从我身上踩过，他会永远都伤心的。”
“我也会的。”她的同伴说。
“你？呃，无论如何我看不出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你还不算是我们的朋友呢。”
这个年轻猎人听了这句话后，黝黑的面孔不由得阴沉下来，这让露西大声笑了起来。
“你看，我不是这个意思，”她说，“当然，你现在已经是我们的朋友了。
你一定要来看看我们。
现在，我必须上路了，不然的话，父亲以后再也不会放心让我办事啦。
再见！”
“再见。”他一面回答，一面举起他那顶墨西哥式的阔檐帽，低下头去，吻了一下她的小手。
她掉转马头，扬鞭打马，在滚滚烟尘之中，沿着大道飞驰而去。
小杰菲逊·霍普和他的伙伴们骑着马继续前进，他变得心情抑郁，寡言少语。
他和其他人一直在内华达山脉中寻找银矿，现在正要返回盐湖城去，希望筹集一笔足够的资金，来开采他们所发现的那些矿藏。
以前，对于这种事业，他一向和他的伙伴一样非常热衷，但现在，这件意外的遭遇将他的思想引上了另一条道路。
这个美丽的少女就像山上的微风那样清新、纯洁，深深触动了他那颗火山般奔放不羁的心。
在她的身影从他的视线中消失后，他感觉到他的生命到了一个紧要关头，银矿也好，其他任何问题也罢，对他来说，都不如这件刚刚发生的、吸引他全部心神的事情来得重要。
在他心中绽放出来的爱情，不是少年那种忽闪忽灭、变化无常的幻想，而是一个意志坚定、个性刚毅的男人奔放而强烈的激情。
他早已习惯了做什么事情都一帆风顺。
他暗暗发誓，只要人类的努力和恒心能够使他获得成功的话，那么，这一次他也绝不会失败。
当天晚上，他就去拜访了约翰·费里尔，之后又去了很多次，终于在农场混熟了。
约翰·费里尔深居山谷之中，一心致力于他的工作，在近十二年间，几乎很少有机会知道外界的消息。
而这些事情，杰菲逊·霍普都能讲给他听，而且讲得不但让这位父亲兴致盎然，而且让露西也同样觉得非常有趣。
霍普曾经是加利福尼亚的一个拓荒者，因此，他能够说出许多在那些狂野的太平日子里，发财致富或倾家荡产的离奇故事。
他做过侦察兵，设陷阱捕捉过野兽，也曾寻找过银矿，并在大农场做过工人。
只要哪里有令人心动的冒险事业，杰菲逊·霍普就要前去探索一番。
很快，他就获得了老农约翰的喜爱，他对霍普赞不绝口。
在这种情况下，露西总是默默无言，但是，她那泛起红晕的双颊、明亮而幸福的眼神都非常清楚地说明，她那颗年轻的心已经不再属于她自己了。
她那诚实的老父也许还没有看出这些征兆，但毫无疑问，这些征兆并没有逃过赢得了她芳心的那位小伙子的双眼。
一个夏天的傍晚，霍普骑着马从大道上疾驰而来，停在门口。
露西正在门口，她走向前去迎接他。
他把缰绳抛在篱笆上，大踏步沿着门前小径走了过来。
“我要走了，露西。”他说着握住了她的双手，温柔地望着她的脸，“我现在不会要求你马上跟我走，但是，当我回来的时候，你能不能决定跟我走呢？”
“你什么时候回来呢？”她含羞地笑着问道。
“顶多两个月。
亲爱的，那时我就回来接你。
没有人能阻止我们。”
“父亲怎么办呢？”她问。
“他已经同意了，只要我们的银矿开采进行得顺利就行。
我倒不担心这个问题。”
“恩，好吧。当然，如果你和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了，那就用不着多说了。”她轻声说，同时把面颊偎依在他那宽阔的胸膛上。
“感谢上帝！”他声音粗哑地说，弯下身去吻她。
“那么，就这么定了。
我呆得越久，就会越难以离开。
他们还在峡谷里等着我呢。
再见了，亲爱的，再见了！两个月以后，你就会见到我了。”
他边说边从她身边忍痛离开，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地奔驰而去，好像害怕只要他稍瞥一眼他所离别的人儿，他的决心就要动摇了。
她站在门旁，久久地望着他，一直到他的身影消失不见。
然后，她才走进屋去，她真是整个犹他地区最幸福的姑娘了。
第三章 约翰·费里尔和先知的会谈
杰斐逊·霍普和他的伙伴们离开盐湖城已经有三个星期了。
每当想到这个年轻人回来的时候，他就要失去养女，约翰·费里尔心中便感到非常痛苦。
但是女儿那张明媚而又幸福的脸比任何争论都更能说服他顺从这个安排。
他早已暗暗决定，无论如何，他决不让他的女儿嫁给一个摩门教徒。
这种婚姻根本不能算是婚姻，而是一种耻辱。
不管他对于摩门教教义的看法究竟如何，在这一个问题上，他是不会屈从的。
然而，对于这个问题，他不得不守口如瓶，因为当时，在圣徒之地，发表不合教义的言论是十分危险的。
的确，这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危险到就连教会中那些德高望重的圣徒们也只敢在暗地里偷偷谈论他们对于教会的意见，唯恐一句话泄露出去，就会马上招致横祸。
过去遭受迫害的人，现在自己反倒变成了迫害者，并且是最为残酷、可怕的迫害者。
塞维利亚的宗教法庭、日耳曼人的叛教律以及意大利那些秘密团体，它们所拥有的庞大活动组织，与摩门教徒在犹他州所布下的天罗地网相比，都是望尘莫及的。
无形和神秘的特点，使这个组织倍加可怖。
这个组织似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但是，它本身却无人能看、无处听闻。
谁要是敢反对教会，就会突然失踪。既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遭遇。
妻子、儿女在家中倚门而望，可是父亲却一去不返，无法向他们诉说他落在秘密审判者手中的遭遇。
说话稍一不慎，行动偶有不当，立刻就会招来杀身之祸，而且谁也不知道，笼罩在他们头上的这股可怕的势力究竟是什么。
难怪人们个个提心吊胆，即使是在旷野无人之处，也不敢暗地里对压迫他们的这种势力表示怀疑。
最初，这股神秘莫测的可怕势力只是对付那些曾经信仰摩门教，后来又想叛教或弃教的人。
但很快，它的目标范围就扩大了。
未婚成年女性渐渐变少，没有足够的女人，一夫多妻制的教条就形同虚设。
各种奇怪的传闻到处传播——在没有印第安人出没的地方，有移民被中途谋杀，旅行人的帐篷也遭到抢劫。
摩门教长老的屋室内却出现了陌生的女人，她们面容憔悴，嘤嘤啜泣，脸上流露出难以消去的恐惧。
据山中迟暮未归的游民说，在黄昏薄暮时刻，他们看见一队队戴着面具的武装匪徒骑着马，静悄悄地从他们身旁疾驰而过。
这些故事和传说最初不过是一鳞半爪，但是愈来愈有眉目，经过人们一再yinzheng之后，也就知道这是某人的所作所为了。
直到今天，在西部荒凉的大草原上，“丹奈特帮”和“复仇天使”仍然是罪恶与不祥的名称。
进一步了解这个罪恶的组织，只会加深而不是减轻人们思想中已经被挑起的那种恐惧。
谁也不知道，都是哪些人参加了这个残暴的组织。
这些在宗教幌子下进行残酷、血腥行动的人员姓名是绝对保密的。
你把你对于先知及其教会不满的言论讲给某个朋友听，而这个朋友可能就会是夜晚明火执仗，前来进行恐怖报复的人员之一。
因此，每个人对于他的左邻右舍都不免心怀疑惧，没有任何人敢说出他深藏心底的话。
一个晴朗的早晨，约翰·费里尔正打算外出到麦田里去，忽然听到前门的门闩咔哒响了一下，他从窗口向外一望，只见一个身强体壮、长着一头淡茶色头发的中年男子沿着小径走了过来。
他大吃一惊，因为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大人物布里格姆·扬本人。
他感到十分害怕，因为他明白，这种访问对他来说是凶多吉少，费里尔赶紧跑到门口，去迎接这位摩门教的首领。
但是，扬对于他的迎接表现得非常冷淡，他板着面孔，随他进了客厅。
“费里尔兄弟，”他一面说着，一面坐了下来，两眼从他那淡色睫毛下锐利地注视着这个农民，“上帝的忠实信徒们一直以对待善良朋友的态度来对待你。
当你在沙漠里快要饿死的时候，我们拯救了你，把我们的食物分给了你，还把你平安地带到这个上帝选定的山谷里来，分给你一大片土地，并且让你在我们的保护下慢慢地富裕起来。
难道不是这样吗？”
“是这样的。”费里尔回答说。
“对于这一切，我们只提出过一个条件，就是你真正必须信奉我们的宗教，并且要在各方面奉行教规。
你也曾答应过这样做，可是，如果大家的报告不假的话，就在这一方面，你一直忽视不理。”
“我到底怎样忽视不理了呢？”费里尔摊开双手答道。
“难道我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公共基金吗？难道我没有去教堂做礼拜吗？难道我——”
“你的妻子们呢？”扬问道，四面瞧了一下，“把她们叫出来，我要见见她们。”
“我没有娶妻，这倒是事实，”费里尔回答说，“可是女人不多了，而且许多人比我更需要。
我也并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还有女儿侍奉我。”
“我就是为你的那个女儿，才来找你的，”这位摩门教的领袖说，“她已经长大成人了，而且称得上是咱们犹他地方的一朵花，许多有地位的人物都看中了她。”
约翰·费里尔听了这话以后，不禁心中暗暗叫苦。
“外面有许多传闻，说她已经和某个异教徒订婚了，我不太相信这些说法。
这一定是那些无聊人的闲扯。
圣人约瑟夫·史密斯法典中第十三条说了些什么？
‘让摩门教中每个少女都嫁给一个上帝的选民，如果她嫁给了一个异教徒，她就犯下了弥天大罪。'
法典上就是这样说的，你既然信奉了神圣的教义，就不该纵容你的女儿违背它。”
约翰·费里尔没有回答，他紧张地摆弄着他的马鞭子。
“在这个问题上，就可以考验你的整个信仰了，四圣会已经决定了。
这个女孩子还年轻，我们不会让她嫁给一个老头子的，我们也不会完全不让她挑选。
我们这些做长老的，已经有许多‘小母牛'了，可是我们的孩子们却还有需要。
斯坦格森有一个儿子，德雷伯也有一个，他们都非常乐意把你的女儿娶到他们家里去。
叫她在他们两个人中间选择一个吧。
他们既年轻，又有钱，并且都是真心信教的。
你看怎么样？”
费里尔皱着眉头，沉默了一会儿。
“你总得给我们一些时间啊，”他最后说，“我的女儿还很年轻，她几乎还没到结婚的年龄呢。”
“她会有一个月的时间来选择，”扬说着就站了起来，“一个月后，她就要给我答复。”
他走过门口时，突然回过头来，脸涨得通红，目露凶光。
“约翰·费里尔，”他厉声说，“如果你和她现已化为谢拉布兰卡山上的白骨，那也比你胆敢违抗四圣的命令下场好！”
他做了一个恐吓的手势，掉头而去。费里尔听得见，他沉重的脚步踏在门前砂石小径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他用肘支在膝头上，一直坐在那里，考虑着究竟如何对女儿说这件事才好。这时，忽然有一只柔软的手握住了他的手，他抬头一看，只见他的女儿站在他的身旁。
一瞧见她那苍白、惊恐的脸，他就明白，她已经听见了刚才那一番谈话。
“我没法不听，”看见父亲的脸色，她回应说，“他的声音那么大，整个房子里都听得见。
哦，爸爸，爸爸，我们该怎么办？”
“不要惊慌，”他回答说，一面把她拉到身边，用他粗大的手抚摸着她的栗色秀发，
“咱们总能想出一个办法来的。
你对那个小伙子的爱情不会淡薄下来吧，对吧？”
露西没有回答，只是紧握着老人的手，默默地啜泣着。
“不，当然不会。
我并不愿听到你说你会。
他是一个有前途的小伙子，而且他还是一个基督徒，这一点就比这里的人强多了，不管他们怎样做礼拜祈祷和谆谆说教。
明天有一伙人要动身去内华达，我准备给霍普送个信儿，让他知道咱们现在的危险处境。
如果我对这个年轻人还算有点儿了解的话，那么他一定会像电报一样飞也似的赶回来的。”
露西听了她父亲的这番描述，不禁破涕为笑。
“他回来以后，一定会给咱们想一个万全之策的。
可我担心的是你，亲爱的爸爸。
有人听说——听说那些反对先知的人的可怕故事：反对他的人都要遭到可怕的灾难。”
“可是，咱们还没有反对他呢，”她的父亲回答说，“如果咱们反对了他，那可就真得防备了。
咱们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期限一到，我想咱们最好还是逃出犹他这个地方。”
“离开犹他！”
“就得这样吧。”
“可是农场呢？”
“我们可以尽量筹措钱，而其他的也只好算了。
说实话，露西，这并不是我头一回想到要这样做。
我不愿意屈从于任何人，不愿像这些人一样，匍匐在那位该死的先知脚下。
我是一个自由的美国人，这里的一切，我实在看不惯。
也许我太老了，学不来他们这一套。
假如他真要到我的农场里来横行霸道的话，他就要尝尝迎面飞来的猎枪子弹的滋味了。”
“但是，他们不会放咱们走的。”他的女儿反对说。
“等到杰弗逊回来以后，咱们很快就能逃出去了。
这期间，你千万不要自寻烦恼，我的好女儿，也不要把眼睛哭得肿肿的，否则，他看见你这副模样，就一定会来找我麻烦的。
没有什么可怕的，根本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约翰·费里尔对她说了这些安慰的话，口气信心十足，但是当天晚上，她却看到他异常谨慎地把门户闩牢，并且把挂在卧室墙上的那支生锈的旧猎枪取了下来，擦拭干净，装上了子弹。
第四章 逃命
在和摩门教先知会谈后的第二天早晨，约翰·费里尔就到盐湖城去了，他在那里找到了那个前往内华达山区的朋友以后，就把一封写给杰斐逊·霍普的信托他带去了。
在信中，他把这个危及他们的紧迫危险告诉了他，并且要他务必回来。
这件事办妥以后，他觉得心中轻松了一些，于是带着愉快的心情回家了。
当他走近他的农场时，他惊奇地看到，大门两旁的门柱上各拴着一匹马。
令他更惊异的是，当他走进屋子时，发现客厅里有两个年轻人。
一个长着一张长脸，面色苍白，正躺在摇椅上，两只脚高高地跷在火炉上。
另一个年轻人脖子粗大，相貌粗俗，神情傲慢，他站在窗前，两手插在裤袋里，嘴里吹着一首流行的圣歌。
费里尔进来的时候，他们向他点了点头，躺在椅子上的那个首先开了口。
“也许你还不认识我们，”他说，“这一位是德雷伯长老的儿子，我是约瑟夫·斯坦格森，当上帝伸出他神圣的手，把你们引进善良的羊群时，我们就和你们一块儿穿越了沙漠。”
“上帝终究是要把普天之下所有的人都引进来的，”另一个人鼻音很重地说，“上帝虽然研磨得缓慢，但却非常精细，毫无疏漏。”
约翰·费里尔冷冷地鞠了个躬。
他已经猜到了这两位来客的身份。
“我们来这里，”斯坦格森继续说道，“是奉了父亲的命令，前来向你的女儿求婚，请你和你的女儿看看，我们两个人之中，你们更中意谁。
我呢，只有四个妻子，可是德雷伯兄弟已经有了七个，因此，在我看来，我的需要比他大。”
“不对，不对，斯坦格森兄弟，”另一个大声叫道，“问题不在于咱们有了多少个妻子，而在于你我能够养活多少。
我的父亲现在已经把他那些磨坊都给我了，我比你有钱。”
“可我的前途却比你更好，”斯坦格森热切地说，“等到上帝把我父亲请去的时候，我就可以得到他的硝皮场和制革厂了。
到那时，我比你年长，在教会中的地位也就要比你高。”
“那么，只好让这位姑娘来决定了，”小德雷伯一面对着镜中的自己傻笑，一面答道，“咱们还是完全听从她的选择好了。”
在这场对话进行的时候，约翰·费里尔一直站在门边，肺都要气炸了，他几乎忍不住要用他的马鞭子抽打这两个客人的脊背。
“听着，”他最后大踏步走到他们面前说，“我的女儿叫你们来，你们才能到这儿来，但是，在那之前，我不想再看到你们。”
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十分诧异地盯着费里尔。
在他们看来，他们这样争着向他的女儿求婚，不论是对他的女儿，还是对他来说，都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光荣。
“有两条路可以走出这个房间，”费里尔喝道，“一个是门，一个是窗户。
你们愿意走哪一个？”
他黝黑的脸看起来非常凶狠可怕，一双青筋暴起的手是那样的吓人，他那两位客人吓得跳起来，拔腿就跑。
这个老农一直跟到门口。
“等你们两位商量好了究竟那一位合适，请通知我一声。”他挖苦地说。
“你这是自讨苦吃！”斯坦格森大声叫道，脸都气白了。
“你竟敢公然违抗先知，违抗四圣会。
你要后悔一辈子的。”
“上帝的手要重重地惩罚你，”小德雷伯也叫道，“他既然能够成就你，也就能够毁灭你！”
“那我就要开始毁灭了。”费里尔愤怒地叫道。要不是露西一把拉住他的胳臂，把他拦住，他早就冲上楼去拿枪了。
他还没有来得及从露西的手中挣脱出来，就听见一阵马蹄声，他知道他们走远了，已经追不上了。
“这两个胡说八道的小流氓！”他一面擦着额头上的汗，一面大声说道，“与其嫁给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我的孩子，你还不如死了好。”
“爸爸，我一定会这样办的，”她勇敢地说，“不过，杰斐逊马上就要回来了。”
“是的。
他不久就要回来了。
越早回来越好，咱们还不知道，他们下一步要做什么呢。”
的确，现在正是这个坚强的老农和他的养女最危急的时候，他们非常需要一个能够为他们出谋划策的人来帮助他们。
在这个移民地区的整个历史中，从来还没有发生过这样公然违抗四圣权威的事情。
如果说一些细小的过错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结果又该怎样呢？费里尔知道，他的财富和地位对于他都是毫无帮助的。
在此之前有过其他跟他一样有名又有钱的人被偷偷除掉，他们的财产也全部归了教会。
他是一个勇敢的人，但是一想到悬在头顶上的这种隐约而阴森的恐怖，他也会不寒而栗。
他可以咬着牙勇敢地承受任何摆在明处的危险，但是，这种悬着的恐怖却令人身心俱疲。
虽然如此，他还是把他的恐惧隐藏起来，不让他的女儿知道，并且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可是，他女儿那双聪慧的眼睛却早已看出他的忐忑不安。
他预计这番行为必然会招来扬的某种警告，事情果然不出所料，但是警告的方式却是他万万意想不到的。
第二天早晨，费里尔一起床，就吃惊地发现，在正对着他胸口的被子上，钉着一张纸条。
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笔道粗重的字：
“限你二十九天内改邪归正，否则——”
字后这一划比任何恫吓都要令人害怕。
这个警告究竟是怎么送进他的房中来的，这使得约翰·费里尔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他的仆人睡在另一所房子里，而这里所有的门窗都是锁好的。
他把这个纸条揉成一团，丝毫也没有对他的女儿提起，可是这件事却令他胆战心寒。
纸条上写的二十九天，明明是指扬所给定的一个月期限所剩下的日子。
对付一个拥有这样神秘力量的敌人，单有力气或勇气又有什么用处呢？钉上纸条的那只手可能会用刀刺进他的心脏，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究竟是谁杀了他。
第二天早晨，费里尔感到更加震惊了。
当他们坐下来吃早餐的时候，露西忽然用手向上面一指，惊叫了起来。
在天花板的中央，有一个数字28，显然是用烧焦了的木棒画的。
他的女儿对于这个数字感到莫名其妙，他也没有向她说明。
那天晚上，他没有睡觉，而是拿着他的枪，通宵守卫着。
夜里他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但是，第二天早晨，一个大大的27却又出现在他家的门上。
日子就这样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了，就像黎明每天必然来临一样，他每天也都会发现那些看不见的敌人在记着数字，而且在一些明显的地方，写出他的一个月期限还剩下几天。
有时这个要命的数字是在墙上出现，有时是在地板上面，还有几次，这些数字是写在小纸条上，贴在花园的门上或栏杆上。
约翰·费里尔虽然百般警戒，但是，他总不能发现这些每天来临的警告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发出的。
他一看这些警告，就感到一种近乎迷信般的恐惧。
他变得坐卧不宁，一天天憔悴下来，他的眼中流露出被追逐的野兽才有的那种惊骇、仓皇的神色。
现在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待那个年轻的猎人从内华达回来。
二十天变成了十五天，十五天又变成了十天，远方的人还是杳无音讯。
限期一天天地逼近，可是仍然不见年轻人的踪影。
每当大路上响起马蹄的奔腾声，或是马车夫对他的队伍吆喝时，这个老农都以为是救星来了，并赶紧跑到大门边张望。
最后，眼看着期限从五天变成了四天，又从四天变成了三天，他失去了信心，完全放弃了逃走的希望。
他一个人孤掌难鸣，再加上对于环绕着这这片居住区的大山又不熟悉，他知道，自己无力逃跑了。
经常走的大道都已经有人严密地把守起来，没有四圣会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能通过。
看来他是走投无路了，这场临头大祸眼看无法避免了。
但是，这位老人的决心没有过丝毫的动摇，他宁愿丢掉性命，也绝不允许他女儿受到污辱。
一天晚上，他独自一个人坐着，深深地思索着他的困境，但是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什么办法可以躲过这场灾难。
这天早晨，房子的墙上已经出现了一个2，明天就是一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了。
到时究竟会发生什么呢？他想象出各种各样模糊不清而又可怕的情景。
在他死后，他女儿的结局又将如何呢？难道他们真的就逃不出布在他们周围的这张无形之网吗？
他想到自己的无能为力，不禁伏在桌上，哭了起来。
那是什么？万籁俱寂中，他听到一阵轻微的爬抓声——声音虽然很轻，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却听得非常清楚。
声音是从大门那边传来的。
于是，费里尔蹑手蹑脚地走进了客厅，凝神倾听。
这个轻微却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停了一会儿后，又响了起来。
显然有人正轻轻地在门上叩击着。
莫非是前来执行秘密法庭暗杀命令的午夜刺客？或者这是在写明，限期的最后一天已至。
这时，约翰·费里尔觉得，比起忍受这种令人胆战心寒的折磨，痛痛快快地死反倒好一些。
于是，他跳上前去，拔下门闩，将门打开。
门外一片寂静。
夜色朗朗，点点繁星在头上闪烁发光。
出现在老人眼前的只有庭前的小花园，花园周围有一道篱笆和门，但是，无论在花园中或是在大路上，都不见一个人影。
费里尔左右瞧了一下，轻松地吁了一口气。但是，他无意中向脚下一瞧，不禁大吃一惊，只见一个人趴在地上，手脚直挺挺地伸展着。
看到这副情景，他恐惧极了，他靠在墙上，用手按着自己的喉咙，才没有喊出声来。
最初他以为，这个趴在地上的人可能是一个受伤的或者是将死的人，但是，他仔细一瞧，只见他在地上像蛇一样迅速、无声地爬行着，一直爬进了客厅。
这个人一爬进屋内便立刻站了起来把门关上，出现在这个目瞪口呆的老农面前的，是杰斐逊·霍普那张勇猛的脸和坚决的表情。
“天哪！”约翰·费里尔气喘吁吁地说，“你可把我吓坏了。
你为什么这样进来？”
“给我一些吃的，”霍普声嘶力竭地说，
“四十八个小时，我没吃一口东西，没喝过一口水。”主人的晚餐仍旧放在桌上，于是，他跑了过去，抓起冷肉、面包，狼吞虎咽起来。
“露西好吗？”等吃饱了以后，他问道。
“很好。
她并不知道这些危险。”这位父亲回答说。
“那很好。
这个屋子的四周已经被人监视起来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爬着进来。
他们可算是够厉害的了，可是，他们要想捉住一个瓦肖湖的猎人，还差一点儿呢。”
约翰·费里尔现在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知道，他可有了一个忠实可靠的助手。
他抓住这个年轻人粗糙的手，诚挚地握了握。
“你值得让人骄傲，”他说，“没有多少人愿意来分担我们的危险和困难。”
“您说得对，老先生，”这个年轻猎人回答说，“我是尊敬您的，但是，如果这件事情只是关系到您一个人，那么，在我把头伸进这样一个黄蜂窝以前，我还是会再三考虑的。
我是为露西来的，我想，在她受到任何伤害以前，犹他州就得少一个霍普家的人了。”
“咱们该怎么办呢？”
“明天就是最后一天，除非今晚就行动起来，否则你就输了。
我弄了一头骡子和两匹马，放在鹰谷那里等着。
您有多少钱？”
“两千块金币和五千元纸币。”
“这些就够了。
此外，我也有这么多钱，可以加进去。
咱们必须穿过大山，到卡森城去。
您最好去叫醒露西。
仆人没有睡在这个屋子里，倒是很方便。”
费里尔进去叫他女儿准备上路的时候，杰斐逊·霍普就把他能够找到的所有能吃的东西打成一个小包，又在一个瓷瓶里灌满了水，因为根据他的经验，山中水井很少，而且相距也很远。
他刚刚收拾完，这位农夫和他的女儿就一起走了出来，全都整装待发了。
这对恋人进行了一番温暖而简短的问候，因为现在时间宝贵，眼前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咱们必须马上就走，”杰斐逊·霍普说，他的声音低沉而又坚决，就像一个人明知前面有很大危险，但是铁了心要闯过去，“前面和后面进出的地方都已有人把守，可是，小心一点儿的话，咱们还是可以从旁边窗子出去，穿过田野逃走。
只要一上大路，再走两里路，就可以到达鹰谷了，马匹就在那里等着。
天明以前，咱们必须赶过一半的山路。”
“如果我们被人阻挡了呢？”费里尔问道。
霍普拍了一下衣襟下面露出的左轮手枪枪柄。
“即使咱们寡不敌众，也至少要干掉他们两三个。”他邪邪地笑了笑说。
屋中的灯火早已全部熄灭，费里尔从黑黝黝的窗口望出去，瞧着这片曾经一度属于他的土地，现在，他就要永远放弃它了。
但很久之前，他就鼓足勇气准备作这种牺牲了，一想到他女儿的荣誉和幸福，即使倾家荡产，他也不顾惜。
沙沙作响的树林和那一望无际的寂静田野看起来是如此宁静、祥和，很难料想那些谋杀者们就藏身其中。
不过，这个年轻猎人苍白的脸色和紧张的表情都说明，在他爬近这个屋子的时候，早已把这里的险恶情况弄得一清二楚了。
费里尔提着装着金币和纸币的钱袋，杰斐逊·霍普带着不多的干粮和水，露西提着一个小包，里边有她的一些珍贵物品。
他们慢慢地、谨慎地把窗子打开，等到一片乌云使夜色朦胧起来的时候，他们才一个接着一个越窗而出，进入那个小花园。
他们屏住息气，蹑手蹑脚地穿过花园，来到篱笆的暗处，然后沿着篱笆走到一个通向玉米地的缺口。
刚刚走到这个缺口的地方，霍普突然一把抓住父女二人，把他们拖到阴暗的地方，他们静静地伏在那儿，浑身颤抖。
还好，由于霍普在草原上久经锻炼，他那对耳朵已经像山猫的耳朵一样敏锐了。
他和同伴们刚刚伏下，就听见距他们几步之外，有一声山里猫头鹰的凄厉啼叫，在不远的地方，立刻又有另一声回应着。
同时，只见隐隐约约有一个身影在他们开辟的那个缺口处出现，又发出一声这种凄厉的啼叫暗号，另外一个人便应声从暗处出来了。
“明日午夜，”头一个人说，他好像很有权威。
“啼叫三声的时候。”
“好的，”另一个回答道，“要我传达给德雷伯兄弟吗？”
“告诉他，让他再传达给其他的人。
九到七！”
“七到五！”另一个接着说，然后，这两个人朝着不同的方向悄然离去。
他们最后说的两句话，显然是一种问答式的暗号。
他们的脚步声刚在远处消失，杰斐逊·霍普就立刻跳起身来，扶着他的同伴，穿过缺口，用他最快的速度领着他们穿过田地，这时，露西似乎已经精疲力竭了，于是，他又半扶半拖地拉着她飞跑。
“快点儿！快点儿！”他气喘吁吁地不时催促着，“咱们已经闯过了警戒线了。
一切就靠速度了。
快点儿！”
一上了大道，他们就立刻迅速前进。
路上，他们只碰到过一次人，并成功地躲进了麦田，以免人认出。
快到城边的时候，猎手霍普又折进了一条通向山间的崎岖小道。
黑暗中，只见两座黑压压的巍峨大山浮现在眼前，他们所走的这条山间狭道就是鹰谷，马匹就在这里等着他们。霍普靠着他从未出错的本能，在乱石之中前进。
沿着一条干涸了的小溪，他们来到一个山石遮蔽着的安静角落里，忠心的骡马都拴在这里。
露西骑上一匹骡子，老费里尔带着他的钱袋，骑上了一匹马，杰斐逊·霍普骑着另外一匹，沿着险峻的山道，领着他们前进。
对于任何不熟悉大自然狂野的一面的人来说，这种崎岖山路一定会让他们望而却步。
山路的一边是千尺峭壁，漆黑、冷峻的山石显得摇摇欲坠，绝壁上一条条的石梁就像石化的魔鬼身上那一根根肋骨。
另一边则是杂乱的巨砾和废墟，根本无路可走。
在这中间只有这条弯弯曲曲的小道，有些地方十分狭窄，只容单人通过，山路崎岖，只有擅长骑马的人才能通过。
尽管有这么多危险和困难，但是，这几个逃亡者的心情却是愉悦的，因为他们每前进一步，就离刚刚逃出来的那个暴政横行的地方远了一步。
然而，他们不久便发现，他们仍未逃出摩门教徒的势力范围。
当他们来到山路中最为荒凉的地段时，露西突然惊叫了起来，并用手指着上方。
那是一块俯视山路的岩石，在天空衬托之下，显得阴森、单调，岩石上孤零零地站着一个哨兵。
他们发现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他们，静静的山谷里响起了一声军人口吻的吆喝声：“谁在那里？”
“是去内华达的旅行者。”杰斐逊·霍普应声答道，一面握住鞍旁的来复枪。
他们可以看见，这个孤独的哨兵手指扣着扳机，向下瞧着他们，似乎对他们的回答感到不满意。
“是谁准许的？”他问。
“四圣准许的。”费里尔回答说。
他在摩门教中的经验告诉他，四圣是他能提及的教中最高的权威。
“九到七。”哨兵叫道。
“七到五。”杰斐逊·霍普马上回答说，他想起了在花园中听到的这句口令。
“过去吧，上帝保佑你们。”上面的人说。
过了这一关，道路就宽阔起来，马匹可以放开脚步，小跑前进了。
回头看去，他们还能看见那个哨兵倚着枪站在那里，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闯过了摩门教区的边防要隘，自由就在眼前了。
第五章 复仇天使
整整一夜，他们走的都是一些错综复杂的小路和崎岖难行、乱石交错的山道。
他们不止一次迷了路，但是霍普对山地情况的精细了解让他们得以重新回到正确的路线上。
天亮时，一幅荒凉却壮丽无比的景色呈现在他们眼前。
四面八方都被白雪皑皑的山峰所环绕，重重叠叠的山头一直绵延到遥远的地平线上。
路两旁尽是悬崖绝壁，那些落叶松和松树好像是悬挂在他们头顶一样，仿佛一阵风吹过来，就会落下来，压在他们身上。
这并不完全是空想出来的恐惧，因为在这个荒凉的山谷里，草木丛生，乱石杂陈，树石都曾这样滚下来过。
甚至在他们前进的时候，就有过一块巨石雷鸣般地滚落下来，隆隆之声在这寂静的峡谷里回荡着，吓得疲乏的马都惊跑起来。
太阳从东方地平线上缓慢地升起，群峰像过节时的灯笼似的，一个接着一个点亮了，直到所有山头都抹上了微微的红光。
这种壮丽的景色让三个逃亡者精神振奋，并给他们注入了新的活力。
他们在一个涌出激流的谷口停下来饮马，期间还匆匆吃了一顿早餐。
露西和她的父亲倒愿意多休息一会儿，可是杰斐逊·霍普坚持快走。
“现在他们肯定正沿着咱们的踪迹追过来了，”他说，“一切都取决于咱们前进的速度。
只要咱们平安地到达了卡森城，就是休息一辈子，也不要紧了。”
这一整天，他们都在山道中奔波前进，临近黄昏的时候，他们计算了一下行程，发现离敌人已有三十多英里远了。
夜间，他们选择在悬岩下面可以躲避寒风的地方安顿下来，为了暖和一些，三个人紧紧地挤在一处，睡了几个钟头。
但是，天还没亮，他们便又动身上路了。
他们一直没有发现有人追赶的迹象，因此，杰斐逊·霍普便认为，他们可能已经逃出了虎口，那个迫害他们的可怕组织现在已是鞭长莫及了。
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这只铁爪究竟能够伸到多远,更没有想到这只铁爪很快就要追上他们，并把他们打个粉碎。
他们逃亡的第二天，大约中午的时候，那些本来就不多的干粮眼看就要吃完了。
但这并没有使这位猎人感到什么不安，因为在大山里，可以靠打猎充饥，从前他就常常靠着他的那支来复枪维持生活。
他选择了一个隐蔽的角落，拾取了一些枯枝干柴，生起火来，让他的同伴们暖和一下，因为他们现在身处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之上，空气寒冷刺骨。
他把骡马拴好，并和露西告别后，就背上他的来复枪，出去碰碰运气，想打点儿东西。
转过头就能看见，老人和少女正围着火堆取暖，三只畜牲一动也不动地站立在后边。
再走几步，大石便挡住了视线，他看不见他们了。
他翻山越岭走了两英里多路，一无所获，但从树干上的痕迹以及其他的一些迹象来看，他可以断定，附近有许多野熊出没。
最后，他搜寻了两三个小时也毫无结果，正打算空手回去的时候，忽然抬头一看，不禁心花怒放。
在离地三四百英尺高的一块突出的悬岩边上，站着一只野兽，样子看来很像羊，但是却有一对巨大的长角作武器。
大犄角——人们这样叫它——可能正在为霍普所看不到的同伴执行着警戒任务，但非常巧的是，这只野兽背对着霍普，因此，它并没有发觉他。
他趴在地上，把枪架在一块岩石上，又慢又稳地瞄准以后，才扣动了扳机。
这个野兽跳了起来，在岩石边挣扎了几下，就滚落到谷底去了。
靠一个人的力量是背不动这只沉重的野兽的，所以，这个猎人将死兽的一只腿和一些腰肉割了下来。
这时已经薄暮冥冥，于是，他背起这些战利品，赶忙沿着来路往回走。可是，他刚要举步，就发现自己已陷入了困境。
当他专心寻找野兽的时候，他早已经远远地走出了他所熟悉的山谷，现在再要认出他所走过的道路，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
他觉得他所在的这个山谷一时变成了千沟万壑，各处都十分相似，让人无法辨认。
他沿着一条山沟走了一英里多路，来到一个涧水淙淙的地方，他肯定来时决没有见过这个山涧。
他断定自己已经走错了路，于是又另走了一条，却仍是同样的结果。
夜幕很快就降临了，当他终于找到一条他所熟悉的小道时，天色几乎已经全黑了。
即便现在，要沿着这条熟悉的小路不再走错，也并非易事，因为月亮还未升起，小路两边高耸的绝壁使得道路格外黑暗难行。
霍普背上压着沉重的东西，况且忙碌了半天，他也非常疲惫了，但是，他仍旧蹒跚前进着，一想到每前进一步，就更靠近露西一步，而且还带来这么多食物，足够他们在今后的旅途中食用，他的精神便又振奋起来。
现在，他已经来到之前离开他们的那个山谷的入口了。
即使在黑暗之中，他也能辨认出遮掩入口的那些巨石的轮廓。
他想，他们一定是在焦急地等待他呢，因为他已经离开差不多有五个钟头了。
一时高兴之下，他把两只手放在嘴边，借着峡谷的回音，大声地呼喊起来，作为他回来的信息。
他停了一下，倾听着回应。
什么回应都没有，只有他自己的呼声，在这片沉寂、荒凉的峡谷中回荡无数次后，折回到他耳中。
他又叫了一声，比先前的一声更加响亮，可还是没有听见和他分开不久的同伴们的回应。
他隐隐约约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于是便急忙奔了过去，慌乱中，把宝贝似的兽肉也扔掉了。
他转过弯去，一眼便看清楚了刚才生火的地方的情况。
那里依然有一堆炭火在闪烁发光，但是很明显，在他离开以后，再也没有人照料过。
周围同样是一片死寂。
他的担忧现在变成了现实，他急忙向前奔去。
火堆旁没有一个活物：马匹、老人和少女都不见了。
分明是在他离开以后，发生了什么突如其来的可怕灾难——这个灾难令他们无一幸免，而且没有留下一点儿痕迹。
这个意外打击使杰斐逊·霍普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他赶紧抓住了来复枪，支持着自己，以免跌倒下去。
不过，他到底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很快便从这种迷惘无助中恢复了过来。
他从火堆里捡起一段半焦的木材，把它点燃，借着它的光亮，他把这个小营寨细细察看了一番。
地面上到处都是马蹄踩踏出的印子，这说明一大队骑马的人已经追上了这些逃亡者，从他们行迹的方向来看，他们后来又转回盐湖城去了。
他们是否把他的两个同伴都带走了呢？杰斐逊·
霍普几乎已经说服自己相信他们一定是那样做了，可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件东西上，他身上的每一根神经都感到一阵刺痛。
离他们原来休息的地方没有几步远，有一堆不高的红土，这肯定是原来所没有的。
一点儿也不错，这是一个新掘成的坟墓。
当这个年轻猎人走近的时候，他发现土堆上面还插着一支木棒，木棒的裂缝处夹着一张纸。
纸上草草写了几个字，但却写得分明：
约翰·费里尔，生前住在盐湖城。
死于一八六零年八月四日。
那位他刚离开不久的健壮老人就这样死去了，而这几个字就是他全部的墓志铭。
杰斐逊·霍普发疯似的到处寻找，看看是否还有第二个坟墓，可是没有发现一点儿迹象。
露西已经被这帮可怕的追赶者带回去了，承受她原先注定的命运，那就是成为长老儿子的小妾。
当这个年轻小伙子意识到，她的命运已成定局，而他自己又无法挽回的时候，他真想跟随着这位老农，一同长眠在他最后安息的地方。
然而，又一次，他的积极精神终于消除了这种由于绝望而产生的过度伤感。
如果他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可想，他至少还可以把他的余生用在报仇雪恨上。
杰斐逊·霍普有着百折不挠的耐心和毅力，因此，他也就具有一种百折不挠的复仇决心，他的这种复仇心理，可能是从与他相处过的印第安人那里学来的。
他站在凄凉的火堆旁，觉得只有彻底、干净、痛快地亲自手刃他的仇人，才能减轻他的悲痛。
他下定了决心，要把他的坚强意志和无穷精力全部都用在报仇雪恨上。
他面色惨白、狰狞可怕，一步一步沿着来路走回去，找到他扔掉兽肉的地方。他把快要熄灭的火堆挑燃起来，烤出足够维持数天的食物。
他把烤熟的兽肉捆作一包，然后，尽管已经非常疲惫，他仍然沿着“复仇天使”的足迹，穿过大山，一步一步地往回走。
他沿着先前骑马走过的道路，千辛万苦地走了五天，直到极度疲倦，脚痛难忍。
夜里他就躺在乱石之间，胡乱睡上几个钟头，但是，天还没亮，他就起身接着赶路。
第六天，他来到了鹰谷，当初，就是从这里，他们开始了不幸的逃亡。
他从鹰谷俯视摩门教徒们的田舍家园。
现在他已是形销骨立、憔悴不堪了，他倚着来复枪，对着脚下这座安静而广大的城市，狠狠地挥舞着他瘦削的拳头。
望着这个城市，他发现在一些主要街道上挂着旗帜，还有一些其他节日的标志。
他正在猜测其中原因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马蹄奔腾的声音，只见一个人骑着马向他跑来。
当骑马人跑近的时候，霍普认出他是一个名叫考珀的摩门教徒，霍普曾经先后几次帮过他的忙。
所以，当他走近时，霍普就向他打了招呼，想从他那里打听一下露西·费里尔的命运究竟如何了。
“我是杰斐逊·霍普，”他说，“你记得我的。”
这个摩门教徒带着毫不掩饰的惊异神色望着他——的确，这个面色惨白、双目狰狞、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流浪汉，很难让人认出，他就是当日那个年轻、英俊的猎人。
然而，当他最终认出这确实是霍普时，他的惊异便变成了惊恐。
“你真是疯了，竟敢跑到这里来，”他叫道，“要是有人看见我和你说话，那么连我这条命也要保不住了。
因为你帮助费里尔父女逃走，四圣已经下令通缉你了。”
“我不怕他们，也不怕他们的通缉，”霍普恳切地说，“你一定知道一些情况，考珀。
我求你千万要回答我几个问题。
咱们一向是朋友。
请你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拒绝。”
“什么问题？”这个摩门教徒不安地问道，“快说。
这些石头都有耳朵，而且这些大树也长着眼睛。”
“露西·费里尔怎么样了？”
“她在昨天和小德雷伯结婚了。
站稳了，喂，你要站稳些，你看起来有些魂不附体。”
“不要管我，”霍普有气无力地说，他的嘴唇都白了，颓然跌坐在刚才靠着的那块石头上，“你说，结婚了？”
“昨天结婚了——新房上挂着的那些旗帜就是因为这个。
在究竟谁该娶她这个问题上，小德雷伯和小斯坦格森还有过一番争执呢。
他们两个人都去追赶过他们，斯坦格森还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因此，他就更有理由要求得到她，但是，他们在四圣会议上争执的时候，由于德雷伯一派势力较大，于是先知就把露西交给了德雷伯。
可无论是谁占有了她，都不会长久的，因为昨天我看见她已经是一脸死色。
与其说她是一个女人，还不如说她更像一个鬼呢。
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斐逊·霍普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
他的脸简直像是大理石雕刻成的一样，神情严峻而坚决，双眼中闪着凶狠的光芒。
“你要去哪里？”
“不用管我。”他回答说，一面背起他的武器，大踏步走下山谷，并从那里一直走向大山深处野兽出没的地方。
群兽之中再没有比霍普更为凶猛、更为危险的了。
那个摩门教徒的预言果然丝毫不差地应验了。
不知是因为她父亲的惨死，还是由于这段被强加的可恨婚姻，可怜的露西一直萎靡不振，日渐消瘦，不到一个月便郁郁而死。
她的混账丈夫之所以要娶她，主要是为了约翰·费里尔的财产，对于她的死，他并没有感到多大的悲伤；倒是他另外那些妻子对她表示了哀悼，并且按照摩门教的风俗，在下葬前整夜为她守灵。
第二天凌晨，正当她们围坐在棺材旁边的时候，房门忽然大开，一个衣衫褴褛、面目粗野、饱经风霜的男人闯了进来，她们惊骇万分，吓得说不出话来。
这个人对那些缩作一团的妇女瞧都没瞧一眼，也不理会她们，径自走向那个苍白、安静的遗体，那个曾经蕴藏着露西·费里尔的纯洁灵魂的躯干。
他弯下身来，在她那冰冷的额上虔诚地吻了一下，接着又拿起她的手来，从她的手指上取下那只结婚戒指。
“她绝不能戴着这个东西下葬。”他凶猛地咆哮道，在警报尚未响起的时候，他便飞身下楼，倏然不见了。
这件事发生得这样离奇、突兀，要不是露西手指上那枚作为新娘标志的金戒指确实不翼而飞，构成了不可否认的事实，就连那些守灵人自己都很难相信这是事实，更不用说让别人相信了。
杰斐逊·霍普在大山中飘荡了几个月，过着一种奇异的原始生活，心中孕育着一股强烈的报仇渴望。他为复仇而疯狂。
城里传说着，有人见到一个怪人徘徊在城外，出没于荒凉的深山幽谷之中。
有一次，一粒子弹嗖地穿过斯坦格森的窗户，射在离他不到一英尺远的墙壁上。
还有一次，当德雷伯从绝壁下经过的时候，一块巨石从他的头上落了下来，他连忙卧倒在地，才逃脱了这场灾难。
这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不久便知道了有人要谋杀他们的原因，于是，他们带领着人马，一再进入深山中，打算捉住他们的敌人，或者把他杀死，但是，他们总也成功不了。
于是，他们便又采取了谨慎的办法，绝不单独外出，或在天黑后出门，同时还派人把他们的住宅保护起来。
过了些时候，他们才对这些措施有所松懈，因为没有人听到过或看到过他们的仇人，他们希望时间能让他的复仇之心冷却下来。
事实却远非如此，相反，这种复仇之心只有增，没有减。
霍普本来就具有坚韧顽强、不屈不挠的精神，复仇的念头完完全全地占据了他的内心，以至于他心里再也没有其他任何感情了。
不过，他是一个非常实际的人。
不久，他便认识到，虽然他钢筋铁骨，却也承受不了他目前正强加于自身的无尽操劳。
风吹日晒，无遮无蔽，而且又吃不到像样的食物，这逐渐把他累垮了。
倘若他像野狗一样死在大山之中，那么，复仇大业又怎么办呢？如果他坚持这样下去，那他势必会如此死去。
他觉得那样就正合了敌人的心意，于是，他不情愿地回到了曾经的内华达矿场，在那里恢复体力，并且积聚足够的金钱，以备继续追踪仇人，而不致陷于困顿之中。
他原本打算至多离开一年就回来，可是种种意外情况将他拖延了五年之久才离开。
然而，在这五年过去之后，往日的切肤之痛和复仇之心依旧那样迫切，无异于当初那个难忘的夜晚，他站在约翰·费里尔坟墓旁边时的心情。
他乔装改扮，更名易姓，回到盐湖城来，只求正义得到伸张，至于自己的生命，他早已置之度外了。
他到达盐湖城后，才发觉不好的消息正等待着他。
几个月以前，摩门教徒中发生过一次分裂，教中年轻的一派起来反抗长老的统治，结果有相当多的不满分子脱离了教会，他们离开了犹他，变成了异教徒。
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也在其中，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行踪。
据说德雷伯早就设法变卖了他的大部分财产，因此，在离开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富翁，而他的同伴斯坦格森，相比之下却穷一些。
但是，没有丝毫线索表明，他们身在何处。
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不管复仇的愿望如何迫切，一般人都难免要放弃复仇的打算了，但是杰斐逊·霍普却一刻也没有动摇过。
他带着他为数不多那笔钱出发了，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在美国各地寻找他的仇人，没有钱的时候，就随便找点儿工作糊口。
年复一年，他那头黑发变得灰白了，但是，他仍旧继续流浪下去，就像是人类中的一只猎犬一样，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这个复仇事业上，并献出了他的一生。
终于，他的坚定不移得到了回报。
他只是从窗口中瞥了一眼那张脸，但是那一瞥却告诉他，他所追踪的那两个仇人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中。
他回到他那破烂不堪的出租房，把他的复仇计划全部安排妥当。
不过，说来也巧，那个德雷伯从窗口看出去，也认出了大街上的这个流浪汉，而且看出了他眼中的杀机。
如今，斯坦格森已成为了他的私人秘书，在他的陪同下，德雷伯急忙找到了一位治安法官，向他报告说，由于一个旧日情敌的嫉恨，他们的生命现在处在危险之中。
当晚，杰斐逊·霍普便被拘捕了，而由于他找不到担保人，所以被监禁了几个星期。
等他被释放出来时，他发觉德雷伯的住处早就空空如也了，德雷伯和他的秘书已经动身前往欧洲。
这一次，霍普的复仇计划又落了空，但是，心头积恨再一次激励着他继续追踪下去。
然而，由于缺乏资金，他不得不工作一段时间，节省下每一块钱，作为未来的旅途之资。
最后，等到积蓄了足够维持生活的费用，他就动身前往欧洲。在欧洲各地，他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追赶着仇人，做任何低三下四的工作来维持生活，可是一直没有追上这两个亡命徒。
当他赶到圣彼得斯堡时，他们已经离开，前往巴黎去了；当他赶到巴黎的时候，他又听说他们刚刚动身，去了哥本哈根。
当他赶到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时候又晚了几天，因为他们几天以前就去了伦敦，他终于在伦敦把他们逼到了绝境。
至于在伦敦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最好还是引用这个老猎人自己叙述的故事，这部分叙述在沃森医生的日记中已经有了详细的记录，我们前面已经读过一些了。
第六章 医生约翰·沃森回忆录之续篇
我们这名罪犯疯狂的抵抗行为显然并不是对我们有什么恶意，因为当他发觉自己已无能为力的时候，便友善地微笑起来，并且表示，希望在他挣扎的时候，没有伤害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
“我想你是要把我送到警察局去，”他对舍洛克·福尔摩斯说，“我的马车就在门外。
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可以自己走下去上车。
我可不像从前那么轻，容易被抬起来了。”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交换了一下眼神，似乎认为这种要求太大胆了些，但是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这个罪犯的请求，把我们在他脚踝上捆扎着的毛巾解开了。
他站起来，舒展了一下两条腿，像是要确认一下它们确实重获了自由似的。
我现在仍然记得，当时，我看着他，心中暗想，我几乎没见到过比他更为魁梧强壮的人了，而且那张晒得黝黑的脸上展现出坚决而有活力的神情，就跟他的体力一样令人惊异，不容忽视。
“如果警察局长职位有空缺的话，我认为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了，”他注视着我的同伴，带着由衷的钦佩之情说，“你追查我这件案子的方法是十分谨慎、周密的。”
“你们最好跟我一起来吧。”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道。
“我来给你们赶车。”莱斯特雷德说。
“好！那么格雷格森可以和我坐到车里去。
还有你，医生，你对于这个案子已经发生了兴趣，所以最好也和我们一块儿走一趟吧。”
我欣然同意了，于是，我们就一同下了楼。
我们的罪犯没有一点儿逃跑的企图，而是冷静地走进那个原本属于他的马车里，我们也跟着上了车。
莱斯特雷德坐上了车夫的座位，扬鞭催马前进，不久便把我们带到了目的地。
我们被领进一间小屋后，一个警官把罪犯的姓名，以及他被控杀死的两个人的姓名都记录了下来。
这个警官面色白皙、神情冷淡，他机械而呆板地履行了他的职责。
“案犯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他说，“在这期间，杰斐逊·霍普先生，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但我必须事先告诉你，你所说的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并且可能被用来作为定罪的依据。”
“我有许多话要说，”我们的罪犯慢慢说道，“我想把事情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你们。”
“你等到审讯时再说不是更好吗？”这个警官问道。
“我也许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了。”他回答说，“你们不要吃惊。
我并不是想要自杀。
你是一位医生吗？”他问了这最后一个问题，一面把他那凶悍的深黑色眼睛转过来盯着我。
“是的，我是医生。”我回答。
“那么，请你用手按一下这里。”他笑着说，一边用他被铐着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用手按按他的胸部，立刻觉察到里边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搏动。
他的胸腔微微地震动，就跟在一座不坚固的建筑中开动了一架大功率机器一样。
在这安静的房间里，我能够听到，他的胸膛里面有一阵沉闷的杂音。
“天啊，”我叫道，“你得了大动脉血瘤症！”
“他们都这样说，”他平静地说，“上个星期，我看过一位医生，他告诉我，过不了多少天，血瘤就会破裂。
这么多年来，这个病持续恶化。
我是因为在盐湖城大山中饱经风霜，而且吃不饱，所以才会染上这个病。
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我并不在乎什么时候会死，但是，我想在死前让这件事被记录下来。
我不愿在我死后，被认为是一个寻常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忙地商量起来，考虑准许他说出经历是否合适。
“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确实有突然恶化的危险吗？”警官问道。
“确实是这样。”我回答。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为了维护法律正义，显然，我们有义务记录下他的口供，”警官说，“先生，你现在可以自由交代了，不过，我再一次警告你，你所交代的都会被记录下来。”
“请允许我坐下来讲吧，”犯人一面说，一面坐了下来。
“我患的这个血瘤症使我很容易疲乏，何况半个钟头以前我们的那番斗争绝不会使病情有所缓解。
我已经是一个行将就木的人了，所以，我是不会对你们说谎的。
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千真万确，至于你们究竟如何处置，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了。”
杰斐逊·霍普说完这些话以后，就靠在椅背上，开始说出下面这篇惊人的供词。
他叙述时从容不迫，并且叙述得条理分明，好像他所说的事情十分平淡无奇。
我可以保证，补充的这些供词完全正确无误，因为我看过了莱斯特雷德的笔记本，他在笔记本上把这个罪犯的供词一字不差地记录了下来。
“我为什么要恨这两个人，对于你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他说，“他们恶贯满盈，曾害死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因此，他们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自他们犯罪至今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我也不可能提供什么罪证到任何一个法庭上去控告他们了。
可是，我知道他们有罪，于是，我打定主意，由我独自履行法官、陪审员和刽子手的职责。
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大丈夫，如果你们处于我的处境，你们一定也会像我这样做的。
“我刚才说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她本来是要嫁给我的。
可是，她却被迫嫁给了这个德雷伯，以致含恨而终。
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把这个结婚戒指取了下来，当时我就发过誓，一定要让德雷伯瞧着这只戒指毙命，还要让他在临死的时刻认识到，正是由于他自己犯下的罪恶，他才受到了惩罚。
我一直把这只戒指带在身边，踏遍了两大洲，就为追踪德雷伯和他的帮凶，最后，我追上了他们。
他们打算东奔西跑，把我拖垮，却是枉费心机。
即使我明天就死——这是很有可能的，但是，在我死之前，我总算知道，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而且完成得很出色。
他们两个人已经死了，都是被我亲手杀死的。
我再没有什么想要做的事了，也没有什么渴望了。
“他们是有钱人，而我是一个穷光蛋，因此，我要到处追赶他们并不容易。
当我来到伦敦的时候，我就已经是囊空如洗了，我意识到，我必须找一份工作来维持生计。
赶车、骑马对我来说就像走路一样平常，于是，我就到一家马车厂去找点儿工作，并且立刻就成功了。
每个星期，我要向车主缴纳一定数目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所有。
余下的钱并不多，可我总能设法勉强维持下去。
最困难的事情是认路，我觉得，在世间建造的所有迷宫中，伦敦的街道是最复杂、最难认的了。
我就随身带一张地图，直到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以后，我的工作才变得顺利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找到这两位先生居住的地方，我东查西问，直到最后无意之中碰上了他们。
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威尔区的一家公寓里。
一旦找到了他们，我就知道，他们已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我已经蓄了胡须，他们不可能认出我来。
我紧紧地跟着他们，伺机下手。
我下定决心，这一次绝不能再让他们逃脱。”
“尽管如此，他们差点儿又溜掉了。
他们在伦敦走到哪儿，我就形影不离地跟到哪儿。
有时我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边，有时步行，然而前者却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他们就无法摆脱我了。
只有在清晨或者深夜的时候，我才做点儿生意，赚点儿钱，可是，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及时向车主缴纳租金了。
但是，只要我能够亲手杀死仇人，别的我都不管了。”
“可是，他们非常狡猾。
他们一定也意识到，可能会有人追踪他们，因此，他们绝不单独外出，也绝不在晚间出去。
两个星期以来，我每天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可我一次也没有看见他们分开过。
德雷伯经常喝得醉醺醺的，可斯坦格森却从来都没有放松警惕。
我起早摸黑地窥伺着他们，可是总找不到机会。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失望，因为我总感觉到，复仇的时刻就要来到了。
我唯一担心的是我胸口的这个东西会过早地破裂，使我的复仇大业功亏一篑。
“终于，有一天傍晚，我正赶着马车在他们所住的那条叫托基特勒斯的街上徘徊，忽然看见一辆马车赶到他们的住所门前。
立刻有人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不久，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也跟着出来了，他们一同驱车离去。
我赶紧催马加鞭，远远地跟在他们后边，当时，我感到非常不安，唯恐他们又要改变住处。
到尤斯顿车站后，他们下了马车。我找了一个小孩替我拉住马，然后就跟着他们走上了站台。
我听到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车站的看守回答说，有一班车刚刚开出，并且几个钟头以内，不会再有第二班车了。
斯坦格森听了以后，似乎很懊恼，可是德雷伯却非常高兴。
我夹杂在人群之中，离他们非常近，所以我可以听到他们之间说的每一个字。
德雷伯说他有一点儿私事要去办，如果斯坦格森愿意等他一下的话，他马上就会回来与他会合。
他的伙伴却拦阻他，并且提醒他说，他们曾经决定要在一起，不单独行动。
德雷伯说，这是一件微妙的事，他必须独自去。
我听不清斯坦格森又说了一些什么，后来，只听见德雷伯破口大骂，并且说他不过是他雇用的仆役罢了，不要装腔作势地反过来对他指手画脚。
这样一来，这位秘书先生自讨了一场没趣，只好不再多说，只是和他商量，万一他耽误了最后那班火车，可以到哈利迪私立旅馆去找他。德雷伯回答说，他在十一点钟以前就可以回到站台，然后，他就走出了车站。”
“我日夜等待的时刻终于来到了。
我的仇人已在我的掌握之中。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彼此相助，可一旦分开，那就落到我的掌握之中了。
即使如此，我并没有鲁莽行事。
我早已定下了一套计划。
报仇的时候，如果不让仇人有机会明白是谁杀死了他，如果不让他明白为什么要受到这种惩罚，那么，这种复仇是不能令人称心满意的。
根据早就安排妥当的报仇计划，我要让害苦了我的人有机会明白，他自己曾犯下的罪行遭到报应了。
恰巧几天以前，有一个人坐我的车子到布里克斯顿路一带查看几处房屋，还把其中一处的钥匙落在了我的车内。
当天晚上，钥匙就被索回了，但是，在取走以前，我早就按样子做了一个模子，然后照样配制了一把。
这样，在这个大城市里，我至少找到了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自由自在地做我的事情，而不致受到阻碍。
现在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把德雷伯弄到那个房屋中去。
“他在路上走着，并且走进一两家卖酒的店里，在最后一家店里停留了几乎半个钟头。
他出来的时候，已是步履蹒跚，显然已是酩酊大醉了。
在我的前面恰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于是，他就招呼着坐了上去。
我一路紧跟，我赶的那匹马的鼻子距离前面马车车夫的身体最多只有一码远。
我们经过滑铁卢大桥之后，又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可使我感到诧异的是，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街道。
我想象不出，他回到那里去究竟想干些什么，但我还是跟了上去，并把车停到了距离这所房屋大约一百码的地方。
他走进了这座房子，他乘坐的马车也就走开了。
请给我一杯水。
我的嘴都说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这样就好些了，”他说，“嗯，我等了一刻钟，或者还要更久一点儿，突然房子里面传来一阵听似打架的吵闹声。
接着，大门忽然打开，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德雷伯，另一个是一个我从没见过的年轻小伙子。
这个小伙子一把抓住德雷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便用力一推，然后一脚把德雷伯踹到了大街当中。
‘狗东西！'他对着德雷伯挥舞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喝道，‘我要教训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是那么怒不可遏，要不是这个坏蛋拖着两条腿拚命地在街上逃窜，我想那小伙子一定要用棍子把他痛打一顿。
德雷伯一直跑到街角，正好看见了我的马车，于是招呼了我一声，一脚跳上车来。
‘把我送到哈利迪私立旅馆去。'他说。”
“我一见他坐进我的马车，简直喜出望外，我的心跳得厉害，我真怕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的血瘤会迸裂开来。
我慢慢地赶着马车往前走，心中盘算着究竟该怎么办才好。
我可以把他一直拉到乡间去，在那荒凉无人的小路上和他算一次总账。
我几乎已经决定要这么做了，这时，他忽然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
他的酒瘾又发作了，叫我在一家大酒店外面停下来。
他吩咐我等着他，自己走了进去。
他在里面一直呆到酒店打烊，等出来的时候已经烂醉如泥，我知道，我胜券在握。”
“你们不要以为，我会冷不防给他一刀，把他结果了就算了事。
如果我真这样做了，那只不过是死板地执行审判而已，但是，我不会这样干的。
我早已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住这个机会的话，还可以有一线生机。
在美洲流浪的那些日子里，我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曾经一度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扫地工。
有一天，教授在讲解毒药问题时，把一种叫做生物碱的东西给学生们看，那是他从南美洲土著人的箭毒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非常猛烈，只要沾着一点儿，立刻就能置人于死地。
我记住了那个放毒药的瓶子的位置，在他们走了以后，我就倒了一点儿出来。
我是一个配药高手，于是，我把这种毒药做成了一些易溶解的小丸，在每个盒子里装进一粒，同时再放进一粒样子相同，但是无毒的药丸。
我当时决定，一旦我能得手，这两位先生就要每人分得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吞服一粒，剩下的一粒就由我来吞服。
这跟在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而且更加悄无声息。
自那一天起，我就一直把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现在到了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是午夜过后快一点钟了，这是一个寒冷的深夜，风刮得很厉害，大雨倾盆。
外面虽然是一片惨淡的景象，可是，我的内心十分高兴——我高兴得几乎要大声欢呼起来。
先生们，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对一件事朝思暮想，盼望了二十多年，并突然能得偿所愿，那么，你们就会理解我当时的心情了。
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喷着烟雾，借此安定我紧张的情绪，可是，由于过分激动，我的手不住地颤抖，太阳穴也突突地乱跳。
当我赶着马车前进时，我看见老约翰·费里尔和可爱的露西在黑暗中对着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我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见你们诸位一样。
一路上他们都在我面前，在马的两旁，一边一个，一直跟我来到布里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
“周围看不见一个人影，除了哗哗的雨声之外，听不到一点儿声音。
我从车窗向里一瞧，只见德雷伯蜷缩成一团，因酒醉而沉沉睡去了。
‘该下车了。'我摇了摇他的臂膀说。”
“‘好的，车夫。'他说。
“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他刚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别的什么也没有说，就走下车来，跟着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
当时他还有点儿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免跌倒。
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开了门，引着他走进了前屋。
我向你们保证，一路上，费里尔父女一直都在我们前面走着。”
“‘黑得要命。'他一面说，一面乱跺着脚。
‘马上就有光亮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点亮随身带着的蜡烛。
‘现在，伊诺克·德雷伯，'我接着说，一面把脸转向他，并把蜡烛举近了我的脸，‘你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忪地盯着我瞧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恐惧的神色，整个脸都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认出我来了。
他吓得面如土色，踉踉跄跄地后退着，我还看见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滚落到眉毛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打战。
我见他这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
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痛快的事，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有现在这样的心满意足。”
“‘你这个狗东西！'我说，‘我从盐湖城一路追你追到圣彼得斯堡，可是总是让你逃脱了。
现在，你游荡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你我之中将有一个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认为我疯了。
那时，我确实是和疯子一样。
我的太阳穴跳动得像铁锤子砸似的，我相信，当时，若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出来，使我轻松了一点儿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了。”
“‘你说露西·费里尔现在怎么样了？'我一面叫着，一面锁上门，并且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了几下，‘报应来得很晚，但是它终究来了。'在我说话的时候，我看到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颤抖着。
他原本还想求我饶命，但是他知道，这是毫无用处的。”
“‘你要杀了我吗？'他结结巴巴地说。
‘没有什么谋杀，'我回答，‘谁会把杀死一只疯狗叫谋杀呢？当你把我可怜的爱人从她那惨遭杀害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的时候，你可曾对她有过丝毫的怜悯?'
‘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他叫道。
‘但是，你打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面把毒药盒子摆到他的面前，‘让上帝为我们作出裁决吧。
拣一粒吃下去。
有一粒让你死，有一粒让你生。
我吃你拣剩下的那一粒。
让咱们瞧瞧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还是咱们都受运气的摆布。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喊大叫，祈求宽恕，但是，我拔出刀来，指着他的喉咙，直到他乖乖地吞下了一粒。
我也吞下了剩下的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响地站着，有一两分钟，等着瞧究竟谁死谁活。
最初的剧痛告诉他自己吞下了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会忘记呢？我看见他那副样子，不禁大笑起来，并且把露西的结婚戒指举到他的眼前。
可是，这一切只花了一小会儿工夫，因为那种生物碱的作用发挥得很快。
一阵痛苦的痉挛使他的面目都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向前伸出，摇晃着，接着就惨叫一声，一头倒在地板上了。
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用手摸摸他的胸口。
心脏不跳了。
他死了！”
“血从我的鼻孔中一直往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
不知怎的，我灵机一动，便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词。
这也许是出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把警察引入歧途，因为当时我的心情确实非常轻松愉快。
我想起纽约曾发生过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事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雷切'这个词，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
我当时想，这个让纽约人感到扑朔迷离的词，可能同样会使伦敦人困惑不解，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我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写下了这个词。
后来，我就回到停马车的地方，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外面依然是狂风暴雨。
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以后，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西戒指的衣袋里一摸，发现戒指不见了。
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
我想我可能是在弯身察看德雷伯尸体时把它弄掉了，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愿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
我一走到那所房子那儿，就和一个刚从那座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成酩酊大醉的样子，以免引起他的疑心。”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伯死时的情形。
我之后要做的，就是要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坦格森，这样，我就可以替约翰·费里尔报仇雪恨了。
我知道斯坦格森当时正在哈利迪私人旅馆里，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可是，他一直没有露面。
我想大概是德雷伯的一去不复返让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妙了。
斯坦格森这个家伙确实很狡猾，他一直谨慎提防着。
如果他认为只要呆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逃避我，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
很快，我就弄清了他卧室窗户的位置，第二天清晨，我利用旅馆后面巷子里放着的一张梯子，趁黎明昏暗之时，爬进了他的房间。
我把他叫醒，并对他说，很久以前，他杀过人，现在是他偿命的时候了。
我把德雷伯死的情况讲给他听，并且要他同样挑一粒药丸吃。
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活命机会，而是从床上跳起来，直逼我的喉咙。
为了自卫，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脏。
不管采用什么办法，结果都是一样的，因为老天爷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一粒。”
“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就好，因为我也快完了。
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我想坚持干下去，直到积蓄起足够的路费回美洲。
那天，我把车停在广场上的时候，忽然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打听是否有一个叫杰斐逊·霍普的车夫，他说贝克街221B号有一位先生要雇他的马车。
我一点儿也没有怀疑会有风险，就跟着来了，之后我所知道的事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轻易地把我的两只手给铐上了，铐得那么干净利落，倒是我生平少见的。
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
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凶手，但是，我却自认为是跟你们一样的执法官员。”
他的故事讲得这样惊心动魄，他的态度又是如此令人印象深刻，因此，我们都静静地听得出神。
甚至连这两位阅历丰富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津津有味。
他讲完了以后，我们都不声不响地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只有莱斯特雷德速记最后几句供词时铅笔写字的沙沙声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还有一点，我希望多知道一些，”福尔摩斯最后说道，“我登广告后，你那个前来领取戒指的同党究竟是谁？”
这个罪犯顽皮地对我的朋友挤了挤眼睛。
“我只能说出自己的秘密，”他说，“但是，我不愿牵连别人。
我看到你的广告以后，想到过这也许是一个圈套，但也可能真的是我想要的那枚戒指。
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愿意来瞧一瞧。
我想你一定会承认，这件事他办得很漂亮吧。”
“一点儿也不错。”福尔摩斯由衷地说。
“那么，先生们，”这时，警官正颜厉色地说道，“法律程序必须遵守。
本周四，这个罪犯将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要出席。
开庭以前，他将由我负责。”
说着，他按了一下铃，杰斐逊·霍普就被两个看守带走了，我和我的朋友也走出警察局，坐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第七章 尾声
我们事先都接到了通知，要我们在本周四出庭，可是到了星期四那天，我们却再也用不着去作证了。
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已经受理了这个案件，杰斐逊·霍普已被传唤到另一个法庭上，去接受一次极为公正的审判。
就在他被捕的当天晚上，他的动脉血瘤就迸裂了，第二天早晨，他被发现死在监狱中的地板上，脸上露出平静的微笑，似乎在他临死的时候，回顾过去，他感到年华并未虚度，事业已经完成。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知道这个人死了之后，肯定会气得发疯，”第二天傍晚，我们闲聊这件事情的时候，福尔摩斯说，
“这样一来，他们自吹自擂的本钱不就没有了吗？”
“我看不出他们俩与捉拿凶手这件事有多少关系。”我回答说。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倒无关紧要，”我的伙伴尖酸地说道，
“问题是，你能让别人相信你都做了些什么。
没关系，”停了一会儿，他用更加欢快的语调接着说道，“不管怎样，我都不想错过这件案子。
在我的记忆中，再没有比这件案子更为精彩的了。
虽然简单，但是其中有几点却值得借鉴。”
“简单？！”我叫了起来。
“嗯，是的，除了简单外，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舍洛克·福尔摩斯说，看到我满脸的惊讶，他不觉微笑起来，“没有任何人的帮助，只是经过一番寻常的推理，我居然在三天之内就捉到了这个罪犯，这就证明，这件案子实质上是非常简单的。”
“这倒是没错。”我说。
“我对你说过，凡是超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障碍，反而是一种线索。
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进行回溯推理。
这是一项很有用的技能，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倒不常应用。
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处大一些，因此，回溯推理也就常常被忽略了。
如果说有五十个人能够进行综合推理，那么能够进行分析推理的就只有一个人。”
“说实话，”我说，“我还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没怎么指望你能够明白。
让我试试看，能否说得更明确一些。
对大多数人来说，如果你向他们说明一系列的事实之后，他们就能把可能的结果告诉你。
他们能够在脑子里把这一系列事实联系起来，通过思考，就能得出一个什么结论来。
但是有少数的人，如果你把结果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能通过内在的意识，推断出产生这种结果的各个步骤是什么。
这就是我所说的回溯推理，也叫做分析推理。”
“我明白了。”我说。
“现在这件案子就是一个例子，你只知道结果，而其他一切必须全靠你自己去发现。
现在，让我把我在这个案件中进行推理的各个步骤尽量向你说明一下吧。
从头说起。
正如你所知道的那样，我是步行到那座屋子里去的，当时我的脑海中丝毫没有任何先入为主的看法。
我自然要先从检查街道着手，正如我向你解释过的一样，我在街道上清楚地看到了一辆马车的车痕，经过研究以后，我确定这个痕迹必定是夜间留下的。
由于车轮之间距离较窄，因此我断定，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而不是私人马车。
伦敦市里一般的出租马车都没有自用马车那么宽敞。
这就是我观察得出的第一点。
接着，我就慢慢地走上了花园中的小路，碰巧这条小路是一条黏土路，特别容易留下印迹。
毫无疑问，在你看起来，这条小路只不过是一条踩得一塌糊涂的烂泥路而已，可是在我这双久经锻炼的眼睛看来，小路上的每个痕迹都有它的意义。
侦探学中所有的部分里，再没有比足迹学这一门艺术更重要，却又容易被人忽略的了。
幸而，我对于这门科学一向是十分重视的，经过多次实践以后，它已成为我的第二天性了。
我看到了警察们沉重的靴印，但我同时也看到了最初经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脚印。
很容易看出，他们的脚印比其他人的更早，因为从一些地方来看，他们的脚印被后来的人的脚印踩踏得已经完全消失了。
这样，我的第二个环节就构成了，这个环节告诉我，夜间来客一共有两个，一个非常高大（这是我从他的步伐长度上推算出来的），另一个则是衣着入时，这是从他留下的小巧、精致的靴印上判断出来的。”
“走进屋子以后，这个推断立刻就得到了证实。
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先生就躺在我的面前。
那么，如果这是一件谋杀案的话，那个大高个子就是凶手。
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但是，他脸上显露出来的紧张、激动的表情使我深信，在临死之前，他已料到他的命运如何了。
假如是死于心脏病，或者突发自然死亡的人，无论如何，他们的面容上也不会现出那种紧张、激动的表情。
我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闻到有点儿酸味，因此我就得出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而死的。
还有，从他脸上那种愤恨和害怕的神情，我也可以论证他是被迫的。
我就是利用这种排除不合理假设的办法，终于得出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不能和这些事实吻合。
你不要以为，这是前所未闻的想法。
强迫服毒在犯罪记录中绝不是一件新鲜事。
任何毒物学家都会立刻想到敖德萨的多尔斯基一案，还有蒙彼利埃的勒蒂里耶一案。”
“现在要谈谈犯罪动机这个大问题了。
谋杀的目的并不是抢劫，因为死者身上一点儿东西也没有少。
那么，这是一件政治性案件，还是一件情杀案呢？
这就是我当时面临着的问题了。
我比较倾向于后一种猜测。
因为，在政治暗杀中，凶手一经得手，势必立即逃走。
可是，这件谋杀案恰恰相反，干得从容不迫，而且凶手还在屋子里到处留下了他的脚印，这就说明，他自始至终一直在现场。
这就说明一定是一件仇杀案，而不是什么政治性案件，只有仇杀案才需要采取这样处心积虑的报复手段。
当墙上的血字被发现后，我对自己的这个看法也就更加深信不疑了。
这血字很明显是在故布疑阵。
最终，戒指的发现使问题得到了解答。
很明显，凶手曾经利用这枚戒指，令被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的，或者不在场的女人。
关于这一点，我曾经问过格雷格森，在他拍往克利夫兰的电报中，是否问到德雷伯过去的经历中，有没有过任何突出的问题。
你记得，他回答说没有。”
“然后我就开始对这间屋子进行一番仔细的检查，结果使我肯定，凶手是个高个子，并且还发现了其他一些细节，诸如特里其雪茄烟和凶手的长指甲等等。
因为屋中并没有打斗的痕迹，所以，我当时又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地板上的血迹是凶手在他激动之际流出的鼻血。
我发现，凡是有血迹的地方，就有他的脚印。
除非是一个血液旺盛的人，否则一般很少有人会在感情激动时这样喷血，所以我就大胆地认为，这个罪犯可能是一个身强力壮、脸色很红的人。
后来，事实果然证明了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离开屋子以后，我就去做格雷格森疏忽未做的事了。
我给克利夫兰警察局长拍了一个电报，仅仅询问有关伊诺克·德雷伯的婚姻问题。
那份回电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电报中说，德雷伯曾经指控过一个叫做杰斐逊·霍普的昔日情敌，并因此请求过法律保护，这个霍普目前正在欧洲。
我当时就知道，我已经掌握了这个秘密案件的线索，剩下要做的，就是稳稳地捉住凶手。”
“我当时心中早已断定，和德雷伯一同走进那个屋中去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赶马车的人。
因为我从街道上的一些痕迹看出，拉车的马曾经随便活动过，如果有人看管，是不可能有这种情况的。
那么，赶车的人如果不在这个屋中，他又能到哪里去呢？
还有一点，如果认为任何精神正常的人会在一个肯定会泄露其秘密的第三者面前进行蓄意谋杀，这也太荒谬了。
最后一点，如果一个人要想在伦敦城中到处跟踪另一个人，除了做一个马车夫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
考虑了这些问题以后，我就得出这个必然的结论，必须要到首都的出租马车车夫中去寻找杰斐逊·霍普这个人。”
“如果他曾是马车夫，没有理由认为他会就此不干。
恰恰相反，从他的角度来说，突然改变工作，反而更容易引起人们对他的注意。
很可能，他至少要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从事这个行业。
也没有理由认为他现在用的是化名。
在原本就没有人认识他的国家里，为什么要改名换姓呢？
于是，我就把一些街头流浪儿组织起来，变成了我的一支侦察队，有组织地派遣他们到伦敦每家马车厂去打听，直到他们找到我所要找的这个人为止。
他们干得有多么漂亮，我使用这支队伍又是多么迅速、方便，这些你都还记忆犹新吧。
至于谋杀斯坦格森，这确实完全是一件意料之外的事件，但是，这个意外事件无论如何都很难避免。
在这个事件里，像你知道的那样，我找到了两粒药丸，我早就推想到，一定会有这种东西存在。
你看，这整个案件就是一条在逻辑上前后相连、密不留缝的链条。”
“真是妙极了！”我叫道，“你的这些本领应当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一下。
你应当发表这个案件的记录。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来替你发表。”
“你愿意怎样办就怎么办吧，医生，”他回答说，“看这个！”他接着说，递给我一张报纸，“看看这个！”
这是今天的一份《回声报》，他指的那一段正是关于我们所说的这个案件的报道。
报上这样说，“由于霍普这个人的突然死去，公众失去了一件耸人听闻的谈资，霍普是谋杀伊诺克·德雷伯先生和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的嫌疑犯。
尽管我们从有关当局获悉，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犯罪案件，其中牵涉到爱情和摩门教等问题，可现在，这个案件的详情可能永远不会被揭晓了。
据悉，两个被害者年轻时都曾是摩门教徒，已死的在押犯霍普也来自盐湖城。
如果说这个案件并无其他作用的话，至少它可以极为突出地说明，我方警探破案神速，足以令一切外国人引以为戒，他们还是在本国解决各自的纠纷为妙，最好不要把这些纷争带到不列颠的国土上来。
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破案之所以如此神速，完全归功于伦敦警察厅的知名官员莱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两位先生。
据悉，凶手是在一位名为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家中被捕的，舍洛克·福尔摩斯作为一个私家侦探，在探案方面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才能，在这样两位导师的教导之下，想来他必能掌握他们的部分本领。
据估计，这两位官员将荣膺某种褒奖，作为对于他们功绩的肯定。”
“我最初不是这样对你说过吗？”舍洛克·福尔摩斯大笑着说，“这就是咱们对血字研究的全部结果：给他们挣来了褒奖！”
“别介意，”我回答说，“全部事实经过都记在我的笔记本里，公众一定会知道真实情况的。
同时，你应该对这次成功感到心满意足了，就像罗马守财奴说的那样—— ‘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唯我独赏。'”
四签名
第一章 演绎法的研究
舍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架子的角落里拿出他的药水，又把皮下注射器从整洁的山羊皮皮匣里取出来。
他用苍白、细长而有力的手指把精细的针头调整好，然后卷起了他左边的衬衫袖口。
他若有所思地注视了一小会儿自己肌肉发达并布满了针眼儿的前臂和手腕。
终于，他把针尖刺入，向里推动细小的活塞阀门，然后躺回到绒面的躺椅里，满足地长长吁了一口气。
许多个月以来，我亲眼见证了他每天会做三次这样的行为，虽然已经习惯，但仍不能泰然处之。
恰恰相反，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这样的场景让我越来越焦急，但却无法鼓起勇气制止他，这让我每晚都良心不安。
我一次又一次地下定决心要跟他谈这件事，但是，我的朋友性情冷漠孤僻，使人难以轻松、随意地与他交流。
他强大的能力、娴熟的举止，以及我所体验过的他那各种独特的性格，都使我犹豫退缩，不敢惹他不高兴。
然而，在那个午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午饭的时候喝了葡萄酒的关系，抑或是他那极度从容的举止激怒了我，总之，我忽然之间觉得无法再继续容忍下去了。
“今天是什么，”我问道，“吗啡，还是可卡因？”
他懒散地从他翻开的一本旧书上抬起眼。
“是可卡因，”他回答，“百分之七的溶液。你要试试看吗？”
“不要，”我粗鲁地拒绝道，“我的体质因为阿富汗战役，到现在也没有恢复，无法承受任何多余的痛苦和负担了。”
他对于我的恼怒报以微微一笑。
“也许你是对的，沃森，”他说，“也许这药物对身体是有害的。
不过,无论如何，当我发现它有如此卓越的刺激和醒脑功能时，它的副作用就不那么重要了。”
“不过，想想吧！”我诚恳地说道，“考虑考虑利害得失吧！
如同你说的那样，你的脑子也许会因为这样的刺激而兴奋起来，但这毕竟是一个会引起疾病和伤害的过程，会致使器官组织变质不断加剧，最起码也会造成永远的体质孱弱。
你也知道，它将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
很明显，这个游戏是得不偿失的。
你又何必只为了一时的快感，而赌上老天赋予你的强健体魄呢？
记住，我对你说这些，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朋友，而且也是作为一名从某种程度上该为你的健康负责任的医生。”
他看起来并没有被激怒。
与此相反，他把十指扣在一起，把两肘斜倚在躺椅的把手上，对这段谈话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我的头脑，”他说，“遇到停滞的时候，往往会反抗。
给我一些难题，给我最深奥的密码，或者是最繁复的分析工作，这才是我最适应的氛围。
也只有在这时，我才不需要任何人工的刺激物。
不过，我憎恶平淡无奇的生活。
我追求的是精神上的兴奋。
这也正是我选择这个职业的原因，或者说，创造这个职业的原因——我是世界上的唯一一个。”
“唯一的私人侦探？”我抬眼问道。
“唯一的私家咨询侦探，”他回答，“我是侦探的最高及最后裁决机关。
当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或阿特尼·琼斯遇到困难的时候——这是他们通常的状态——事情就留给我解决了。
我作为一名专家，审查材料，并提供专业的意见。
我在这样的案件里从不居功。
我的名字也不在任何报纸上出现。
这工作本身为我奇特的精力寻找到一片天地，是对我最高的奖赏。
你应该还记得在杰斐逊·霍普案里，我的工作方法为你带来的经验吧？”
“是的，我记得，”我诚挚地说道，“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破案方式。
我已经把案件的经过写成了一本小册子，并用了一个绝妙的标题‘血字的研究'。”
他哀伤地摇了摇头。
“我粗略地扫过一遍，”他说，“老实说，实在无法恭维。
侦查工作是一门，或者说应该是一门精确的科学，应该受到同样冷静、客观的对待。
你用浪漫主义为其渲染出色彩，这就像是在欧几里得的第五公设里掺杂了爱情故事或私奔段子。”
“但浪漫情节确实存在，”我反驳道，“我不能扭曲事实。”
“有些事实可以压缩，或者，在处理这些事实的比例分配上，要有合理的观念。
在这个案子里，唯一值得被提及的，就是我如何从事实结果中找出原因，并根据它来成功破案。”
我的作品是专门为了取悦他而创作的，所以，听到他的批评后，我被惹恼了。
我也承认，是他的自负激怒了我，他似乎是在要求我，册子里的每一句话都应该用来描述他一个人的特殊行为。
在我和他共同居住在贝克街的这些年里，我不止一次地发觉，在我那伙伴安静的说教行为之下，隐藏着一点儿高傲自负。
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坐下来，抚摸我受伤的腿。
我的腿曾经被子弹打穿过，尽管这并未妨碍我正常行走，但它在每次气候变化的时候疼得厉害。
“最近，我的业务扩展到了欧洲大陆，”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说道，一边说，一边填满了他的殴石南烟斗，
“上星期就有一个叫做弗朗索瓦·勒·维拉尔的人来向我咨询，可能你也知道，这个人最近在法国侦探界已经崭露头角。
他具有凯尔特民族的敏感性，可是缺乏提高他自身侦探艺术所必需的宽泛的知识面。
这个案子与遗嘱有关，很有意思。
我介绍了两个类似的案件给他作参考，一件是一八五七年里加城的案件，另一件是一八七一年圣路易斯城的案子，给他提供了寻找真正解决方法的思路。
这是我今天早上收到的他的感谢信。”
他一边说，一边把一张皱巴巴的、写满外文的纸递给了我。
我扫了几眼，信里夹杂着许多溢美之词，充满了“伟大”，“高超的手段”，“有力的行动”等等话语，充分表达了这位法国人的崇敬之情。
“他就像是一个在跟自己的校长说话的小学生。”我说。
“噢，他把我的帮助看得太高了，”舍洛克·福尔摩斯轻轻地说道，“他自己也具备一定的天赋。
他拥有作为一个理想侦探必需的三项条件中的两项——观察和推理的能力。
他只是缺乏一些学识，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一定会得到。
他现在正把我的几篇小作品译成法文。”
“你的作品？”
“噢，你不知道吗？”他大声笑起来，“是的，很惭愧，我写过几篇专论。
全部都是技术方面的。
嗯，比如说那篇《论各种烟草的烟灰辨认》。
在那篇文章里，我列举了一百四十种雪茄、烟卷和烟斗丝的烟灰，还用彩色的插图来说明各种烟灰的区别。
这是一个在罪案中常常出现的要点，而许多时候会成为极其重要的线索。
比如，如果你可以确切地说，某件凶案是一个抽印度雪茄烟的人犯下的，这很显然就可以把你的侦查范围缩小了。
对于训练有素的人来说，印度特里奇雪茄烟的黑灰和‘鸟眼'烟的白灰之间的区别，就跟白菜和土豆一样显著。”
“你对细微事物的洞察确实有独特的才能。”我说。
“我认为它们非常重要。
这是我写的关于追踪脚印的专论，里面还提及如何利用熟石灰来保存这些印记。
这里还有一些新奇的小作品，是关于不同职业对人的手形的影响的，并附有石工、水手、木刻工人、排字工人、织布工人和磨钻工人的手形插图。
这些对于科学侦探学有很大的实践意义——尤其是在遇上无名尸体和探究罪犯身份的时候。
我的爱好可能让你生厌。”
“一点儿也不，”我真诚地说，“我对它非常感兴趣，特别是自从我有幸目睹你的亲身实践之后。
不过，你刚才提到的观察和推理，很明显其中一个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另外一个。”
“哦不，几乎没有什么关联，”他回答，很舒服地靠在躺椅里，从他的烟管里吐出浓浓的蓝色烟圈，“比如说，观察告诉我，你今天早上去了威格莫尔街邮局，而推理让我知道，你在那里发过一封电报。”
“完全正确！”我说道，“二者都是正确的！不过，我承认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出结论的。
对于我来说，那只是一时冲动，我也没有对任何人提及这件事。”
“它本身就再简单明晰不过了，”看到我的讶异，他说，“简单到无需解释，但这番解释却能定义观察和推理的界限。
观察告诉我，你的鞋面上粘了一小块红色泥巴。
威格莫尔街邮局的对面正在修路，从中挖掘出来的泥巴铺在路上，进邮局的人很难不粘到它们。
据我所知，这种带一点儿红色的特殊泥土，在附近只有邮局对面有。
这些就是观察。
剩下的则是推理。”
“那么，你是怎么推断出电报的呢？”
“这个嘛，那是当然了，一整个早上我都坐在你的对面，知道你并没有写信。
我也从你敞开的桌子里看到，你有一整张的邮票，以及一捆明信片。
那么你进邮局还能有什么目的呢？除了发电报以外？排除所有其他的原因，剩下的就是真相。”
“在这个事情上，确实是这样的，”我想了一小会儿以后，回应道，“如你所说，这事情无论如何都是极其简单明了的。
如果我把你的理论付诸更加严峻的考验，你会认为我无礼吗？”
“正相反，”他回答，“那我就不必再一次注射可卡因了。
我将会愉快地对你提出的任何问题进行研究。”
“我记得你说过，一个人很难不在其日常用品上留下一些个人印记，而训练有素的观察者则能从中得到信息。
现在，我这里有一块最近新得到的表。
你能好心地让我知道它上一位使用者的性格或习惯吗？”
我递给他那块表，心里微微有些愉悦，因为我认为这个测试是不可能完成的。我想利用它来给这个偶尔言语独断的人上一课。
他用手把玩着那块表，认真地观察标度盘，打开后盖，审视它的运作，先用肉眼，后来又用高倍放大镜。
当他最后沮丧地把表盖合上，递还给我的时候，我几乎忍不住微笑起来。
“这上面几乎没有什么印记，”他说，“这块表最近被清洁过，把最能提供线索的痕迹都抹掉了。”
“你说对了，”我回答说，“这是清洁过之后才到我手上的。”
而在心里，对于我的伙伴用这种无力的借口来掩饰失败，我很不以为然。
即便是一只未经过清洁的表，他又能发现什么呢？
“尽管不甚满意，我的研究也并没有完全失败，”他用迷蒙无神的双眼盯着天花板说道，“我说出来，请你指正吧，我可以判断出，这块表原本是你长兄的，并且他是从你父亲那里继承来的。”
“这是你从表背面的缩写H. W.看出来的吧？”
“差不多。
W代表你自己的姓氏。
这块表差不多是50年前生产的，而表上刻的字跟表一样古旧，所以我认为是上一辈传下来的。
珠宝一般传给最年长的儿子，而他最有可能跟你的父亲拥有同样的姓名。
你的父亲，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许多年前就过世了。
那么，这块表就应该在你长兄手中了。”
“到目前为止，都是正确的，”我说，“还有什么吗？”“他是一个作风邋遢的人——非常邋遢、马虎。
他本被寄予厚望，但他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有一段时间在贫困中度过，偶尔会富有一把，最后由于酗酒而死。
这是我得到的全部信息。”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在房间里不耐烦地踱着步，内心充满了挫败感。
“福尔摩斯，你这样就太不对了，”我说,“我不敢相信，你竟做出如此卑劣的事。
你肯定调查过我的过往,以及我那不幸的哥哥，而现在却假装这一切都是以某种神奇的方式推理出来的。
你不能指望我相信，仅仅从这块表上,你就能知道这一切！
坦白地说，你这种行为很不厚道，而且有招摇撞骗之嫌。”
“我亲爱的医生，”他友善地说，“请接受我的道歉。
当我仅仅把它看作一个抽象的难题时，我忘记了这对你来说是一件多么隐私、痛楚的事情。
我向你保证，在你给我这块表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你有一个哥哥。”
“那么，你究竟是如何知晓这些事实的呢？每一点都是绝对正确的。”
“啊，那只是运气好罢了。
我只是说出了一些可能的情况。
我并不指望它们都是准确的。”
“但是，这不仅仅是猜测而已吧？”
“不不，我从来不猜。
猜测对于逻辑推理来说是很不好的习惯。
你之所以会觉得奇怪，是因为你并没有跟上我的思维，也没有发现这些小细节中所隐藏的玄机。
比如说，我从推断你的哥哥很粗心开始。
当你观察这块表的下部时，你会发现，除了两块明显的凹痕以外，上面还布满各种各样的伤痕，从这能看出，它的主人曾习惯把它跟各种坚硬的物件放在同一个口袋里，比如说硬币、钥匙等。
此人如此漫不经心地对待价值五十金币的手表，我由此断定他是一个粗心的人，这并不是什么巨大的成就吧。
这个人继承了一件如此贵重的物件，那么，他在其他方面也应该得到了很好的供养，这样的推断不算牵强吧。”
我点点头，表示我跟上了他的推理思路。
“英国当铺的惯例是，当他们收到一块手表时，就会用尖锐物把票据号码刻在表盖里。
这比挂牌子更方便，可以免去牌子丢失或混乱的风险。
用放大镜观察，可以看到，这里面起码有四个这样的号码。
由此推断——你哥哥常常面临困窘的状况。
进一步推断——他偶尔也会突然富一把，否则无法赎回手表。
最后，我请你观察这个有钥匙孔的里盖。
围绕着钥匙孔有上千条划痕——是钥匙划过的痕迹。
清醒的人有可能划出这么多划痕吗？但在一个醉汉的表上，你却一定会看到这样的划痕。
他晚上上弦，并留下了这些因手腕颤抖而造成的痕迹。
这些推断里面有什么玄妙之处呢？”
“这就如青天白日一般清楚，”我回答，“我很抱歉，刚对你说的话多有冒犯。
我应该对你出众的才能更有信心才是。
请问，你手里现在还有什么没侦破的案件吗？”
“并没有。
所以我才注射可卡因。
我如果不动，脑子就活不下去。
要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请站到床边来吧。
难道曾经有过如此沉闷凄凉、百无聊赖的世界吗？看那黄色的烟雾如何旋转着飘下街道，在暗褐色的房屋之间飘过。
还有比这个更俗、更乏味的东西吗？
当一个人没有用武之地的时候，有这样的能力又有什么用呢，医生？犯罪是寻常之事，人的存在也是寻常之事，这世上除了寻常之事，便再无其他了。”
正当我要开口回应他的偏激言论时，忽然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我们的房东太太走了进来，手上拿着一个放有名片的托盘。
“一个年轻的女士想要见你，先生，”她对我的朋友说道。
“玛丽·摩斯坦小姐，”他读着名片，“恩！我对这个名字没有任何印象。
让这位年轻女士进来吧，赫德森太太。
请别离开，医生。
我希望你能留下来。”
第二章 案情的陈述
摩斯坦小姐迈着稳重的步伐，以沉着的姿态走进房间。
她是一个头发金黄的年轻姑娘，娇小俊秀，戴着精致的手套，穿衣品位不俗。
然而，她简单、朴素的衣着说明，她的生活并不宽裕。
她的衣服是暗褐色毛呢料子的，没有任何的花边或修饰，她戴着一款同属暗色的小巧头巾帽，只在边缘上插着一根白色翎毛。
她的样貌既说不上平凡，也称不上美丽，但她的神情却非常甜美、友善，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格外脱俗，充满感情。
我见过许多国家和三个大洲的许多女人，但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副高雅、聪慧的容貌。
当舍洛克·福尔摩斯请她坐下的时候，我无法不注意到，她的嘴唇在颤抖，双手在哆嗦，显示出内心的不安和紧张。
“我来找你，福尔摩斯先生，”她说，“是因为你曾经为我的女主人塞西尔·福里斯特成功解决过一桩家庭纠纷。
你的善意和能力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塞西尔·福里斯特女士，”他若有所思地重复道，“我相信我为她提供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服务。
那个案件，就我的回忆来说，其实是非常简单的。”
“她并不这么认为。
但最起码，您并不会认为我的案子简单的。
我简直不能想象，还有什么事比我现在经历的这件事更怪异、更令人费解。”
福尔摩斯搓着他的双手，双眼放光。
他在躺椅中微微地倾身向前，他那清瘦得如鹞鹰一般的脸上露出了精神极度集中的样子。
“说说你的案子。”他精神抖擞、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发觉，我的处境有些尴尬。
“那我就失陪了。”我说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让我很惊讶的是，这位年轻的姑娘伸出她戴着手套的手，制止了我。
“如果您的朋友，”她说道，“肯稍微留一会儿的话，会对我大有帮助的。”
于是，我又重新坐回到了椅子上。
“简单来说，”她继续道，“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父亲是驻印度的军官，我很小的时候就被他送回了英国。
我母亲已经去世了，我在英国没有任何亲人。
然而，我被安排进入爱丁堡的一所条件优越的寄宿学校读书，在那里，我一直呆到十七岁。
一八七八年，我的父亲当时已经是团里的高级上尉了，他请了十二个月的假，返回祖国。
他从伦敦发了电报告诉我，他已经平安抵达，就住在兰厄姆旅馆，叫我立刻前去会面。
我记得，他的电文中充满了慈爱。
我一到伦敦，就坐车去了兰厄姆，并被告知，摩斯坦上尉虽然住在那里，但是，自从前一天晚上出门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
我等了一整天，却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那天晚上，在旅馆经理的建议下，我联系了警方，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
但我们的探询没有得到任何结果，而从那天起直到现在，我没有得到我那不幸的父亲的任何消息。
他带着满怀的希望回到家里来，期望找寻一丝平静和安慰，但是——”
她用手抚摸着自己的喉咙，话音未落，已经泣不成声。
“日期是？”福尔摩斯一边问，一边打开了他的笔记本。
“他是在一八七八年十二月三日失踪的，几乎有近十年了。”
“他的行李呢？”
“留在了旅馆里。”
“那里面没有任何线索，只有一些衣服、书籍，以及不少安达曼群岛的古玩。
他曾是那里负责监禁囚犯的军官。
“他在伦敦有没有什么朋友呢？”
“我只知道一个——肖尔托少校，在驻孟买陆军第三十四团，是我父亲自己团里的。
这位少校前些时候已经退伍，住在上诺伍德区。
我们当然联系过他，但他连他的军官弟兄在英国都不知道。”
“真是一件怪事。”福尔摩斯说道。
“我还没有跟您讲述最奇怪的部分呢。
六年前——准确地说，是一八八二年的五月四日——《泰晤士报》上出现了一则广告，征询玛丽·摩斯坦小姐的住址，并说如果回应的话，会对她有好处。
但上面并没有附上任何地址或姓名。
那时，我刚到塞西尔·福里斯特夫人那里做家庭教师。
在她的建议之下，我登出了我的地址。
就在同一天，我收到了邮局寄来的一个小纸盒子，里面装着一颗硕大而炫目的珍珠。
但却没有任何附言。
从那时起，每年的同一天，我都会收到类似的盒子，里面装着类似的珍珠，但没有任何邮寄者的信息。
专业人士鉴定，这些珠子都非常罕见，并且有很高的价值。
您亲眼看看，就知道它们有多么华美了。”
她打开一个扁平的盒子，在那里面，我看到了六颗我生平看到过的最美的珍珠。
“你所说的情况非常有趣，”福尔摩斯说，“还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情吗？”
“是的，就在今天。
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一封信，我想你或许想亲自阅读它。”
“谢谢，”福尔摩斯说道，“还有信封，请递给我。
邮戳，伦敦西南区，七月七日。
哦！在信封的角落留有一个大拇指指纹，可能是邮差留下的。
上好的纸质。
信封是六便士一扎的。
看来是一个对文具相当考究的人。
没有寄信人的地址。
“今晚七点，请到莱西厄姆剧院外左边第三根柱子前等我。
如果您有所疑虑的话，可以带两个朋友来。
你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女士，应该得到公正。
不要带警察来。
如果你带了警察来，那么一切就落空了。
你的一个不知名的朋友。
哦，这真是一件玄妙、有趣的事情呢！
摩斯坦小姐，你打算怎么办呢？”
“这正是我想问你的事情。”
“我们是一定要去的——你和我——当然了，沃森先生也是我们需要的人。
信上说的是两位朋友。
他和我一直在一起工作。”
“但他肯去吗？”她用恳求的语气和表情说道。
“荣幸至极，”我热切地说，“如果我能提供什么帮助的话。”
“你们两位都实在是太善良了。”她回答，“我过着幽静的生活，也没有什么朋友可以求助。
我六点钟来可以吧？”
“不要来晚了，”福尔摩斯说，“还有一点。
这封信的笔迹和寄珍珠的盒子上住址的笔迹是一样的吗？”
“我把它们带来了，”她回答着，拿出了一沓信笺。
“你考虑得这么周到，简直堪称模范委托人了。
你有着正确的直觉。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吧。”他把信纸铺开在桌面上，并一字一句地对比着。
“这些笔迹全都是伪装的，除了这封信以外，”过了一会儿，他说，“但毫无疑问都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
看看这个希腊字母e，那么突出，再看看这个字末s的弯法。毫无疑问，它们都出自同一个人。
我不愿意给你虚假的希望，摩斯坦小姐，但这些笔迹跟你父亲的有任何相似之处吗？”
“一点儿也不像。”
“我想也是这样。
那么，我们六点钟等着你。
请允许我留下这些信纸，在那之前，我将进一步研究它们。
现在只有三点半。
再见吧。”
“再见。”我们的客人说，并用明亮、善意的目光看了看我们两个，她把装着珍珠的盒子放在胸前，匆忙地走了出去。
我站在窗前，看着她急速地走在街上，直到那顶灰帽子和白翎毛消失在人群当中。
“多么有魅力的女人啊！”我转向我的伙伴，大声说道。
他却已经重新点燃了烟斗，合上了双眼，躺回到了椅背上。
“是吗？”他无力地说，“我一点儿也没注意到。”
“你真是一个机器人——一个计算机，”我喊道。
“有时候你简直毫无人性可言。”
他温和地微笑着。
“有件事是头等重要的，”他大声说道，“就是不要让个人特质影响你的判断。
委托人对于我来说，仅仅是一个单位，是问题里的一个因素。
感情问题是清晰推理的大敌。
我可以告诉你，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为了获取保险款而毒死了三个孩子，因此被判了绞刑；而我认识的一个最不讨人喜欢的男人却是一名慈善家，捐赠了二十五万英镑来救济伦敦的穷人。”
“但在这件事中——”
“我从来不作区别对待。
定理不允许例外的存在。
你曾经研究过笔迹吗？对于这个人的笔迹，你有什么见解吗？
“写得很整齐，很清楚，”我回答，“应该是有一些经商经验并且有个性的人写的吧。”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看看他这些长字母，”他说，“它们不比普通字母高出多少。
d像个a，还有那个l像个e。个性分明的人，不论写得多么难以辨认，字总是高矮分明的。
他的k写得很踌躇，而大写字母倒还写得挺饱满。
我现在要出去了。
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搞清楚。
让我推荐一本书给你吧——一本最非凡的著作。这是温伍德·里德写的《成仁记》。
我一个小时后就会回来。”
我坐在窗前，拿着书，但我的思绪却完全不在作者的深刻见地上。
我的思绪跑到了刚才那位客人身上——她的笑靥、她低沉悦耳的嗓音，以及她生命里发生的神秘事件。
如果她父亲失踪时，她是十七岁，那么，她现在应该是二十七——一个曼妙的年纪，正是青春逐渐褪去轻狂，而逐渐成熟起来的时候。
我就这样坐在那里冥想，直到有一些危险的念头闯入脑海，我才冲到桌前，拿出一本最新出的病理书，仔细阅读起来，以遏制我的胡思乱想。
我是一个什么人？一个陆军军医，有一条受伤的腿，又没有多少钱，怎么可以有这种幻想呢？她只是案子的一个单位，一个因素——再没有什么别的了。
如果我的未来是灰暗的，我最好还是像一个男子汉一样直面它，而不是试图用胡思乱想去照亮它。
第三章 寻求解答
一直到五点半，福尔摩斯才回来。
他神采奕奕，非常亢奋，他的心情总在极度萎靡不振与如此的亢奋之间转换。
“这件事情其实没有什么神秘之处，”他说，拿起一杯我给他倒的茶，“这些事情似乎只有一个解释。
“什么！你已经解决了吗？”
“噢，还不能这么说。
不过，我已经发现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线索，仅此而已。
但这个线索非常有启发性。
还有一些细节有待补充。
我在查阅《泰晤士报》过期的期刊时刚刚发现，住在上诺伍德的肖尔托少校，前属驻孟买陆军第三十四团，死于一八八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也许是我愚钝吧，福尔摩斯，但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启发可言。”
“没有吗？这真让我惊讶。
那么，让我们这么来看吧。
摩斯坦上尉失踪了。
在伦敦，他可能去拜访的只有肖尔托少校。
可是肖尔托少校否认知道他来伦敦的消息。
四年后，肖尔托死了。
他死后不到一周，摩斯坦上尉的女儿就收到了一件贵重的礼物，之后每年都收到一次，现在又收到了一封信，竟说她是一个受了委屈的人。
除了失去父亲以外，她还有什么委屈呢？还有，为什么在肖尔托死后，立刻开始有礼物寄出？除非是因为，肖尔托的继承人中，有人知晓其中的秘密，想要进行补偿。
你还有其他说法能契合这些事实吗？”
“多么奇怪的补偿！
而且方式也很怪异！
还有，为什么现在才寄出这封信，而不是六年前呢？而且，这封信提到了要还给她公平公正。
她能拥有什么公正呢？猜想她父亲还活着就太不现实了。
而你也不知道她还受过其他什么不公。”
“这里面确实有一些难题，”舍洛克·福尔摩斯沉思道，“但我们今天晚上这一趟，将会解决所有的问题。
啊，一辆四轮马车来了，摩斯坦小姐就在里面。
你准备好了吗？
那么我们最好马上出发，已经晚了一点儿了。”
我戴上帽子，拿起我最粗重的手杖，但我注意到，福尔摩斯从抽屉里拿出了他的手枪，放进口袋里。
显然，他认为今晚的工作会有危险。
摩斯坦小姐穿着一件深色衣服，缠着围巾，她娇嫩的脸庞镇定却苍白。
对于我们正要着手的这次奇怪事件，如果她没有感到一点儿不安的话，那她就实在是超乎常人了，但她的自制力非常强，欣然回答了舍洛克·福尔摩斯提出的几个新问题。
“肖尔托少校是爸爸的一位特别要好的朋友，”她说道，“他在来信里也经常提及少校。
他和爸爸同是安达曼群岛的驻军指挥官，所以他们总是在一起。
还有，在我爸爸的书桌里，有一张没人能看懂的奇怪纸条。
我想它未必与这个案子有关，但也许你愿意看一看，所以我把它带来了。
就是它。”
福尔摩斯小心翼翼地展开纸，铺平了，放在膝盖上。
然后，他用放大镜有条有理地整个检查了一遍。
“这纸是印度本土制造的，”他说，“曾经被钉在板子上。
这上面的图形似乎是一幢大建筑的部分平面图，里面有很多大房间、走廊和甬道。
中间有一处用红色墨水划出十字，在这上面有模糊的铅笔字迹——‘从左边3.37'。
左边一个角上有一个很神秘的怪字，像四个连在一起的十字形。
在那旁边，用非常粗糙的字母写着‘四签名——乔纳森·斯莫尔、穆罕默德·辛格、阿卜杜拉·克汗、多斯特·阿克巴'。
确实，我承认我看不出这和案件有什么关联。
但这无疑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
它曾被珍藏在夹子里，因为两面都很干净。”
“这是我们从他的皮夹子里找到的。”
“好好地收起来，摩斯坦小姐，它最后或许会对我们有用处的。
我开始怀疑，案情会比我起初假设的更深奥，也更玄妙。
我需要重新考虑一下我的想法。”
他向后靠在车座靠背上，从他那紧皱的眉头和呆滞的目光，我可以看出他正在深思。
摩斯坦小姐和我轻声聊着天，聊着我们现在的行动和可能的结果，但我们的伙伴却始终保持着令人捉摸不透的沉默，直到旅程的终点。
这是一个九月的晚上，还不到七点钟，天气沉闷，浓雾笼罩着繁华的都市。
泥泞的街道上飘浮着阴沉的黑云。
伦敦斯特兰大道上的路灯仿佛只是几个模糊的光点，发出莹莹的环形微光，照在泥泞的人行道上。
炫目的黄光从商店橱窗里照射出来，穿越迷蒙的雾气，微弱而摇摆不定地照着喧嚣的人群。
我心里想，在络绎不绝的行人脸上，总有一些诡异、怪诞的东西，它们在这些纤细的光束照耀下一闪而过——这些面孔有的悲伤，有的快活，有的憔悴，有的欣喜。
如同人类的一生，它们从黑暗走到光明，又再次返回黑暗。
我并不是易于产生什么感触的人，但这个沉闷的夜晚和我们所经历的怪事交织在一起，使我变得压抑而紧张。
从摩斯坦小姐的神情、动作中，我可以看出，她也有着类似的感觉。
只有福尔摩斯不受这些外界事物的影响。
借着怀中电筒的光，他把笔记本摊开在膝盖上，时不时写下一些数字和记录。
莱西厄姆剧院两侧入口处的观众已经拥挤不堪。
双轮和四轮马车源源不断地抵达剧院，放下穿着礼服、露着衬衣的男士和披着围巾、珠光宝气的女士。
我们刚刚抵达约会地点——第三根柱子时，就看到一个身材矮小、面貌黝黑、精神饱满、马车夫装扮的精干男子向我们打招呼。
“你们是跟摩斯坦小姐一起来的吗？”他问道。
“我就是摩斯坦小姐，这两位是我的朋友，”她回答。
那人用敏锐的质询的眼光审视着我们。
“小姐，请您原谅，”他强硬地说，“但我需要您保证，您的伙伴都不是警察。”
“我保证，”她回答。
他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一个街头流浪者应声赶着一辆四轮马车来到我们面前，打开了车门。
跟我们搭话的男人跳上了车夫的座位，我们也依次坐上了马车。
还没等我们坐定，车夫就扬鞭赶马，我们迅速地在浓雾笼罩的街道上穿行。
情况非常奇特。
我们正在驶向一个未知的地点，去完成一项未知的任务。
而我们受到的招待要么就是一个恶作剧——这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假设——若并非如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从这一段旅程中，我们将获知一些重要的事情。
摩斯坦小姐如同平常一样镇定而坚决。
我努力想用我在阿富汗的冒险故事来取悦她，但说实话，我自己也正对我们的处境感到激动，对目的地感到好奇，因此故事也讲得有点儿混乱。
直到今天，她还声称我给她讲过这样一个生动的故事——我如何在深夜里，用一只小老虎打死了钻到帐篷里来的一支双筒枪。
起初我还清楚我们所走的方向，可是不久之后，由于速度快、有大雾，加上我自己对伦敦知之甚少，我完全丧失了方向感，只知道走了很远的路。
而福尔摩斯并没有迷路，当马车嘎啦嘎啦地穿过一个个广场和弯弯曲曲的巷子时，他都能低声地念出名字来。
“罗彻斯特路，”他说，“现在是文森特广场。
现在我们来到了沃克斯霍尔桥路。
现在我们显然正驶向萨里区。
是的，我想是这样。
现在我们在桥上了。
你可以看到桥底下的河流。”
我们果然瞥见了泰晤士河的一小段，路灯的光芒照耀在那静默宽广的水面上，可我们的马车依然在疾行，很快就到河对岸迷宫般的街道上去了。
“沃兹沃思路，”我的伙伴说，“修道院路，拉克霍尔街，斯托克韦尔街，罗伯特街，冷港街，我们不像是在朝着什么高档社区去。”
我们确实到了一个可疑而又恐怖的地方。
两旁一直都是连续不断的暗灰色砖房，只有街角一些粗俗、炫目的酒肆让人稍觉安心。
随后出现的是一排排双层别墅，每一幢前面都有一个微型花园，随后又是一列列连绵不绝的醒目新砖房——这里是这个大城市在郊区扩建的新区。
最后，车子停在了一条新街的第三个门口。
这些房子都没有人居住，我们停车的房子也跟周围的一样黑暗，只有从厨房投射出来的一丝光芒。
但我们敲门后，立刻就有一个印度仆人开了门，他头戴黄色包头，身穿肥大的白色衣服，还系着黄色带子。
在这个普通三等郊区住宅的门前出现了一个东方人，多少显得有些不协调。
“我的主人正在等候你们。”他还没有说完，就有人在屋内高声喊了一声。
“仆人，请他们到我这里来吧，”那个声音喊道，“请他们直接到我这里来。”
第四章 秃头人的故事
我们随着印度人走了进去，经过一条灯光昏暗、陈设简陋且脏兮兮的普通甬道，来到右手边的一扇门前，他把门推开。
一道黄色的光照射到我们身上，而在光源的中央，站着一个尖头顶的矮小男人，他光亮的秃顶周围生了一圈红发，像是枫树林里冒出的一座秃山顶。
他站在那里，搓着双手，神情不定，时而微笑，时而愁眉苦脸，没有一刻安宁。
上天给了他一副下垂的嘴唇，从中露出了泛黄而又不甚整齐的牙齿，他不时地用手遮住脸的下半部，试图遮丑，却没起多大作用。
尽管他已经秃头，但看起来依然很年轻。
事实上，他刚刚三十岁。
“摩斯坦小姐，我愿为您效劳，”他不断用尖细的声音重复道，“也愿意为你们效劳，先生们。
请到我的小书房里来吧。
这是一个小地方，小姐，但却是按照我的喜好装饰的。
这是伦敦南郊的艺术荒漠中一片小小的绿洲。
他邀请我们进入的那个房间的景象让我们都惊讶不已。
在这幢寒碜的房子里，这间房显得非常格格不入，如同一颗非凡的钻石镶嵌在一个铜托子上。
墙上挂着极为华丽考究的窗帘和挂毯，到处都拉起来了，中间露出装裱华丽的绘画和东方花瓶。
又厚又软的琥珀色夹黑色地毯，踏在上面舒适得很，就好像走在绿草地上一样。
两张大虎皮横铺在上面，屋角的席子上还摆着一只印度大水烟壶，这更彰显出东方式的华丽。
屋顶当中有一根隐约的金线，悬挂着一盏银色的鸽子形挂灯。
灯火燃烧的时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幽的芬芳。
“撒迪厄斯·肖尔托，”这个矮小的人仍然神情不安地笑着说，“这是我的名字。
你一定是摩斯坦小姐了。
而这两位先生——”
“这是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位是沃森医生。”
“一位医生啊？”他兴奋地高声说，
“你带了听诊器来吗？我想问问您——您能帮个忙吗？
我强烈怀疑我的心脏二尖瓣有毛病，如果你能行行好的话。
我对大动脉还可以放心，可是对于我的二尖瓣，我要好好听听您的意见。”
按照他的要求，我听了听他的心脏，但除了发现他因为恐惧而全身颤抖外，我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看起来是正常的，”我说，“你完全没有必要紧张。”
“请原谅我的焦虑，摩斯坦小姐，”他轻快地说，“我是一个大病号，一直怀疑心脏瓣膜有问题。
我很高兴听到我没事儿。
摩斯坦小姐，如果您父亲能克制住自己，减少对心脏的伤害，也许他现在还活着呢。”
我恨不能冲着他的脸打一拳过去，心里十分愤怒。这么敏感的话题，他怎么可以如此直截了当，口不择言呢。
摩斯坦小姐坐了下来，脸色惨白。
“我心里清楚，他早已经死了，”她说。
“我会尽量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一切，”他说，“并且，我还可以主持公道，无论我哥哥巴塞洛缪说什么，我都会主持公道。
今天您和两位朋友同来，我很高兴，他们不仅仅是陪伴您，也能为我的所言所行做个见证。
咱们三人可以共同对付我哥哥巴塞洛缪。
不过，不要让外人参与——不要警察，也不要官员。
排除外人的干扰，我们可以顺利而满意地解决所有问题。
如果把事情公开，我哥哥巴塞洛缪是绝不会同意的。”
他坐在矮矮的靠椅上，探询地朝我们眨巴了一下眼睛，那双蓝眼睛泪汪汪的，但却没有生气。
“就我来说，”福尔摩斯说，“无论你告诉我什么，我都不会说出去。”
我点头表示同意。
“那就行了！那就好了！”他说，“摩斯坦小姐，我可不可以敬您一杯意大利勤地酒，或是匈牙利托考伊酒？
我这里没有存别的酒了。
我开一瓶好吗？
不喝吗？
好吧，我想你们不会反对我吸这种有柔和香味的东方烟吧。
我有些紧张，我发现我的水烟是最好的镇静剂。”
他点燃大水烟壶，烟从烟壶里的玫瑰水中徐徐地冒了出来。
我们三人环坐成一个半圆，伸着头，两手支着下巴，而中间则坐着这个奇怪而激动的矮小男子，头顶光亮突出，局促不安地吸着烟。
“当我最初决定要联系你的时候，”他说，“我也许应该给你我的地址，但我害怕你会无视我的要求，带来不合适的人。
所以我才这样安排，叫我的仆人先和你们见面。
我完全信任他的谨慎细心，我嘱咐过他，如果情形不对，就不要把事情进行下去。
请原谅我的警惕，因为我是一个不愿与人来往的人，甚至可以说很孤傲，我认为，没有比警察更不文雅的人了。
我天生就不喜欢任何粗俗、世故的人，也极少跟那些粗人接触。
我的生活，如同你们所看到的，是十分雅致而高贵的。
我可以自命为艺术鉴赏家。
这是我的嗜好。
那幅风景画确实是柯罗的真迹，有的鉴赏家也许会怀疑那幅塞尔瓦托·罗萨的作品的真伪，可是那幅布格罗的画毫无疑问是真品。
我特别钟爱现代法国派。”
“请原谅，肖尔托先生，”摩斯坦小姐说道，“我应邀前来，是因为你有话要跟我讲。
现在时间不早了，我希望这次会面能尽量简短。”
“至少还需要一段时间，”他回答，“因为咱们还得到诺伍德去找我哥哥巴塞洛缪。
咱们都要去，看看能否争得过我哥哥巴塞洛缪。
他非常生我的气，因为我做了一些我认为正确的事情。
我们昨晚还大吵了一架。
你无法想象他在生气的时候有多么可怕。”
“如果咱们还要去诺伍德，那么是不是该马上动身呢？”我大胆地说道。
他却大笑起来，笑到耳根都红了。
“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他大声说，“如果我突然带你们去的话，不知道他会说些什么呢。
不行，我必须先跟你们说清楚我们彼此的处境，好让你们作好准备。
首先，我必须告诉你，在这个故事里，有些问题我也不甚清楚。
在搞清楚它们之前，我只能把我知道的那些事实摆出来。
“我的父亲，也许你们能猜得到，就是过去在印度驻军里的约翰·肖尔托少校。
大约在十一年前，他退休后，就住在了上诺伍德的本地治里别墅。
他在印度发了一些财，带来一大笔钱和一批贵重的古玩，还有几个印度仆人。
有了这些好条件，他就给自己买了一栋房子，住得很奢华。
我和巴塞洛缪是孪生兄弟，我父亲只有我们这两个孩子。”
“我还很清楚地记得，摩斯坦上尉的失踪在社会上所引起的轰动。
我们从报纸上读到了事情的细节，因为知道他是父亲的朋友，所以，我们很随意地当着他的面讨论过这件事。
他也曾经跟我们一起揣测到底会是发生了什么。
我们从来也没有料想到，这整个秘密就藏在他一个人的心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阿瑟·摩斯坦的真实命运。”
“可是我们确实知道，有一些秘密——有一些恐怖的事——悬在我父亲心里。
他非常害怕一个人独自出门，长期雇着两个职业拳击手为本地治里别墅看门。
今天为你们赶车的那个威廉斯就是其中一个。
他曾经是英国的轻量级拳击冠军。
我们的父亲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他在怕什么，不过，他对装有木腿的人非常戒备。
曾经有一次，他打伤了一个装木腿的人，后来证实这个人只是一个来谈生意的寻常商人。
我们不得不赔一大笔钱来摆平此事。
我和哥哥曾经认为，这只是父亲的一时冲动，但事情的发展让我们改变了看法。”
“一八八二年初，他收到了一封从印度寄来的信，那让他十分震惊。
他一打开信，几乎就在早餐桌前晕倒了，从那天起，他就病了，直到病死。
那封信的内容我们不得而知，但父亲拿着信的时候，我看出信很短，字迹也很潦草。
他多年患着脾脏肿大的病，这一下，病情很快就恶化了，到了四月底，我们被告知他已没有希望了，他要对我们做最后的交代。”
“当我们走进房间的时候，他倚靠在枕头上，呼吸困难。
他叫我们把门锁上，到床的两旁来。
他紧握我们的手，由于痛苦和激动，他用断断续续的声音，告诉了我们一件惊人的事情。
我会尝试着把他的原话转述给你们。”
“‘我只有一件事，'他说，‘在这最后时刻还压在心头上。
那就是我对待摩斯坦的遗孤一事。
我那邪恶的贪念是我一生的罪孽，我的贪念使得她没能得到至少有一半本该属于她的财产。
而最终那些财富对于我也没有了任何价值，我的贪欲是多么盲目而愚蠢啊！
只要那些财宝在我身边，我就非常满足了，我无法忍受任何人来分享它们。
你们来看，在盛金鸡纳霜的药瓶旁边有一个珍珠项圈。
尽管我把它拿出来是为了寄给她，但我仍旧不能忍受与这财宝分离。
你们，我的儿子，应该公平地把阿格拉的宝物分给她。
但在我死之前，不要寄任何东西——哪怕是那个项圈。
毕竟，即使是病重如我的人，也还有痊愈的可能。'”
“‘我会告诉你们，摩斯坦是怎么死的，'他继续道，‘他多年以来心脏一直不好，但却没告诉任何人。
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在印度的时候，他和我经历了一系列非同寻常的事情，并因此拿到了数量庞大的宝物。
我把它们带到了英国，于是，摩斯坦在到达的当天晚上就来到我这儿，索要属于他的那一部分。
他从车站步行到门口，是如今已故的老仆人拉尔·乔达开的门。
摩斯坦和我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有不同的意见，最终激烈地吵了起来。
摩斯坦在盛怒之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随后忽然把手放在胸侧，脸上露出痛楚的表情，向后一跌，头撞上了宝箱的一角。
当我弯下腰去看他的时候，我惊恐地发现，他已经死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失魂落魄地坐在那儿，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去寻求援助，但我发现，我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谋杀。
他是在我们争论时断气的，他头上的伤口对我更是不利。
而且，在法庭上一定会问及我关于财宝的事情，这是我一定要保密的。
他告诉过我，没有人知道他来这里。
没有必要让任何人知道。'”
“‘我仍在思考这件事的时候，一抬头，却看到我的仆人拉尔·乔达站在门口。
他蹑手蹑脚地走进来，并把门关上。
“别害怕，主人，”他说，“没有人会知道你杀了他。
让我们把他藏起来，还有谁能知道呢？”“我没有杀他，”我说。拉尔·乔达摇了摇头，笑了。
“我全部都听到了，主人，”他说，“我听到了你们的争吵，也听到了撞击的声音。
但我绝不会说出去的。
房子里的其他人都睡了。
让我们一起把他搬走吧。”他的话使我下了决心。
即便是我的仆人，都不相信我的无辜，我又怎么能让坐在陪审席里的十二个愚蠢商人相信我呢。
拉尔·乔达和我当晚把尸体掩埋了，几天之后，伦敦的报纸就满是摩斯坦上尉神秘失踪的消息。
从我说的这些，你们可以看出，这件事不能怪我。
我的过失在于，我们掩埋了尸体，并隐藏了宝物，我除了占有自己的份额，还霸占了摩斯坦的份额。
因此，我希望你们能帮我作出偿还。
把你们的耳朵凑过来。
那些财宝藏在——'”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表情忽然变得很可怕，他的双眼发狂地瞪着什么，嘴巴大张着，用一种我绝难忘怀的声音喊道，‘把他赶出去！哦，我的上帝，把他赶出去！'他的目光紧紧盯着窗户，于是，我们俩转身，向着窗户瞧去。
一张面孔正在黑暗中凝视着我们。
我们可以看到那只因压着玻璃而发白的鼻子。
那是一张毛发丛生的脸，眼神狂野凶狠，还有着十分凶狠的表情。
我和哥哥冲到了窗户前，可那人却已经走了。
当我们回到父亲身边的时候，他已经垂下了头，脉搏停止了跳动。”
“那一晚我们搜遍了花园，但却没有发现那个侵入者留下的任何痕迹，只是在窗户下的花台上，有一个脚印清晰可见。
要不是有这么一个痕迹，我们或许还会以为，那张凶狠的脸庞只是我们的幻觉。
但我和哥哥很快就发现了另一个更有力的证据，表明在我们的周围正在进行着什么秘密行动。
我们在第二天早晨发现，父亲卧室的窗户大开，他的橱柜和箱子全都被搜查过，在他的箱子上钉着一张破纸，上面潦草地写着‘四签名'。
而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又或者那个神秘的访客是谁，我们都不知道。
虽然所有的东西都被翻过了，但就我们所知，父亲的财产却没有被盗。
我和哥哥非常自然地把这些怪事与困扰我父亲的恐惧联系起来，但这对于我们来说，也完全是一个谜。”
这个矮小的男人停下来，重新点着了他的水烟壶，若有所思地连吸了几口。
我们都全神贯注地听着他那离奇的描述。
讲到她父亲之死的时候，摩斯坦小姐的脸变得苍白，那一会儿，我真害怕她会晕倒。
不过，我从旁边桌子上的威尼斯式水瓶里倒了一杯水给她，她喝过之后，就缓过来了。
舍洛克·福尔摩斯躺回到椅子上，神情凝重，眼睑低垂下来，盖住了他那发亮的眼睛。
当我看着他的时候，我不禁想起，就在今天，他还痛苦地抱怨过，生活多么沉闷、无聊呢。
而在这里，至少有一个难题将会极度考验他的智慧。
塞迪厄斯·肖尔托先生对我们这个看看，那个瞧瞧，为他讲述的故事给我们带来的震撼而骄傲，他继续吸着水烟壶，又说了下去。
“我哥哥和我，”他继续说，“如你们所想，对于父亲所提及的财宝感到非常兴奋。
我们连续挖了几个月，几乎把我们的花园都翻遍了，却没有发现任何财宝的踪影。
一想到在他临死时，那个藏宝地就在他嘴边上了，我们就很恼怒。
我们可以从他拿出的项圈看出，那些财宝有多么璀璨。
关于这个项圈，我和哥哥巴塞洛缪也曾讨论过。
那些珍珠明显非常值钱，他反对把它们给出去，因为，在对待朋友方面，他有跟我父亲一样的缺点。
他认为，如果我们把项圈给出去的话，必然会引来谣言，并最终给我们带来麻烦。
我能做的就是说服他让我找出摩斯坦小姐的地址，然后定时分别寄出那些分割开的珠子，至少保证她的生活不会困难。”
“这是一个非常善意的想法，”我们的伙伴真诚地说，“你真是太善良了。”
这个矮小的人不以为然地挥挥手。
“我们只是你的财产保管人，”他说，“我是这么认为的，尽管我哥哥巴塞洛缪并不这么看。
我们自己已经有很多钱了。
我不想要更多了。
而且，如此卑劣地对待一位年轻女士太有失风范了。
‘鄙俗为罪恶之源。'这句法国谚语一针见血地说明了其中的道理。
由于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有太大的分歧，我觉得我最好自己另找住处，于是，我带着一位印度老仆和威廉斯离开了本地治里别墅。
然而，昨天，我听说一件很要紧的事情发生了。
财宝找到了。
于是，我马上就联络了摩斯坦小姐，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去诺伍德追索属于我们的财产了。
我昨晚向哥哥巴塞洛缪阐述了我的想法，所以，我们应该作好不被欢迎的准备。”
塞迪厄斯·肖尔托先生说完后，坐在矮椅子上，手指不停地抖动。
我们都保持着沉默，思索着这件怪事儿的新进展。
福尔摩斯是第一个站起来的。
“你做得很好，先生，从头到尾都是，”他说，“也许我们可以告诉你一些你所不知道的事情，作为报答。
不过，如摩斯坦小姐刚才所说，现在已经很晚了，我们不该再耽搁了。”
我们新认识的朋友非常小心地盘起水烟壶的烟管，从幔帐后面拿出一件带羊羔皮领子和袖子的盘花纽扣大衣。
尽管晚上依然闷热，他还是紧紧地扣上了大衣的扣子，带上一顶兔皮帽子。穿戴完毕后，他全身就只有那灵活、清瘦的脸露在外面了。
“我的健康有些不好，”他一边说着，一边带着我们走下了甬道，“无奈只好做一个病人了。”
我们的马车就在外面等着，我们的行程很明显是早就安排好的，因为马车一下子就迅速出发了。
塞迪厄斯不停地说着话，声音压过了车轮的咔哒声。
“巴塞洛缪是一个聪明人，”他说，“你们知道他是怎么找到宝藏的吗？他得出宝藏一定在室内的结论，于是，他计算出了整所房子的立体面积，测量了每个角落，没有漏算一英寸的地方。
从这些勘测之中，他发现房子的高度是七十四英尺，可是，他把所有各个房间的高度都分别衡量过了，还用钻探方法确定了楼板的厚度，把这些都加上，总共也不过七十英尺。
还差了四英尺。
这差的高度唯有从屋顶去找。
他在用板条和灰泥砌成的天花板上打了一个洞，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一个封闭着的、任何人也不知道的阁楼。
那个宝箱就摆在天花板中央的两条椽木上。
他把宝箱从洞口取了下来，珠宝就在里面。
他计算了一下这些宝物的价值，估计不少于五十万英镑。”
听到这个庞大的数字，我们不禁都瞪大了眼睛。
至于摩斯坦小姐，假如我们帮她争取到权益的话，她会从一个贫穷的家庭教师变成英国最富有的遗产继承者。
她忠实的朋友都理应为她感到高兴，但很惭愧，我却由于私心而感到心里像灌了铅一般沉甸甸的。
我勉强说了几句祝贺的话，就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最后甚至连新朋友说的话也听不见了。
他很明显是一个抑郁症患者，我隐约记得他列举出了一系列症状，并询问了一大堆偏方的成分和功效，有一些偏方他还装在口袋中的皮夹子里。
我相信他也不一定记得我那晚给他的答复了。
福尔摩斯说，他听到我警告他服用两滴以上蓖麻油的巨大危险性，而且还推荐他服用大剂量的番木鳖碱作为镇静剂。
无论如何，当我们的马车忽然停下，车夫下来打开车门的时候，我感觉我得到了解脱。
“摩斯坦小姐，这就是本地治里别墅。”塞迪厄斯·肖尔托先生一边扶着她下车，一边说道。
第五章 本地治里别墅的惨案
当我们来到今晚冒险历程的最后一站时，已经将近晚上十点了。
伦敦的浓雾已经散去，夜晚变得清净起来。
一阵暖风从西边吹来，浓重的乌云缓缓飘过天空，半圆的月亮时不时地从云缝里露出头来。
远处已经能看得很清楚了，可塞迪厄斯·肖尔托还是拿着一盏车灯，想要为我们把路照得更明亮一点儿。
本地治里别墅独自矗立在一片宅地上，四周环绕着很高的石墙，墙头插着碎玻璃片。
一道钉有铁夹板的窄门是唯一的入口。
我们的向导像邮递员一样“砰砰”地敲响了门。
“谁？”一个粗鲁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是我，麦克默多。
到现在你肯定熟悉我的敲门声了。”里面传出一阵抱怨的声音，然后是钥匙的叮当响声。
门猛地向后敞开，一个矮小却健壮的男人站在门口，提着一盏黄色的灯笼，照出他突出的脸和忽闪、多疑的双眼。
“是你吗，塞迪厄斯先生？
不过，其他人是谁？主人没有下达有关他们的指示。”
“没有吗？麦克默多？
这简直不可思议！
我昨晚就告诉了哥哥，今天会带一些朋友来。”
“他今天没有出过房门，塞迪厄斯先生，我没有得到任何指示。
你很清楚的，我必须遵守规定。
我可以让你进来，但你的朋友就在原地歇息吧。”
这是一个意想不到的障碍。
塞迪厄斯·肖尔托茫然而无助地瞪着他。
“你太不像话啦，麦克默多！”他说，“如果我为他们作担保，就足够了吧。
这儿还有一位年轻女士。
她不能在这个时候在大马路上等。”
“非常抱歉，塞迪厄斯先生，”守门人无动于衷地说，
“这几位可能是您的朋友，但不是主人的朋友。他付给我那么多工钱，就是为了让我履行职责，我必须履行职责。
您的朋友，我一个也不认得。”
“哦，你认识的，麦克默多，”福尔摩斯和蔼地说，“我想你是不会忘记我的。
你不记得了吗，四年前，在艾莉森的场子为你举行的拳击之夜里，那个跟你打过三个回合的业余拳击手？
“难不成是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名职业拳手嚷道，
“我的天啊！我怎么会没认出您呢？
与其站在那里一言不发，您还不如上前来，给我的下巴来上您拿手的一拳，那我就能认出您来啦！啊！您浪费了自己的天资！真是可惜了！
如果您继续练的话，一定会有所成就的。”
“你看，沃森，就算我其他什么事都干不成，但仍然还有一个正儿八经的职业适合我，”福尔摩斯笑着对我说，“我相信我们这位朋友一定不会让我们在外面受冻的。”
“请进来吧，先生，请进来吧——您和您的朋友，”他回答道，“非常抱歉，塞迪厄斯先生，规定是非常严格的。
我在放你的朋友们进来之前，必须弄清楚他们的身份。”
一进去，就有一条铺着石子的小路，曲曲折折地穿过一片荒凉的空地，直通到一栋方方正正、普普通通的大房子，房子整个隐没在阴影中，只有一束月光照着房子的一角，在顶楼的窗户上微微闪耀。
这样一栋大房子，连同着它的阴森和沉寂，让人毛骨悚然。
就连塞迪厄斯·肖尔托也显得不安起来，手里的灯都跟着颤抖。
“我实在是不明白，”他说，“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我非常清楚地告诉过巴塞洛缪，我们今晚会来，但他房间的窗口却没有光亮。
我真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平常总是这样护卫宅子的吗？”福尔摩斯问道。
“是的，他沿袭了我父亲的习惯。
您知道，他是我父亲很偏爱的孩子，我有时候认为，我父亲告诉他的话远比告诉我的要多。
那月光照着的，就是巴塞洛缪的窗户。
窗户很明亮，但我认为，里面似乎没有灯光。”
“的确没有，”福尔摩斯说，“不过，我看到门旁的那个小窗里闪着光。”
“啊，那是管家的房间。
是伯恩斯通老太太待的地方。
她会告诉我们是怎么一回事儿的。
不过，或许你们该在外面等一会儿，因为，如果我们一起进去，而她事先又没听说我们要来的话，那她会惊恐不安的。
不过，嘘！那是谁？”
他举高了灯笼，但手抖动得让灯光打着转，到处摇摆闪烁。
摩斯坦小姐握紧了我的手腕，我们都站在那里，伴着扑通扑通的心跳，竖起耳朵听着。
从这巨大、阴森的房子里，传来一阵阵极为悲凉的惨叫声，划破了静谧的夜空——那是惊恐的女人声嘶力竭的凄厉哀号声。
“那是伯恩斯通太太，”肖尔托说，“她是这房子里唯一的女人。
在这里等着。
我一会儿就出来。”
他赶忙走向房门，用他独特的方式敲了敲门。
我们看到一个高个子的老女人让他进了门，并且一见到是他，就非常高兴。
“哦，塞迪厄斯先生，很高兴您来了！我非常高兴您来了，塞迪厄斯先生！”
我们听到她反反复复地表达着喜悦之情，直到门关上，她的声音才渐渐减弱，变得含混不清了。
我们的向导把灯笼留给了我们。
福尔摩斯提着那盏灯，缓慢地仔细审视着房子四周和堆在空地上的大堆垃圾。
摩斯坦小姐跟我站在一起，依然握着我的手。
爱是一个多么神奇而微妙的东西啊！我们两人在这之前从未谋面，也不曾传递过一句情话，甚至一丝情愫，然而，就在这患难的一个小时里，我们的手不自觉地紧紧握在了一起。
我事后常惊讶于此，但在那个时候，我这么主动地握住她，却好像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而她后来也常常告诉我，她当时本能般地依偎着我，寻求安慰和保护。
我们手拉着手站在一起，如同两个小孩一般，这就使得我们的心在黑暗之中能保持宁静。
“多么奇怪的地方啊！”她看着四周说。
“好像英国所有的鼹鼠都被放到这里来了。
我只在巴拉瑞特附近的山边看到过类似的景象，那里有探矿人在钻探。”
“这里的挖掘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福尔摩斯说，“这都是为了寻找宝物。
你不要忘了，他们用了六年的时间来寻找。
难怪这里就好像砂砾坑一般。”
在这个时候，房门忽然打开了，塞迪厄斯·肖尔托跑了出来，两手向前伸着，眼中充满恐惧。
“巴塞洛缪一定是出事儿了！”他喊道，“我很害怕！我经受不住这样的刺激。”
他真的几乎恐惧得哭了起来，抽搐着的苍白脸孔从羔皮领子里露出来，满是无助、哀求的神情，如同一个受惊的孩子。
“进屋子里去！”福尔摩斯坚决、干脆地说。
“请进！请进！”塞迪厄斯恳求地说道，“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我们都跟着他，走进了女管家的房间，房间就在甬道的左侧。
这个老太太正惊魂未定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边拽着手指，但她一看到摩斯坦小姐，就如同得到了安慰。
“上帝会保佑您这张甜美而温柔的脸的！”她失控地啜泣道，“见到您真好。
哦，今天我真是受够了！”
我们的伙伴轻轻地拍了拍她那瘦骨嶙峋、饱经沧桑的手，喃喃低语了几句安慰的话，老太太那毫无血色的脸就逐渐恢复了常态。
“主人把他自己锁在了房间里，完全不理会我，”她解释道，
“我一整天都在等他召唤，因为他经常喜欢独处。可是，几个钟头以前，我害怕会出事儿，就上楼去，从钥匙孔里往里偷偷看了看。
您一定要上去看一看，塞迪厄斯先生——你一定要亲自上去看一看。
这十年里，我见过他喜悦，也见过他悲伤，可我从没见过巴塞洛缪先生这副样子。”
舍洛克·福尔摩斯提着灯笼在前面带路，因为塞迪厄斯已吓得牙齿都打战了。
他抖得实在太厉害了，以至于上楼梯时，我不得不扶住他的胳膊，因为他的双膝在不住地颤抖。
我们上楼梯的时候，福尔摩斯两次从口袋里拿出放大镜，小心地查验了用作楼梯地毯的棕皮垫子上的一些痕迹，尽管在我看来，这些痕迹不过是一些奇形怪状的污渍。
他缓慢地一级一级走上去，灯提得很低，不断向左右敏锐地扫视着。
摩斯坦小姐留在楼下，给惊恐的女管家作伴。
上了三段楼梯之后，就是一条很长的笔直的甬道，右墙上悬挂着一幅巨幅印度挂毯画，左边有三个门。
福尔摩斯依然一边慢慢地走着，一边观察，我们紧随其后，长长的影子投射在身后的走廊上。
第三扇门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福尔摩斯敲了敲门，没有人应答，于是他就扭转门把手，试图强行开门。
但是，门从里面反锁上了，我们把灯贴近了门缝，可以看见里面用很粗的门锁倒闩着。
但钥匙被扭转过来了，所以锁眼没有全部封闭。
舍洛克·福尔摩斯弯腰从锁眼里往里面看了看，立刻站了起来，倒吸了一口气。
“沃森，里面确实有点儿可怕，”他说道，我从没有见过他如此激动。
“你看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弯下腰，凑近锁眼，却吓得立刻缩了回来。
月光照进屋内，闪耀着粼粼光辉。
有一张脸正直视着我，而且它仿佛是悬浮在半空中的，因为脸以下的部分都沉浸在黑暗中了——那张脸跟我们的伙伴塞迪厄斯一模一样。
一样光亮的秃顶，一样围成一圈的红短发，一样没有血色的面孔。
但是，那张脸表情呆滞，带着一丝可怕的微笑——一种定住的、不自然的露齿笑容，在这月光照耀的宁静房间里，这样一张脸比愁眉苦脸更让人害怕。
由于这张脸跟我们的小个子朋友实在太像，我不得不转过头来确认他是否确实与我们在一起。
然后，我想起他提起过，他们是孪生兄弟。
“太可怕了！”我对福尔摩斯说，“该怎么办呢？”
“我们必须把门打开，”他回答道，一边向门上撞了过去，把全身的力量都压到了锁上。
门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但是没有开。
我们再一次一起撞向门，这一次，门被猛地一下撞开了，然后，我们发现自己已经进入了巴塞洛缪的房间。
这间屋子收拾得如同化学实验室一般。
对着门的墙上摆着两层带玻璃塞的玻璃瓶子，桌子上摆满了本生灯、试管和蒸馏器。
墙的一角里有许多用柳条篮子装着的玻璃酸瓶。
其中有一个似乎是泄漏了，或是破碎了，流出一股黑色的液体，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特别刺鼻的柏油气味。
屋子的一边，在一堆散乱的板条和灰泥上，立着一架梯子，梯子上方的天花板上有一个大洞，大小差不多可以容人进出。
梯子下面有一卷绳子，绳子散乱地堆放在一起。
在桌子旁边放着一张有扶手的木椅子，上面坐着房间的主人，他的头斜倚在左肩上，脸上带着神秘、可怕的微笑。
他的身体冰冷僵硬，明显已经死了好些时候了。
在我看来，他不仅表情诡异，四肢也蜷缩得很古怪。
他手边的桌上放着一个奇怪的器具——一个粗糙的棕色木棍，上面用粗麻线绑着一块石头，像是一把锤子。
旁边放着一张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上面潦草地写着几个字。
福尔摩斯扫了一眼，然后递给了我。
“你看。”他说，高高地扬起了眉毛。
借着灯笼的光，我惊恐地发现，那纸上写的是“四签名”。
“我的上帝啊，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问。
“这是谋杀，”他说，一面弯下腰，去看那个死人。
“啊！果然不出所料。
看这里！”
他指着在尸体耳朵上方扎着的一根黑色长刺。
“好像是一根刺。”我说。
“就是一根刺。
你可以把它拔出来。
不过要非常小心，因为它有毒。”
我用拇指和食指把它拔了出来。
刺很容易就从皮肤里出来了，几乎没留下什么痕迹。
只有一个小小的血点说明了伤口的所在。
“这对我来说完全是一个无法解释的谜团，”我说，“不但没有清楚，反而更糊涂了。”
“正相反，”他说，“每时每刻都在渐渐明朗。
我只需要几个失漏的环节，就可以把整件事串联起来了。”
自从进了屋子，我们几乎忘记了我们那位伙伴的存在。
他仍然站在门口，仍然一副恐惧的模样，正在搓着手自言自语。
忽然，他大声地叫嚷起来。
“宝物没有了！”他说，“他们把他的宝物抢走了！
我们就是从那个洞口把宝物拿下来的。
我帮他拿的！
我是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
昨晚，我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我下楼的时候，听到他锁上了门。”
“那是几点钟？
“十点钟。
现在他死了，警察就会被招来，我会被怀疑与此有关。
哦，是的，一定会的。
不过，你们不这么认为吧，先生们？你们一定不会认为是我干的吧？
如果是我的话，我还会把你们请来吗？
哦，天啊！哦，天啊！
我知道，我一定会崩溃的！”
他猛甩着胳膊，跺着脚，疯狂地抽搐了起来。
“你没有理由害怕，肖尔托先生，”福尔摩斯和蔼地说，并把手放在了他的肩上，“采纳我的建议吧，到警察局去报案。
答应他们，你会全力协助他们。
我们会在这里等着你回来。
这个矮小的男人半愣半醒地听从了福尔摩斯的建议，接着，我们听到他在黑暗中摸索着蹒跚下了楼。
第六章 福尔摩斯作出判断
“那么，沃森，”福尔摩斯搓着手说，“我们现在还有半个钟头。
让我们好好利用。
如我所说，这个案子几乎已经清楚了，但我们不能过于自信，以免出错。
案情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但里面还有一些玄奥的事情。”
“简单？！”我喊道。
“当然，”他用老教授教导学生的语气对我说，“坐在角落里，不要让你的脚印扰乱了证据。
现在开始工作了！
首先，这些人是怎么来，又是怎么走的呢？屋门从昨晚起就没有开过了。
窗户呢？”
他拿着灯穿过房间，大声念叨着他的观察，与其说是在跟我交谈，他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窗户从里面关死了。
窗框也很牢固。
两旁也没有合页。
咱们来打开它。
附近没有任何水管。
屋顶也够不着。
可有人曾在窗边站过。
昨晚下了点儿小雨，窗台上有一个脚印。
这儿有一个圆形的泥印子，地上又有一个，桌边还有一个。
看这里，沃森！这真是一个好证据。”
我看了看那个很清晰的圆圆的泥印。
“这不是一个脚印。”我说。
“这是对我们很有价值的东西。
这是木桩的印记。
你看窗台上的靴子印，是一只后跟镶着宽铁掌的厚靴子，旁边是木桩的印记。
“这就是那个装有木腿的人。”
“没错。
可还有另外一个人——一个非常灵活、能干的同伙。
你能从那面墙爬过来吗，医生？”
我从敞开的窗户望出去。
月光依旧从那个角度照射进来。
我们在距离地面六十英尺的地方，墙上连一个能搭脚的砖块缝隙都没有。
“完全是不可能。”我回答道。
“没有协助是不可能的。
不过，假若这里有你的朋友，用放在屋角的那条粗绳子，一头系在墙上的这个大钩子上，另一头放给你。
我想，只要你是一个有力气的人，就算是装着木腿，你也可以顺着绳子爬上来。
下去的时候也一样，你的朋友会收起绳子，从钩子上取下来，关上窗户，从里面锁好，然后用他最初来时使用的方法离开。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他指着那根绳子，继续说道，“那就是，我们的木腿朋友尽管是一个不错的攀登者，但却不是一个职业水手。
他的手一点儿也不粗糙。
我的放大镜发现了不止一处血迹，尤其是绳子的底部，由此我断定，他是顺着绳子滑下来的，速度太快，以至于把手都磨破了。”
“这都很对，”我说，“不过，有一件事情比什么都难以理解。
那个神秘的同伙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是怎样进的房间呢？
“是，那个同伙！”福尔摩斯沉思着重复道，“这名同伙有一些很有趣的特征。
他把这个案子变得很不平凡。
我想这个同谋在我国的犯罪历史上又开辟了一条新路子——尽管在印度有过先例，如果我没有记错，在塞内冈比亚也曾有过。”
“那他到底是怎么进来的呢？”我追问道，“门是锁着的；窗户也不可能进得来。
难道是从烟囱进来的吗？”
“那个壁炉太小了，”他回答，“我考虑过这种可能性了。”
“那么到底怎样进来的呢？”我坚持问道。
“你就是不愿运用我教你的方法，”他摇着头说，“我跟你讲过多少次了，当你排除了不可能的方面之后，剩下的，就算再不可置信，也一定会是真相。
我们都知道，他不可能从门进来，也不可能从窗户或是烟囱进来。
我们也知道，他不可能藏在房间里，因为这里根本没有任何藏身之处。
那么，他到底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呢？”
“他是从屋顶的洞进来的！”我喊道。
“他当然是的。
他一定是这么做的。
如果你能帮我拿着灯，我们就能到上面的屋子里去查探看看——那个发现了宝藏的密室。”
他爬上了梯子，两手按住椽木，翻身上了顶楼。
他俯下身来，把灯接过去，我随后也上去了。
我们所在的小屋大概长十英尺，宽六英尺。
地板是由椽木构成的，中间铺了一些薄板条，敷了一层灰泥，我们走在里面，得从一根椽木踩到另一根上面去。
屋顶呈尖形，也就是这所房子真正的屋顶的内壳。
这里没有任何家具，长年累月的灰尘在地板上堆出厚厚一层。
“这就是了，你看，”舍洛克·福尔摩斯说道，用手扶着那面斜墙。
“这就是一个向外通往屋顶的暗门。
我用点儿劲儿就能把这个暗门打开，外面就是坡度不大的屋顶。
这就是第一个人进来的路。
咱们找一找，看他有没有留下什么显示个人信息的痕迹。”
他把灯靠近地面，然后脸上露出了今晚第二次的震惊的表情。
至于我，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我霎时浑身冰凉。
地板布满了光脚留下的印子——清楚且边缘清晰，形状完好，不过几乎不到常人的一半大小。
“福尔摩斯，”我小声说，“一个孩子做了这件可怕的事情。”
他迅速地恢复了镇定。
“起初我也很吃惊，”他说，“不过这件事还是正常的。
我一时忘了，否则，我本该预见得到的。
这里没什么值得寻找的了。
我们下去吧。”
“关于这些脚印，你有什么见解呢？”当我们回到下面的房间后，我急切地问道。
“我亲爱的沃森，尝试着自己分析一下吧，”福尔摩斯有点儿不耐烦地说，“你知道我的方法。
使用这些方法，然后我们可以对比彼此的结论，这会很有益处。”
“我不能从这些事实中得到任何结论，”我回答。
“你很快就会清楚了，”他不假思索地说，“我认为这里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了，不过，我得再看看。”
他拿出他的放大镜和皮尺，跪着在房间里快速地四处测量、比较、检查，他那细长的鼻子离地只有几英寸，他那圆溜溜的眼睛炯炯有神，就像鸟眼一般深邃。
他的动作敏捷、无声、隐秘，真像一只熟练的猎犬在找寻气味，我不禁联想到：如果他把精力和聪明不用于维护法律，而是去触犯法律的话，他会变成一个多么可怕的罪犯啊！他一面勘查，一面自言自语，最后终于发出一阵响亮的欢呼声。
“我们真的很幸运，”他说，“我们现在应该没什么困难了。
第一个侵入者不幸踏到了木馏油。
你可以看见，在这难闻的东西上面，这一边有他的小脚的轮廓。
你看，这盛油的瓶子裂了，里边的东西流了出来。”
“那又怎么样呢？”我问。
“怎么样？我们抓到他了，就是这样。”他说。
“我知道，一只狗凭着气味就可以追寻到世界尽头。
如果兽群可以循着气味穿越一个郡县追踪到一条鲱鱼，那么，一只经过特别训练的猎犬跟随着这么强烈的气味能找多远呢？听起来像是举一反三。
结果当然是——不过你瞧！法律的正式代表来了。”
沉重的脚步声和大声的喧闹从下面传来，接着，房门被重重地关上了。
“他们进来之前，”福尔摩斯说，“把你的手放到这个可怜人的胳膊和腿上来。
你能感觉到什么？”
“肌肉如木板一样僵硬。”我回答。
“是的。
它们处于极端的收缩状态，比普通的‘死后强直'还要厉害。
再加上他脸上扭曲的表情，还有这旧时作家称为‘希波克拉底之笑'的‘痉笑'，你能想到什么结论呢？”
“他死于某种带有剧毒性的植物性生物碱，”我答道，“一种类似番木鳖碱、能造成破伤风症状的毒物。”
“我一发现他那面部肌肉收缩的情形，就想到了是这样。
一进这个屋子，我就马上想要找到他中毒的地方。
如你所见，我发现了那根轻轻插入或者射入他头皮的刺。
你看，如果死者当时是直挺地坐在椅子上的话，中刺的部位正是一扭头就会正对着的天花板洞口的位置。
现在，让我们来检查这根刺吧。”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根刺，对准了灯。
那是一根很长、很尖利的黑刺，刺尖周围有一层半透明的东西，似乎是涂过什么黏液，然后又干了。
粗钝的底部是用刀修整削圆了的。
“这是英国产的毒刺吗？”他问。
“不，很明显不是。”
“根据所有这些线索，你应该能够得出点儿合理的推论了吧？
这是最主要的部分，其他的细枝末节就很好办了。”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渐渐走近的脚步声已在甬道里响起，接着，一个健壮、粗犷、穿着灰制服的男人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了房间。
他有一张红脸，身材魁梧，精力旺盛，肿胀充血的眼泡中，露出一对小而晶亮的眼睛。
他后面紧跟着另一位穿制服的警察，以及依然在发抖的塞迪厄斯·肖尔托。
“这里出事了！”他用嘶哑而压抑的声音喊道。
“这里出大事了！但这些人都是谁？怎么回事，这房子看起来闹腾得像一个兔窝！”
“我想你一定记得我的，阿塞尔纳·琼斯先生。”福尔摩斯平静地说。
“噢，我当然记得了！”他气喘吁吁地说，“这是理论家，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我记得你！我永远忘不了，你是如何向我们讲述主教门珍宝案的起因、推论和结果的。
你的确把我们引向了正确的方向；不过，你现在该明白了，与其说那是好的指导，倒不如说是好的运气。”
“那是一次非常简单的推理。”
“噢，算了吧，算了吧！
不用不好意思承认。
不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太糟糕了！太糟糕了！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不需要任何分析推理了。
真是碰巧，我正好为了别的案子来到诺伍德！
报案的时候，我正好在警察局里。
你认为这个人是怎么死的呢？”
“哦，这个案子似乎不需要我做分析推理。”福尔摩斯冷冷地说。
“不需要，不需要。不过，我们不能否认，你有时候还是能够一语中的的。
哦，我的天啊！门是锁着的，我明白了。
价值五十万的珠宝丢失了。
窗户怎么样？”
“锁好了的，不过，窗台上有脚印。”
“好吧，好吧，如果窗是锁好的，那么脚印就跟本案无关了。
这是常识。
这个人也许是突发死亡，不过财宝随后就丢失了。
哈！我有一套推理了。
我总是时不时灵光乍现。
——先到外面去呆一会儿吧，警官，还有你，肖尔托先生。
你的朋友可以留下。
——你是怎么看的，福尔摩斯？肖尔托跟我们坦白了，他昨晚跟他哥哥在一起。
他哥哥突发死亡，随后肖尔托拿走了财宝？这个想法如何？”
“然后，死者贴心地站起来，把门从里面反锁起来了。”
“嗯！这里有一个缺陷。
让我们在这个案子里运用一些常识。
这个塞迪厄斯·肖尔托和他哥哥在一起，然后有了一场争吵，这是我们所知道的情况。
然后，他哥哥死了，财宝也没了。
这是我们知道的情况。
没有人在塞迪厄斯离开后见过他哥哥。
他的床铺也没有睡过的痕迹。
塞迪厄斯明显非常困扰。
他的表情——恩，不怎么好看。
你可以看出，我正在从四面八方包围塞迪厄斯。
这张网已经开始收口了。”
“你目前还没有掌握足够的事实，”福尔摩斯说，“这根木刺，我有理由认为它有毒，它是从死者的头皮上拿下来的，你还可以看到伤口；这张卡片，你可以看到，上面写了一些东西，旁边放着一根顶上嵌着石头的奇怪木棒。
你认为这些要怎么用你的推理解释呢？”
“各方面都能证实我的推理，”胖侦探神气活现地说道，“这房子里满是印度古玩。
塞迪厄斯把这个拿了上来，如果木刺是有毒的，那么，塞迪厄斯和任何人一样，都可以把这个拿来做凶器。
这张卡片不过是一种欺骗的把戏罢了——障眼法，可有可无。
唯一的问题是，他是怎么离开的呢？啊，果然，屋顶有一个洞。”
他虽然块头大，但还是相当灵活地爬上了梯子，挤进了顶楼，然后，我们就听到他兴高采烈地欢呼，说他找到了通向屋顶的暗门。
“他会找到一些东西的，”福尔摩斯耸了耸肩，说道，“他有时也有一些模糊的逻辑思维。
用法国人的话来说就是：最难以相处的是有思想的蠢人。”
“你看看！”阿塞尔纳·琼斯一边从梯子上下来，一边说，“事实果然比分析推理更有说服力。
我关于这个案件的观点已经被证实了。
那儿有一扇通往屋顶的暗门，现在半开着。”
“那是我打开的。”
“哦，是吗?
那么，你已经注意到了？”
他发现这一点后，似乎有点儿失望，
“好吧，无论是谁发现的，它都能表明那位先生是怎么脱身的。
警官！”
“在，长官！”声音从甬道中传来。
“让肖尔托先生进来——肖尔托先生，我有责任提醒你，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对你不利的证据。
我以女王的名义逮捕你，因为你和你哥哥的死有关。”
“看吧，现在！我就说吧！”那个可怜的矮小男人喊道，摊开双手，来回看着我们两人。
“别紧张，肖尔托先生，”福尔摩斯说，“我认为我可以为你洗脱罪名。”
“不要承诺太多，理论家先生，千万别承诺太多！”警探反驳道，“你会发现，这比你想象得要困难。”
“我不仅会为他洗脱罪名，琼斯先生，还会免费赠予您一件礼物，那就是昨晚在这个房间里的两个人之中的一个人的名字和特征。
他的名字，我完全有理由相信，是乔纳森·斯莫尔。
他是一个没受过什么教育的人，矮小而灵活，没有右腿，戴着一支木腿，木腿内侧已经磨去了一块。
他的左靴子是粗糙的方形鞋底，后跟上钉着铁掌。
他是一个中年男人，皮肤晒得黝黑，从前是一个囚犯。
这些指示或许会对你有所帮助，还有，他的手掌磨破了不少皮。
而另一个人呢——”
“啊！另一个人？”阿塞尔纳·琼斯用不屑的语气问道，但我很容易就能看出，他已经对福尔摩斯关于前一个人的精确描述诧异不已了。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人，”舍洛克·福尔摩斯转过身来说道，“我希望，不久以后，我就能把这两个人介绍给你。
跟你说句话，沃森。”
他带着我走出去，到了楼梯顶端。
“这件意料之外的事情，”他说，“使我们已经背离了这趟行程的初衷。”
“我也正这么想着，”我回答，“摩斯坦小姐不该在这所发生惨案的房子里等这么久。”
“确实不该。你必须送她回去。
她跟塞西尔·福里斯特夫人住在一起，就在坎伯威尔低地，离这里也不远。
我在这里等你，如果你愿意再次驾马车回来的话。
或者，你已经很累了？”
“一点儿也不。
在更多地了解这件奇异的案子之前，我想我没法休息好。
我也曾经历过艰险困苦，可是说实话，今天晚上这一系列的怪事，着实让我胆战心惊。
然而，事情已经到了现在这个阶段，我愿意陪同你，把案子彻底解决。”
“你的在场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帮助，”他回答，“我们应该独立完成这个案子，这个琼斯愿意怎样干，就干他的去吧。
你送摩斯坦小姐回去以后，请你到河边兰贝斯区宾奇三号去一趟。
右边的第三个房子里住着一个做鸟类标本的人，名叫舍曼。”你可以看到他的窗上画着一只鼬鼠抓着一只小兔子。
把老舍曼叫起来，告诉他我向他问好，并想借托比用一用。
请你带托比一同坐车来。”
“托比是一只狗吗？”
“是一只奇特的混血狗，嗅觉极其灵敏。
我宁愿要这只狗帮忙，它比全伦敦的警察还要得力得多呢。”
“那我一定把它带回来，”我说，“现在已经一点钟了，如果能换一匹新马，三点钟以前，我一准儿能回来。”
“而我，”福尔摩斯说道，“要看看能从女管家伯恩斯通太太和印度仆人那里了解些什么信息，塞迪厄斯先生曾告诉过我，那个仆人住在旁边那间阁楼。
然后我再研究这个伟大的琼斯的工作方法，听听他不太妙的挖苦吧。
“‘我们已经习惯，有些人对于他们所不了解的事物偏要挖苦。'
歌德的话总是这样简洁有力。”
第七章 木桶的插曲
警察们是坐马车来的，我就用这辆马车把摩斯坦小姐送回了家。
她是一个天使般可爱的女人，在危难之中，只要她身边有人比她更脆弱，需要支持，她就总能保持镇定，当我去接她的时候，她仍镇静地坐在受惊的女管家旁边。
但是，在马车里，她先是几乎晕厥过去，然后就失声哭泣起来——她被这一晚的经历折磨坏了。
后来她跟我说，我那一路上显得有些冷漠和疏远。
可她哪里知道我当时内心的斗争和压抑的痛苦呢。
我对她充满了同情和爱意，就跟我们在院子里握着手时一样。
我虽然饱经世故，但若没有这一晚的跌宕起伏，我也很难认识到她温柔而勇敢的秉性。
而在那时候，有两件事让我无法表达自己的感情。
她是那么脆弱而无助，身心饱受打击。
如果此时我冒昧地示爱，很像是乘人之危。
更让我为难的是，她拥有巨额财富。
如果福尔摩斯的调查成功了的话，她就会成为遗产继承人。
我这个半俸的医生如此利用这样一个亲密之机，还能算是光明正大吗？
她会不会把我看作一个粗鄙的淘金者呢？
我无法忍受有可能让她产生这样的印象。
这批阿格拉宝物实在是我们之间不可逾越的障碍啊。
我们抵达塞西尔·福里斯特夫人家的时候，已经将近两点了。
仆人已经休息了，可是福里斯特夫人对摩斯坦小姐接到怪信这件事非常关心，所以，她还坐在灯下，等候着摩斯坦小姐。
她亲自开了门；她是一个中年妇女，非常优雅。我很高兴看到她温柔地挽着摩斯坦小姐的腰，用慈母般的语调迎接她。
可见摩斯坦小姐在这里不仅仅是一个被雇佣的人，还是一个受到尊重的朋友。
经过介绍，福里斯特夫人诚恳地邀请我进去坐坐，跟她聊聊我们这件案子的进展。
不过，我向她解释，我今晚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并承诺一定会再来拜访，如果事情有任何进展，也会告诉她。
当我们乘着马车离开时，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依稀能看到台阶上的那一组图——两个优雅的手拉着手的身影、半开的门、从有色玻璃里透出来的大厅灯光、晴雨表，还有闪亮的楼梯毯棍。
在身陷那样一件可怕、邪恶的事件之中时，瞧一瞧这么一个宁静的英国家庭，我心情就畅快多了。
而对于今晚发生的事情，我越想就越觉得可怕、邪恶。
当穿梭在被灯照亮的寂静街道上时，我回想了一遍这一连串奇异的事件。
最初的问题至少现在已经很清楚了。
关于摩斯坦上尉的死、寄出的珍珠、报上登出的广告以及那封信，我们现在已经明白了。
但它们却把我们引向了更深远、更悲惨的神秘案件之中。
那些印度珍宝、在摩斯坦的行李里找出的神秘图纸、肖尔托少校临死时的奇怪状况、财宝找到后紧接着发生的谋杀案、与罪案相伴出现的奇特事物、那些脚印、那些特别的武器、卡片上的字——跟摩斯坦上尉的图纸上的字一模一样——这真是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情况，除非是像我的合租人福尔摩斯那样有天赋的人，否则肯定在找寻线索之前就绝望了。
宾奇里路位于兰贝斯区地势较低处，由一列窄小、破旧的两层楼砖房组成。
我叫三号门叫了很久，才有人应声。
最后，百叶窗后出现了烛光，一张脸从上面一层楼的窗户里探了出来。
“走开！醉汉！”那个人说道，“如果你继续叫嚷，我就打开狗屋，放四十三条狗来咬你。”
“你只需要放出一条就够了，那就是我想要的。”我回答。
“滚开！”那声音喊道，“老天在上！我这个袋子里有一把锤子，你要是不走的话，我就用锤子砸你脑袋！”
“不过，我想要的是一条狗。”我喊。
“少废话！”舍曼叫喊道，“站远点儿！我数到三就要扔锤子了！”
“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开始说道，但这几个词就像有魔法力量一般，那扇窗立刻关上了，不到一分钟，门就打开了。
舍曼先生是一个瘦瘦的高个子老头，驼着背，脖子上青筋条条，还戴着蓝色眼镜。
“我永远欢迎舍洛克先生的朋友，”他说，“请进吧，先生。
小心那只獾，它咬人呢。
啊，淘气！淘气！你想咬咬这位先生吗？”这话是朝着一只鼬鼠喊的，它正从笼子缝里探出它那可怕的脑袋，瞪着红红的眼睛。
“别介意，先生，这不过是一只蛇蜥。
它没有毒牙，所以我把它放在屋里吃甲虫。
请别怪我刚才的失礼，实在是因为常常有顽童跟我捣乱，跑到这儿来把我吵醒。
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想要什么呢？”
“他想要你的一条狗。”
“阿！一定是托比。”
“是的，就是叫托比的那条。”
“托比住在左边的七号笼子里。”
他拿着蜡烛，缓慢地在他所饲养的奇怪动物群中移动。
在那恍惚、昏暗的烛光里，我可以模糊地看见，在每个角落里，都有闪烁的目光盯着我们。
就连我们头上的架子上面也排列了很多野鸟，我们的声音搅醒了它们的睡梦，它们懒懒地把重心从一只爪子换到另一只爪子上去。
托比原来是一只丑陋的长毛垂耳朵狗，是西班牙猎犬和杂种猎狗的混血，毛色黄白相间，步态笨拙摇晃。
它犹豫了一会儿，才接受了一块舍曼先生递给我的糖。喂过它以后，我们之间就建立了友谊，它这才随我上车，一路与我相伴，没出任何问题。
我回到本地治里别墅的时候，皇宫的钟刚敲了三声。
我发现，前拳击冠军麦克默多已经被作为从犯逮捕了，他和肖尔托先生都已经被押往警察局。
两个警察把守着大门，当我提到侦探的名字时，他们就让我和狗进去了。
福尔摩斯正双手插在口袋里，站在门阶上，抽着烟管。
“啊！你把它带来了，”他说，“真是一条好狗！阿塞尔纳·琼斯已经走了。
你走以后，我们大吵了一场。
他不但逮捕了我们的朋友塞迪厄斯，还逮捕了门卫、管家，以及那个印度仆人。
现在这里除了楼上的警探以外，就只有我们了。
把狗放在这儿，然后上去吧。”
我们把托比拴在大厅桌子上，然后爬上楼梯。
房间如同我们离开时一样，只是房中间的尸体已经用被单盖了起来。
一个疲倦的警察斜靠在屋角。
“警官，请把你的牛眼灯借给我用一用，”我的伙伴说，“把这块纸板替我系在脖子上，好让它挂在我胸前。
谢谢你！
现在我必须脱掉靴子和袜子，请你在下头帮我拿着它们，沃森。
我需要做一些攀登。
请你把这条手巾略蘸一些木馏油。
好了，可以了。
现在请跟我到顶楼来一趟。”
我们一起从洞口爬了上去。
福尔摩斯重新用灯照了照灰尘上的脚印。
“我希望你能尤其注意这些脚印，”他说。
“你发现它们有些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了吗？”
“它们属于，”我说，“一个孩子，或者一个矮小的女人。”
“除了尺寸以外。
有什么别的吗？”
“那它们就跟其他的脚印没什么不同了。”
“不完全是这样的。
看这里！
灰尘上是一个右脚脚印。
现在我把我光着的一只脚在旁边印上一个。
最主要的不同是什么？”
“你的脚趾都挤在一起。
而那个脚印的脚趾却是明显分开的。”
“就是这样。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记住这一点。
现在，请你到那个吊窗前去，闻一闻窗上的木框。
我站在这里，因为我手上拿着手巾呢。”
我按照他的指示去闻了闻，一股刺鼻的木馏油味扑鼻而来。
“这就是他出去时落脚的地方。
如果你能闻得出他的味道，我想托比一定没问题。
现在到楼下去，放开狗，等着我耍杂技吧。
当我回到院子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在屋顶上，我可以看见他在屋顶上缓慢地爬行，如同一只巨大的萤火虫。
他爬到烟囱堆那里就不见了，不久又出现了，然后又一次消失在背面。
我跟着他转到那边去，看到他坐在房檐的一角上。
“是你吗，沃森？”他喊。
“是的。”
“这就是那个地方了。
那个黑色的东西是什么？”
“一个水桶。”
“有盖子吗？”
“有。”
“没有梯子吗？”
“没有。”
“混账东西！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位置。
不过，既然他能爬上来，我就能爬下去。
水管感觉好像很牢固。
无论如何，我要下去啦。”
随着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那盏灯笼就顺着墙的一侧，稳稳地降落下来。
然后他轻轻一跃，落在了桶上，又跳到地面上。
“追寻他的踪迹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他一边说，一边穿上了袜子和靴子，“一路上的瓦片都被他踩得松脱了，而且他在匆忙之中还遗漏了这个。
用你们医生的话来说，它证明了我的诊断是正确的。”
他拿给我的东西是一个用彩色草绳编织而成的袋子，外面穿着几颗俗丽的小珠子。
这个口袋形状和大小都跟纸烟盒差不多。
里边装着六根黑色的木刺，一头是尖的，另一头是圆的，和刺到巴塞洛缪·肖尔托脑袋上的一样。
“这些都是很危险的东西，”他说，“小心不要刺伤你自己。
我很高兴能得到它们，因为这很可能就是他的全部凶器。
这样你我就不用那么担心，不久以后这刺会刺进我们的皮肤了。
我宁愿被子弹打死，也不想中这个刺的毒。
沃森，你还愿意走六英里的路吗？”
“当然，”我回答。
“你的腿还能坚持吗？”
“没问题。”
“噢，托比！
我的好托比！
闻闻这个，托比，闻闻这个！”
他把沾过木馏油的手帕放到狗鼻子下面，托比岔开多毛的腿站在那儿，鼻子滑稽地向上翘着，如同一位品酒师在嗅什么名酒的香味一般。
然后，福尔摩斯就把手帕扔远，在狗脖子上系了一根结实的绳子，牵着它来到水桶边上。
这只狗立刻就发出了一连串高亢、颤抖的狂吠，鼻子在地上嗅着，尾巴翘在空中，循着气味一直向前奔去，我们拽着绳子，紧随其后。
东方泛起了鱼肚白，灰暗的寒光里，已经能看到附近的一些地方了。
那个广场，巨大的房子，连同那黑暗、空荡的窗户和光秃秃的高墙，都惨淡而孤独地矗立在我们身后。
我们穿过了大院子，在纵横交错的无数坑坑洼洼间穿梭。
这整个地方，加上院内凌乱的垃圾堆、长势不好的灌木，呈现出一种凋零、不祥的景象，与昨晚发生的惨案倒是很搭调。
托比一路跑着到了边墙，在墙壁投下的阴影里狂叫，最后在一个长着一棵小山毛榉的墙角停了下来。
那是两面墙的交界处，几块砖已经松脱了，剩下的砖的棱角被磨圆了，似乎经常被用来作为爬墙的梯子。
福尔摩斯爬了上去，把狗接了过去，又从另一面把它放了下去。
“这是那个木腿人留下的手印，”当我也爬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对我说，
“你看到这些白灰上的少许血迹了吗？
多么幸运昨天没有下大雨啊！
虽然已经时隔二十八个小时了，但气味应该还在路上留着。”
我承认，当看到川流不息的伦敦马路时，我难免有些怀疑。
但我的疑虑马上就烟消云散了。
托比毫不犹豫地嗅着地面，用他特有的步伐，摇摆着向前奔去。
很明显，强烈的木馏油气味盖过了所有其他的气味。
“不要以为，”福尔摩斯说，“我是靠着案子里有一个人脚上沾染了化学制剂，才成功破案的。”凭我现在所掌握的信息，我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手段找到他们。
但既然幸运之神把最简便的方法送到我们的手里，如果我忽视它的话，那就是我的过失了。
不过，这个方法确实把一个需要深奥的学问才能解决的问题简单化了。
依据一个简单的线索来破案，难以显现我的功绩。”
“你还是很有功绩的，”我说，“福尔摩斯，我向你保证，与你在杰斐逊·霍普谋杀案里所用的手法相比，你在这个案子里的破案手法更让我惊讶。
在我看来，这个案子更加复杂，也更让人难以理解。
举例来说吧，你怎么能那么自信地准确形容出那个装有木腿的人呢？”
“哦，老兄！这事情本身就很简单。
我不想太过夸张。
整个情况是非常清晰明了的。
两个负责看守囚犯的部队军官听说了关于宝藏的秘密。
一个叫做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图。
你记得我们在摩斯坦上尉的图纸上看到的那个名字吧？他代表自己和同伴签了名字——那所谓的‘四签名'，有些故弄玄虚。
在这个图纸的帮助下，两个军官，或者是其中一个，找到了宝藏，并带到了英国来，我想这个带回宝物的人可能没有履行当初约定好的条件。
现在，为什么乔纳森·斯莫尔自己没有去找这些宝藏呢？答案很明显。
图纸是在摩斯坦和囚犯们联系紧密时画下的。
乔纳森·斯莫尔之所以没有去拿宝藏，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都是囚犯，行动不自由。”
“不过，这只是猜测。”我说。
“不只是猜测，是唯一符合事实的假设。
让我们看看，这些假设跟后来所发生的事有多么吻合吧。
肖尔托少校曾安稳地住了几年，对他所拥有的财宝相当满意。
然后，他收到了一封给他带来巨大恐慌的印度来信。
这是为什么呢？”
“信里说，他所欺瞒的囚犯已经出狱了。”
“或者已经越狱了。
后者更有可能，因为他应该清楚他们的刑期有多长。
所以，刑满出狱并不会让他这么惊讶。
他到底对他们做了些什么呢？
他很防备一个装有木腿的人——请注意，是一个白人，因为他曾经开枪误伤了一个装有木腿的白人商人。
图纸上只有一个白人的名字。
其他的都是印度人或者回教徒的名字。
没有其他白种人了。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那个装有木腿的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
你看，这些理论有没有漏洞呢？”
“不，非常简明扼要。”
“好，现在，让我们站在乔纳森·斯莫尔的立场上想想。
让我们从他的角度来想想。
他回到英国，应该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获得属于他的宝物，另一个是报复欺骗他的人。
他找到了肖尔托少校住的地方，而且很有可能，他买通了家里面的一个人。
有一个叫做拉尔·拉奥的仆人，我们并没有见过。
伯恩斯通太太说过他性情顽劣。
然而，斯莫尔没有找到藏宝的地方，因为除了少校和他忠心耿耿的仆人以外，没有人知道。
忽然有一天，斯莫尔听说少校病危了。
他害怕宝藏的秘密将和少校的尸体一起被掩埋，盛怒之下，他冒着被守卫抓住的危险，跑到垂死病人的窗前，但因为少校的两个儿子在床边，所以他没能进屋。
然而，带着对死者的仇恨，当天晚上，他就潜入他的房间，翻动其私人文件，希望能找到关于宝藏的记录，可最后，他只留下一张写着简短题字的卡片，作为到访留念。
毫无疑问，他事先进行了策划，如果他杀死了少校，也会在尸体上留这样的字条，表明这不是一起普通的谋杀案，而是一项伸张正义的行为——在那四位伙伴看来是如此。
像这样奇怪的办法，在犯罪史上是很常见的，有时还能提供关于凶手的重要线索。
这些你都明白了吗？”
“是的，很清楚。”
“然后，乔纳森·斯莫尔还会做什么呢？
他只会继续秘密地关注寻找宝藏的努力过程。
也许他已经离开英国了，只是偶尔回来。
当顶楼的宝物被发现的时候，他马上就知道了。
我们再一次觉察到，他在房子里绝对有内线。
乔纳森戴着木腿，绝对不可能爬到巴塞洛缪·肖尔托家的楼上去。
但是，他带着一位神秘的伙伴，那位伙伴解决了难题，但脚上却沾上了木馏油，因此才有了托比的出场，还弄得一个跟腱受了伤的半俸医生不得不瘸着腿走了六英里的路。”
“这么说，杀人犯是那个同谋，而不是斯莫尔了。”
“应该是的。
而且，从斯莫尔在房间里跺脚的情况来看，他是反对这么做的。
他和巴塞洛缪·肖尔托并没有深仇大恨，把他的嘴堵上再捆起来就够了。
他不想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但这毫无帮助，那位同谋的野蛮本性已经爆发了，毒药也发挥了作用，所以斯莫尔留下了纸条，把宝盒降到地面上，自己也落到地面上，逃走了。
这是我所能推论出来的情况。
当然，就他的外貌来说，必然是一位中年男子，而由于长年被羁押在酷热的安达曼岛，皮肤也应该是黝黑的。
从他步伐的长短，就可以准确计算出他的身高，而我们知道他蓄胡子。他的须发茂盛，这在塞迪厄斯·
肖尔托隔着窗户看到他时就有印象。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了。”
“同谋者？”
“啊，对了，那可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不过，你很快就会弄清楚了。
早晨的空气多么清新啊！
看看那朵小小的浮云，就如同一只巨大红鹤的羽毛一样。
红日已经穿越了伦敦的云层。
它照耀着那么多的人，可我敢打赌，没有谁干着的差事比咱们干的更奇怪了。与大自然的原始力量相比，咱们的一点儿雄心壮志显得多么的渺小啊！
读了琼·保罗的著作后，你有什么感想吗？”
“多少有一些。
我先读了卡莱尔的著作，然后才回过头来研究他的。”
“那就如同从河流回溯到湖泊一般。
他曾经写过一句怪异却深奥的话。
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
如你所见，他强调对比和欣赏的力量本身就是崇高的证明。
在里克特的作品里，能找到许多精神食粮。
你带了手枪来没有？”
“我带了这根手杖。”
“也许在到达匪徒老巢的时候，我们需要这类东西。
斯莫尔我就留给你了，如果他的同谋有什么不轨的举动的话，我就一枪打死他。”
他拿出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又放回到大衣的右边口袋里。
这时，我们随着托比，到了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半乡村式的道路两旁都是一列列别墅。
现在，我们已经来到了四通八达的街道上，劳工和码头工已经起床了，邋里邋遢的女人们正在放下百叶窗，打扫门庭。
街角上四方房顶的酒馆刚刚开始营业，粗壮的汉子们从酒馆里出来，用他们的袖子擦去胡子上的清晨小饮。
野犬在街头睁大了眼睛，望着我们，可是，我们忠心无比的托比，毫不左瞻右顾，鼻子冲着地面，一直往前，偶尔从鼻子里发出一阵急切的叫声，说明所循的气味仍很浓厚。
我们经过了斯特雷特利区、布里克斯顿区、坎伯威尔区，绕过了许多条小街，一直走到奥弗尔区的东面，才到达了肯宁顿路。
我们寻找的那个人似乎选择了一条异常曲折的路，也许是为了避免被人跟踪吧。
如果另有一条平行的小街道可走的话，他们就绝不走大路。
在肯宁顿路的尽头，他们转向左行，经过邦德街、迈尔斯街。
从迈尔斯街拐入骑士街后，托比就不再前进了，而是开始前后奔走，一只耳朵竖着，另一只耷拉着，这是狗犹豫不决时的样子。
然后他绕着圈子，不时地看着我们，好像在让我们同情他的窘境似的。
“这只狗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嘟囔道，“罪犯一定不会上马车，更不会乘着气球跑。”
“也许他们曾在这里站过一会儿，”我推断。
“啊！没错。
它又开始走了。”我的伙伴松了一口气说。
狗的确重新前进了，它往四下里又闻了一阵之后，似乎突然间下了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和决心向前冲去。
那股气味变得比刚才更加浓烈，因为狗甚至不需要再把鼻子贴近地面去嗅了，而是狠狠地拽着绳子，试图飞奔。
福尔摩斯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我可以看出，他正在想，这段旅途就要到头了。
我们经过九榆树街，到了白鹰酒店附近的布罗德里克和内尔森大木场。
这只狗兴奋而紧张，从旁门跑进了木场，这里的锯木工人已经上工了。
它继续穿过成堆的锯屑和刨花，跑过一条小道，绕过一条甬道，从两堆木材之间穿过，最后很得意地叫着，跳上了还在手推车上，没有卸下来的一只木桶上面。
托比伸着舌头，眼睛眨巴着，站在木桶上，望着我们两人，表示得意。
它在木桶上来回游走，手推车的轮子上沾满了黑色的油渍，空气中有浓重的木馏油气味。
舍洛克·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然后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阵大笑。
第八章 贝克街杂牌军
“现在怎么办呢？”我问，“连托比都已经丧失了他百发百中的能力了。”
“托比是根据他自己的理解来行动的，”福尔摩斯说，然后把托比从桶上面抱了下来，牵着它走出了木场。
“如果考虑一下伦敦每天木馏油的运输量的话，我们就不会对走错路感到惊讶了。
现在木馏油的使用率很高，尤其是在木料的防腐上。
不应该指责可怜的托比。”
“我想我们应该顺着原路回到气味被弄混了的地方去。”
“是的。
而且，幸运的是，我们不需要走多远了。
很明显，让这狗困惑的是，在骑士街的街角处，气味分成了两股，各通往两个相反的方向。
我们选择了错误的那一个。
现在只需要走另外一条路就对了。”
这没什么困难的。
我们牵着托比，回到发生错误的地点，托比转了一大圈，最后朝着一个新的方向疾驰而去。
“我们要当心，不要再让它把我们带到运出木馏油的地方去。”我说。
“我想到这一点了。
不过，你应该注意到了，它一直走在人行道上，而木桶是在马路上走的。
所以，这一次，我们应该找到了真正的气味。”
它朝着河边方向跑下去，穿过了贝尔蒙特路和王子街。
在布罗德街的尽头，它跑到了河边，那里有一个木砌的小码头。
托比带着我们来到紧靠河水的地方，然后就站在那里，鼻子里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我们的运气到头了，”福尔摩斯说，“他们在这里乘上了一艘船。”
水中以及码头边上有几只小平底船和小艇。
我们把托比依次带到每只船边上，虽然它很认真地一一闻过，可却没有作出任何反应。
靠近登船的地方有一所小砖房，在第二个窗口上挂着一个木牌子。
上面有几个大字，写道：“莫迪凯·史密斯”。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船只出租，可按时或日计价。”在门上另外有一块牌子，显示这里还有小汽船——码头上堆着的大堆焦炭可以证实这一点。
福尔摩斯缓缓地环顾四周，脸上很不高兴。
“这看起来很不好，”他说，“他们比我想象得要精明。
他们似乎把行踪隐藏了起来。
我恐怕，他们事先就在这里作过安排了。”
他走到了门前，这时，门恰好打开了，跑出一个约莫六岁的卷发小男孩，后面跟着一个胖胖的红脸女人，手里拿着一大块海绵。
“快回来洗澡，杰克！”她喊，“回来！你这个小鬼，你爸爸回来要是看到你这个样子，绝对不饶你！”
“小朋友！”福尔摩斯趁机说，
“好一个面色红润的小淘气鬼啊！杰克，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那个小孩想了想。
“我想要一先令。”他说。
“你没什么更想要的吗？”
“我更想要两个先令。”那天真的孩子想了想又说。
“那么，给你吧！拿着！——他是一个好孩子，史密斯太太。”
“上帝赐福于您，先生，他就是这么淘气。
我简直管不了他，尤其是在我男人一连离开好几天的时候。”
“他出去了？”福尔摩斯失望地说，“真遗憾，我本来想跟史密斯先生聊聊的。”
“他昨天早上就出去了，先生，而且说实话，我已经有些为他担心了。
不过，先生，如果您是想租船的话，我就可以租给您。”
“我想租一条汽船。”
“哎呀，不巧，先生，他就是坐汽船走的。
这就是我感到疑惑的地方，因为我知道，那里面的煤是不够用来往返伍利奇 的。
如果他坐的是大平底船的话，我就不会东想西想了，因为有好多次，他还到过更远的格雷夫森德去办差呢，如果在那里有不少事要做的话，他还会在那儿过夜。
但是，没有煤烧的汽船能干什么呢？”
“他也许是在沿岸码头上买了一些煤。”
“也许吧，先生，但这不是他一贯的做法。
有很多次我都听他嚷嚷，那些人喊的煤价太贵了。
而且，我也不喜欢那个装着木腿的人，还有他那张丑脸和那副外国腔。
他老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一个装着木腿的人？”福尔摩斯惊讶地说。
“是的，先生，一个棕褐色皮肤、尖嘴猴腮的小子来这里找我老伴，不止一次了。
就是他昨晚把我老伴叫了起来，而且我老伴也知道他要来，因为他已经提前把汽船烧热了。
实话告诉您，先生，我实在是不放心啊。”
“可是，史密斯太太，”福尔摩斯说，耸了耸肩膀，“你一点儿也不用担心。
你怎么能确定昨晚来的就是那个装着木腿的人呢？我不太能理解，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他的口音，先生。
我记得他的口音，十分粗重、模糊。
他敲了几下窗户——那时大概是三点钟。
‘伙计，快起来吧，'他说，‘咱们该走了！'我老伴还叫醒了吉姆——我的大儿子，他们一起走了，一句话都没跟我说。
我能听到那木腿踏在石头路上的声音。”
“那么，这个装木腿的人是自己一个人吗？”
“说不准，先生。
我没听到别人的声音。”
“我很抱歉，史密斯太太，我想租一只汽船，因为我早就听人称赞过这艘——让我想想，它叫什么来着？”
“‘曙光'号，先生。”
“啊！不是那种绿色的、船帮上画着宽黄线的旧船吧？”
“不，不是。
是那种河面上常见的小船。
刚刚粉刷过，黑色的船身上画着两条红线。”
“谢谢。
我希望你能尽快得到史密斯先生的消息。
我打算坐船沿河下去，如果我看到‘曙光'号的话，我会转告他你很担心他。
你刚才说，船的烟囱是黑色的，是吗？”
“不是的，先生。
是有一圈白色的黑烟囱。”
“啊，对了。
黑色的是船身。
再见了，史密斯太太。
沃森，那里有一个船夫有一只渡船。
我们就坐那个到河对面去吧。”
“跟这种人打交道，最重要的就是，”当我们坐上船后，福尔摩斯说道，“就是绝对不能让他们知道，他们所说的信息对你来说有丝毫的重要性。
如果你让他们知道了，他们马上就不说了。
如果你装作不情愿地听着，反倒能得到你想要的。”
“现在看起来，我们要采取的步骤已经非常清楚了。”我说。
“你下面打算怎么做呢？”
“我会雇一只汽船，到下游去找找‘曙光'号。”
“我亲爱的伙计，这个方法太麻烦了。
它可能在这里和格林尼治之间的任何码头停靠。
桥下几十里内都是泊船的地方，简直就是一个迷宫。
如果你要独自寻找的话，会花费很长时间的。”
“那么，求助警察吗？”
“不。不到最后，我是不会去找阿塞尔纳·琼斯的。
他不是一个坏人，我也不想影响他的职业。
不过，既然我们已经进行得这么深入了，我更想独立地去解决这件案子。”
“那么，我们能不能登报寻找‘曙光'号呢？”
“万万使不得！
这样的话，我们要找的人就知道我们在找他们了，他们一定就会离开英国的。
当然，他们很可能打算离开，但如果觉得情况安全的话，他们就不会那么着急了。
琼斯的活跃在此对我们有一些帮助，因为他的看法每天都能见于报端，这样，那些逃跑者就会误以为我们弄错了方向。”
“那么，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我们在米尔班克监狱门前下船时，我这样问道。
“现在咱们坐这部车子回去，吃一些早餐，睡一个钟头。
说不定晚上还得赶路呢。
车夫，在电报局那里停一下！
我们得留着托比，它对我们可能还有用。”
我们在大彼得街邮电局停下，福尔摩斯发了一封电报。
上车后他问：“你知道我给谁发电报了吗？”
“我不知道。”
“你还记得在杰斐逊·霍普一案里，我们雇用的贝克街侦探小队吗？”
“是他们啊。”我笑着说。
“现在就是他们最有价值的时候。
如果他们不行的话，我还有别的办法，但我先让他们试试看。
那封电报是发给我那脏兮兮的小队长威金斯的，我们吃完早餐之前，他们就能赶到了。”
现在八点多了，辛苦了一夜，我感到十分疲惫。
我四肢酸痛，精疲力竭。
我没有激励着我伙伴的那种专业精神，也不能把这件事仅仅看成一个抽象的理论问题。
对于巴塞洛缪·肖尔托的死，由于听了太多关于他不好的话，我对凶手没什么强烈的反感。但是,那宝藏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那宝藏，或者说其中的一部分，按理说是属于摩斯坦小姐的。
在有可能找回这些宝物的时候，我会尽我所有的能力去找回它们。
的确，如果我找到了，那摩斯坦小姐就永远跟我无缘了。
但如果会被这种想法左右的话，这就只是一份渺小而自私的感情了。
如果福尔摩斯能努力去寻找凶手，我就有强过他十倍的动力去寻找那个宝藏。
在贝克街的家里，我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衣服，精神再次大振。
但当我下楼来的时候，看见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福尔摩斯正倒着咖啡。
“给你，”他说，一边笑，一边指着一份摊开的报纸，
“那位精力充沛的琼斯和一位庸俗的记者把这个案子一手包办了。
但这个案子已经把你弄得够烦的了。
你还是先吃火腿和鸡蛋吧。”
我从他手里接过报纸，读了读短评，其标题是——“上诺伍德奇案”。
这份《旗帜报》写道：昨晚十二点左右，上诺伍德区本地治里别墅的主人巴塞洛缪·肖尔托先生在自己的房间内死亡，显然是被暗杀的。
根据我们所知道的情况，现场没有明显打斗的痕迹，可死者从他父亲那里继承的一批贵重印度宝物已经失窃。
死者的弟弟塞迪厄斯·肖尔托先生与一同前去拜访的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以及沃森医生首先发现了命案。
幸运的是，这时候，名侦探阿塞尔纳·琼斯先生正在诺伍德警察分局，因此可以在命案发现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主持大局。
他训练有素，经验丰富，到场后立刻运用自身才能，寻找凶手，可喜的结果是，死者其弟塞迪厄斯·肖尔托已被逮捕，同时被逮捕的还有女管家伯恩斯通太太、印度仆人拉尔·拉奥和守门人麦克默多。
很明显，这名或这些凶手对这所房子十分熟悉。因为，凭借其闻名遐迩的专业知识和缜密的观察能力，琼斯先生最终证明，凶手不是从窗或门潜入室内，而是经由房顶。凶手是通过一扇暗门进入了一个房间，而这个房间能通向尸体被发现的房间。
由这个明显的事实可以推出结论：这并非普通的盗窃案。
执法者们的迅速反应说明，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位老练的警官在场是很有利的。
同时我们认为，此次事件进一步说明，让全市警探分散驻守的政策，能使他们更紧密、更有效率地接触到他们有责任侦查的案件。
“这不是太棒了嘛！”福尔摩斯喝着咖啡说，“你怎么看呢？”
“我认为我们都差点儿被逮捕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他不巧心血来潮的话，我不敢保证我们现在会是安全的。”
这时候忽然铃声大响，然后，我听到我们的房东赫德森太太和人高声争吵了起来。
“天啊，福尔摩斯，”我说，半站了起来，“真的来抓我们啦。”
“不，还没有那么坏。
我想是我们的非官方部队——贝克街杂牌军来了。”
说话之间，楼梯上就有了赤足前行和高声谈话的声音，接着走进来十几个穿着破衣烂衫的小流浪汉。
可是，他们之间还是很有纪律的，虽然吵吵嚷嚷地进来了，但却自动站成一排，面对着我们，满脸期待。
他们中有一个个子较高、年纪也较大的孩子站了出来，颇带一些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放在这么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家伙身上，显得十分滑稽。
“先生，接到您的命令后，”他说，“我马上就把他们带来了。
车费三先令六便士。”
“给你，”福尔摩斯说着拿出了一些银币，“以后他们可以向你报告，威金斯，然后你自己来找我。
我的房子容不下这么多人。
不过，你们所有人都听听我的指示也好。
我想要找到一只叫做‘曙光'号的汽船，船主叫莫迪凯·史密斯，船身是黑色的，带有两条红线，烟囱上有一道白线。
它应该在河流下游的某处。
我要一个孩子在米尔班克监狱对岸莫迪凯·史密斯的码头上守着，船一回来，就立刻报告。
你们得好好地分一下组，保证能在河的两岸都进行彻底的搜寻。
一旦有消息了，要立刻告诉我。
清楚了吗？”
“是的，司令！”威金斯说。
“按照老规矩给钱，找到船的另外多给一个金币。
这是预付的一天的工钱。
去吧！”
他给了他们每个人一先令，他们就欢欢喜喜地跳下了楼，我见他们不一会儿就朝马路飞奔而去了。
“如果那艘汽船还在水上的话，他们一定能找得到，”福尔摩斯说着，一边从桌子边上站起来，点燃了烟管，“他们哪儿都能去，能听到和看到形形色色的事情。
我希望，在晚上之前就能听到他们找到目标的消息。
同时，我们除了等，也没有什么别的事可做。
在找到‘曙光'号或莫迪凯·史密斯之前，我们不能进行侦查。”
“托比可以吃我们剩下的，我想。
你准备睡觉了吗，福尔摩斯？”
“不，我一点儿也不累。
我有着很特别的体质。
我从不记得我有哪一次因为工作而感到疲劳过，尽管无所事事会让我筋疲力尽。
我准备抽一根烟，再思考思考我们漂亮的委托人带给我们的这桩奇怪的案子。
如果人类有什么差事是容易的，那咱们这件案子必定是其中之一。
装木腿的人并不多见，而那另外一个人，我得说，是绝对独特的。”
“又说到那另外一个人了！”
“我并不是想故弄玄虚。
可你也许有你自己的看法。
现在，请考虑考虑我们所知道的情况。
小脚印、从没被鞋子束缚过的脚趾、赤足、顶端嵌着石头的木棒、敏捷的行动和有毒的木刺。
你从这些东西里能得到什么结论呢？”
“一个野人！”我喊道，“也许是斯莫尔的印度同伙中的一个。”
“这不太可能，”他说，“当我第一次看到那个奇怪的武器时，我也这样想过，但那奇特的脚印让我开始考虑别的可能了。
印度半岛的居民有些是矮小的，可是并没有谁能留下这样的脚印。
印度土著的脚应该是狭长的。
穿凉鞋的回教人的大脚趾和其他脚趾是分开的，因为鞋带通常从中穿过。
还有，这些木刺只可能是用一种方式射出来的。
就是从吹管里吹出来。
现在，我们该去哪儿找我们的野人呢？”
“南美洲。”我猜道。
他伸出胳膊，从书架上取出了一本厚厚的书。
“这是新出版的地理词典的第一卷。
可以查到最新的权威资讯。
这里写了什么呢？”
“安达曼群岛，位于孟加拉湾，距苏门答腊三百四十英里。
嗯！嗯！这又是什么？
气候潮湿、珊瑚礁、鲨鱼、布莱尔港、囚犯营、拉特兰岛、白杨树......啊！在这里！”
“安达曼群岛的土人，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最小的人，虽然有的人类学者认为，非洲的布须曼人，或者美洲的迪格尔印第安人，又或者火地岛印第安人才是最矮小的。
这里的人平均高度不到四英尺，还有许多成年人比这个高度矮很多。
他们天性凶狠、粗暴，但获得他们信任的话，就能与他们建立最深刻的友谊。
注意这一点，沃森。
现在，听听这个。”
“他们天生丑陋，有着畸形的大头和小而凶狠的眼睛，五官扭曲。
他们的手脚小得出奇。
由于他们实在太凶狠、太难对付，英国官员用尽了所有方式，也没有使他们臣服。
对于遭遇海难的水手们来说，他们永远是一个祸害，往往用顶端镶着石头的木棒击碎他们的脑袋，或用毒箭射死。
他们的屠杀往往以人肉盛宴告终。
真是可爱的人啊！沃森！如果这家伙没人管制的话，事情就越发恐怖了。
我猜想，就连乔纳森·斯莫尔雇用他，恐怕也是出于不得已吧。”
“可他是怎么找到这样一个同谋的呢？”
“啊，这我就不清楚了。
可是，咱们既然知道斯莫尔是从安达曼群岛来的，那这个土人和他在一起，也就没什么可稀奇的了。
毫无疑问，我们很快就要弄清楚所有的问题了。
哦，沃森，你看起来疲惫极了。
躺下吧，让我的演奏伴你入睡。”
他从角落里拿起了他的小提琴，开始奏起一支低沉的催眠曲——无疑是他自己编的曲子，他有一种即兴作曲的本领。
我模模糊糊地记得他那瘦削的手、诚恳的脸庞，还有上下飞舞的琴弓。
然后，我静静地漂浮在乐声的绵绵汪洋中，直到进入了梦乡，在那里，玛丽·摩斯坦甜美的脸蛋在向我微笑。
第九章 线索的中断
下午我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我的精神也已完全恢复了。
福尔摩斯还跟我丢下他进入梦乡时的坐姿一模一样，只是已把提琴放在了一旁，坐在那里，拿着一本书，用心细读着。
他看到我醒来，望了我一眼，我发现他脸色阴沉，充满烦恼。
“你睡得很香，”他说，“我还怕我们说话的声音会吵醒你呢。”
“我什么也没有听到，”我答道，“得到什么新的消息没有？”
“不幸得很，还是没有。
坦白说，我真没有想到，也很失望。
我预计到这时候，总该有确切的消息来了。
威金斯刚刚来报告过。
他说一点儿汽船的踪迹也没有。
真是叫人着急，因为每一个钟头都很紧要。”
“我能帮忙吗？我的精神已恢复了，再出去一夜也没有问题。”
“不，现在咱们什么也不能做，咱们只能等候消息。
咱们现在出去，要是有消息来了，反而会误事。
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我必须在这里守候着。”
“那么，我想到坎伯威尔去拜访塞西尔·福里斯特夫人。
昨天她已约了我。”
“是去拜访塞西尔·福里斯特夫人吗？”福尔摩斯问道，眼里闪动着笑意。
“当然还有摩斯坦小姐，她们都急于知道这个案子的消息。”
“不要告诉她们太多，”福尔摩斯说，“即使是最好的女人，也决不能完全信赖她们。”
对于他这种不讲理的话，我并没有和他争辩。
“我在一两个钟头内就可以回来。”我说。
“好吧！祝你一切顺利！
对了，我说，如果你过河去的话，不妨把托比送回去，因为我想咱们现在不会再用到它了。”
于是，我带走了我们这只混血狗，归还给宾奇小街的老自然学者，并给了他半个英镑。
到了坎伯威尔，我发现，经历了昨夜的冒险后，摩斯坦小姐有些疲倦，但还是渴望听到新消息。
福里斯特夫人也充满了好奇。
我向她们述说了我们做的所有事情，但保留了一些凶险的地方没有说。
虽然说到了肖尔托先生的被害，可是我并没有提起详细的情况和手段。
尽管我省略了不少情节，但还是够让她们一惊又一叹的。
“这简直是一个传奇故事！”福里斯特夫人嚷道，“一个受委屈的女士、五十万英镑的宝物、一个黑食人生番，还有一个装木腿的匪徒。
这能让传统的恶龙或邪恶伯爵故事黯然失色呢。”
“还有两位侠士的拯救呢。”摩斯坦小姐愉快地望着我，补充说道。
“可是玛丽，你的财富全靠这次的搜寻了。
我看你并不觉得怎样兴奋。
请想一想，若是能变得腰缠万贯，前途一片辉煌，那该多美好啊！”
看到她对于即将致富这件事并没有表现得特别高兴，我的心里感到一丝欢愉。
相反，她摇了摇头，似乎对于这件事并不怎么关心。
“我最关心的是塞迪厄斯·肖尔托 先生的安全，”她说，
“其余的都不足挂齿，他在整件事中都表现得非常厚道和可敬。
我们有责任帮他洗刷这可耻且毫无根据的冤屈。”
我离开坎伯威尔时已是傍晚，回到家中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我伙伴的书和烟斗还放在他的椅子旁边，可是，他本人却不见了。
我四周看了一遍，希望能看到一张留言条，可是没有找到片纸只字。
赫德森太太进屋来放窗帘时，我问道：“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出去了吗？”
“不，先生，他没有出去。
他在自己的房间里。”
“先生，您知道吗，”她放低了声音，悄悄地说道，“我真担心他的健康状况！”
“怎么啦，赫德森太太？”
“唉，先生，他也太古怪了。
您走了以后，他在屋里走来走去，走个不停，他的脚步声我都听烦了。
后来又听见他自言自语，每次有人叫门，他就跑到楼梯口喊：‘赫德森太太，是谁呀？'现在，他把自己关在屋里，可是我依然可以听见他在屋里走来走去的声音。
先生，我希望他没有病。
方才我试探着想劝他吃一些感冒药，可是，先生，他转过头来，瞪了我一眼，吓得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那间屋子跑出来的。”
“我想您可以不必着急，赫德森太太，”我答道，“我以前也看见过他这个样子。
他心里有事，所以才会心神不安。”
我努力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和我们的好房东谈着，但是，整个长夜里，我都能隐约听见他的脚步声，我自己也感到有些担心，我知道，由于不能采取行动，他那迫切的心情正变得越来越焦躁。
第二天吃早餐时，他的面容疲倦而憔悴，两颊微微发红。
“老伙计，你把自己累垮了。”
我说道，“我听见你夜里在屋子里踱来踱去。”
“我睡不着，”他答道，“这个讨厌的问题把我急坏了。
所有的大障碍都已经克服了，现在反而叫一个微不足道的障碍给难住了，这未免也太叫人不甘心了。
现在咱们已经知道匪徒是谁，并且知道船的名字和其他一切了，可就是得不到船的消息。
我已经让其他搜查人员也行动起来了，我已用尽了一切能用的手段。
整条河的两岸已经都搜遍了，但还是没有消息，史密斯太太那里也没有她丈夫的音讯。
我差不多认为，他们已经把船沉到河底了。
可是这个结论也有一定的漏洞。”
“咱们可能受了史密斯太太的愚弄。”
“不，我想这方面可以不用担心。
我调查过了，的确有一只这样的汽船。”
“它会不会到上游去了？”
“我也想到了这个可能性，并且已经派出一批搜查的人上溯到里士满一带去了。
如果今天再没有消息，我明天就亲自出马去找匪徒，不管那艘汽船了。
不过，我很肯定，我肯定我们会得到一些消息的。”
然而，我们没有。
一天过去了，威金斯和其他搜查人员都没有消息。
大多数报纸都登着对诺伍德惨案的报道。
他们对不幸的塞迪厄斯·肖尔托攻击得很厉害。
但是，除了说官方将在第二天验尸之外，各报纸也没有什么新的消息了。
我傍晚步行到坎伯威尔，把我们的失败情况向两位女士作了报告。我回来的时候，看见福尔摩斯依然垂头丧气，很不高兴。
他甚至对我的问话也爱理不理，整个晚上忙着做一个玄妙的化学实验，蒸馏器不断加热，蒸汽不断蒸馏，直到最后产生出阵阵恶臭，使我不得不离开屋子。
一直到快天亮时，我还听见试管的叮当响声，知道他还在那里进行着这恶臭的实验。
第二天清晨，我惊醒过来，看见福尔摩斯已经站在我的床前。他穿着一身水手服装，外面罩着一件短大衣，颈上围着一条劣质的红围巾。
“我到要下游去了，沃森。”他说，“经过再三考虑，我觉得只剩这一招了。
无论如何都是值得一试的。”
“那我和你一起去，好不好？”我说。
“不，你留在这里当我的代表会更有用。
我自己也不愿意去，因为今天白天肯定会有一些消息过来的，虽然昨晚威金斯很泄气。
所有的来信、来电都请你代为接收，按照你的判断便宜行事。
能不能拜托你呢？”
“当然可以。”
“我的行踪不定，恐怕你也无法给我发电报。
不过，假若运气好的话，我也许不会出去很久。
回来之前，我肯定会搞到一些这样那样的消息。”
吃早餐的时候，我还没有收到他的消息。
可是，一打开《旗帜报》，我就看见上面登载着关于这个案子的新消息。
它报导道：关于上诺伍德的惨案，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案比原本预料得更为复杂离奇。
新的发现证明：塞迪厄斯·肖尔托 先生不可能与此案有任何干系。
昨晚，肖尔托先生和女管家伯恩斯通太太已被释放。
然而，据悉，关于真正的凶犯，警方已有新的线索，此案现由伦敦警察厅的阿塞尔纳·琼斯先生负责侦查，】远近闻名。
逮捕罪犯指日可待。
“这还算令人满意，”我想，“我们的朋友肖尔托总算恢复自由了。
我想知道，新的线索究竟是什么，虽然这看起来像是警方掩饰错误的一贯方法。
我把报纸扔到桌上，目光忽然又被报上寻人栏里面的一段小广告吸引住了。
广告文写道：寻人——船主莫迪凯·史密斯及其长子吉姆，在星期二清晨三时左右乘汽船‘曙光'号离开史密斯码头，至今未归。‘曙光'号船身为黑色，有红线两条，烟囱为黑色，有白线一道。如有知莫迪凯·史密斯及其船‘曙光'号下落者，请向史密斯码头史密斯太太，或贝克街221B号报信，酬谢五英镑。”
这个小广告显然是福尔摩斯登的。
贝克街的住址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了。
我认为这个广告非常巧妙，因为，即使匪徒们看到了，也看不出什么奥秘，只会认为那是一个妻子担心失踪丈夫的普通广告。
这一天过得真慢。
每次听到敲门的声音，或是街上沉重的脚步声，我都以为是福尔摩斯，或者是看见广告来报信的人。
我试着看书，但是思想总是溜到我们这次奇怪的搜索，以及我们所追踪的那对很难凑合到一起的邪恶罪犯上。
有时我还这样想：会不会是福尔摩斯的理论有什么基本的错误？
他是不是犯了严重的自欺病？
有没有可能是他那喜好臆想的敏锐头脑从错误的前提出发，得出了这些疯狂的推理？我从没见过他的工作发生错误，可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我想，有可能因为他的逻辑太过精巧，而他太喜欢给手头上平淡、普通的问题弄出一个极为精妙、奇异的解释，所以才更可能犯下错误。
可是，回过头来一想，我亲眼见过那些证据，也亲耳听过他作推断的理由。
再看一看这一连串的奇怪事件，其中有许多都无关重要，可是全部都指向了同一方向。我不得不承认，就算福尔摩斯的理解真的错了，那套正确的推理也必定同样异乎寻常、令人惊讶。
下午三点钟时，铃声大作，楼下有命令语气的说话声，没有想到，上来的不是别人，竟是阿塞尔纳·琼斯先生。
可是，他的态度和以前大不相同了，完全不像在上诺伍德自信满满地接手案子时那个粗暴、傲慢的常识专家了。
他神情沮丧，态度谦虚，甚至还有些自惭。
“您好，先生，您好！”他说，“福尔摩斯先生出去了？我知道了。”
“是的，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可以回来。
或许您愿意等一等？请坐，尝尝这种雪茄烟吧。”
“谢谢，我可以吸一支。”他一边说，一边用红绸巾轻轻地擦脸。
“来一杯苏打威士忌好吗？”
“好的，半杯就够了。
到这时候，天气还是非常热，我心里又有不少事情烦扰、折磨我。
您还记得我关于这桩诺伍德案的推理吗？”
“我记得您说过一次。”
“咳，我现在又不得不对这个案子重新加以考虑了。
我本已紧紧地把肖尔托先生兜在网里了，可是，唉，先生，半道里他又从网眼里溜了出去。
他提供了一个无法推翻的不在场证明。
自从离开他哥哥以后，一直都有这个人或那个人看到他。
所以，他不会是从暗门进入屋内的人。
这个案子实在难破，我的职业名誉也正处于危险之中。
我很希望得到一些帮助。”
“我们谁都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啊。”我说。
“先生，您的朋友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真是一位非凡的人。”他用沙哑的声音神秘地说，“他是常人所不能及的。
我知道他经历过许多桩案子，我从没见过哪一桩他没弄清楚。
他使用的方法异于常规，当然有时也会操之过急，草率得出结论，可是，总的来说，我想他可以成为一个很有前途的警官，我不怕让任何人知道。
今早我接到了他的一封电报，并从中得知，对于肖尔托这个案子，他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
就是这封电报。”
他从衣袋里把电报拿出来，递给了我。
这封电报是十二点钟从波普勒区发出的。
电文说：请立刻去贝克街。
若我还未归，请等候。
我已寻到肖尔托案匪徒的踪迹。
若你愿意看到本案结案，今晚可与我们同去。
“听起来不错。
他显然再次找到线索了。”我说。
“啊，这么说来，他有时也会搞错呢。”琼斯很得意地说道，“我们之中最能干的，也有走错路的时候呢。
这次也可能是空欢喜一场，可是，我作为执法警察，有责任不让任何机会错过。
有人在叫门。
也许是他回来了。”
传来一阵沉重的上楼的脚步声，还有费劲的喘息声，似乎是一个呼吸困难的人发出来的。
他中间稍停了一两次，好像爬楼梯对他来说太费力气了，最后，他终于上来了，走进屋里来。
他的容貌和我们所听见的声音正相符。
他是一个老人，穿着一身航海服，一件旧粗呢大衣一直扣到颈间。
他弯着腰，两腿颤抖，气喘得很痛苦。
他手拄一根粗橡木棍，两肩不断耸动着，好像呼吸很吃力。
一条彩色围巾围在他的下巴上，在他脸上，我只看得见一双犀利的黑眼睛、上方浓密的白眉毛，以及长长的灰髭须。
整体来看，我对他的印象是，他似乎是一个年事已高、贫困潦倒，但仍令人尊敬的航海家。
“朋友，有什么事吗？”我问道。
他用老年人特有的方式，慢条斯理地向四周看了看。
“舍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在家吗？”他问道。
“不在，可是，我可以代表他。
您有什么话，可以全都告诉我。”
“我只能向他本人说。”他说。
“可是，我告诉您，我可以代表他。
是不是关于莫迪凯·史密斯汽船的事？”
“是的，我知道这只船在哪里。
也知道他所追踪的人在哪里。
还知道宝物在哪里。
这一切，我全都知道。”
“您告诉我好了，我会转告他的。”
“我只能告诉他本人。”他重复道，十足表现出老人的易怒和顽固。
“那您只好等一等了。”
“不行，不行，我不能为了这件事而浪费一天的光阴。
如果福尔摩斯先生不在家，那只好让他自己想法子去打听这些消息了。
你们两人的尊容我都不喜欢，我一个字也不告诉你们。”
他站起来就要出门，可是阿塞尔纳·琼斯跑到他前面，拦住了他。
“朋友，请等一等，”琼斯说，您有要紧的消息报告，不能就这样走掉。
不管您愿不愿意，我们都要把您留住，直到我们的朋友回来。”
那个老人想要夺门而出，可是，阿塞尔纳·琼斯早已用宽阔的后背抵在门上，老人明白，反抗也没用了。
“真是岂有此理！”他用手杖敲打着地板，喝道，
“我到这里来拜访一位朋友，你们二人和我素不相识，却抓住我不放，这样对待我！”
“我们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我说，“我们会补偿您所耗费的时间的。
请坐在那边沙发上，您不会等很长时间的。”
他很不高兴地走过去坐下，把脸埋在两手中。
琼斯和我继续一边吸着雪茄烟，一边谈话。
然而，福尔摩斯的声音突然在我们之间响起。
“我想，你们也应该给我一支雪茄烟吧。”他说。
我们二人从椅子上吃惊地跳了起来。
福尔摩斯就坐在我们旁边，笑容可掬。
“福尔摩斯！”我惊讶地喊道，“是你！但那老头哪儿去了？”
“老头就在这儿，”他拿出一把白发，说道，“这儿——假发、胡须、眉毛，全在这里。
我认为我的化装还不错，可是没有想到把你们也骗住了。”
“啊，你这个坏蛋！”琼斯高兴地喊道，“你真可以成为一个戏剧演员——一个出色的演员。
你那老人的咳嗽学得真像，还有你那双孱弱的腿，每星期足可挣十镑的工资。
可是，我想我看出你的眼神来了。
你看，你没那么容易骗过我们。”
“今天一整天工作，我都是打扮成这个样子的，”他点燃了雪茄烟，说道，“你知道，很多匪徒已渐渐地认识了我——特别是在咱们这位朋友把我的侦探事迹写成了书之后，所以我只好在工作时简单地化个装。
你接到我的电报了吗？”
“接到了，所以才会来的。”
“你这案子进展得如何了？”
“一点儿头绪也没有。
我不得已释放了那两个人，对于其余的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证据。”
“那不要紧，一会儿我给你另外两个人，来补他们的缺。
可是，你必须完全听我的指挥。
一切功绩可以归你，可是，一切行动必须听从我。
这一点，你同意吗？”
“只要你协助我把匪徒捉到，我全都同意。”
“好的，首先，我需要一只快速的警船——一只汽船——今晚七点在威斯敏斯特码头待命。”
“这个好办。
那儿经常停着一只，但我还是到马路对面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吧。”
“另外，我还要两名健壮的男士，以防匪徒拒捕。”
“船上会有两三个人。
还有别的吗？”
“等捉住匪徒，我们就能得到宝物了。
我想我这位朋友一定乐意把宝物箱送到那位年轻女士的手上，她合法拥有其中的一半。
让她成为第一个打开宝箱的人。
喂，沃森，好不好？”
“这是我无上的光荣。”
“这一行动很不合规定，”琼斯摇头道，“不过，反正这一整件事都不合常规，所以，我想我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看完之后，宝物必须递交给政府，直到正式调查完成。”
“那当然。
这个好办。
还有一点。
我很希望听到乔纳森·斯莫尔亲口说出有关这一案件的一些详情。
你知道，我素来就喜欢弄清案子的始末细节。
如果我想在我的房间或其他地方，先对他做一次非正式的讯问，前提是他被严密看守，这样，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你是掌握着全案情况的人。
虽然我还没有证据证明，确实有这么一个叫乔纳森·斯莫尔的人，可是，如果你能捉到他，我没有理由阻止你先讯问他。”
“那么，这也同意了？”
“完全同意，还有什么要求吗？”
“只有一个了，我要留你同我们一起吃晚饭。
半个小时即可备好。
我准备了生蚝和一对松鸡，还有一些特选的白酒。
沃森，你还不知道，我可是一个治家的能手呢。”
第十章 岛民之死
我们这顿饭吃得很高兴。
福尔摩斯想要聊天的时候，能够聊得很畅快，而这天晚上，他很愿意聊。
他看上去精神异常兴奋。
我还从不知道他这样健谈。
他天南地北地聊个不停——奇迹剧、中世纪的陶器、意大利的斯特拉迪瓦里提琴、锡兰的佛学和未来的战舰——不论谈到哪一个，都是顺手拈来，似乎他全都作过专门的研究。
他愉快的兴致颠覆了前几天的阴郁情绪。
在休息的时候，阿塞尔纳·琼斯也是一个友善的人，他十分讲究地享受着这顿晚餐。
而我自己，一想到我们就快结束这件案子了，我也感到很兴奋，于是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欢乐的感到。
晚餐期间，没有人提到使我们相聚在一起的那件事。
饭后，福尔摩斯看了看表，斟满了三杯红葡萄酒。
“再干一杯，”他说，“预祝今晚马到成功。
时候到了，应该动身了。
沃森，你有手枪吗？”
“我有一把旧的佩枪，在抽屉里。”
“你最好带上它。
有备无患。
我看到车子已等在门外了。
我预约的是六点半。”
七点稍过，我们到达了威斯敏斯特码头，发现汽船早已在那里等候了。
福尔摩斯仔细地审视了一番。
“这船上有什么标志能说明它是一艘警船吗？”
“有，那船边上的绿灯。”
“那么，摘下它。”
这一点儿小改装完成后，我们踏上了船，船缆解开了。
琼斯、福尔摩斯和我都坐在缭绕的蒸汽之中。
有一个人在掌舵，另一人掌管发动机，两个壮实的警官坐在前面。
“船开到哪里去？”琼斯问道。
“到伦敦塔，叫他们把船停在雅各布森船坞的对面。”
我们的船速度确实很快。
我们从一列列载着货物的平底船旁边飞驰而过，那些船简直就像是静止不动的一样。
当我们赶上一只小汽船，又迅速把它抛在后面时，福尔摩斯满意地微笑起来。
“我们应该可以追得上河里的任何船只了。”他说。
“那倒不见得。
不过，没多少汽船能赢得过我们。”
“我们必须赶上‘曙光'号，那是一只有名的快艇。
沃森，现在我可以把情况和你讲讲。
你记不记得，我被一个微不足道的障碍难住，烦恼不已？”
“是啊。”
“我投身到化学分析实验中，使我的头脑得到了彻底的休息。
我们有一位伟大的政治家曾经说过，转换一下工作是最好的休息。
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
当我成功地溶解了我研究的那种碳氢化合物以后，我就回过头来，思考肖尔托的问题，把这问题重新考虑了一遍。
我所派遣的孩子们在上下游都搜遍了，也没有结果。
这只汽船既没有停泊在任何码头上，又没有回去。
也不太可能为了灭迹而自沉，但是，如果实在找不着，这当然还算是一个可能的假设。
我知道斯莫尔多少有些狡猾，可是我认为，他还使不出什么老谋深算的手段。
通常，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会有那样的本事。
后来我想到，他既然在伦敦居住过一段时间——因为我们有证据证明，他对本地治里别墅进行过长期监视——既然如此，他不可能说走就走，好歹需要一点儿时间来安排自己的事务，哪怕只有一天。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可能性。”
“我看这个可能性不大，”我说，“他更有可能在行动以前早已做了安排。”
“不，我不这么认为。
对他来说，万一有什么需要，他这个巢穴是一个重要的隐蔽处，他绝不会轻易放弃，除非他确知这个巢穴对他已经毫无用处。
然后，我又想到了一点。
乔纳森·斯莫尔一定会料想到，他同谋的那副怪相，不管怎么装扮，都会引起别人说长道短，并且可能会令人联系到诺伍德惨案上去。
他这么聪明，能够想到这一点。
他们趁着天黑才从老巢出发，他肯定希望在天明以前赶回去。
根据史密斯太太所说，他们在史密斯码头上船的时候是三点钟。
再过一个多钟头，天就要大亮，行人也多了。
所以我认为，他们不会走得太远。
他们给了史密斯不少钱，叫他不要声张，预订下他的船，以备最后逃跑，然后携带宝物，赶回住处。
在一两天内，他们还有时间看看报纸上的说法，看是否有什么疑窦，然后，趁着某一个黑夜，他们前往格雷夫森德或唐斯锚地，在那里，他们肯定早已订好了船位，逃往美洲或其他殖民地去。”
“但汽船呢？“他们不可能把汽船也带到住处去呀。”
“当然。
我认为，这只船虽然没有被我们发现，可也不会离我们太远。
我站在斯莫尔的角度上，根据他这个人的智商来设想。
他可能会想，如果警察碰巧追踪他的话，那么，把船遣回，或是让它停在码头，都会使他容易被追踪到。
那怎样才能把船隐藏起来，同时，要用它的时候，又能召之即来呢？我思考着，如果我站在他的立场上，我会怎么办。
我只想得到一个办法。
我可能会把汽船交给某个造船工或修船工，指示他对它做一些小修整。
然后，船就会被停放在他的船棚或船坞，如此就可有效地隐蔽起来，同时，只要提前几个小时通知，我就能够使用它了。”
“这似乎很简单。”
“正是这些非常简单的事，才更容易被忽略。
无论如何，我决定照着这个想法去进行侦查。
我立刻穿了这身普通的水手服，到下游的每一个船坞里去询问。
问了十五个船坞，全失败了，可是问到第十六个——雅各布森船坞时，我得知，在两天前，曾有一个装木腿的人把‘曙光'号送进船坞，让他们修理一下船舵。
‘那船舵一点儿毛病也没有，'工头跟我说，‘就是那艘船，画着红线的。'
正在那时，来了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失踪的船主莫迪凯·史密斯。
他喝了不少酒。
我自然不认识他，是他喊出了自己的名字和船的名字。
‘我今晚八点要船，'他说道，‘准八点，记住了，我有两位客人，耽误不得。'匪徒们一定给了他不少的钱，因为他身上装满了钱，还对着工人们，把银币拍得叮当作响。
我跟踪了他一段距离，但他跑进了一家酒馆，于是，我又回到船坞，在途中碰巧遇到了我的一个小帮手，就把他安置在那里，盯住汽船。
我让他站在船坞的出口处，看到船出坞，就向我们挥动手巾，作为暗号。
我们就在河上歇一下吧，这次要是没有人赃俱获，那才是怪事呢。”
“不管这几个人是不是真的凶手，你的计划都是很周密的，”琼斯说，“不过，要是让我来处理，我一定派几个能干的警察到雅各布森船坞去，等他们一来，就当场逮捕他们。”
“这样就永远抓不到了。
斯莫尔这个人是一个很狡猾的家伙。
他出行之前，一定会先派人查看动静，如有可疑的情况，他就会再隐匿一段时间。”
“可是，你若盯紧了莫迪凯·史密斯，也可以跟着他，找到他们的藏身之处啊。”我说。
“那样，我的时光就全浪费了。
我认为，匪徒们的住处，史密斯九成九是不知道的。
他只要有酒喝、有钱花就行，问那么多干吗？
匪徒们派人通知他该干什么就行啦。
我各方面都考虑到了，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
谈话间，我们已经飞驰过了泰晤士河上的好几座桥。
当我们出了市区的时候，落日余晖已将圣保罗教堂顶上的十字架照得金光闪闪。
我们到达伦敦塔时，已是黄昏时分了。
“那就是雅各布森船坞，”福尔摩斯指着萨利区那一边樯缆密集的地方说道，
“让我们的船借着这一排驳船的掩护，慢慢地来回游弋吧。”他从口袋拿出一副夜用望远镜，向岸上看了一会儿。
“我已经找到了我的哨兵，”他说，“可是他还没有挥动手巾。”
“咱们还是停泊到下游，等着他们吧。”琼斯很性急地说。
这时，我们都很焦急，就连那几个警官和火夫也是如此，尽管他们并不太清楚将要发生什么事情。
“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看成是理所当然的，”福尔摩斯答道，“虽然十之有九，他们会往下游去，可是，我们不能肯定。
从这个地方，我们能够看见船坞的出口，可是他们却很难看见我们。
今晚没有云雾，月光很亮。
咱们就在这儿吧。
你看那边有煤气灯灯光的地方，人流多么密集。”
“那都是从船坞下工的工人们。”
“这些人的外表虽然肮脏、粗俗，可是，我想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些不灭的生气。
只看他们的外表，你是想不到的。
这其中没有概率可以推算。
人就是一个谜。”
“有人说，人是有灵魂的动物。”我说。
“温伍德·里德对这个问题有很好的解释，”福尔摩斯说，
“他说，虽然每个人都是一个难解的谜，可是，把人类聚合起来，就有一定的数学定性了。
譬如说，你不能预知一个人将会做什么，可是你能够精确地说，平均有多少人会做什么。
人各不相同，但概率却是一定的。
统计家们也是这么说的。
你们看见那条手巾了吗？
那边确实有一个白色的东西在摆动着。”
“不错，那就是你派的小帮手，”我喊道，“我看得很清楚。”
“那就是‘曙光'号，”福尔摩斯喊道，“你看，它的速度真快。
机师，咱们全速前进。
紧追那只挂黄灯的汽船。
天啊，如果我们追不上它，那我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
‘曙光'号已经从船坞开了出去，被两三条小船遮得看不见了，等到我们再看见它的时候，它已经驶得相当快了。
它现在正沿着河岸向下游急速行进。
琼斯严肃地看着它，摇了摇头。
“这只船太快了，”他说，咱们恐怕追不上它。”
“咱们必须追上它！”福尔摩斯低声叫道，
“火夫，快快加煤！
尽全力赶上去！
就是把咱们的船烧了，也要赶上它！”
我们紧追在后面。
锅炉火势凶猛，马力强大的发动机铿锵作响，好似一个钢铁心脏。
尖锐锋利的船头划破平静的河水，在左右两侧激起滚滚浪花。
随着发动机的每一次震动，我们的船也一跃一震，就像有生命一般。
我们船舷上的一盏大黄灯向前方射出一道长长的、闪烁的光束。
正前方，水面上有一团黑影，就是‘曙光'号，它后边激起的白色浪花说明了它航行的速度。
我们横穿侧绕着，飞掠过一只只平底船、汽船和商船。
黑暗之中，不断传来阵阵喝彩声，可是，‘曙光'号还在飞速前进，我们仍紧紧跟在它后面。
“伙计们，快加煤，多加煤！”福尔摩斯朝下冲着发动机室喊道，下面的熊熊烈火照着他那焦急的鹰鹫似的面孔，“使尽全力，多烧蒸汽，往前赶！”
“我想咱们已经赶上一点儿了。”琼斯望着‘曙光'号说道。
“咱们的确赶上不少了，”我说，“再有几分钟，就可以追上了。”
然而，正在这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只拖船拖了三只平底船，横在我们面前。
幸而我们急转船舵，才避免了和它相撞，可是，等到我们绕过它们，继续前进的时候，‘曙光'号已经又走远了足有两百多码。
不过还能看得到它，当时，阴暗、朦胧的暮色已经变成了星斗满天的晴朗夜空。
我们的锅炉已烧到了极限，驱船前进的力量异常强大，脆弱的船壳咯吱作响，颤动不已。
我们已经穿过了伦敦桥，经过了西印度码头和长长的戴普弗德河区，绕过了恶犬岛，又继续前进。
我们眼前的黑影现在已清晰地呈现为精巧的‘曙光'号。
琼斯用我们的探照灯直射向它，我们能清楚地看见甲板上的人影。
一个人坐在船尾，两腿之间有一个黑的东西，他正伏在上面。
旁边还躺着一个黑影，看上去像一只纽芬兰狗。
一个男孩把舵，借着锅炉的红光，我能看见老史密斯光着上身，正在拼命地加煤。
起初，他们或许还不能肯定我们是否在追赶他们，可是现在，他们每一次转角绕弯，我们都紧紧地跟着，他们也就明确地知道，我们是在追他们了。
到格林尼治的时候，两船的距离约有三百步。
到布莱克沃尔时，两船相隔已不过二百五十步了。
我奔波了一生，在不少国家里追赶过不少野兽，然而都没有像今晚在泰晤士河上那般惊险刺激——这场疯狂的追人游戏快得更像是飞一般。
我们和他们在一步步地接近。
在寂静的夜里，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他们船上机器的轰隆作响。
坐在船尾的那个人还是蹲在甲板上，两手挥舞着，似乎很忙，还时不时地抬起头来，估量两船的距离。
我们相距更近了。
琼斯喝令他们停下。
我们距离他们只有四支船那么长了，两船仍在急速飞驰。
这时已近河口，一边岸上是巴金平地，另一侧岸上则是寂寥的普拉姆斯梯德沼泽。
船尾那个人听见我们的喊叫声，从甲板上站起来，朝我们挥动双拳，高声怒骂。
他的身体健壮，个子高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有一根木柱支撑着。
听到他尖声怒骂，他旁边蜷伏着的一团东西动了起来。
它慢慢地站了起来，原来是一个矮小的黑人——我从没见过这么小的人——他有一颗畸形的大脑袋，上面长着一堆蓬乱的头发。
福尔摩斯已经掏出了手枪，我一看见这个野蛮、畸形的家伙，就也把手枪掏了出来。
他围着一件黑色的好似毯子的东西，只露着脸，可就是这张脸，也足以令人彻夜无眠。
我从没有看见过这样狰狞、凶恶的面相。
他那对小眼睛凶光闪闪，厚厚的嘴唇从牙根向上翻撅着，他带着野兽般的狂怒，向我们龇牙咧嘴，狂喊乱叫。
“只要他一抬手，咱们就开枪。”福尔摩斯轻轻地对我说。
这时，我们彼此之间只有一船之隔了，我们的猎物唾手可得。
我看到那两个人站着，那个白人叉着两腿，不断地咒骂，那个邪恶的矮人仰着丑陋的脸，在我们船的灯光下，朝我们咬着发黄的牙齿。
幸而我们能清楚地看到他。
就在我们看着他时，他从毯子里掏出了一段好似戒尺的短圆木棒，搁在唇边。
我们的手枪同时发射了。
他转了一圈，两手一挥，发出一声干咳般的声音，便向一侧倒去，跌入河中。
刹那之间，我就看到，他那一双狠毒的眼睛在白色的漩涡之中消失了。
这时，那个装木腿的人冲向船舵，用尽全身力量扳那舵柄，使船突然向南岸冲去，我们以相差几英尺的距离躲开了它的船尾，总算没有撞上。
我们随即转弯追上前去，但它已经接近南岸了。
岸上是一片荒凉的旷野，月光照着空旷的沼地，地面上聚着一片片死水和一堆堆腐烂了的植物。
随着一声沉重的撞击，那只汽船冲上了泥泞的河岸，船头耸向空中，船尾没在水里。
那匪徒跳上岸，可是，他那只木腿立即整个陷入了泥淖中。
他用力挣扎，但徒劳无功。
他连一步也进退不得。
他狂喊乱叫，用另一条腿拼命踢着泥土，可是那木腿却在泥里愈陷愈深。
等我们把船靠了岸，他已经死死地钉在那里了，我们只得从船上扔一条绳子过去，套住他的肩膀，才像拉鱼一般把他拉出来，并拖上了船。
史密斯父子二人愁眉苦脸地坐在自己的船上，但一听到我们的命令，他们就乖乖地到这边的船上来了。
我们把‘曙光'号拉出来，与我们的船头紧紧拴在一起。
一只印度工艺的结实铁箱就摆在甲板上。
不用问就知道，这就是装着肖尔托家的不祥宝物的箱子。
箱子上没有钥匙，非常沉重，我们小心地把它搬到我们的舱里。
我们慢慢地向上游回驶，一路上不断地用探照灯向四面照射，可是那岛民早已不见踪影。
我们国度的这位奇异访客已葬身在泰晤士河底的黑泥之中了。
“看这里，”福尔摩斯指着木制的舱口说道，“我们的枪几乎打晚了。”
果然，就在我们先前站的地方的后面，插着一支我们熟悉的毒刺。
它肯定是在我们放枪时从我们之间射过去的。
福尔摩斯对着毒刺轻松地耸耸肩，微微地一笑，可是我必须承认，一想到那天晚上，可怕的死亡与我们擦肩而过时，我仍不免十分惊悸。
第十一章 大宗阿格拉宝物
我们的犯人坐在船舱里，面对着他千辛万苦，费了多年工夫所得来的铁箱。
他的皮肤被烈日晒得黝黑，两只眼睛充满了胆大妄为的个性，茶褐色的脸上布满了条条道道，一看就知道，他在室外做过多年苦工。
他那多须髭的下颚向外突出的怪样，显示出他那倔强的性格。
他那鬈曲的黑发已经染上了一层厚厚的灰白，料想他的年纪应该在五十上下。
在安静的时候，他的面貌还不算难看，但我后来发现，在盛怒之下，他那浓眉和凶恶的下颌就组成了一副可怕的面容。
他坐在那里，把带铐的双手搁在膝上，头低垂在胸前，不断用他那双锐利、闪亮的眼睛望着那只使他犯罪的铁箱。
依我看来，在他僵硬、克制的面容里，悲痛似乎多于愤怒。
有一次，他抬头向我望了一眼，眼光里似乎带着一些幽默的意味。
“乔纳森·斯莫尔，”福尔摩斯燃上了一支雪茄烟，说道，“我真遗憾看到，事情竟发展成了这样的结局。”
“先生，我也很遗憾，”他直率地答道，“我想我是难辞其咎了。
可是，我向您发誓，我对肖尔托先生没有动过一个手指。
是那个恶鬼汤加射出一支混账毒刺，害死了他。
我完全不知情啊，先生。
当时我伤心得好像死的是我的血亲一样。
我用绳子鞭打了那小鬼一顿，可是，人死不能复生啊！”
“先吸一支雪茄烟吧，”福尔摩斯说，“你全身都湿透了，最好喝一口我瓶子里的酒吧。
你凭什么认为，在你爬绳子上去的时候，那个矮小、柔弱的黑小子能够打得过肖尔托先生，并控制住他呢？”
“先生，您知道得这么多，好像亲眼看见过似的。
事实上，我本以为那屋里没有人。
我对那所房子里的人的生活习惯都很清楚，那个时候正是肖尔托先生通常下楼吃晚饭的时间。
我丝毫也不隐瞒。
我认为，说实话就是我能做的最好的辩护。
如果当时在那里的是老少校，那我就会毫不怜惜地勒死他。
我杀了他和吸这支雪茄烟一样，不会有任何感觉。
现在我竟因为小肖尔托被关进监狱，这实在令人痛心，因为我和他从来没有任何纠葛。”
“你现在已经在伦敦警察厅阿塞尔纳·琼斯先生的羁押之下。
他准备把你带到我的家中，先由我请你陈述事情经过。
向我，你必须句句实言，如果你能够老实，或许我还可以帮你的忙。
我想我有法子可以证明，那毒刺的毒性很快，在你爬进屋里以前，肖尔托先生已经中毒身亡了。”
“不错，先生，他已经先死了。
我这一辈子从没有那么惊讶过，当我爬进窗户时，就看见他歪着头，冲我狞笑。
我着实吓坏了，先生。
要不是汤加跑得快，当时我就把他打个半死了。
后来他告诉我，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失落了那根木棒和一些毒刺，我想这些东西一定有助于您追踪我们，至于您怎么把线索联系起来并捉到我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一点儿也不会因此而怨恨您。
可是，这也真算一件怪事，”他又苦笑道，“我这个有正当权利拥有这五十万英镑的人，前半生竟在安达曼群岛修筑防堤，后半生恐怕又要到达特穆尔监狱去挖沟了。
碰到那个商人阿基默德，并因此和阿格拉宝物沾上关系的那天，真是我的倒霉日子，这宝物只会给所有拥有它的人带来霉运而已。
那个商人因宝物丧了命，肖尔托少校因宝物而恐惧、愧疚，而我则是终身做苦役。”
这时，阿塞尔纳·琼斯把他宽大的脸庞和厚实的肩膀塞进狭小的船舱。
“你们真像一家人在团聚啊。”他说，“福尔摩斯，请给我一些酒喝。
咱们大家都该互相庆贺。
可惜那一个没有被咱们活捉，但那也没有办法。
我说，福尔摩斯，你必须承认，你干得妙极了。
我们能做的就只是追上船而已。”
“结果圆满就好，”福尔摩斯说，“可是我没想到，那只‘曙光'号竟然如此神速。”
“据史密斯说，‘曙光'号是泰晤士河上最快的汽船之一，假若当时还有一个人帮他掌发动机的话，我们就永远也追不上它了。
他还赌咒说，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诺伍德的案件。”
“他的确不知情，”我们的囚犯喊道，“一个字都不知道。
我选他的船，是因为听说他的船快。
我们什么也没有告诉他，只是出了大价钱，如果我们能搭上在格雷夫森德停泊的开往巴西去的‘埃斯梅拉达'号轮船，他还可以另外得一大笔酬金。”
“如果他没有犯罪，我们不会冤枉他的。
我们虽然捉人迅速，可是，我们判刑是慎重的。”让人发笑的是，自高自大的琼斯已逐渐开始因为这次抓捕而洋洋自得了。
从福尔摩斯脸上露出的微微一笑，我看得出来，琼斯的话没有逃过他的耳朵。
“我们就要到沃克斯霍尔桥了，”琼斯说，“沃森医生，我们将在这里让您带着宝箱下去。
我想，不用说您也知道，我这样做担负着多么重大的责任。
这种做法极不合规定，但承诺就是承诺。
可是，因为宝物很贵重，我有责任派一名警官陪您同去。
您准备赶车去吗？”
“是的，我准备赶车去。”
“可惜这里没有钥匙，不然咱们可以预先清点一下。
您恐怕还需要把箱子砸开。
斯莫尔，钥匙哪里去了？”
“在河底下。”斯莫尔简短地说道。
“哼！你给我们带来这个麻烦真是没意义。
为了你，我们已经费了不少气力了。
可是医生，我不必再叮嘱您了，千万小心。
您回来的时候，把箱子带到贝克街去。
在去警察局以前，我们会在那里。”
我在沃克斯霍尔下了船，带着沉重的铁箱，由一个温和、坦率的警官陪伴着。
赶了一刻钟车以后，我们到达了塞西尔·福里斯特夫人的家。
对于有客人深夜来访，仆人感到很惊讶。
她说，福里斯特夫人不在家中，恐怕到很晚才能回来。
但摩斯坦小姐现在还在客厅里，于是，我把那位热心的警官留在车上等候，自己提着宝箱，走向客厅。
她坐在打开的窗户旁，穿着白色半透明的衣服，在颈间和腰际都系着红色的带子。
一盏带罩子的台灯照射出柔和的灯光，落在她身上，她正倚坐在一张藤椅上，灯光轻抚着她美丽、庄重的脸庞，给她那浓密的鬈发染上一种金灿灿的色泽。
一只洁白的胳臂搭在椅子边上，她的整个姿态和神情似乎都在倾诉着令人怜惜的哀伤。
然而，她一听到我的脚步声，就站了起来，苍白的两颊上泛起惊喜的红晕。
“我听见有车驶来，”她说，“我以为是福里斯特夫人提早回来了，决没有想到是您来了。
您给我带来了什么消息？”
“我带来的东西比消息还要好，”我把箱子放在桌上，尽管心中十分沉重，可是仍装作兴高采烈地说道，“我带来的东西相当于世上所有消息的价值。
我给您带来了财富。”
她向铁箱看了一眼。
“那就是宝物吗？”她十分冷淡地问道。
“是的，这就是那一大宗阿格拉宝物。
一半是您的，一半属于塞迪厄斯·肖尔托先生。
你们二人各得二十万英镑。
您想一想！
每年利息就是一万英镑。
在英国，没有几个比您更富有的年轻女士了。
这不是棒极了吗？”
我想我装出的高兴大概有些夸张了，她可能已感觉到，我的祝贺有些虚伪，因为我看到她稍稍抬起眉毛，好奇地看着我。
“如果我能得到宝物，”她说，“那都是出于您的协助啊。”
“不！不！”我答道，“不是我，而是我的朋友舍洛克·福尔摩斯。
就算我再有心破案，也无法找得到线索，就连他那样的分析才能，找线索也几乎找到智穷力竭。
我们最后还差点儿失败了。”
“沃森医生，请坐下来，告诉我事情的经过吧。”她说。
我把上次和她见面以后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都简短地陈述了一遍。
福尔摩斯新的搜寻方法、‘曙光'号的发现、阿塞尔纳·琼斯的来访、今晚的探险，还有泰晤士河上的狂追。
她嘴巴张开，眼睛闪闪发亮，入神地听着我复述我们的历险。
说到我们险些身遭毒刺时，她脸色变得惨白，我简直担心，她就要晕倒了。
“不要紧，”我急忙去给她斟水时，她说道，“我已好了。
听到我害得朋友们遭遇这样的危险，我心里实在是万分不安。”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答道，“也不算什么。
我不再讲这些闷气的事了。
让咱们说些高兴的事吧。
这里是宝物。
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高兴的呢？
我获得准许把它带过来，料想您一定愿意亲自打开，先睹为快。”
“这再好不过了。”她说。
可是，她的语气并没有多么兴奋。
但毫无疑问，她也想到，如此冷漠地对待这历经千辛万苦才得到的宝物，会显得她太不承情了。
“这箱子真是美极了！”她躬身看着箱子说，“我想这是印度工艺吧？”
“是的，是印度著名的贝拿勒斯金属制品。”
“真够重的！”她试着把箱子抬了抬，说道，“这箱子本身就很值钱吧。
钥匙在哪儿？”
“被斯莫尔扔到泰晤士河里去了，”我答道，“我必须借福里斯特夫人的拨火棒用一用。”
在箱子前面，有一个粗重的铁搭扣，铁搭扣上面铸着一尊坐佛像。
我把拨火棒插在铁搭扣下面，用力向上撬起。
铁搭扣砰的一声打开了。
我用颤抖的手指把箱盖抬起。
我们二人注视着箱内，都惊呆了。
这个箱子是空的！
难怪这个箱子这么重。
箱子四周全是三分之二英寸厚的铁板。
非常厚重、精致，而且坚固，的确像是用来装宝物的箱子，可是，里边一丁点儿金银珠宝也没有。
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是空的。
“宝物已经丢失了。”摩斯坦小姐平静地说。
我听到她这句话时，体会到了其中的含意，一个巨大的阴影似乎从我心间消失了。
直到这宗阿格拉宝物最终被挪开，我才意识到它曾多么沉重地压在我的心头上。
我的想法无疑是自私的、不忠实的、错误的，可是，我什么都想不到了，只想到我们两人之间的金钱障碍已经消除了。
“感谢上帝！”我由衷地感到高兴，不免失声说道。
她望着我，脸上立刻露出一丝问询的微笑。
“您为什么这样说呢？”她问。
“因为我可以追求你了。”我握住她的手说道。
她没有缩回去。
“因为我爱你，玛丽，堪比男人对女人最恳切的爱恋。
因为这些宝物、这些财富堵住了我的嘴。
现在宝物丢失了，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了。
因此我才说‘感谢上帝'。”
“那么，我也应该说‘感谢上帝'。”
我把她揽到身边时，她轻轻地说道。
不管谁丢失了宝物，我知道，那天晚上，我得到了一份珍宝。
第十二章 乔纳森·斯莫尔的奇异故事
那个警官很有耐心地在车上等着我，我回到车上时，已经很晚了。
我给他看了空箱子，他大失所望。
“这样一来，奖金也没了！”他郁闷地说道，“没有钱，也就没有报酬了。
如果有宝物的话，今晚我和同伴萨姆·布朗每人可以得到十镑奖金呢。”
“塞迪厄斯·肖尔托先生是一个有钱人，”我说，“不管有没有宝物，他都会给你们酬劳的。”
然而，警官沮丧地摇摇头。
“干得很糟，”他重复道，“阿塞尔纳·琼斯先生也会这么认为的。”
这个警官预料得果然不错，当我回到贝克街，把空箱子给那位侦探看时，他面色很不好看。
他们三人——福尔摩斯、琼斯和囚犯——刚刚来到贝克街，因为他们变更了原来的计划，在中途先到警察局去作了报告。
福尔摩斯仍像往常一样，懒洋洋地坐在他的椅子上，斯莫尔冷冷地坐在他对面，把那条木腿搭在好腿上面。
当我把空箱子给大家看的时候，他倚着椅子，放声大笑起来。
“斯莫尔，这是你干的好事！”阿塞尔纳·琼斯发怒道。
“不错，我已经把宝物放到你们永远拿不到的地方去了，”斯莫尔狂笑着喊道，“宝物是属于我的，如果我得不到，我就得想办法，叫谁也得不到。
我告诉你，除了在安达曼岛囚犯营的三个人和我自己以外，别人没有资格得到这些宝物。
我知道，现在我用不到，他们也用不到。
我就代表他们三个人和我自己，把宝物处理了。
四签名永远与我们同在。
我知道他们三个人必然同意我这样办，宁可把宝物沉到泰晤士河河底，也不要让它落入肖尔托或摩斯坦的亲戚朋友手中。
我们干掉阿基默德，并不是为了让他们去发财。
你会发现，宝物和钥匙，还有汤加葬在一起了。
当我看到你们的船明显能够追上我们时，我就把宝物藏到稳妥的地方去了。
你们这趟是一个卢比也弄不到了。”
“斯莫尔，你在骗我们！”阿塞尔纳·琼斯厉声说道，“你如果要把宝物扔到泰晤士河里，连箱子一同扔下去不是更省事吗？”
“我扔着省事，你们捞着也省事。”斯莫尔狡猾地斜眼看了看他，答道，“你们有本领追捕到我，就有本领在河底捞一只铁箱子。
现在它们散落在长达五英里的河道里，捞起来就不太容易了。
我也是横了心，才这么干的。
当我看到你们追上来的时候，我几乎都要发疯了。
但惋惜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我这一辈子的命运有盛有衰，但我懂得不去事后追悔。”
“斯莫尔，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警探琼斯说，“你如果能协助正义，而不是这样横加干扰，那么，在判刑的时候，你就会得到从轻发落的机会。”
“正义？！”罪犯咆哮道，“多么美好的正义啊！
宝物不是我们的，还能是谁的呢？宝物不是他们赚来的，我却要给他们，难道这算公正吗？
你们看看我是怎样把宝物赚到手的。
整整二十年，在那热病肆虐的湿地里住着，白天整日在红树下面做苦工，夜晚整晚被锁在肮脏的囚棚里，被蚊子咬着，被疟疾折磨着，被喜欢拿白种人泄愤的该死的黑人狱卒凌辱。
这是我赚到阿格拉宝物的代价，而你却要来同我讲什么正义，就因为我不能忍受自己千辛万苦得来的宝物让别人去坐享吗！我宁愿被绞死几十次，或吃汤加一根毒刺，也不甘心一边在牢狱里活着，一边想着另一个人住着豪宅，拿着应当是我的钱去快乐逍遥！”
这时，斯莫尔已经不像以前那般沉默了，他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这些话，两眼发亮，手铐随着双手激动的挥舞而叮当作响。
看到他这样愤怒和冲动，我可以理解为什么肖尔托少校一听说这个受屈的囚犯在追踪他，就吓得惊恐不安，他的恐惧是有理由的，也是很自然的。
“你忘了，我们对这些事完全不了解，”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我们还没有听到你的故事，也就没法说究竟有多少正义在你那边。”
“啊，先生，还是您说的话公平合理，虽然我明白我手腕上这副镯子也是拜您所赐。
可是，我并不怨恨。
这都是光明磊落、公公正正的。
您如果愿意听我的故事，我绝不隐瞒。
我向您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谢谢您，请把杯子搁在我身旁，口渴的时候，我会自己喝的。”
“我是伍斯特郡人，出生在珀肖尔城附近。
我想，您要是去那儿一看，还能发现一堆斯莫尔家族的人住在那里。
我有时很想回去看看，可事实上，我在家族中名声向来不好，我想，他们未必高兴见到我。
他们全是稳重的教徒，都是在乡里受人尊敬的小农民，而我却一直是一个流浪汉。
可后来，在十八岁的时候，我最终不再给他们添麻烦了，因为我谈恋爱时惹出一些纠纷，为求脱身，我只能去吃国粮，加入步兵三团，他们当时正要调往印度。”
“可是，我注定当不了多久的兵。
在我刚学会正步走，学会使用步枪的时候，我就傻里傻气地到恒河里去游泳，幸运的是，我们连的中士约翰·霍尔德当时也在河里，他是连队的游泳能手。
我在中流横渡的时候，一条鳄鱼就像外科医生一样，干脆地把我的右腿从膝盖处都咬了下来。
由于惊吓和失血，我晕了过去，如果不是霍尔德抓着我向岸边游去的话，我早就淹死了。
我在医院里养了五个月，最后才装上木腿，跛着出了院，我因残废被取消了军籍，也做不了任何动作激烈的工作。”
“你们可以想象，当时我运气多么坏，还不到二十岁，就已成了无用的瘸子。
可是，不久我却因祸得福。
一个叫埃布尔·怀特的人到那里经营靛青园子，他需要一个人监督靛青园的苦力们，敦促他们工作。
这个园主碰巧是我们团长的一个朋友，自从我遭祸以后，团长就一直很关照我。
长话短说，团长竭力推荐我干这个差事，因为这个工作主要是骑在马上，我的腿不会有什么障碍，因为我还有两条大腿，能稳坐在马鞍上。
我的工作是在庄园内巡行，监督工人工作，并把偷懒的工人报告给园主。报酬很不错，住处也舒适，因此，我很愿意一辈子做这靛青事业。
园主埃布尔·怀特先生为人和蔼可亲，常常到我的小屋里来吸支烟，因为在那里的白种人彼此都很亲近，不像在这里的一样。”
“唉，真是好景不长。
突然间，毫无预兆地，大叛乱就爆发了。
前一个月，印度看起来就像萨利区或肯特郡一样平静祥和，到下一个月，二十多万黑鬼子就失去了约束，整个国家变成了地狱一般。
当然，你们几位绅士都知道这些事——很可能比我知道得更多呢，因为阅读不是我的专长。
我只知道我亲眼看到的事情。
我们的种植园的所在地叫做马图拉，靠近西北几省的边界。
每天晚上，房子燃烧的火焰照得满天通红；每天白天，都有小队的欧洲士兵带着他们的家小，经过我们的庄园，开往阿格拉，那里是最近的驻有军队的地方。
园主埃布尔·怀特先生是一位固执的人。
他以为这些叛变的消息不免有些夸大，他想，叛乱来得快，去得也快。
他依然坐在阳台上，喝着威士忌，吸着雪茄烟，可是，周围早已烽烟四起了。
当然，我和管账的道森还有道森的妻子都坚定地跟随着他。
唉，有一天，变故来了。
那天，我去了远处的一个庄园，傍晚时，我缓缓地骑着马回来。那时，我的目光被陡峭的峡谷谷底的一堆蜷伏着的东西吸引住了。
我骑马走下去一看，不禁毛骨悚然，正是道森的妻子，被人割成了一条一条的，又被豺狼和野狗吃去了一半。
道森就趴在不远的地方，已经死了，手握着放空了的手枪，在他前面还躺着彼此压在一起的四个印度兵的尸首。
我控着马缰，正不知往什么地方去才好，却忽然看见埃布尔·怀特的房子浓烟滚滚，火苗开始冲出屋顶。
我知道，我已经帮不上主人什么忙了，掺和进去只会把自己的性命搭上。
从我站的地方可以看见，上百个穿红衣的黑鬼子正在对着燃烧的房子手舞足蹈，狂吼乱叫。
其中有几个人向我指了一指，跟着就有两颗流弹从我头上掠过去。我扭转马头，向稻田里狂奔而去，深夜才逃到了阿格拉城内，获得了平安。”
“可是，事实上，阿格拉也不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
整个印度已乱得像一窝马蜂了。
在英国人能小群聚集的地方，他们也仅能保住枪炮射程以内的一小块地方。
其他各处的英国人都成了流浪的逃难者。
这是几百万人对几百人的战争。最使人伤心的是，我们的敌人不论是步兵、骑兵还是炮兵，都是当初经我们训练过的精锐战士，他们使用的是我们的武器，军号的调子也和我们吹得一样。
在阿格拉驻有孟加拉第三火枪团，其中有一些锡克教徒、两队骑兵和一连炮兵。
另外还新成立了一支义勇队，是由商人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我虽然装着木腿，但还是参加了。
七月初，我们到沙根吉去迎击叛军，也一度将他们打退，后来因为弹药缺乏，不得已退回城内。”
“四面八方传来的都是最最糟糕的消息，这不足为奇，因为只要你看一看地图就知道，我们正处在叛乱的中心。
勒克瑙就在东方，相距一百多英里；坎普尔城在南方，距离也差不多一样远。
四面八方，无处不是痛苦、残杀和暴行。”
“阿格拉是一个很大的城，聚居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而又可怕的魔鬼信徒。
在曲曲折折的狭窄街道里，我们损失了一些人。
因此，我们的长官迁移至河对岸，在阿格拉古堡里驻扎起来。
不知你们几位当中，有没有人听说过或读到过这个古堡？这个古堡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我虽然到过不少稀奇古怪的地方，可是，这是我生平所见的最奇怪的地方。
首先，它庞大得很。
我估量着占了好几英亩。
古堡一部分是现代式的，容纳了我们的全部军队、妇孺、辎重和其他所有东西，还绰绰有余。
可这个较新的部分还远比不上古老的那一部分大，没有人到那里去，蝎子、蜈蚣盘踞在那里。
旧堡里边全是空无人迹的大厅、曲曲折折的甬道和蜿蜒迂回的长廊，走进去的人很容易迷路。
因此，很少有人到旧堡里去，可是偶尔也有拿着火把的人们结伙进去探险。”
“河在旧堡前面流过，护卫着城堡，但堡的两侧和后面有许多出入的门，这些地方自然须有人把守，无论是旧堡还是我们军队驻扎的新堡，都必须有人把守。
我们的人数太少，没有足够的人手来把守城堡的每个角落，并照看所有枪炮。
因此，在无数的堡门处都派重兵守卫是绝不可能的。
我们的办法是，在堡垒中央设置了一个中心守卫室，每一个堡门由一个白种人率领两三个印度兵把守。
我被派在每天夜里一段固定时间内守卫堡垒西南面的一个孤立的小门。
有两个锡克教徒士兵派给我指挥，我所接受的指示是，有情况时便放枪，立刻就会有人从中心守卫室赶来接应。
可是，守卫室在两百步开外，并且中间还有许多迷宫似的长廊和甬道相隔，我万分怀疑，在真的受到攻击时，救兵是否能及时赶到帮忙。”
“我是一个新入伍的士兵，又是一个残废人，当了个小头目，便很是得意。
头两夜，我和我那两个来自旁遮普省的锡克徒把守堡门。
他们全是个子高高、面貌凶恶的家伙，一个叫穆罕默德·辛格，一个叫阿卜杜拉·克汗，都久经沙场，并且曾在齐连瓦拉战役中和我们交过手。
他们虽然英语都说得很好，可是我却很难听到他们说英语。
他们两人总是喜欢站在一起，整夜用古怪的锡克语嘀里嘟噜地说个不停。
我常常一个人站在堡门外，向下望着宽阔而弯曲的河流和大城里闪烁的灯火。
咚咚的鼓声、印度铜锣的声音、吸足了鸦片的叛军们的狂喊乱叫声，都在整夜提醒着我们：河对面有着危险的邻人。
每隔两个小时，就有值夜的军官到各岗哨巡查一次，以防意外。”
“值岗的第三夜，天空阴霾，小雨纷飞。
在这种天气里连续站几小时，确实很无趣。
我又试着和那两个锡克徒攀谈，他们还是不爱理我。
后半夜两点，稍微打破整夜沉寂的巡查过去了。
既然我的同伴不愿和我交谈，我就掏出烟斗来，把枪放下，划了一根火柴。
猛然间，两个锡克徒向我冲了过来。
一个人抢过枪来，把枪口对着我的脑袋，另一个人抽出一把大刀，搁在我脖子上，而且压低声音说，只要我动一步，就把刀子刺进我的喉咙。”
“我第一个想法是，他们一定和叛军一伙，这也就是他们突击的开始。
如果他们占据了这个堡门，整个碉堡就一定会落入敌人手中，堡里的妇孺也就会受到和在坎普尔相同的遭遇。
也许你们几位会认为，我在这里在为自己脸上贴金，可是我敢发誓，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虽然我感觉得到刀尖就抵在我的喉咙上，我还是张开了口，想要大叫一声，即使是最后一声也罢，因为说不定就能给中心守卫室一个警告。
那个按住我的人似乎已经知道了我的心思，正当我要出声的时候，他向我低声说：‘不要出声。
堡垒不会有危险。
河这边没有叛军。'他的话听来似乎是真话，我知道，只要一出声，我就会被杀。
我从这家伙的棕色眼珠里看出了他的意思。
所以我没有出声，等待着，看他们要让我怎么样。”
“‘先生，听我说，'那个比较高、比较凶的叫阿卜杜拉·克汗的人对我说道，‘现在，你要么和我们合作，要么就被灭口。
事情太大了，咱们谁也不能犹豫。
你要么向上帝起誓诚心诚意地和我们合作到底，要么我们今晚就把你的尸体扔到沟里，然后到我们叛军弟兄那边去投降。
此外绝对没有中间路线。
你选哪条路——生还是死？
我们只能给你三分钟作出决定，因为时间仓促，必须在下次巡逻到来之前把事情办妥。'”
“‘我如何作决定？'我说，‘你们还没有告诉我，你们想干什么。
可是我告诉你们，如果是任何危及碉堡安全的事，我就绝不会同你们合谋，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这件事和碉堡绝对没关系，'他说，‘我只要你做一件事，就是你的国人到印度来所追求的事情。
我们叫你发财。
今晚，如果你决定跟我们合作，我们就以这把刀向你起誓，立下从来没有一个锡克教徒违反过的三重誓言，保证把得来的财物公公平平地分给你一份。
四分之一的宝物归你。
再没有比这更公道的做法了。'”
“‘什么宝物？'我问道，‘我愿意和你们一样发财，可是你得告诉我怎样办。'”
“‘那么，你起誓吗？'他说，‘用你父亲的身体、你母亲的名誉和你的宗教信仰起誓，现在或今后都决不做不利于我们的事，不说不利于我们的话。'”
“‘我愿意这样起誓，'我答道，‘只要碉堡不受威胁。'”
“‘那么，我的同伴和我自己都起誓，宝物将平均分为四份，我们四人一人一份，你将获得四分之一。'”
“‘咱们只有三个人呀。'我说。”
“‘不，多斯特·阿克巴必须分得一份。
在等候他的时候，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故事。
穆罕默德·辛格，请站在门外边，等他们来的时候，通知我们。
先生，事情是这样的，我告诉你，因为我知道欧洲人是守誓约的人，所以我们可以信任你。
你如果是一个惯于说谎的印度教徒，那么，无论你怎样向神明起誓，你的血都必然已经染到我的刀上了，你的尸体也早被扔到河里去了。
可是，我们锡克徒信任英国人，英国人也信任我们。
那么，听我来说吧。'”
“‘在我们印度北部，有一个王公，他的领土虽小，财产却很丰厚。
他的财产一半是他父亲传下来的，一半是他自己搜刮来的，他嗜财如命而又非常吝啬。
叛乱爆发后，他同狮子和老虎都交上了朋友——既与印度兵为友，又和白人头头交好。
但不久以后，他似乎觉得白人的好日子到头了，因为到处都只听说他们惨遭屠杀，土崩瓦解。
然而，作为一个谨慎的人，他想出了一个计策，使得无论哪一边胜利，他都能至少保全一半的财产。
凡是金银钱币，他都放在他宫中的地窖里，但那些最珍贵的珠宝钻石，他都另放在一个铁箱里，差一个扮作商人的亲信带到阿格拉碉堡来，在这里藏匿着，直到国土恢复和平。
这样，如果叛军得到胜利，他就能保住金银钱币，如果白人得胜，他还剩下珠宝属于他。
他把财产这样划分以后，就投向了叛党，因为在他的边界上，叛军实力很强。
先生，你想想，他做出如此行径，他的财产是不是应当归到始终尽忠于一方的人手里。'”
“‘这个乔装商人化名阿基默德，现在阿格拉城内，想要进入堡内。
他的同伴是我的结拜兄弟多斯特·阿克巴，他知道这个秘密。
多斯特·阿克巴答应，他今晚带他从碉堡的一扇侧门进去，他有意选择了我们这扇门。
不久他就要来了，他知道穆罕默德·辛格同我在等着他。
这个地方偏僻得很，没有人会知道他们的到来。
从此世界上就再没有阿基默德这个商人了，而那个王公的宝物也就归咱们几个人平分了。
先生，您看好不好？'”
“在伍斯特郡，人命被看得很重、很神圣，可是，在这个充满硝烟和屠杀的地方，你已经习惯了随处可见的死亡，对人命的看法就不大相同了。
这个商人阿基默德的生死，对我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但一提到那批宝物，我的心就蠢蠢欲动，我想象着回老家以后会干些什么，想象着乡亲们看到我这个一无是处的人带着满口袋金币回来，会怎样瞪大眼睛看我。
因此，我下定了决心，可是，阿卜杜拉·克汗还以为我在犹豫，又紧逼了一句。”
“‘先生，请你再考虑考虑，'他说，‘如果这个人被指挥官捉到，必定会被处死刑，并且把宝物充公，谁也得不着一个子儿。
他现在既然落到咱们手中，为什么咱们不能把他处死拿钱呢？
宝物归了咱们，和入了军队的银库还不是一样？
这些宝物足够使咱们每人都变成巨富和老大。
咱们距离别人很远，不会有人知道此事。
还有什么更合适的时机吗？先生，请你再表示一下，你是和我们合作呢，还是必须让我们把你认作敌人？'”
“‘我全心全意和你们合作。'我说。”
“‘这好极了，'他把枪还给了我，并说，‘你看我们多信任你，我们相信，你的誓言和我们的一样，永远不会被违背。
现在只需等待我兄弟和那个商人了。' "
“‘那么，你的兄弟知道咱们的计划吗？'我问道。”
“‘他是主谋。一切全是他策划的。
咱们现在到门外去，陪着穆罕默德·辛格一同站岗去吧。' "
“那时正是雨季的开始，雨仍旧不断地下着。
棕色的浓云在天上飘来飘去，很难看清一箭之地以外的地方。
我们的门前是一个城壕，壕里有些地方的积水差不多已经干涸了，很容易走过来。
我与两个野蛮的旁遮普人站在那里，静等着那个前来送死的人。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很奇异。 "
“忽然间，我看见壕的对岸有一个遮遮掩掩的灯光在闪烁。
它在土堆之间消失了，不久又重新出现，并向着我们的方向慢慢走来。 "  “‘他们来了!'
我叫道。”
“‘先生，你照例向他盘问，'阿卜杜拉悄声说道，‘可是不要吓到他。
派我们与他一同进去，你在外边守卫，我们来处理剩下的事情。
准备好把灯揭开，好确认是那个人。'”
“那灯光一闪一闪地向前移动着，时停时进，直到我看见两个黑影到了壕的这一边。
我等他们下了斜坡，涉过积水，爬上来快到门口了，才向他们盘问。”
“‘来人是谁？'我放低声音问道。”
“‘是朋友。'来人应声答道。
我揭开灯，向他们照了照。
前面的是一个块头极大的锡克徒，满脸的黑胡须长过了腰带。
除了在舞台上，我从来也没有看到过这样高大的人。
另外的那个人是一个矮小的、胖得滚圆的家伙，缠着大黄包头，手里拿着一个围巾裹着的包。
他似乎害怕得全身发抖，手抽动得好像发疟疾一样，脑袋左顾右盼，两只小眼睛闪闪发亮，活像一只钻出洞外的老鼠。
我想到要杀死这个人，突然有些不忍，可是一想到宝物，我的心立刻变成了铁石。
他看见我是白种人，不禁欢喜地尖叫了一声，向我跑来。”
“‘先生，请保护我，'他喘息着说道，‘请您保护这个不幸的商人阿基默德吧。
我一路途经拉吉起塔诺，来到阿格拉碉堡避难。
我曾被抢劫、鞭打和侮辱，因为过去我是你们军队的朋友。
真是一个喜人的夜晚，我又一次安全了——还有我的一点儿可怜的财产。'
“‘包里边是什么？'我问道。
“‘一个铁箱子，'他答道，‘里边有一两件祖传的东西，对别人来说不值钱，可是我舍不得丢掉。
但我也不是一个穷要饭的，年轻的先生，如果您的长官能允许我住在这里的话，我一定酬谢您和您的长官。'
“我不敢再和他说下去了。
我愈看他那受惊的小胖脸，愈不忍狠心地把他杀死。
不如干脆早点儿把他结果了。
“‘把他押到总部去。'我说。
两个锡克徒一左一右地围住他，那个高个子跟在后面，他们一同走进了黑黑的门内。
从来没有一个人像这样四面被死亡包围着。
我提着灯，独自留在门外。”
“我能听见他们慎重的脚步声在寂静的长廊上响起。
忽然，脚步声停止了，接着我听到吵闹声和扭打声，还有撞击声。
过了不久，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一阵拼命奔跑的声音向我这边传来，伴随着狂奔的人那种沉重的呼吸声。
我举灯向笔直的长甬道一照，原来是那个小胖子，他满脸流血向前狂奔，紧随其后，如猛虎般扑过来的是那个魁梧的黑须锡克徒，他手中的刀寒光闪闪。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有谁跑得像这个小商人那样快。
锡克徒眼看追不上他了，我知道，如果他能越过我，跑出门外，就很可能得救。
我本已动了恻隐之心，可是一想到宝物，便又硬起心肠来。
等他跑近，我就把枪向他的两腿之间抡了过去，他像被射中的兔子似的，被绊得翻了两个滚。
还没等他爬起来，那个锡克徒就冲了上去，在他的肋旁扎了两刀。
他没有挣扎一下，也没有哼出一声，就躺在地上不动了。
我想，或许他在绊倒的时候，他就已经摔断脖子了。
先生们，你们看，我信守承诺。
我讲的事情句句属实，不管是否对我有利。”
他说到这里，停住了，伸出带着铐子的手，接过了福尔摩斯给他斟的威士忌加水。
就我个人而言，我承认，我感觉到了这个男人的穷凶极恶，不仅是因为他曾经做过的那些残忍的事情，更多的是因为他在述说这段故事时，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无论将来他受到什么刑罚，我是不会对他表示同情的。
舍洛克·福尔摩斯和琼斯坐在那里，手放在膝上，入神地听着这个故事，但脸上也显出厌恶的神色。
斯莫尔也许看出来了，因为在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他的声音和动作里都带着一些挑衅的意味。
“当然了，这一切都很恶劣，”他说，“可是，我倒愿意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处在我的情况下时，会拒绝那一份宝物，明知道自己拒绝的话会被杀掉？
何况，他一进堡垒，就变成了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假若他跑出堡外，这整个事情就会暴露，我就要受军事审判而被枪决，因为在那种时候，人们是不会手软的。”
“接着谈你的事吧。”福尔摩斯简短地说道。
“阿卜杜拉·克汗，多斯特·阿克巴和我，我们三个人把尸体抬了进去。
他身子虽然矮，可是真够重的。
穆罕默德·辛格留在外面守门。
我们把他抬到那几个锡克徒早已预备好的地方。
那里距离堡门有一段距离，通过一条弯曲的甬道进入一间空无一物的大厅，大厅的砖墙全已破碎不堪，
土地上有一个凹坑，正好作天然的墓穴，我们把商人阿基默德的尸体放了进去，用碎砖掩盖好。
弄完以后，我们就都回去验看宝物了。”
“铁箱还放在阿基默德首先遇袭的地方。
箱子正是现在摊开在桌上的这个。
钥匙用丝线系在箱顶的刻花提柄上。
我们把箱子打开，灯笼光照在箱内的珠宝上，这些珠宝就跟我幼年时在珀肖尔读书时读到的和想象过的一样。
这些珠宝让人眼花缭乱。
我们饱了眼福以后，就把珠宝拿出来，列了一张清单。
里面有一百四十三颗上等钻石，包括一颗叫做‘大莫卧儿'的钻石，据说是世界上第二大的钻石。
还有九十七块上好的翡翠，一百七十块红宝石，其中有一些比较小。
还有四十块红玉，二百一十块青玉，六十一块玛瑙，许多绿玉、缟玛瑙、猫眼石、土耳其玉和我当时还不认得的其他宝石，可是后来我就渐渐认得了。
除此之外，还有三百多颗精美的珍珠，其中有十二颗珍珠是镶在一个金项圈上的。
顺便说一句，这个金项圈被人从箱子里拿走了，我重新得到宝箱时，它就不见了。”
“我们点过以后，把宝物放回箱里，又拿到门口给穆罕默德·辛格看了一遍。
我们又重新隆重地宣誓：要团结一致，谨守秘密。
我们决定把宝箱藏匿在一处安全之地，等到印度恢复和平以后，再来平均分配。
当时就把宝物分了是没有用的，因为珠宝价值太高，假若在我们身上被发现，会引起别人的疑心，再说，碉堡或其他地方也没有隐蔽之处可以藏匿。
因此，我们把箱子搬到埋尸的那间大厅去，挖了一个坑，把箱子放进去，从最完整的一面墙上拆下几块砖来盖上。
我们小心地记清了藏宝的地方，第二天，我画了四张图，每人各执一张，下面都写好了我们四个人的签名，因为我们发过誓，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要代表四个人的利益，不得独自吞没。
我可以对良心起誓，我从来没有违反过这个誓言。”
“好啦，之后印度的叛变结果如何，也用不着我再来告诉你们诸位先生了。
威尔逊占领德里和科林爵士收复勒克瑙以后，叛乱就瓦解了。
新的军队纷纷开到，纳纳·萨希布越过边境逃跑了，格雷特黑德上校带领着一个急行纵队来到了阿格拉，把叛军肃清了。
全国似乎已经渐渐恢复了和平，我们四个人开始盼着不久就可以平分赃物，远走高飞了。
可是，转眼之间，我们的希望就成了泡影，因为我们全都以杀害阿基默德的罪名被捕了。”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那个王公因为信任阿基默德，才把宝物交给了他。
可是，东方人疑心太大，因此那个王公又派了一个更亲信的仆人跟在后面，暗中监视阿基默德的行动。
这第二个仆人受命时刻盯住阿基默德，于是便如影随形地跟着他。
那晚他在后面暗暗跟随，看着阿基默德走进了堡门。
自然，他以为阿基默德在堡内寻求到庇护了，所以第二天也设法进入堡内，可是，无论怎样都找不到阿基默德。
他觉得事情太离奇了，就和守卫队长说起这件事，队长又向司令官作了报告。
因此，全堡内立刻作了一次细密的搜查，发现了尸体。
在我们还自以为一切平安的时候，我们四个人都以谋杀的罪名被逮捕了，并被送上法庭，接受审讯——我们当中三个人被捕是因为当晚是我们守门，另一人是因为有人知道他和被害者同行。
在审讯中，没有人谈到宝物，因为那个王公已被罢黜，并被逐出了印度，已经没有人与宝物有重要利害关系了。
可是，谋杀案案情确凿，而我们四个人与之脱不了干系。
三个锡克徒被判终身监禁，我被判死刑，可是后来得到减刑，变成和他们一样。”
“我们的处境很是奇怪。
我们四个人受到拘禁，出狱机会渺茫，可是，同时我们又保守着一个秘密，只要利用这个秘密，我们每个人都能享尽荣华。
最难忍受的就是：明知一大宗宝物在外面等着我们取用，可是还要为了吃一些糙米、喝一口凉水而受狱卒的拳打脚踢。
我真要急得发疯了，所幸我生性倔强，所以还能耐心忍受，等候时机。”
“最后，时机好像终于到了。
我由阿格拉被转押到马德拉斯，又从那里被转到安达曼群岛的布莱尔岛。
岛上的白种人囚犯很少，又因为我一开始就表现得不错，所以不久，我就受到了一点儿优待。
在哈丽雅特山麓的霍普镇上，我得到了一间小茅屋，过得很是自在。
那岛上是可怕的热病流行区，就在我们那一小片空地之外，都是野蛮的食人土著，一有机会就向我们施放毒刺。
在那里整天忙于开垦、挖沟和种番薯，还有许多其他杂差，因此整个白天都很忙碌，到夜晚才能有一些闲暇。
除了干其他事以外，我还学会了为外科医师调配药物，学到了一点儿外科的知识。
我时时刻刻在寻找逃走的机会，可是，那里离任何大陆都有几百英里远，而且在附近一带，海面上风很小，甚至没有风，因此，要想逃跑真是万难。”
“外科医师萨默顿是一个活泼而喜欢玩乐的青年，晚上常有青年军官们到他家去玩牌。
我配药的外科手术室和他的客厅只有一墙之隔，有一个小窗相通。
当觉得孤单时，我常常把手术室的灯熄灭了，站在窗前听他们谈话，看他们玩牌。
我自己本来也好玩牌，在一旁看看别人玩，也很过牌瘾。
那一群人有带领土著军队的肖尔托少校、摩斯坦上尉和布罗姆利·布朗中尉，还有这位医师本人，此外还有两三个司狱官员，这几个狱官是玩牌的老手，赌技很精。
他们几个人凑成一伙，玩起来倒也痛快。”
“有一个情况不久就引起了我的注意：每次赌钱，总是军官们输，司狱官员们赢。
我可没说这里头有什么老千，不过确实不公平。
司狱官们自从来到安达曼群岛，每天无事可做，只能玩牌，日久熟练，技术也就精了，而军官们玩牌只是为了扔扔牌卡，消磨消磨时光。
过了一晚又一晚，军官们输得越来越多，他们越输，就越急着要玩。
其中，肖尔托少校输得最多。
起初他还用钞票和金币付账，可不久就开始用支票来付，数额也大了。
他有时会稍微赢几盘，给他一点儿信心，接着就输得更多。
于是，他整天愁眉苦脸地四处游荡，饮酒过量，借酒浇愁。”
“有一晚，他输得比往常更厉害。
我正在坐在茅屋外边，这时，他和摩斯坦上尉摇摇摆摆地走回营地。
他们两人是极要好的朋友，每天形影不离。
这位少校正在抱怨他的损失。”
“‘摩斯坦，我完了，'经过我的茅屋时，他说道，‘我得辞职了。
我可毁了。'”
“‘老兄，别胡说！'上尉拍着他的肩说，‘比这更糟糕的情况我也有过呢，可是......
'我只能听到这些，可这已经够让我动脑筋的了。”
“两天以后，当肖尔托少校正在海滨散步的时候，我趁机走上前去和他说话。
‘少校，我有事向您请教。'我说。”
“‘斯莫尔，什么事？'他拿开口里衔着的雪茄烟，问道。”
“‘先生，我要请教您，'我说，‘如果有一笔宝藏需要上交，那应当交给谁比较合适呢？我知道一批价值五十万英镑的宝物埋藏的地点，既然我自己用不着，我想最好还是把它交给有关当局，说不定他们会缩短我的刑期呢。'”
“‘斯莫尔，五十万镑？'他吸了一口气，死死地盯着我，看我是否在说真话。”
“‘先生，一点儿也不错，都是珠宝。
随时可以到手。
奇怪的是，宝物的原主已经被依法放逐，不能拥有这笔财产，因此，现在谁先拿到就是谁的。'”
“‘应当交给政府，斯莫尔，'他结巴着说道，‘应当交给政府。'他的口气很不坚定，我心里明白，他已上了我的圈套。”
“‘先生，您认为我应当把这情况报告总督吗？'我平静地问道。”
“‘嗯，嗯，你先不要忙，否则你会后悔的。
斯莫尔，让我先听听是怎么回事。
你先把全部事实告诉我吧。'”
“我把全部经过都告诉了他，只是略做了改动，以免泄露藏宝的地点。
我说完了以后，他呆呆地站着，沉思了许久。
从他嘴唇的颤动，我就看得出来，他的心里正在进行着一场思想斗争。”
“‘斯莫尔，这事关系重大，'最后他说道，‘你先不要对任何人说一个字，我不久再来找你。'”
“过了两夜，他和他的朋友摩斯坦上尉在深夜里提着灯，来到我的茅屋。
‘斯莫尔，我请你让摩斯坦上尉听你亲口说说那个故事。'他说。
我照以前的话又说了一遍。
‘听着倒像是实话，啊？'肖尔托说，‘还值得一干吧?'
摩斯坦上尉点了点头。
‘斯莫尔，咱们这么办，'肖尔托说，
‘我和我的朋友把你的事情研究以后，我们认为你这个秘密不是政府的事，而是你个人的私事，你有权作任何你认为妥当的处理。
现在的问题是，你开个什么价呢？
假若我们能够达成协议，我们也许同意代你办理，至少也要代你调查一下。'
他说话时极力表现出冷静和不在乎的样子，可是，他的眼神里显出了兴奋和贪婪。
‘说到这个的话，绅士们，'我也故作冷静，可是内心也是同样激动地答道，‘在这样的处境下，我只有一个条件。
我希望你们协助我和我的三个朋友恢复自由。
然后我们可以同你们合作，给你们五分之一的宝物，你们二人平分。'  ‘哼！'他说，‘五分之一。
这个不值得一办!'
‘算来每人也有五万英镑呢。'我说。
‘可是我们怎么能够帮你们恢复自由呢？
你要知道，你的要求是绝对办不到的事情。'
‘绝不是办不到的，'我答道，‘我已仔细考虑清楚了。
唯一困难的就是，我们得不到一只适于航行的船，以及足够维持我们长时间航行的干粮。
在加尔各答或马德拉斯，小快艇和小帆船多得很，都能适合我们的需要。
只要你们弄一只来。
我们在夜里上船，只要你们把我们送到印度沿海的任何一个地方，你们的义务就算是尽到了。'
‘只有你一个人还好办。'他说。
‘少一个也不行，'我答道，‘我们已经立誓，四个人永远同进同退。'
‘摩斯坦，你看，'他说，‘斯莫尔是一个守信的人。
他不背弃朋友。
我想咱们可以信任他。'
‘真是一个肮脏的勾当啊，'摩斯坦答道，‘可是，像你所说，这笔钱可真能解决咱们的问题呢。'
‘斯莫尔，'上校说，‘我想我们只好尽力满足你的要求了。
当然，我们需要先验证你的话是否真实。
你可以先告诉我藏宝箱的地方，等到一月一趟的定期轮船来的时候，我请假到印度去调查一下。'
‘先别忙，'我说，他越着急，我就越冷静，‘我必须先征求我那三个伙伴的同意。
我告诉您，四个人里有一个不同意，这件事就不能进行。'
‘岂有此理！'他插言道，‘我们的协议和三个黑家伙有什么关系?'
‘黑的也罢，蓝的也罢，'我说，‘我和他们有约在先，我们同进同退。'”
“我们最终决定就此事进行第二次会面，让穆罕默德·辛格，阿卜杜拉·克汗和多斯特·阿克巴全都到场。
我们再度协商，最终把事情决定下来了。
结果我们把阿格拉碉堡的部分平面图交给两位军官，每人一份，在图上把那面墙上藏宝的地方标示出来。
肖尔托少校将到印度去证实我们的故事。
如果他找到了那个宝箱，他先不能动，必须先派出一只小快艇，备好航行的食粮，停到拉特兰岛，我们将去到那里坐船，而肖尔托少校应返回军营。
然后，摩斯坦上尉请假去阿格拉和我们相会，我们在那里对宝物作最终分配，摩斯坦上尉将取得他自己的部分，并帮少校取得他那部分。
所有这些条件，我们都用脑子能想到、嘴唇能说出的最庄重的誓言作了保证。
我与纸墨为伴，坐了一整夜，清晨时，我把两张藏宝地图准备好了，每张下面签上四个名字——穆罕默德·辛格，阿卜杜拉·克汗，多斯特·阿克巴和我自己。”
“先生们，我的故事让你们听累了吧，我知道，琼斯先生已经不耐烦，要把我送到拘留所去了。
我尽可能简短地说吧。
这个坏蛋肖尔托前往印度后，一去不返。
过了不久，摩斯坦上尉给我看了一张邮船的旅客名单，上面有肖尔托的名字。
他的伯父死了，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因此，他退伍了，可是，他居然卑鄙到欺骗了我们五个人。
不久，摩斯坦去到阿格拉，发现不出我们所料，宝物已经不见了。
这个恶棍没有履行让我们出卖秘密的任何一项条件，竟然就将宝物全部盗去。
从那天起，我只为了报仇活着。
我日夜想着报仇。
报仇变成了我内心最强烈的渴望。
我不在乎法律，也不在乎断头台。
逃走，然后追寻肖尔托，并掐死他就是我唯一的心愿。
比起杀死肖尔托的念头来，就连阿格拉宝物在我心中也不那么重要了。”
“我一生曾立下过不少志愿，件件都能办到。
可是，在等待时机的几年里，我却受尽了磨难。
我告诉过你们，我学得了一些医药上的知识。
有一天，萨默顿医生因发高烧卧病在床，有一个安达曼群岛的小岛民被一群囚犯在树林里捡到了。
他已经病得要死了，那时走到了一个幽静的地方，正在等死。
虽然知道他狠毒似蛇，可我还是接手了他，两个月之后，我终于把他治好，他能够走路了。
他对我产生了感情，很难得回树林里去一次，终日守在我的茅屋旁边。
我向他学会了一些他的土话，于是，他对我就更加敬爱了。”
“他的名字叫做汤加，是一个精干的船夫，并且有一只很大、很宽敞的独木船。
自从我发现他忠诚于我，并且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情以后，我终于找到了逃走的机会。
我把这个计划和他说了。
我叫他在一天夜晚把船划到一个无人守卫的码头，去接我上船。
我还叫他准备几瓶淡水，和许多番薯、椰子和甜薯。”
“这个小汤加真是忠诚可靠。
再没有比他更忠实的同伴了。
说好的那天晚上，他果然把船划到了码头下面。
事儿也凑巧，正好有一个狱卒在那里——一个向来喜欢侮辱、打骂我的可恶的阿富汗人。
我无时不想着报仇，现在机会可到了。
好似老天故意把他送到那里，在我临走的时候，给我一个算账的机会。
他站在海岸上，肩荷着枪，背向着我。
我想找一块石头砸碎他的脑袋，可是一块也找不到。”
“后来，我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想到了从哪里弄武器。
我在黑暗里坐下，解下了木腿。
我猛跳了三下，跳到他的面前。
他的枪就背在肩上，但我全力向他打了下去，他的前脑骨被打得粉碎。你们看我木腿上的那条裂纹，就是打他时留下的痕迹。
我失去了重心，我们两个人同时摔倒了，但我爬起来时，发现他已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了。
我上了船，一个钟头以后，就远离了海岸。
汤加把他的全部财产、兵器和他的神像全都带上了。
除去其他东西，他还有一支竹制的长矛和一些用安达曼椰树树叶编的席子，我用它们做了一张帆。
我们在海上听天由命地漂浮了十天，到第十一天，有一只从新加坡开往吉达的满载着马来西亚朝圣香客的商轮，把我们救了上去。
船上的人都很古怪，可是，汤加和我不久就跟大家混熟了。
他们有一种非常好的品质：他们能让我们安静地呆着，不会问东问西。”
“如果把我和小伙伴航海的全部经历都告诉你们，你们不会感谢我的，因为我会跟你们说到天亮的。
我们在世界上流浪到这里，又流浪到那里，可总是有事让我们回不了伦敦。
可是，我一时一刻也没有忘记过报仇。
我夜晚不断梦见肖尔托。
我在梦中杀了他不止一百次。
最后，在三四年前，我们终于来到了英国。
我很容易就找到了肖尔托的住址，于是，我设法探问他是否变卖了那些宝物，还是宝物仍在他手中。
我和那个帮助我的人交上了朋友——我决不说出任何人的姓名来，因为我不想牵连别人——我不久就了解到，宝物还在他的手中。
接着，我想尽了方法去找他报仇，可是，他很狡猾，除了他两个儿子和一个印度仆人之外，永远都有两个职业拳击手保护着他。”
“可有一天，我听说他快要死了。
我立刻跑到他的花园里，很生气他就这样逃出了我的掌心，当我从窗户往里看时，我看见他躺在床上，两边站着他的两个儿子。
那时，我本想冒险冲进去对付他们三个，可是，就在我看着他时，他的下巴已经垂下去了，我知道，他已经咽气了。
那天晚上，我潜入了他的屋子，搜查了他的文件，想从中找出他藏宝的地点。
可是，什么线索也没有，我在盛怒之下离开了。
离开之前，我想到，倘若日后看见我的锡克徒伙伴们，能告诉他们我已留下了报仇的标记，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于是，我就写下了和图上相同的四个签名，别在他的胸前。
在埋葬他以前，受过他掠夺和欺骗的人不给他留点儿纪念，未免太便宜他了。”
“这段时间内，我在市集或其他类似的地方，把小汤加当作吃人黑生番来公开展览，以维持生活。
他能吃生肉，跳生番的战舞，所以，我们每天工作以后，总能收入满满一帽子的铜板。
我仍旧在打听本地治里别墅的一切消息，几年来，除了他们还在那里寻宝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消息。
直到最后，我们等待已久的事终于发生了。
宝物已经找到了。
它就在巴塞洛缪·肖尔托的化学实验室的屋顶内。
我立刻前去察看地势，但我想不出，凭我这条木腿，我要如何爬上去取宝。
可我又听说，屋顶有一个暗门可通，又知道了肖尔托先生每天吃晚饭的时间。
我想到，我可以利用汤加来轻松地搞定此事。
我带上一条长绳和汤加，去了本地治里别墅，并把绳子系在汤加的腰上。
他爬房的本领和猫一样，不久就从屋顶进入到室内去了，可不幸的是，巴塞洛缪·肖尔托还在屋里，因而被害。
汤加杀了他，还自以为干了一件聪明事，当我拽着绳子爬进去的时候，看到他正在屋里像一只孔雀般骄傲地踱来踱去。
当我拿绳子抽打他，并咒骂他是小吸血鬼的时候，他惊讶不已。
我取得了宝箱后，把它运下去，然后，我自己也滑下去了，但我首先在桌上留下了四个人的签名，表示宝物终于物归原主。
然后，汤加把绳子收回，关上窗户，仍由原路爬了下来。”
“我想，我要说的都说完了。
我听一个船夫称赞过史密斯的‘曙光'号速度很快，因此我想到，它倒是我们逃走的便利工具。
我便雇了老史密斯，说好如果他能把我们安然送上大船，就给他一大笔酬金。
当然，他可能看得出来，这里面有一些蹊跷，可是他并不知道我们的秘密。
所有这些，句句属实，先生们，我说这些，并不是为了逗你们开心——因为你们并没有优待我。我说这些是因为，我认为毫无隐瞒就是我最好的辩护，让世人知道，肖尔托少校曾经如何害苦了我，而对于他儿子的死，我是无辜的。”
“你的故事很有意思，”福尔摩斯说，“这个有趣的案子确实得到了适当的结局。
你所说的后半段，没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除了绳子是由你带来的这一点。
这一点我确实不知道。
顺便说一句，我原以为汤加把他的毒刺全丢了，但他在船上又向我们放出了一支。”
“先生，他的毒刺的确全丢了，除了吹管里剩的那一支。”
“啊，可不是嘛，”福尔摩斯说，“我没有料到这一点。”
“还有什么要问的吗？”这个囚犯殷勤地问道。
“我想没有什么了，谢谢你。”我的伙伴答道。
“福尔摩斯，”阿塞尔纳·琼斯说，“您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我们都知道您是犯罪学的行家，可是，我有我的职责，今天为您和您的朋友已经通融很多了。
现在，只有把给我们讲故事的这个人锁进监狱里，我才能放心。
马车还在外面候着，楼下还有两个警官呢。
对于你们二位的协助，我衷心感激。
自然，到庭审的时候，还要请你们出席作证。
祝你们晚安吧。”
“二位先生晚安。”乔纳森·斯莫尔也说道。
“斯莫尔，你在前面走，”谨慎的琼斯在出门的时候说道，
“不管你在安达曼群岛是怎样处置那位先生的，我都得特别小心你用木腿打我。”
“这就是咱们这出小剧的结束了，”我们抽着烟，默坐了一会儿后，我说，“恐怕这是我有机会学习你探案方法的最后一次调查了。
摩斯坦小姐已经赏光，接受我为她的未婚夫了。”
他苦哼了一声。
“我就担心会这样，”他说道，“恕我不能向你道贺。”
我有些不快。
“对我所选的对象，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我问道。
“一点儿也没有。
我认为，在我生平所见的女子中，她是最迷人的一位了，并且可能是在我们这一类工作中最有帮助的一位。
她在这方面确实有一些天赋，她在她父亲所有文件中独独收藏了那张阿格拉地图这件事，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可是，爱情是一种感性的事情，感性与纯粹的冷静思考相矛盾，而我认为，后者才是至高无上的。
我自己永远不会结婚，以免影响我的判断力。”
“我相信，”我笑道，“我这次的判断还经得住考验。
但你看起来很疲倦了。”
“是的，我已经感觉到了。
我一个星期都会瘫卧在床。”
“奇怪，”我说，“你这么精力充沛的人怎么时不时也会表现出那种放在其他人身上、叫做‘懒惰'的性质呢？”
“是的，”他答道，“我天生是一个很懒散的人，但同时又是一个好动的人。
我常常想到歌德的那句话：‘自然之神啊，它只创造了一个你，尽管这个你可以修成圣贤，也可以堕为恶棍。'
顺便说一句，在这件诺伍德案子里，你看，就跟我猜测的一样，在房子里有一个内应，这个人不会是别人，就是仆人拉尔·拉奥，所以，琼斯撒下大网，总算捞到了一条鱼，这也确实得算是琼斯个人的荣誉了。”
“分配得似乎不大公平，” 我说，“全案的工作都是你一个人做的。
我从中获得了妻子，琼斯得到了功绩，请问，剩下给你的还有什么呢？”
“给我的嘛，”舍洛克·福尔摩斯说，“我还有那瓶可卡因吧。”
说着，他已伸出白皙的长手去抓瓶子了。
